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我做了个非同寻常的梦。那时我仿佛正坐在门槛上沉思(或许,这并不发生在某一特定的城市),约莫是半夜12点或凌晨1点的光景。夜晚月色朦胧,阵阵花香幽幽袭来,令人恍若置身于仙境之中。四处杳无人语,甚至听不到任何脚步声。也没有其他任何声响来惊破这死亡般的静谧,除了远处时而传来几声干巴巴的狗吠声以及更远处另一条狗微弱的回应。就在这当儿,我听到一阵由骨头撞击而发出的咔嗒咔嗒的响声从街上传过来,响声似乎是从街那头朝着我这面来的。我寻思,这或许是交响乐乐队中的响板声。不到一分钟,一具又高又大的骷髅出现在我面前。它头罩一顶风帽,身穿一件只有一半的既破烂又腐臭的尸衣,这尸衣的碎片正好在格子状的肋巴骨两旁拍打。他迈着沉着的步伐,大摇大摆地从我的身旁走过,消失在星光下的朦胧幽暗之中。他的肩上扛着一口破损不堪、虫蛀朽坏的棺材,手里抓着一捆什么东西。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刚才听到的那阵咔嗒咔嗒的声音出自何处:正是这个骷髅骨节相碰时发出的响声,他走的时候两个胳膊肘总是与他两侧的肋骨撞在一起。应该承认,当时我实在被这个景象惊呆了。当我惊魂未定,还没来得及仔细探究这个幽灵的出现到底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我听到另一个幽灵的来临——因为我又听到了一阵咔嗒咔嗒声。他的肩上扛着三分之二个棺材,把头尾两块残缺不全的棺材板夹在腋下。我本想着朝他的风帽下瞥上一眼,看看他的长相,同他寒暄几句。可当他走过我身边时,不等我偷窥他,他就主动转过头来,他的眼窝深陷着,他用他凸出来的牙齿向我展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我想,我最好不要耽搁他的正事,就没有跟他攀谈。他还没有完全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又听到了咔嗒咔嗒的声音,从微暗半明的阴影中,另一个幽灵现身了。这个家伙被一块沉重的墓碑压得直不起腰来,他还用一根绳索拖着一口破烂不堪的棺材。当他走到我的身旁时,怔怔地看了我大概两分钟,然后转过身子用背对着我说:“请帮我把背上这东西放下来,好吗?”
我帮他把墓碑抱住轻轻地放到地上,就在这样做的时候我看到石碑上刻着一个名字“约翰·巴克斯特·科普曼霍斯特”,上面铭刻着他的死期是1839年5月。亡灵精疲力竭地跌坐在我身边,用他的上颚骨擦了擦自己的前额骨——我猜,这主要是他在世时养成的习惯。因为我注意到,他没有擦汗的动作。
“糟透了,糟透了。”他说,并牵起他的尸衣碎片往自己身上裹了裹,然后他愁眉苦脸地用手爪撑起下巴坐着。随后他又将自己的左脚放到右腿膝盖上,俯下身子用一根从棺材上拔出的生了锈的铁钉心不在焉地挠一挠自己的脚踝骨。
“我的朋友,什么东西糟透了?”
“噢,每件事,每件事都糟糕透顶了。我真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死过。”
“你真让我感到吃惊。为什么你要这么说?有什么事令你感到不顺心吗?到底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看看我这身衣服——褴褛一片,破旧不堪。看看这块墓碑,早就碰坏了。再瞧瞧这口丢人现眼的旧棺材。当一个人的所有家产都在他的眼前毁于一旦、无可挽救时,你还装模作样地问他出了什么乱子!我遭受的简直是地狱般的磨难!”
