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叫做过客,他们永远在看别人的故事而不会成为故事的主角。一尘的名字很像是某位禅师的法号,其实一尘问过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取这样一个名字,父母说希望他以后的人生可以自在一些,不要被名利困扰。不过最后一尘还是没有成为一个视名利为浮云的世外高人,而是一个视钱如命的金融才子。
谁都不知道一尘怎么样一夜之间成为一个点石成金的金融才俊,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尘会突然放下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跑到了青海,开一间客栈,养一只狗,偶尔喝茶,偶尔看书。他的客栈生意一般,因为没有什么花哨的优惠,也没有很大的名气,甚至邻居们都不知道一尘叫什么名字,每次见到一尘都叫他小伙。
某一天,一尘的客栈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看上去很高兴,又有些紧张,他在客栈外面观察了好久,终于走进来,跟一尘说,希望一尘能够配合他在这里跟他女朋友求婚。男生说,女朋友很喜欢清静的地方,他去了很多地方,只有一尘的客栈符合他的想象。一尘从来没有见过别人求婚,而且自己可以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自然很高兴。一尘按照年轻人的要求为这对甜蜜的恋人布置了一间房,还给他们准备了特别的蛋糕。
约定的日子到了,男生戴着女生来了,让一尘惊讶的是,女生坐着轮椅,而且脸色苍白。一尘似乎猜到了点什么,心里多了很多感触,但还是默默地为这两个年轻人准备一切东西。男生带着女生到了事先布置好的房间,一尘看着他们进房间,然后把蛋糕送上去,他觉得马上男生会抱着女生下楼来告诉他,他求婚成功了。当一尘美滋滋的在柜台前想象的时候,女生摇摇晃晃的下来了,然后径自走出了客栈。十分钟以后,男生才急急忙忙的去追女孩。一尘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的美好都会被打碎,只是可怜了这两个年轻人。
三天后,男生又一次回到了一尘的客栈,这次他没有很兴奋,也没有紧张,很平静的告诉一尘,他最后求婚成功了。那天女孩没有答应他,女孩得了癌症,怕连累这个很爱她的男朋友,于是说了很严重的话,这让男生觉得很伤心,很没尊严。但是在女孩离开房间的那一刻开始,男生越来越强烈的感觉到不能没有女孩。男生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忽然被关进了一个笼子里,很难受!十分钟之后,男生还是决定要和女孩在一起,所以他追出来了。如果说求婚前男生还不明白自己的心的话,那女孩离开的那十分钟让男人坚定了自己的心。男生说,谢谢你配合我,这一刻的浪漫会让我们一起面对未来更多现实的残酷。
一尘看着离开的男生,觉得这个男生很幸运,不是因为他可以和爱的人在一起,是他能够及时的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而自己却没有他那么幸运!
小橙是唯一知道一尘名字的住客。她来到客栈的时候是一个人,因为和父母吵架,所以自己一个人从北京离家出走到了青海,她说她要到青海看看青海湖,这样她才走的安心。很多时候小橙都是早上很早就出门,到很晚才回到客栈。一尘有时候会担心这个小姑娘,那么小的年纪就自己一个人出来,实在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所以一尘对这个小姑娘也特别的关注。几天之后,小橙还没来得及出门,她父母就出现在客栈,没说几句话就吵起来,小橙一直吼着说:“我不去,我就是不去,你们就是想把我丢在外面,不用来妨碍你们!”小橙的妈妈一直哭,爸爸说:“我们是为你好!”吵了好久,一尘觉得自己有必要出面制止这种争吵,否则其他客人要投诉了。于是一尘到房间里,气氛很尴尬,为了缓解气氛,一尘要求和小橙单独聊聊。小橙的父母最后同意了,他们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守着随时可能跑掉的小橙。
