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