“不要这样愤愤不平,冷静点,”我说,“那的确是糟透了——简直是糟糕透顶,可我真是没想到,在你目前的情况下,你还会对这些身外之物这么在乎。”
“嗯,我亲爱的先生,我的确很在乎。我的尊严严重受损,我的舒适被毫不留情地剥夺了——我的一切都被毁了,我可以这样说。让我来说说我的处境——我将尽量用一种你能理解的方式跟你聊聊,如果你不介意我打扰你。”这个可怜的骷髅说,他用自己的手爪将尸衣的风帽向后推了推,似乎要为下面的谈话做点准备似的,因此,他的这个无意识的动作客观上令他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了。这神情同他眼下的生活(假定可以这样说的话)的困顿相比显得极不协调——也就是说——他的欢快气息与他内心的悲愁心境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请讲下去吧。”我说。
“我目前在离这里有一两个街区的一个说起来都令我汗颜的破坟岗里安身,你沿着这条街从这里往上走走就到了那儿——啊呀!你瞧瞧,我正在担心,今天这根软骨会掉下来——从底下往上数第三根肋骨。朋友,请你帮我用一根细线把它拴牢在原来的位置上。要是能行个方便的话,用一截银线来把它撑起来恐怕会让我大喜过望的,况且那样也会更经久耐用,看起来多少有些体面,要是能经常把它擦得亮光光的那就更气派了。想到自己的骨头将要这样一根根地塌陷下去化为尘埃,且仅仅是由于自己那帮不肖子孙的冷漠和疏忽,简直要令人痛断肝肠!”这个可怜的幽灵以它的方式恨恨地咬牙切齿,发出刺耳的嚓嚓声令我全身痉挛,不禁打了个寒战——加之这位老兄的身上缺少必要的肌肉和皮肤,使他的动作显得极其狰狞可怖。“我住在那个贫民窟,一住就是三十年;我告诉你,从我第一次迁居到那儿至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记得我的这把疲惫不堪的老骨头刚被安置在那里时,我就翻了个身,伸展了一下四肢准备在那里长眠下去,当时感觉非常惬意,因为我终于可以远离尘嚣,从无穷无尽的烦恼、悲苦、焦虑、疑惑和恐惧中摆脱出来,永永远远从尘世中解脱出去了。我舒舒坦坦,心满意足地听着教堂司事在拖着嗓子搞法事。是他把第一铲土撒向我的棺材的,沙土发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声响令我吓了一大跳,后来,这种声音渐渐低微、缥缈。当他们给我盖屋顶的时候,这种声音微弱得差不多都听不见了——太惬意了!老天爷!我多希望你今晚能亲身体会一下这种感觉。”那个亡灵边说着就用它那只能称为一串骨爪的手猛扇我一巴掌,把我从梦幻中带回了现实。
“不错,先生,三十年前,当我在那儿躺下时,我感到无比的喜悦。因为,那时候我住的那块地方还能称之为农村——那儿四处轻风拂面,花的幽香沁人心脾,高大庄严的古木耸入云霄,和风吹拂着树叶发出沙沙的私语,快活的小松鼠在我们的头顶上欢呼跳跃,甚至还围着我们载歌载舞,不时有爬虫前来拜访我们,为我们解闷,鸟们婉转的歌喉给这一方宁静的净土带来悦耳的音乐。□!即使一个人少活十年去换取一秒这种无法言喻的快乐也是值得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令人开心。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位好邻居,因为能有资格住进那里的人都曾是本城里最显赫的家庭里的成员。我们的后代也似乎没有对我们安息的另一个世界掉以轻心、敷衍了事。他们把我们的新居修葺得堂皇体面,经常维修保持外观清爽整洁;围栏还没有朽坏就已换上新的,牌匾也经常刷油漆或者抹石灰,一旦它们看起来有点生锈或稍微腐蚀,他们就会及时将其更换。墓碑总是竖得笔直,周围的铁栏杆完整无缺、闪亮如新,玫瑰花丛和灌木修剪得非常整齐、有形。一切都毫无瑕疵,围墙上纤尘不染、光滑整洁,还雕刻着些美好的事物。但那些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的子孙早已把我们忘却了。我的孙子现在就住在我当年辛辛苦苦用自己的血汗钱建起的堂皇大屋里,却任凭我在这个破洞窟里被蜂拥而至的蟊贼毒虫撕咬,把我原来就已破烂腐朽的尸衣啃得七零八落,甚至还无耻地在我的衣服上面做窝。