一尘递给小橙一包纸巾和一杯水,小橙一口气喝完,舒了一口气说:“我是真的渴了!不好意思,打扰你了。”一尘看着这个眼神很坚定的小女生,小橙似乎想要等一尘开口问是怎么回事,不过最后还是自己开口了,小橙说:“我明年就大学毕业了,爸妈说要送我去外国读书,说是那边有一个哥哥会照顾我,所以要我不用担心。直到有一天,他们以为我出去了,于是就在家里说要我过去其实是让我和那个哥哥有相处的机会,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就不用操心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过去上学,就是骗人的。他们就是想把我嫁给他们一家生意伙伴家的儿子。我变成了他们生意的牺牲品!所以我就一个人收拾了行李,拿了家里所有的现金跑了出来。”一尘问:“你见过那个哥哥吗?”小橙说:“我见过,其实挺好的一个人,只是现在我很讨厌他。”一尘突然笑了,说:“我跟你说说我的故事吧,我叫做陈一尘,以前在上海有自己的公司,做金融的。那个时候赚钱很容易,而且我有一个漂亮温柔的妻子,一个可爱的女儿,别人所定义的成功都在我身上实现了,所以人就容易自以为是。虽然有幸福的家庭,但是我还是每天出去花天酒地,还安慰自己说这是应酬哦。直到被我妻子发现,我还是这么跟她解释,最后她带着女儿走了,就算到了那一刻,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错,于是赌气似的找了一群朋友到家里来玩。谁知道我老婆只是想让我认错,并没有真的走了,过了一个多小时她又带着女儿回来,但是开门的时候却看到我搂着另外一个女人。老婆彻底失望了,于是开车带着女儿真的走了,不过这一走我就彻底失去了她们。老婆开车出去遇到了车祸,玻璃碎的时候老婆虽然挡在了女儿前面,但还是伤到了女儿的眼睛。我父母赶到上海,把孩子带走了,并且让我学会珍惜以后再去见女儿。到现在,我都不敢出现在女儿面前,我怕她问我,我妈妈去哪了,怕她因为看不见撞到桌子角……其实我跟你说我的故事不是要你同情我,而是希望你明白,珍惜自己和珍惜别人一样,都要及时!”小橙听完以后说:“其实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只是我讨厌被人摆布……”一尘哈哈大笑,说:“你爸妈是说让你们两相处一下,又没说非要你嫁给他,如果你觉得这个人真的不合适,不嫁不就行了,现在又不是古代,什么父母之命,重要的是你觉得幸福。”
第二天小橙走了,临走的时候要了一尘的邮箱。一年之后,一尘还在青海开着那个生意一般的客栈,有一天,一尘收到了一封来自英国的邮件,是小橙寄来的,信里说:我在英国了,其实很好,那个哥哥大我三岁,对我很好,只是我们都觉得我们更像是兄妹,所以我们不可能结婚。一切都好了,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呢?是你告诉我珍惜自己和别人,说不定你女儿没有怪你,你父母盼着你回家呢!你不走出这一步,那么谁来替你珍惜他们呢?
一尘突然泪流满面,第二天他就关了客栈,买了回北京的机票,他很想马上见到女儿和父母!
父亲和母亲的爱
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工作也很辛苦,而母亲没有稳定的工作,只是自己在外做一些小生意,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所以每次爸爸回家总是什么都不用干,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妈妈总是把爸爸照顾得很好,爸爸回家只要做三件事,一是看电视,二是吃饭,三是睡觉。这样做的后果就是青青要帮妈妈做很多家务事,而且妈妈不在家的时候,青青就要负责给爸爸做饭吃,很多时候青青很不高兴,爸爸怎么能够什么都不做,这不是从小受到的教育啊,不是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吗?青青最气的是,每次爸爸都是最后一个人吃完饭的,但是每次都要让青青来收拾碗筷,青青觉得这一切都是妈妈惯的,要不是这样爸爸怎么那么懒。她也会跟妈妈抱怨,说爸爸怎么那么懒,什么家务都不做,就连吃饭都要别人帮他盛。妈妈只是笑笑说:“你爸爸在外面很累了,回家就不要再让他做事了!”
从此以后青青心里一直有一个很慎重的决定,以后不管是谁做自己的老公,如果他像爸爸那么懒,把所有的家务都丢给我一个人做的话我一定跟他离婚!
