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风景看过两眼,安歌渐渐失去兴趣,精神萎靡地,倦懒地在马车里一连窝了三天,第四天上午,他们来到了江北。
江北城比起京都来,只大不小,大齐开国时,这儿曾是大齐都城,先帝平荡四方后,才把都城迁到了京都。
作为曾经的都城,江北的繁华程度丝毫不亚于京都。
大壮显然对江北十分熟悉,马车缓缓驶入江北城后,他轻车熟路地穿过一条又一条街,最终在一处偏远的庄子外停下。
庄子是个很大的庄子,车窗掀开一条缝,安歌从车窗里朝外看,能看见朱红大门上的烫金匾额,上书“千秋山庄”四个大字。
朱红大门两旁各立了一尊石狮子,石狮雕的栩栩如生,睁着两双牛眼,虎视眈眈看着外面的人。
和大门相连的是两人高的围墙,墙身刷了一层厚厚的白灰,顶沿上铺的是红瓦。
红瓦虽没有琉璃瓦珍贵,但在这个时代,能用砖瓦铺设房顶的人家,无论哪一户,都是大户人家。就算是稍富的人家,铺屋檐用的,也只能是一层又一层厚厚的稻草。
“医圣就在这儿?”安歌好奇地问。
“不,师傅住在药王谷里,药王谷里距离这儿还有一段路程。”清瑶解释道。
“这是少东家在江北的落脚处,安姑娘,咱们在这儿歇歇脚,吃顿热汤饭,到了下午,我再送您去药王谷。”
大壮说着,独自跳下马车,叩响了门鼻。
安歌惊讶地再次打量眼前的这个庄子,诧异地说道:“这比他在平安镇住的地方可要气派得多,他既然有这么气派的地方,为何还要去平安镇呢?”
“少东家祖辈就住在江北,这儿可以说是少东家的根儿,后来先皇迁都,老将军便带着阖家,跟着先帝一起迁到了京都。少东家是在京都出生的,所以便长留在平安镇里,只是每年回来祭拜一次祖先。”
“这儿是少东家老家?”
清瑶一愣,笑道:“也算是吧。”
“既然是老家,为何不像别人府邸一样,叫程府、程宅,却要叫千秋山庄呢?”
“这我三两句就说不清了,现在这儿,已经不再单纯地算是少东家的家了。”
说话间,朱红大门“嘎呀”一声开门,从里面出来一个穿布衣的小厮,小厮见到大壮,又看见大壮背后熟悉的马车,惊讶地问:
“是少东家回来了?”说着退到一边,做出请大壮进去的姿态。
“是咱们未来的少夫人。”大壮没多做解释,“破风呢?破风在吗?”
“二庄主去药王谷了。”
“那你去收拾两间房,再让人去准备一桌热饭菜来,顺便让人把马儿给喂了,再给我准备一辆新的马车,我和少夫人在庄子里歇一歇,就去药王谷。”
小厮得了吩咐,恭顺地退下去了,大壮折回来,从马车后面取下小凳,清瑶先踩着小凳走下马车,又把安歌扶下来,领着安歌进去。
只在外面看,安歌便想象过这座庄子里面是何其奢华,真进了门,看见里面的格局摆设,安歌又再一次惊住。
“这座庄子平时是由破风打理的,破风这人极其爱好园林建筑,里面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是由破风亲自盯着建成的,我自认为,这儿的景色,比起百花拂露园来,也不遑多让。”
提起破风时,清瑶颇为得意道。
安歌点头,确实,单论起景致来,这儿确实不比百花拂露园差。
百花拂露园里一景一物极尽奢华之风,铺地的是红砖,建筑用的是檀木,处处雕梁画栋;这儿则少了许多金银俗气,一景一物都自成一画,别致淡雅许多。
安歌四下望了一圈,便见一个院子套着一个院子,数不清这里面究竟是有多少院子,她不由地笑了一声,叹道:
“我刚认识少东家的时候,以为他真的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镖局里的少东家,后来得知他的身世,还暗自唏嘘过,以为他的底儿只有那些了,没想到他在江北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庄子,真是.......”
她想了半天,“出乎意料”这个词,她觉得用起来也不是特别合适,于是止住腔。
大壮有意要卖弄自己主子,得意洋洋地顺着安歌的话吹嘘道:“您想不到的事,还有很多嘞。若不是孙友志那个奸贼贪图老将军的权势,还贪图少东家的家业,少东家也不必装得像个孙子似的,一窝,就在平安镇窝了这么多年。”
贪图家业?安歌还没来得及多问,山庄里的管家便得到消息,匆匆赶到。他见到安歌几人,先朝清瑶恭敬地唤一声“瑶姑娘”,然后看向安歌:
“少夫人?”