我与那些同住在一起的朋友共同奠定和保卫了这座美丽城市的根基和财富,使它欣欣向荣。可我们用全部的爱心抚育长大成人的婴孩却把我们抛在这个最肮脏下流的破坟岗,任凭四邻的诅咒、陌生人的耻笑。你看看今昔岂止是天壤之别,我的牌匾早已腐烂坍塌;我坟头的铁栏杆东倒西歪,其中一根脚柱还被拔出地面,任凭它在风中荡来晃去,那个样子显得放荡轻浮,毫无体面可言。我的纪念碑也有气无力地倾倒在一旁,我的墓碑也没精打采地垂下它沉重的脑袋。那些可爱的小装饰都已不复存在——没有玫瑰花,没有灌木丛,没有碎石铺缀的小径。那些赏心悦目的东西都已经荡然无存。那些为了使我们免于受野兽惊吓和侵袭的没有刷漆的旧围墙都已经被人们没有长眼的脚玷污,显得极其肮脏破败,大部分已经摇摇欲坠,甚至被整个连根拔起扔于街道旁,他们倒在那里唯一的用处是吸引人们的目光,让他们看到我们目前凋敝荒凉的惨状,招来人们更多的挖苦嘲笑而已。可如今更糟的是,我想再把自己贫穷褴褛的老骨头隐藏在那片友善的林子里都已经不可能了,城市已经把那干巴巴的手臂向外无限延伸,最终波及我们的安宁,这样一来,我们那曾经洋溢着欢歌笑语的老家剩下的唯一遗迹是那一丛站立在城市中、烦闷抑郁、厌倦疲惫、看起来愁容满面的林木。它们把自己的脚伸进我们的棺材,眼睛空洞地望着虚无,我真希望它们能在那里撑下去。我跟你说,这景象实在是太侮辱人了!
“你也许渐渐会明白——你已经开始有点明白,我们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我们的子孙就住在城里不远,他们恣意挥霍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而我们要拼了老命才能保全自己的头盖骨和这把老骨头。老天爷,想在我们那块墓地里找一座不漏水的墓地简直不可能——真的,找不出一座。每次晚上下雨,我们都得气喘吁吁地从地底下蹿出来爬到树上去——有时,冰冷的雨水会突然淌进我们的后颈窝,我们都会毫无例外地被惊醒,然后破坟里的我们会‘嚯’的一声撑起身子站起来,踢翻盖在上面的破敝的棺盖,一下子蹿到树上去!我的天哪!在某个大雨倾盆的夜晚,如果你有兴趣到那片墓地走走,你准会看到十五六个像我这样的鬼魂孤苦伶仃地挂在树上,用一只脚立在那里,骨头关节在摇摇晃晃的树上发出可怕的响声,任凭飕飕的冷风直穿透我们的骨头!许多次,我们不得不在上面栖息三四个钟头,然后再从上面慢吞吞地滑下来。全身冻得僵硬,不过睡意还是甚浓,我们不得不互相借用一下脑壳,以便能将坟墓里的水舀干——倘若我现在把头向后一仰,你从我的眼里向脑壳里张望,你就能看见那里面差不多装满半个脑壳的焦干的沉积物——这些破东西害得我走起路来头重脚轻,有时令我头脑转不过弯来,显得无比愚蠢!不错,先生,假使在那样的夜晚你碰巧经过那里,大概是黎明前的一阵子,你可能正赶上我们从坟里往外舀水,你也会看见栏杆上四处都晾晒着我们的尸衣。噢!我有一件优雅的尸衣就是晾在那里被人偷去了——我猜那多半是那个叫斯密士的家伙干的,他住在离我们那块墓地不远的一片乱坟岗里——我这么想是有依据的,因为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身上除了一件破破烂烂的花格子衬衣外什么也没穿。可上一次我在新公墓举行的一次联谊会上见到他时,这家伙却是到场的鬼魂中穿得最讲究的一个——更可疑的是,当他看到我也在那里时,他一转眼就溜掉;前一阵一个老妇人也在离那儿不远的地方丢失了自己的一副棺材——一般来说,无论她到哪里去,她都会随身拖着自己的棺材的,因为她总是易受风寒,当寒气冒上来时她的老毛病痉挛性风湿就会复发,要是她总是在夜晚阴冷潮湿的地方待着,她肯定会像死前一样死于这个老毛病的。所以棺材对她来说简直是性命攸关。她的名字叫赫奇基丝·安娜·玛蒂尔塔,赫奇基丝——没准儿你认识她。她嘴里只有两颗上门牙,身材高挑,看起来有点驼背。身子左侧少了一根肋骨,一绺已经干枯的头发往下遮掩着头的左侧,而在离右耳上部不远的地方有一撮鬓发竖立起来。她的下颚骨已经腐蚀脱落。好在有一根破绳子将它绑到一侧的骨头上,左前臂的一块小骨头也不见了——她的步态大摇大摆,当她双手叉腰鼻孔朝上扬时,大有一种‘威风凛然’的气度——她一向无拘无束,大大咧咧惯了,可全身都在斗殴中弄得伤痕累累,没一处完好无损的,看起来就像那些身经百战、饱经风霜的破瓦罐一样破烂不堪——也许,你在什么地方遇见过她?”
