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为民的故事-罪不容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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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不容诛”表示处以死刑也抵不过所犯的罪恶,用来形容罪大恶极。

    此典出自《孟子·离娄十》:“罪不容于死。”

    有人去见孟子,希望他谈谈对冉求的看法。孟子说:“冉求做季康子的家臣,不但不施仁政,反而把田税增加了一倍,孔子都不把他当成是自己的学生,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可谈的呢?”来见孟子的人又问:“冉求为季康子搜刮钱财都被孔子所唾弃,那么,那些帮助君主打仗的人又该如何看待呢?”孟子面有怒色地说:“那些好战的人们为了争夺土地,争夺城池,不知杀死了多少人啊!这种人啊,真是‘罪不容于死’(意思是:就是处他们的死刑,也抵不过他们犯下的罪)。”来见孟子的人说:“您说得非常正确,可是谁来处他们的死刑呢?”孟子听后默然不语,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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