“是少夫人。”
大壮一开口,管家便恭敬地拜下去,身子朝旁边一侧,右手指向前方:“少夫人,您请。”
山庄里的管家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亦是个十分有规矩的人,饶是安歌进了前厅,也没有把帷帽摘下来的意思,他也没有多问,甚至都没有多看安歌一眼,亲自给安歌和清瑶奉茶之后,便始终恭敬地低头候在一边。
前厅里的气氛很安静,大壮乏得很,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脑袋打着盹儿,清瑶捧着茶水慢慢噙着,直到小厮把热饭菜端上来,她才一看管家,徐徐道:
“忠叔,你带着其他人先出去吧。”
前厅里余下他们三人,清瑶站起来关上房门,回头朝安歌微笑道:“好了,你把帷帽摘下来吧,好好吃一顿饭。”
她扭头看大壮,见大壮呼声已经起来了,“咱们在这儿歇一个时辰,让他睡一会儿,再去药王谷,你觉得如何?”
安歌摘下帷帽放在一边,接过清瑶递过来的湿毛巾擦干净手,叫醒了大壮,问:“从这儿到药王谷,还需要多久?”
大壮大梦惊醒,吧唧着嘴,没什么精神气地答:“一个半时辰左右。”
“天色尚早,休息两个时辰吧。”
她不急着去见医圣,清瑶和大壮自然是没什么意见。一路颠簸,桌上饭菜虽然丰盛,但是三人都没什么胃口,草草扒了两口饭,安歌又戴上帷帽,清瑶亦撂了筷子。
唯有大壮的胃口好些,扒了三碗米饭,才让人把饭菜撤下去。
去休息的客房的路,也是管家亲自带着她们过去的,清瑶心思玲珑,晓得安歌不愿意被其他人见到她难堪的模样,于是主动提出和安歌在一间房里。
千秋山庄的二庄主破风,是清瑶的未婚夫,清瑶也算是这儿的半个主子,她开口,未来的少夫人又没有意见,管家也不多嘴,把她们领进了一间房里。
两个女眷歇着了,独留下管家和大壮,管家显得自在许多,问:“这位少夫人,是安府的那位小姐吗?”
“是安府的小姐,不过不是和咱们少东家订下婚约的那位小姐。”
听说果然是安府的人,管家有些冷脸,有些不高兴地说:“展云就是功利心太重,要我说,少东家的那门娃娃亲咱们完全可以退了,和那样的人家结亲,实在是委屈咱们少东家。”
大壮“嗨呀”一声,“谁说不是呢,可少夫人是个实打实的好人,她和安家那一窝人不同,咱们少东家也喜欢她,真心实意的喜欢她,所以忠叔你可以要注意好言辞,若是叫少东家听见了你的话,怕要拔了你的舌头。”、
管家下意识地捂着嘴,“呸呸”两声,和大壮在一个分叉路散了。
安歌和清瑶分别卧在两张床上,安歌的床是主人的床,又大又软,清瑶睡的是外室里搁着的留给下人睡的床。
清瑶出身不是小姐出身,所以没有什么挑剔的讲究,她一路劳累坏了,头一沾枕头,便沉沉睡着了。
安歌睁着大大的漆黑眼睛,盯着木床顶部精致的镂空雕花,一下一下眨着眼,如何也睡不着。
她是个心理素质很高的人,三天的时间,她已经完全接受了自己现在的样子,并且认为,就算后半生都活得像个怪物一样,她都不会再像刚开始时那样心灰意冷。
总之,她认为自己已经把这副皮囊看淡了。
可真到了江北,到了药王谷外,真马上就要见到医圣,安歌一颗心又开始扑腾扑腾跳个不停,开始惶惶不安,也开始期待。
期待是因为心存侥幸,万一医圣就真的治好自己这一身伤,并且让自己连丁点儿伤疤都不留下呢?
惶惶不安是也是因为这份侥幸,不安的是等她见到了医圣,在医圣那里,得到的却是否定的答复。
她身上的火毒已经被清瑶祛除了七八,只剩深处最难祛除的二三还扎在根里,烧焦的皮肉脱落,开始有新的血肉长出来。
她身上已经不似刚醒来时那般疼得痛不欲生了,现在的疼,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但是安歌她不知道,等到所有的伤口都愈合后,她的皮囊,是否能在自己的忍受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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