很多年之后,妈妈还是把爸爸照顾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而青青上了大学之后就在外地工作,虽然离的不远,但是因为工作太忙,所以也不经常回家。直到有一天接到电话,说是妈妈突然中风。青青接到电话以后马上就赶回家,她很担心妈妈这次生病没有人照顾,爸爸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什么都不做的生活,突然要他照顾妈妈,怎么能够应付得来呢?自己虽然请了一个月的假,但是也不能够长时间的照顾妈妈,所以青青决定请一个保姆,至少能够很好的照顾妈妈的日常生活。
回到家以后,妈妈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虽然治疗的及时,但是行动还是不方便,所以就和爸爸商量要去请一个保姆,可是爸爸怎么都不同意,说是保姆照顾的不周到,而且何必花那个冤枉钱。青青说:“等我上班了,谁来照顾我妈和你的生活,以后都没有人来帮你做饭。”爸爸这次急了,坚持一定要自己照顾妈妈,而且还抱着自己一定会做饭。从那天开始,爸爸每天都到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然后帮妈妈洗衣服什么的,难得的是,虽然爸爸很多年没有做饭,但是做出来的东西也还行,至少不像青青想象的那样难吃。晚上睡觉之前,爸爸还要拖地,收拾一下家。这次变成妈妈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青青看着爸爸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妈妈而忙出忙进,突然觉得有以前对爸爸的理解都是错的,爸爸其实不懒。不过青青临走之前还是给爸爸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至少减轻一点点负担。青青回去工作以后,常常打电话给妈妈,妈妈现在已经能够自己走路了,说话也清楚了,妈妈说现在家里都是爸爸一个人在管,虽然现在好了一点,但是爸爸连饭都不让妈妈自己盛。那一刻青青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几年之后,青青结婚了,老公的工作很忙,但是回家以后还是常常要帮青青做家务,可是青青从来不准老公动手,那一刻青青明白了,其实这么惯着一个人其实是一种幸福,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爱对方所以总想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给对方更好的环境,越是爱对方就越是不愿意让对方做事,这样只会让人心疼。
再后来,青青的妈妈还是在爸爸之前走了,爸爸坚持要自己一个人在家乡生活,他开始了自己给自己做饭,还是把家里打扫的像妈妈在的时候一样干净,甚至会有一种错觉,妈妈没走,还是一样把家里收拾的那么干净。每次过年过节,青青都会接爸爸到自己住的城市,不过青青发现,爸爸现在已经不要别人帮他盛饭了,就算是孙女要帮外公盛饭,爸爸也不愿意。爸爸也不懒了,什么事情都学会了自己做,青青忽然觉得自己又懂了一点,对于爸爸妈妈来说,能够照顾对方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就算是被照顾,也需要被挑选,不是那个人还不能够为爸爸盛饭呢?这就是父母亲的爱情,揉碎在生活中,一点一滴,总能够让人久久回味。
婚礼的祝福
“他要结婚了……”朋友小心翼翼地跟小秋说,说得很小声。可是小秋还是抖了一下,她不是难过,只是觉得有点太突然。小秋说:“是吗?他没有跟我说,估计不会邀请我。”小秋本来还想问一问新娘是谁,长得漂亮吗,是不是高高瘦瘦的,但是小秋没有敢问下去,她怕问得太多会被别人看穿自己的心情。
和朋友分开之后,小秋到超市买东西,她心里堵得慌,可能买点东西会好一些,她推着超市小车看到东西就放到自己的小车里,这个时候,超市里居然播了陈奕迅的《婚礼的祝福》这首歌,小秋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蹲在超市里就大哭了起来。超市工作人员看着这个拿了超级多东西的小姑娘居然就这么蹲着大哭,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上去制止。小秋觉得就是上天在惩罚自己,已经罚了五年了,最后这一刻还要用他们曾经最喜欢的歌手最应景的歌来捅破小秋最后的一点点防线。
没多久,小秋还是收到了王志的请帖,新娘叫什么,她已经看不清了,因为眼泪一直在眼睛里打转,而小秋努力不让它掉下来。闺蜜在婚礼的那天早上特意杀过来,给小秋带来了最漂亮的衣服,然后给小秋花了最漂亮的妆,因为闺蜜说,就算现在没有男朋友也要把自己收拾的漂漂亮亮的,这是一场战斗,输了就输掉所有的尊严。小秋就任由闺蜜把自己打扮的不像自己,虽然很漂亮,但是王志会不会认不出自己来呢?
朋友和小秋一起到了酒店,酒店门口放着王志和新娘的合照,王志笑得很幸福,从前他就算笑都带着忧郁,这一次可能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这一刻小秋有些不敢迈进去,她不知道要怎么跟王志打招呼,她怕自己的眼睛出卖自己,最后变成一个毫无尊严的人。在参加婚礼之前,小秋设想了一百个打招呼的方式,但是这一刻她还是很害怕,朋友拉着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小秋进去了,他们做在餐桌边,看着王志带着自己的新娘缓缓的走出,小秋忽然想起某一天,她和王志曾经傻傻的演练过怎么样走出来接受大家的祝福,那个时候王志总是走得不好,要不就是太僵硬,要不就是没办法和小秋走同一个节奏。而今天的王志走得很自然,和新娘也是同一个节奏,做得很好,不知道王志是不是在下面练习了好久呢?
