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学校的走廊里拥抱,风把木质的窗子吹的“哐哐”作响。从窗户缝里钻进来,零星的夹着雪花,落在我们厚厚的棉衣上,头发上,以及手指上。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因为这样的动作我们保持了许久,于是我越发的觉得冷了。我们没有讲任何话,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我觉得这样的时刻说任何话都是多余的。这时风和雪已经在为我们的爱情奏响最美妙的赞歌。哪怕我们的爱情一直不被祝福,可我知道即便是上帝也无法阻拦我爱他的决心。
良久,他终于换了个姿势。把嘴轻轻的凑到我的耳边说,我可以吻你么?我愉快极了,我们在一起很久了吧,可是他却从来都没有吻过我呢。他只是抱抱我或者拉着我的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们都是寡欲的人,但至少我们并不像其他情侣一样会做一些夸张的动作。我看到一本书上说过,假如你的男朋友并不想和你做爱,那么他不是性冷淡,就是不爱你。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狠狠地把它给撕了,分明是一派胡言,飞扬正常极了,他更是爱我的。他之所以不碰我,不吻我,只是因为尊重我,也因为我们只是孩子。
可是这一次他提出吻我了,我怎么能不开心呢?许久许久以前我就想知道被人亲吻是什么感觉了,会不会飞起来。因为我曾经看过小雪和男孩子接吻时陶醉的表情。于是我点了点头,那么轻,因为我实在害怕惊扰了风和雪这场默契十足的演奏。于是他放开了我,我轻轻的闭上了眼睛,可是我却没有迎来他的唇。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把走廊里那盏昏黄的灯炮关掉了,我的眼前顿时一片黑暗,我看不清飞扬的样子了,只能借着月光看他棱角分明的轮廓。看着他站在我面前仿佛一堵墙似的让我踏实。我好奇的问:“为什么把灯关掉?这样我就看不到你的样子了。”
他轻轻地捏起我的下巴说:“这样上帝便看不到了。”
我越来越好奇了:“可是上帝为什么要偷看呢?”
他把嘴巴凑到我的唇边,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是我打赌他在微笑。他说:“因为上帝是个女孩。”
二
我总记不得那天飞扬是不是真的吻我了。每次回忆到这里的时候总是奇怪的戛然而止,像我们家那只老掉牙的vcd,每次把cd放进去总会在同一个地方卡住,我记得那是爸爸买回来的。我在很小的时候看到妈妈拿着笨重的麦克风陶醉的演唱。我那个时候觉得妈妈像个明星,她如果站在电视上会更美。我当时小的连歌词都念不完整,我总是在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把麦克风插在vcd上,一面唱一面跳,把妈妈的口红涂在嘴唇上,还有那双我梦寐以求的高跟鞋。我常常唱的十分投入,于是总是大汗淋漓。之后就趴在床上睡着了,任由那些歌曲无辜的奏着。机器会不会因为我的冷落而难过?我经常这样想,所以我总是怕自己睡过去,可是每一次我筋疲力尽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会睡着。
后来,我有了更多听歌的工具,都比vcd昂贵且功能齐全。我再也不用拿着笨重的麦克风边唱边跳,我习惯了走在街上的时候塞着大大的耳机旁若无人的唱。可是我还是会怀念那台古老的vcd。尽管它总会在同一个地方卡住,就像那以后的无数个夜晚,我总会梦到飞扬吻我的那天晚上,有风有雪,有简陋的走廊和木质的窗子。有裸露在外面的灯炮还有拥抱在一起的我们。
后来,校长就对全校同学说学校的教学楼要进行翻新,我和飞扬拥抱的那个简陋的实验室是第一个被拆掉重建的地方。这个全校欢腾的消息却令我深恶痛绝。因为飞扬不见了,我把飞扬的离开归结到校长企图翻新校园的决定上。我常想,我的飞扬是不是知道那个地方会被拆掉,所以他去寻找那昔日的样子,之后在黑暗里亲吻他说他爱着的姑娘,淡定而宽容的说:“上帝是个女孩。”
三
飞扬和他的名字一样,像一阵风似的吹进我的眼睛里,落在我的心上,从此开出妖艳的花,不需要向着太阳,却可以永世不败,不需要精心浇灌,便已经漫山遍野。
他仿佛不属于人间,他常常安静的坐在同一个地方,你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却无时无刻脸上不挂着笑。他不喜欢运动因为讨厌流汗,他也不喜欢电脑游戏,因为他不理解那些野蛮的没有理由的厮杀。他只喜欢听歌和画画。这是我对他仅有的了解。
我们就在那个叫做“尖叫”的音像店里认识。那天我们向老板一同询问vista的专辑。我喜欢这个神秘而帅气的男人。他是俄罗斯人和拉脱维亚人共同的杰作,他有一对蓝眼睛,他是在克里姆林宫举办个唱的最年轻的歌手。他很神秘,因为他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他的真名几乎没人知道,也没有人知道能在哪里找到他。他住在地下室,在黄昏的时候才像蜘蛛一样从棺材里爬出来开始创作。他有一副酷似阉伶歌手的唱腔,浑然天成,高音部分雌雄难辨。他的眼神,如同鬼魅一般,瞬间就让你如中了咒语般失去抵抗能力。他特别喜欢鱼,所以有人猜测Vitas能飙那么高的音会不会因为他是有鳃的。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个服装设计师。我和飞扬爱着同一个男人。
结果老板抱歉的告诉我们他的cd只剩下一张。他什么也没说,温暖的对我笑笑,之后离开了“尖叫”。我顿时觉得我似乎找到了一个比vista更能令我癫狂的男人。欢喜之余,我错过了叫住他的时机,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项生动却有趣的内容,就是我要在这里等他。我并不是一个人等的。小雪一直陪着我。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亦是我最喜欢的姑娘。当初我们在看NANA的时候,我就抓着小雪的手臂叫着,我说小雪,中岛美嘉和你一样酷。
我们积攒了七年的友情,她向来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她看见我写的那些生离死别从来不哭,不管我写的多么动人,甚至有时自己都泣不成声。我会因为她的冷漠而气急败坏,我觉得她如果不爱我的小说,那她一定不爱我。可是她却低低的说:“感动也不一定要哭泣,就像我如果爱上一个男人,我不会对他说我爱你,但我会和他做爱。”大部分时间她都是沉默着的,但向来语出惊人,甚至致命。她从不怕说话伤人,却从不伤害我。我喜欢她常常一脸无所谓的表情,我知道她是比任何人都善良的姑娘。
她一面漫不经心的翻着“尖叫”里的CD,一面问我:“找到他以后你预备怎么办?”我想了想,是呢,我等他做什么呢?这是一件太疯狂的事情了不是么?他一定记不得和他喜欢同一个男人的女孩子了,她的个子不高,头发及肩,她的眼睛极大,刘海遮住眉毛像一片茂密的丛林。她的笔尖有一点雀斑,可一点都不丧失美感,会让人想到中世纪古堡里面最小的女儿,哦,对了,她是娃娃脸,不像小雪有尖尖的下巴,那么妖媚动人,可她自信是个美丽而可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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