“够了!”我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到他会不停地问我这些令人感到恶心的问题,这个问题着实让我感到嫌恶。可我赶紧想办法弥补自己一时的粗鲁,我解释道:“我除了表示自己没有那么荣幸得以一睹她的芳容外,并无别的恶意,我绝不是故意用这种不礼貌的话得罪你的朋友。你刚才正讲到你们被什么人抢劫了——那种勾当的确太可耻了——可是从你仅存的这点尸衣还是足以看出,在你们那个年代,它的价值一定不菲。怎么……”
这时,一个极度恐怖的表情呈现在这个腐臭生灵的皱皱巴巴的脸皮上。当我的客人告诉我,他这副阴沉可怖的面孔不过是想做一个夸张而略显狡黠的笑容时,我隐隐感到了一丝焦虑和沮丧,然后他又冲我挤了挤眼眶。进一步暗示,当他有幸穿上这身华贵的衣服时,临近公墓的某个家伙却只能赤条条的。听到这席话,我感到放心多了,可是我恳求他以后只用语言来表达自己内心所想,因为他刚才那种面部表情容易使人们难以捉摸。即使他格外小心谨慎,那种表情已易于遭人误会,尤其要避免以笑容来代替讲话。他自己或许认为那种微笑是一大了不起的成就,因为那会使我对他产生特别深刻的印象。我补充道,我当然很乐意见到一位骷髅开开心心的、面带端庄的表情开心逗乐,可我并不认为微笑是他们最拿手的好戏。
“不错,朋友,”这具可怜的骷髅道,“事实诚如我刚才给你讲述的那样。两个旧坟场——一个是我以前安身立命的地方,另一个要离得稍远一些——都被我们的不肖子孙们存心忘却了,以至于直到今天那里再无一寸我们可以容身之地。除了觉得满身的骨头都不舒服外——每到梅雨天气,骨头简直痛得钻心——我们的家业就在那里荒废殆尽了。我们不得不拼上自己这把老骨头从那里搬出来,否则就只有习惯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家产一天天损耗,最后完全被毁掉。噢,这一切你听起来都不像是真的,可它的确是事实。而且,在我所有认识的人中你简直找不出一口修葺完好的棺材——这就是铁的事实。我说的情况还不是针对那些躺在松木箱里、轻而易举就能被行李车装走的那些下等人。我说的是那种有着质地上乘、镶着银边的棺材,身上装饰着昂贵纪念品的人,他们的送葬队伍总是将棺材的前端披上一丛气派的黑羽毛做装饰物,他们也可以随意挑选风水最好的墓地——我指的是像贾维舍斯家族、布勒德索斯家族及布尔林斯家族以及诸如此类的那些阔佬。他们现在也完全衰落了。他们曾经是我们这个墓区最显赫的大人物。可你现在瞧瞧他们的样子——完全难以为继,穷愁潦倒了,布勒德索斯家族的某位成员干脆把自己的纪念碑拿去同一个死去的酒店老板做交易,去换些新鲜刨花垫在脑袋下面。我跟你说,他的举动是最具有说服力的了,因为对一个亡灵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纪念碑更让自己感到自豪了。他常常一个人独自念着碑文。用不了多少时间,他就开始相信,刻在上面的那些溢美之词都是与自己生前的一切相称的。然后,你就会看到他常常夜复一夜地在那里细细品味其中的甘美。一座石碑花不了什么钱,可却能使一个倒霉鬼在死后的世界里倍感欣慰,特别是对那些死前命运不济的人而言,更是一种莫大的安抚。我希望人们要时刻记得给亡灵立一块纪念碑。你知道,我说这些并不是想发发牢骚,可说句真心话,我的子孙后代只给我立了这么块寒碜的小石碑实在是令我脸上无光——而且别的不说,上面居然没有一句歌功颂德的话。上面只刻了这么一句:
GONE TO HIS JUST REWARD