王志从自己身边走过去,朋友们特意给她留了一个靠外面的位子,小秋就这么看着台上的人,可是没想到的是,王志居然扫视了一下就接着看着前方,就像是扫视了一堆陌生人一样。那一刻小秋有些失落,现在的自己居然连让他看一眼都不能够。小秋很失落,但是又强忍住不给朋友们看到自己的失落,毕竟她现在只剩下尊严。
王志在台上和新娘互动完了以后,就牵着新娘的手到每一桌敬酒,到他们这一桌的时候,小秋才看到了新娘,一个娇小的女生,看上去自然简单。王志礼貌的和朋友们喝酒,轮到小秋的时候,王志只是礼貌的点点头、碰碰杯,然后就是下一位宾客。礼貌的好陌生啊,甚至都不像是一般朋友那样,更像是朋友带来的陌生人。这一刻小秋彻底的呆住了,她虽然设想了一百种打招呼的方式,可是里面却没有一种是这样的。在王志的眼睛里看不到一点点的熟悉感,或者任何的感情,就算是朋友一般的感情也没有,那小秋算什么呢?既然这样,又何必邀请小秋来参加婚礼呢?身边的朋友看着王志没有和小秋说一句话,就跟王志开玩笑说:“怎么你不记得小秋了吗?”王志听了只是笑了一笑。一个女性朋友说小声的说:“王志也太绝情了吧,就算不能做情侣,也不至于做不了朋友……”虽然说得很小声,但小秋还是听到了。小秋很想夺门而去,只是她不能没有了尊严。
席间一个女性朋友上了厕所回来以后就把小秋拉到一边说:“王志的老婆太可恶了,刚才我听到她和她的一个朋友说,她是故意让王志请你来的,王志刚开始的时候不愿意,但是这个女人闹了一通,最后还是请你来了。她的目的是看看你放下王志了没有,如果今天你有什么异常的表情或者王志有什么异常的话,就表示你们还有什么,你说她是不是有病……”后面的话小秋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她只觉得很冷,曾经是她全力爱过的男人居然和现在的老婆一起来设计她。
最后小秋没有回席间,只是让朋友把王志叫到酒店外面,王志才走出来,小秋伸手给了王志一个巴掌,小秋这一次没有哭,她低着声音说:“王志,从分手那天起我就从来没有想过和你会再有什么,你何必陪着你老婆来捉弄我?我虽然没有了你,但是我有我的尊严,这场婚礼,那张请柬把我所有的自尊都踩在了你老婆的高跟鞋下,而你就是帮凶,你今天做得很好,跟我形同陌路,我则被你们夫妻两玩弄在股掌之间。”然后小秋走了,这期间,小秋没有流一滴眼泪。可能在婚礼之前,她还愿意把这个男人深深的埋在自己的心里,还愿意把这个男人当做是最好的朋友,但是从这一刻起,王志已经变成一个比陌生人还不如的人。
再后来,小秋听说王志和新娘去度蜜月了,很开心。但是谁都不知道,王志婚礼那天偷偷的看了小秋很多次,很多眼,看到了小秋的失落,也看到了他们再也不可能成为朋友的未来。
无法逃避的婚姻
大海的女朋友是学校校花,能够追到她大海觉得很幸福,兄弟们都很羡慕大海有一个校花女朋友。而且大海最后和这个校花程璐结婚了,大家想不出来他们还有什么不幸福的,于是都开玩笑说如果他们都能离婚了,那么这个世界就没天理了。
婚后的大海很温柔,对这自己漂亮的老婆整天笑呵呵的,而且左思右想觉得这么漂亮的老婆不能让她出去抛头露面,于是就把老婆留在家做家庭主妇,自己在外工作养家。程璐虽然是一个漂亮的老婆,但却不一定是一个成功的老婆,她在家不做任何家务,其实不是她不会做,而是她懒得做。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几个朋友一起打麻将。大海每天回家都得自己做饭洗衣服,有时候甚至要处理狗狗在床上拉的大便,就算这样,大海也没有说过程璐一个字。因为程璐怀孕了,孕妇不干活是应该的,大海觉得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为自己生孩子,那得是多大的恩赐啊。他还是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这老婆,等待着小生命的到来。而程璐每天的任务就是吃饭、睡觉、打麻将。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程璐生完孩子,大海每天要上班,没有时间带孩子,而程璐根本就不会带孩子,于是就让大海的妈妈来帮程璐带孩子,他们的孩子是一个小公主,程璐每天要给小公主喂好多次奶,为了方便给孩子喂奶,所以她把朋友都约到家里来打麻将,孩子哭的时候婆婆就抱过来让程璐喂。