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羞于回信,尽管他因为酷爱故事书,早就能够流畅阅读,但写作一直停留在幼儿园水平,令他痛苦不堪。而伊顿的小男生通常都不会单单因为热爱而写东西,这封信就此没了下文。但它激励蒂姆从新来的家庭教师身上不断学习,这位先生感到惊讶不已,他没想到这孩子会如此用心地为入读伊顿做准备,尽管等他入学时,按照卡罗尔的年龄,应该已经毕业了。
对于蒂姆的家庭教师,我们无需赘言。他就是那种超凡脱俗之人,尽管风度翩翩、学富五车、思想深刻,但得到的待遇甚至比不过那些天赋远不及他的人,临时教育教育蒂姆这样的孩子,这样一份苦差事竟也能让他感到高兴。他感到如释重负,因为他发现这个学生只是起点低,并非笨到无可救药,他曾经教过若干个无可救药的孩子,这份苦差事要求他不得不把百无一用的各学科基础知识往他们脑子里灌。
尽管他对于这份工作真心感兴趣,作为回报,蒂姆也表达出了近乎爱慕的感激之情,以及完美无缺的良好表现,但他对儿童心理缺乏了解,也不愿去了解。有些人天生就不喜欢孩子,就好比有些人天生就没有音乐细胞。他们更喜欢同辈人,尽管那些人高高在上地蔑视着自己,不过双方都没什么好怪罪的。总而言之,这个无可指摘、学识渊博的家伙在我们主人公的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小角色,不过是促进他向心向神往的目标前进。他的生活中尽管新增了这部分的教学,但目前看来并没有什么改变。家庭教师上任之后,蒂姆几乎见不到父亲,对此他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艾比斯利先生总是一次出门好几周,忙自己的事业,小心仔细地参看各个案例。渐渐地,他开始接受委托,在伦敦购置了住所,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他的品位并不是乡土风。达利先生曾经前来拜访,请他去达利苑共进晚餐,话语中唯一的主角就是卡罗尔,他的信,他的美貌,他的体育才能,以及数不胜数的优秀品德,那个可怜的男人几乎被他弄疯了。
“我们家孩子离开之前,您见过他,”乡绅说,“他非常喜欢您的小孩。亲爱的艾比斯利先生,对于那次不幸的事故,我们还欠您一句道歉呢。然而,”他彬彬有礼地补充道,“我们不应该用‘不幸’这个词,毕竟正因如此我们才得以增进了解。”
“谢谢,”乡绅的好心好意在受害人听起来就像是变了味,“我敢肯定,您的孙子也为找到了个小伙伴而感到高兴吧。”他觉察到,乡绅在提到蒂姆时,语气中有一丝怜悯,这绝不是什么让他开心的事情。
“好吧,您知道,”爷爷说,“我想他为无意中造成了这样一件不幸的事故而感到非常抱歉。那孩子,他心眼好,对待陷入痛苦的人或物,就像女孩子一样温柔,不过他也是个勇敢的男子汉。那天下午,他一直等我们问明了情况,才算是安下了心来。他身上有着我们达利家人的顽固劲儿。”
“亲爱的,我觉得你不应该说‘顽固’,”奶奶插话道,“我敢肯定,如果你足够明智地对待他,这孩子并不难管。他不大点儿时我总说:‘要管教这个孩子,除了对他和蔼可亲,别无他法,因为他心气太高。’我记得他第一次上学时,那是在伊顿之前,我去学校,校长跟我说话——我忘了他的名字。凯特闺女,你记得他的名字吗?是叫沃特还是沃特金来着?叫沃森,对不对?你确定吗?好吧,这无关紧要。这位沃森先生说:‘达利夫人,这孩子不坏,就是太固执了。’‘不对,沃森先生,’我说,‘单论这一点,您一定要允许我来纠正一下。他不是固执,只是心气太高了。’我敢肯定我说的没错。您家那可怜的小男孩怎么样了?我希望他已经没事儿了,他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太健康。”
“他没事儿了,他又变得身强体壮、精神饱满了,谢谢您,那真不算什么大事。”
“哦,听您这么说我太高兴了。我看他的身体挺虚弱的,不过人家都说我总是看别人像有病的样子。什么时候让他来看看我们?也许他不乐意来吧,毕竟卡罗尔已经不在家了。家里少了他,变得死气沉沉的。”
“您的心意我领了,但他刚才还在忙功课,恐怕我不得不请求您原谅他。我给他请了一位家庭教师,他现在的生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规律。铁路部门宣称要开辟的那条支线会不会波及到你们家的田产呢,达利先生?”这样一句话生生把话题支开了。就好像他们是故意伤害他一样,乡绅又以那种老式的、谦和又不失威严的语气开了腔,说如果印度那些更刺激的运动并没有让他忘却家乡的鹧鸪,而他又觉得猎野鸡太没挑战性的话,那么自己希望他能带来一把枪,如此这般。他直言自己已经放弃了打猎,就这样道了晚安。
“这人太失礼了,”达利夫人说,“我敢肯定,即便只冲着我们家孩子对他家那个我忘了名字的孩子的善意,他也应该表现得礼貌一些,最基本的感谢还是应该有的吧。想想看,那样一个小家伙竟然还在忙功课!我只能寄希望于他的父亲不打他了。”
就这样,两家人之间的来往渐渐变少了,到头来已经是相当淡漠。
去达利苑赴宴的第二天早上,艾比斯利先生遇见了蒂姆,他做完了功课,像往常一样,不戴帽子就飞奔出屋。他对达利夫妇的那番话依然耿耿于怀,说话时的语气也一点都不温柔:
“你忘戴帽子了。”
“我只在星期日戴。”蒂姆简单地回答。
“竟然不戴帽子!”父亲突然喊道。
“我从没听说过,竟然还可以这样。我希望你马上开始戴。”