善恶有报
“最初当我看到它时,还颇有些得意,渐渐地,我注意到了,无论什么时候,我的老朋友路过这儿,他们总会把自己的下颌抵在铁栏杆上,拉长着马脸,一读到这短短几个字,就会独自咯咯笑起来,接着带着满意和舒坦的心情走开去。因此,我只得自己动手把那些字刮掉,以免再招来那批蠢货的耻笑。可是,一个亡魂总是对自己的纪念碑倾注着无比的热情。你瞧,那儿不就来了五六个贾维舍斯家族的人,他们就时刻不忘携着家族的纪念碑。史密瑟斯和他雇佣的几个鬼魂也刚刚扛着纪念碑打这儿过去。喂,希金斯,再见,老朋友!那是梅内迪斯·希金斯——死于1844年——他也和我一个墓区——出身于古老高贵的家族——他的曾祖母是印第安人——我在那里同他的关系最要好——他没理会我,是因为没有听到我在叫他。太不好意思了,我本想介绍你们认识认识的,你准会很钦佩他的。你可从没有见过像他那样支离破碎、严重扭曲变形的老骨架,脖子还歪歪扭扭地向后摆动,不过,这家伙挺让人开心。他开怀大笑时,总发出像两块粗糙的石块互相锉磨时那种刺耳的嚓嚓声。还有呢,一开始他总是放开嗓门儿,乐滋滋地尖叫,就像一颗铁钉在玻璃窗上用力划动时发出的尖厉声音。嘿!琼斯,那就是老哥伦布·琼斯——他的那身尸衣值四百美元——他全部的陪葬品,包括纪念碑总共花了两千七百美元。他死于1826年春天,他的送葬仪式是当时最豪华气派的了。所有的死鬼,甚至远及阿勒格尼山一带的幽灵们都闻讯赶来目睹那一盛况——那个曾住在我旁边的家伙对那件盛事至今还记忆犹新呢!现在,你看到那个腋下夹着一块棺材前隔板,一只腿的腿骨从膝盖以下脱落的家伙吗?他现在除了他腋下的那点家当外别无长物。他叫巴斯托·达尔豪塞。他的葬仪奢华程度仅次于哥伦布·琼斯,他刚进入我们这个墓区时有着最豪华奢侈的衣着,而如今并顾不得体面,赤身裸体地从这里走过。我们都在搬家,再也受不了我们那批不肖子孙的虐待了。他们也开了不少的新墓地,可是总把我们抛在这个肮脏下流的地方不管不问。他们总是动不动就修建豪华宽敞的大街,却从来想不起来修缮一下我们附近的那些属于我们的地盘——你看看我这口棺材,说真的,当它崭新的时候无论放在城里任何一间客厅里,都会立即使那儿生辉。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就送给你了——我可没有钱修它。假如你能给它换一块新底板,再弄一块像样的高级红木顶板,沿着左舷再弄些簇新的金镶边,你准会发现里面宽敞舒适,躺在里面最惬意不过了。不要客气——不要谢,这不过是无足挂齿的一桩小事而已——难得你对我这么和气,要是我不倾己所有表示表示自己的谢意的话,就未免太怠慢先生你了。还有,我身上这块遮风挡雨的裹尸布条,也算是我们同伙中的瑰宝,如果你想要的话——不要?那也好,随你便吧,我希望自己是个公平大方的人——我可不是吝啬鬼。再见,朋友,我还得继续赶路。今晚的路可够我走的,到底还要走多久——不清楚。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必须离开这儿去寻找另一个地方,绝不能再躺在这块烂坟地里了。我将一直走到自己发现一块像样的住处为止,走得老远老远,就算赤脚走到新泽西也在所不辞。所有的人都要离开了,这是在我们昨晚召开的秘密会议上决定下来的,规定在今天太阳升起之前,那块下流的破窖洞里再也不准剩下一块尸骨。这块墓地兴许对那些目前仍然健在的朋友很合适,可它一点都不对有幸向你说这席话的老骨头我的胃口。我的观点也是我们那些绝大多数人的观点。如果你还怀疑我所说的话,你就到那儿去看看,那些还没有走的幽灵都在急急忙忙地打点行装。他们对那个地方的憎恶劲儿简直无以复加,眼看就要举行暴动、示威游行了。喂,你看,又来了一群布勒德索斯家族的魂灵,要是能劳你大驾帮我把墓碑放在我背上的话,我兴许能加入他们的队伍,和他们一起小跑行进——伟大而尊贵的古老家族,布勒德索斯家族,五十年前,当我乘着夜色游荡在这些空荡荡的街道上时,我总是看到他们坐在六匹马拉的柩车上外出游玩。再见了,朋友。”