除了喂奶,程璐几乎不做任何事,孩子的尿布是婆婆洗,家务是婆婆做,甚至婆婆还要给打麻将的人端茶倒水。程璐还在月子里的时候婆婆没有埋怨过一句,但是几个月下来,婆婆发现这个媳妇除了打麻将之外什么都不会。于是婆婆就让儿子跟媳妇说说,这样不行,要过日子整天打麻将算是怎么回事。大海上班不在家根本不知道程璐的恶行,以前因为程璐怀孕,所以大海觉得应该包容程璐,但是现在程璐居然连自己的孩子都不好好带,这让大海觉得很不爽,于是晚上就和程璐吵了一架。不过程璐最后还是没有改变,而大海的妈妈觉得自己在这里也不方便,于是就找了个借口回家了。
婆婆走了之后,程璐稍微好了一点,至少她愿意花时间来带孩子了,但是对于大海,她用一种近乎苛刻的方式来管教大海,每天给大海十块钱,上班下班坐车各一块,午饭八块钱。一个大男人每天身上只有十块钱,让大海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有一次大海在上班的路上丢了剩下的9块钱,午饭的时候又不好意思和同事借钱,于是只能饿着肚子干活,下班之后走了一个小时才到家。大海那天气疯了,他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耻辱,于是他又和程璐吵了一架,只是这次吵得很严重,程璐居然满口脏话的骂起了大海的妈妈。于是大海第二天就带着程璐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大海带着孩子回到了自己的小城镇,不过一个男人带着孩子在身边始终不方便,于是就把孩子送到妈妈那里,让奶奶带着小公主。大海则一个人在外面闯荡,做生意,为了孩子,为了母亲,也为了自己。
一转眼,大海和程璐离婚已经三年了,大海逐渐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而且自己的事业也有了一定的基础,有了一个小店,店虽然小,但是生意还不错。而且在朋友的介绍下,大海认识了另外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知道大海的一切,但是她不介意大海离过婚还带着一个孩子,依旧和大海谈起恋爱。那段时间大海很甜蜜,不管去哪都带着这个女孩,女孩温柔体贴,对大海是千依百顺,不管大海说什么她都温柔的答应,这个时候大海才觉得自己在恋爱,他感觉到有人疼,有人爱。不过,女孩的父母责看不上大海,觉得自己的闺女怎么能嫁给一个二婚的男人呢?于是百般阻挠,而姑娘和大海至死不渝,大海还常常带着各种礼物到女孩的家里和她的父母聊天,表达自己的诚意。在大海坚持了三个月的打扰之后,女孩的父母终于不再阻挠他们。
可就在这个时候,程璐又出现在大海的面前,她对大海软硬兼施,逼着大海和自己复婚,她甚至跪在大海面前认错,说自己以前做错了,大海看着这个漂亮的女人这般楚楚可怜,有些心软了,可是一想到自己现在的女朋友,又觉得不应该这样。
大海那段时间很煎熬,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选择,对于孩子来说自己的亲生妈妈始终是最好的,但是对于自己来说,现在的女朋友才是最适合自己的。程璐似乎看穿了大海犹豫的态度,于是三天两头的来找大海,说自己有多后悔,说她以后一定会做一个好老婆,会做一个好妈妈,而且她还一直强调,他们的小公主很想和妈妈在一起。而大海现在的女朋友什么都还不知道。
最后大海还是跟自己的女朋友分手了,他和程璐再次走进民政局的时候,他觉得有些头晕,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是错,但是站在孩子的角度,他觉得似乎是对的。当再次拿着结婚证的时候,大海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只能希望程璐可以真的成为一个好老婆好妈妈。