“可戴帽子太难受了。”可怜的蒂姆说。
“我觉得,现在你真的应该抛开那些幼稚的胡闹了。”艾比斯利先生回应道,这时他是真的怒了。“你为什么不能像别人一样行事?为什么我儿子竟比别人家的孩子更喜欢乱跑乱闹,像个肉贩子一样呢?看来,我回来得正是时候。”
蒂姆屈服了,保证以后听话。他记得卡罗尔戴着一顶帽子,当然了,他去伊顿肯定要戴,但对自己来说,这简直是无比煎熬,苦不堪言。显然,无拘无束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帽子和拉丁文法犁过蒂姆的背,留下绵长的垄沟。与此同时,不知怎么着,他查到了伊顿放假的日期,他在一张纸片上一丝不苟地记日子,每晚睡觉之前都要划掉一天。
蒂姆翘首以盼的12月14日终于姗姗来迟,与它一同到来的还有卡罗尔。这下蒂姆是真的高兴了。功课以外的所有时间,他都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他的朋友东跑西颠。卡罗尔去哪儿,蒂姆就跟到哪儿,尽管自己干出来的一些傻事会让他心头一紧。只有当卡罗尔骑上他那匹小马时,蒂姆才会暂时离开他身边。假期过半,卡罗尔一个同龄的同学来找他,卡罗尔变得更有男子汉气概了,有蒂姆这样一个孩子无时无刻部陪在自己身边,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蒂姆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过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瑕疵,还有什么算得上完美呢?对于我们故事的主人公来说,这几个星期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此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如此肆无忌惮地崇拜自己的偶像了。
这一切都被奎切特太太看在眼里。在她心里,对孩子的爱不掺杂一丝嫉妒,她只是怕这孩子会遭遇什么打击,重创这份新产生的感情。蒂姆似乎忘记了艾比斯利先生回家的当晚发生的事情,可她并没有忘记。先生每次从伦敦回来,她都怕两人先前的那次谈话会重演,怕他对那名毫不知情的外来人员下达新一轮逐客令。当时的情况下,竟会有人不喜欢他的陪伴,这种事卡罗尔还真是从没想到过,不过他并不喜欢艾比斯利先生,所以,多数情况下他都是挑那个人不在家的时候去庄园,这让奎切特太太感到安心多了。不论艾比斯利先生是怎么想的,他终究是没说什么,整个假期平平安安地过去了。对蒂姆来说,这段金色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一去不复返。事实上,这两个孩子确实又过了很久才再次相见。
到了复活节,卡罗尔又回家,他发现庄园大门紧闭,只有贝丝在闷闷不乐地闲逛,看到熟人便走过来摇摇尾巴。艾比斯利先生带着儿子去欧洲大陆旅行去了,这是他长期以来的愿望。很难说这个男人到底是那根神经搭错了,才会一直对这个经年累月的梦想念念不忘,而其他的很多梦想都早已不知所踪了。或许他还怀着某种希望,觉得新鲜空气和美景会把蒂姆变成一个更符合自己想象的孩子,只要坚持自己的方案不动摇,那么他的期待就可能化为现实,现在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的确,蒂姆到了这个陌生的新世界,发现了很多刺激、有趣的东西。艾比斯利先生对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满意,但事到如今,蒂姆想要克服父亲的存在给他带来的压抑和恐惧,为时已晚。他跟父亲在一起从来没有感到自在过。这时的他年龄还小,完全是个孩子。对于自己的所见所闻,他只是一知半解。但威廉·艾比斯利并不明白,也没人跟他讲这些。
到了仲夏,缺席的则是卡罗尔。他去了一个朋友家,还在村子里起了一身疹子,据我所知当时蒂姆也起了些轻微的疹子,他还和祖父母一起去苏格兰旅行,六周的假期,他根本就没有回到达利苑。过了一年,蒂姆才再次见到了卡罗尔。对于年长之人来说,一年实在是微不足道,但对于那个年龄的蒂姆来说,可谓是漫漫无期——漫长到让一个男孩很容易改变想法。然而,在那一整年,以及接下来的那些年里,蒂姆都未曾改变过,谁也无法磨灭他的忠诚。卡罗尔就是他的年历,所有的小事都是从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开始记录的。
他多么渴望自己能够入读伊顿公学,结束这漫长的异地分离啊。对于前方的一切,他毫无畏惧,因为到了那时,他会一直在卡罗尔身边,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求。
注释
[1]詹姆斯·拉塞尔·罗厄尔(James Russell L·well,1819-1891),美国浪漫主义诗人、评论家、编辑、外交官。(译注)
[2]调换儿是一种在西欧民俗传说和信仰中的生物,经常被描述为妖精、巨怪、精灵或其他传说生物的后代,被秘密地以人类婴孩的身份留在人类家庭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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