然后他把自己的墓碑扛在肩上,拖着他那口残破不堪的棺材,加入到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幽灵队伍中去了。尽管他开始执意要把他的棺材留给我,我却坚决拒绝了他的这番好意。我猜,大概花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些无家可归被人遗忘的死鬼,愁肠郁结,身上扛着他们仅有的那点惨不忍睹、令人失望的家什,骨头发出嗒嗒的声响打我面前路过。我一动不动坐在老地方,心中充满着对他们的怜悯之情。不时地,他们那些最年轻的、穿着相对不那么破烂中的一两个幽灵会前来向我探问午夜火车的开车时间,而剩下的大部分却似乎对这种旅行方法茫然无知,只不过时而问问到某些小镇或城市的公路怎么走。这些城镇现在有好多都在地图上找不到了,它们大概三十年前就从地图上和地球上消失无踪了,而又有一些城镇虽然标在地图上,而在现实中却早已湮没无闻,不过是在某些房地产经纪人的私人地图上才可以找到点蛛丝马迹而已。他们不时向我询问这些小镇和城市里的墓地现况,以及当地的居民对死者的尊敬程度。
这桩事的来龙去脉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深切地体会到了这群漂泊无依的魂灵的苦境,不免对他们大生怜悯之心。这些都是那么真实,我从来不曾怀疑他们会是一场梦。因此,我对一位身披尸布的漫游者说,我有一个想法,要写一篇记述这批稀奇古怪、流离失所、忧伤痛苦的流浪者奔波迁徙的小文章,不过,我也说明,我绝不会按事实的情况原封不动地记叙,否则似乎就会被人认为有意嘲弄这种极其严肃的问题,那样也会显得对尊敬的死者们极大的不恭,而且还会使死者们仍然在世的朋友感到震惊和愤怒。可这位谦恭有礼、无比尊贵的先民的遗骸竟将自己的身子靠在我的大门上,头探进来,凑在我的耳朵边说:
“别让这事惹你烦心,公众既然能允许我们将要离开的那种肮脏腐臭的墓地存在,他们死后也必然能够在那里泰然处之,对我们这伙被迫躺在那里遭人遗忘和摒弃的死鬼们描述的一切苦难,他们肯定能够安之若素。”
正巧那时,传来一声雄鸡的啼叫,那列怪诞可怖的幽灵队伍突然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片碎尸布和一根骨头。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头探出床沿低低地垂着——以这种姿势睡觉我总爱做这种梦,梦里暗含着某种道德寓意,但毫无诗意可言。
注:读者务必放心,如果他们居住城镇的墓地保管得井然有序,那么我上面的梦境并不意在对该镇进行讽喻,而是有意地无情地嘲讽与之相邻的另一个城镇。
18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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