再后来的故事没有按照大海设想的那样进行,程璐虽然有所改进,但是依然喜欢打麻将,依然不太做家务,依然对婆婆大呼小叫,只是她不再能每天只给老公十块钱,至于孩子,程璐也没有很用心的在带孩子。大海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当初不和程璐复婚,那么一切是不是会好一点呢?其实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想这些又有些什么意义呢?大海觉得自己绕来绕去,又让自己陷入了不可救赎的深渊中。
十五年后,他们的小公主满十八岁,考上了外地的大学,有一个很好的前途和将来,这个时候大海又再次和程璐提出了离婚,这一次大海很坚定,他坚定地告诉自己,责任已经完成,他需要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没那么爱你
好姐妹潇潇的男朋友是个吉他手,人称“流浪者”。
当然,这个“人称”是他自己说的,就我听到的来说,大部分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刘,因为他的名字叫刘峰,一个中规中矩的名字。
潇潇是在一次听演唱会的时候认识刘峰的,后来也就认识了刘峰所在的乐队,再后来,潇潇就成了刘峰的女朋友。
作为潇潇的姐妹,我并不喜欢刘峰,或许是我个人比较务实,我始终对这种怀抱不切实际梦想,却迟迟没有出名的人不抱希望和好感。但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刘峰一直声称自己是可以为了音乐而奉献终身的男人,并且是个向往自由的不婚主义者。这其实才是我最不喜欢他的主要原因。你是个不婚主义者,那你谈什么恋爱,祸害什么姑娘?
总之,祸害不祸害实际上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潇潇就这样一头栽进去,成了你情我愿的主角之一。
和刘峰谈恋爱在我看来是件很累的事情,刘峰有太多所谓的不能在恋爱中做的事的原则。比如,刘峰说他从来不会送花给女孩子,因为他认为,任何植物都是有生命的,怎么可以拿着鲜花的尸体来证明爱情呢?潇潇为刘峰的这一想法激动不已的时候,我心里只对这个男人无限佩服,这样一个浪漫又文艺的理由,倒是为他在各种节日都节省了一大笔。
再比如,刘峰说自己不做金钱的奴隶,也绝不会为了五斗米出卖自己的尊严,于是,他可以数次因为宿醉而赶不上工作,也可以因为和酒吧老板起冲突而轻易辞职,甚至可以一连数月不工作,整天躺在家里玩游戏,弹吉他,美其名曰“为创作找灵感”。而这些,潇潇居然都忍了,不仅忍了,甚至主动去帮他做家务,做饭,缴水电网费。
恋爱的女人绝对是智商为负的,至少潇潇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潇潇和刘峰在一起耗了足足五年,从二十出头的青春年华一直耗到了二十五岁的黄金分割线。潇潇的家里无数次催促过她把男朋友带回家,但只因为刘峰一句“不喜欢应酬”,潇潇五年都没有带他回去。和她的家里人见面,却反而成了“应酬”,这一度让我感到可笑,但面对智商已经下降到负值的潇潇,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发表什么意见。
潇潇为爱情可以说是已经做好了付出一切的准备,甚至打算顶着家里的压力,一辈子和刘峰同居也不结婚。但最终,他们还是分手了,刘峰的理由是,他要去追寻梦想,追寻自由,无论是潇潇,还是这座城市,都不会是他最终的归属。
分手的那天,正好是一个下雨天,潇潇在雨里哭得很伤心,刘峰说完之后,只安慰地抱了抱潇潇,抬起头以经典的四十五度望向天空的忧伤作为结尾,之后就潇洒地转身去追寻他的梦想和自由了。当时,潇潇站在雨里,像偶像剧里的情节那样,对着刘峰的背影大声喊着:“我等你!我会一直等你回来!”
当然,最终潇潇也没有等。
二十八岁的那一年,潇潇终于还是出嫁了,嫁给了一个公务员,不懂音乐,做事有些一板一眼,但对潇潇很好,整天被呼来喝去也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刘峰已经几年都没有消息了,当然,娱乐圈里也一直没有这个人物存在的痕迹,因此至少可以断定,他的梦想是泡汤了。潇潇有时候还是会提起刘峰,她总是说:“如果有一天他回来了,却发现我嫁人了,他会不会难过?”
我想答案应该是不会,但是我没有说。
虽然我没有说,但显然,有些事情,命运总会给出答案。
终于有一天,潇潇还是得到刘峰的消息了。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潇潇急匆匆地带着一份文件从市里坐车送往县里的分公司,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是经理到分公司开会需要用到的,但经理在离开的时候却拿漏了。
这是潇潇第一次到这个地方,虽然这个小县城离潇潇所在的城市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显然,我们生活的周边都有这样的县城,明明离得很近,却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踏足过。或许就是因为太近的缘故,旅行,我们总是向往远方。
潇潇把文件准时送到了经理手上,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打算买瓶水之后就立即坐车回城。付账的时候,潇潇整个人都呆住了,小杂货铺的老板就是刘峰。
刘峰已经变了,无论是长相、身材还是穿着打扮。以前,刘峰只穿黑色衬衫,搭配黑色牛仔裤,头发留的很长,耳朵、鼻子和嘴唇上都打着环,脖子上还有一个黑色的某种图腾的纹身,整个人也非常瘦,据说为了让自己保持这么瘦的身形,刘峰吃东西都要计算卡路里。
而现在,站在潇潇面前的刘峰,平头,格子衬衫,普通的深蓝色的牛仔裤,一双运动鞋,身体已经呈现出微微发福的迹象,身边还有一个看上去大概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抱着他的腿。刘峰拍了拍小女孩的头,喊着:“囡囡乖,放开一下,爸爸给那个阿姨结账,乖乖的,一会儿给你吃冰冰。”
潇潇彻底呆住了,她清楚地记得,刘峰曾经说过,他是个不婚主义者,他讨厌小孩子,他一辈子都不会要小孩子……
刘峰说过的话很多,但显然,不管多少都好,已经与潇潇再无关系了。
看到潇潇的时候,刘峰的身体明显地僵硬了一下,随即尴尬地笑了笑,硬挤出一句:“好久不见。”
四个淡淡的字,却如同千斤重压在潇潇的心头。潇潇曾想过无数次与刘峰再次相见的情形,但显然,绝不会是这样。
潇潇匆匆忙忙地付了钱,冲出了杂货店,她的胸口像堵了什么东西似的,有种不能呼吸的感觉。这一刻,她终于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原来很多时候,当一个男人不想结婚,不想安定,不想做什么什么的时候,不是因为他不想,只是他不想跟你做这些事情。
那一刻,潇潇的胸口却又似乎突然松了一口气,她安慰自己:“至少不用再担心,有一天他回来后责问自己,明明说过等他,却为何没有履行诺言。”
一个人的浪漫
浪漫是所有女人都无法拒绝的美德。当一个男人具备这种美德的时候,往往可能无限增添他的魅力,并让一个女人在神魂颠倒下,莫名其妙地坠入情网。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非常非常罗曼蒂克的男人,他的名字同样非常罗曼蒂克,他叫安然。
遇到安然的时候,我正处于一种青黄不接的年龄阶段,既年轻,但同时又站在了任性妄为的青春尾巴上,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安然。
说起我和安然的认识,非常偶然。那一天,我突发奇想,闭着眼睛在地图上选了一个地方,将那个地方作为我旅行的目的地。我选中了一个名字非常浪漫的地方,但其实在此之前,我没有听过任何关于那个地方的消息,那个地方叫做“梨树”。
我幻想着,那一定是个人间天堂,开满了白色的梨花,处处飘散着芬芳。显然我错了,那只是一个和其他的县城几乎没有什么差异的小县城。当然,我千里迢迢赶去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因为当时我脑抽地告诉自己:我要作一次充满了惊喜与探险的旅程,不去查任何资料,只凭借着我的感觉一直往前!
于是,就因为这样一个傻子般的念头,我从南方的某个城市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千里迢迢地奔去了东北一个叫做梨树,实际上与我家附近的小县城没有多大区别的地方。就是在这段旅程里,我遇到了安然,他也是一个正在旅行的人。
安然去过很多地方,他是个极为浪漫的旅人,会为了看一场壮丽的日出,而跑到中国最东边的东极岛,也会为了感受一次寒冷而抵达中国最北的地方漠河。我惊异地发现,安然和我居然居住在同一个城市,那个城市并不是很大,但我们却从未遇见过。
在我们相遇后的第三十六天,那个时候我已经结束了这场令人感到失望的旅行,我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安然发来的,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的背景是一片茫茫的大草原,安然穿着一身蒙古人的衣服骑在马上,手里拿着一个很漂亮的玻璃瓶。
不一会儿,安然又发来了一条短信,这次是一条信息:“到音乐喷泉这里,有东西给你。”
音乐喷泉算是我们市的市中心位置,离我家并不远,我带着一丝好奇去了。远远的,我就已经看到了安然,他的脸上满是阳光的痕迹,似乎刚做完一场旅行回来。看到我之后,他绽放了一个比太阳还耀眼的笑容,随即递给我一个玻璃瓶,我愣愣地看着这个玻璃瓶,似乎和照片里的那个玻璃瓶一样。
“里面是内蒙古大草原的空气,我刚从那儿回来,于是给你带来了这个,希望能和你一起分享我的旅行。”安然笑着,声音里满是阳光的味道。那一瞬间,我知道我被击中了,不得不说,我骨子里绝对是一个浪漫的人。
那天晚上,我和这个仅仅见了第二面的男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我和安然的第一次约会进行得并不顺利,也不美好。
那天,他约我一起去看流星雨,新闻报道说,我们这里将会是最佳观测点之一。结果,流星雨没等到,却迎来了雷阵雨,我在寒风里冷得瑟瑟发抖,第二天就为这次约会付出了代价——重感冒。
就在我病得迷迷糊糊,几乎爬不起床的时候,安然突然出现了,他爬墙躲过了宿管大妈的视线,竟顺利溜进了我住的女生宿舍,这个时候是上课时间,宿舍里只有迷迷瞪瞪躺着的我。看到安然出现的那一刻,尤其是在知道他历经艰难险阻才来到这里的那一刻,我脑海里顿时涌现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典爱情故事。想当年,罗密欧也是爬墙夜会朱丽叶的。
安然凑近了我,心疼地摸了摸我的额头,温柔地说道:“我来是想送你样东西,这样东西会让你好一些的。”
我心中一暖,期待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皮蛋瘦肉粥,或者生滚鱼片粥,或者香菇鸡蛋粥……我实在太饿了,从早上起来一直没吃东西,宿舍的人又都去上课了,我感觉自己饿得几乎可以吃下一头牛,身体的虚弱很大一部分也是来自于饿。
结果,在我口水泛滥中,安然从怀里掏出了一只巨大无比的贝壳,天知道他怎么藏的,以至于之前我竟然没发现。
安然把贝壳放到了我的耳边,温柔地说道:“听到了吗,这是大海的声音。我很喜欢海,每次感到痛苦难熬的时候,就会去海边,听大海的声音。我本来想直接带你去海边,但是又怕你生病精神不好,所以我特意拿来了这个,让你有大海就在身边的感觉……”
安然的声音逐渐在我脑海里消散,我只觉得周身一阵寒冷,心中脏话飚了一遍又一遍,但最终我还是忍下了,默默无语地在生病饿得半死的情况下,从我的男朋友手里接过了这只象征大海的贝壳,或者我应该称它为“海螺”。
大约就是在这件事之后,安然的浪漫情怀再也难以引起我的共鸣。当然,之后他还陆陆续续做了很多浪漫的事情,比如在西藏的某条公路上,用石块拼出我的名字,拍照发给我;比如在长城最高的位置给我打电话,大声在电话里说他爱我;比如在某次旅行回来之后,给我带来了一捧撒哈拉沙漠的沙子……
我逐渐对这些事情失去了兴趣,因为我发现,所有这些浪漫,看似是为我而准备的,但显然,无论是他的旅程中,还是他浪漫的过程里,却始终不曾有我的参与。
他把照片都传到了微博上,空间里,我看到很多人评论:“你好浪漫,做你女朋友好幸福!”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很想把这么说的人拖过来暴打一顿。安然确实很浪漫,但显然,他的浪漫却与我无关。他的每段旅程里似乎都有我的名字,但除了我的名字,还有什么呢?我需要的不是有人把我的名字写遍大江南北,而是有人能牵着我的手一起踏足大江南北。
我和安然说分手的时候,他正在某一个海边,他说他向海里丢了一个漂流瓶,里面写着我和他的故事,他说希望有一天我会收到,里面还夹杂着他的心碎。我果断地挂了电话,我不知道我和他之间到底有什么故事值得写在漂流瓶里,是偶然的相遇,还是生病时候送来的海螺,或者是那些无数次没有我的旅行和他自己一个人的浪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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