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陌生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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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牌子写着“马切奥……馆”[25],但这小馆其实是属于我的。看起来也许不像,其实是的。比尔·柯西死的时候,我已经给他做了快五十年的饭。他葬礼上的花还没凋谢,我就转身离开了他家的女人们。我能做的都做了。该是离开的时候了。我不想饿肚子,于是帮人洗衣服。但是家里总有顾客进进出出太麻烦,我终于还是答应了马切奥的恳求。他家的煎鱼不错(外面又焦又脆,里面又嫩又软),但小吃总是很让人失望。我做的羊角豆、红薯、豌豆炒饭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都让如今这些靠外卖食品持家的妻子无地自容,倘若她们还有什么羞耻心的话——自然已经没有了。曾经每家都有个好厨师,用烤箱而不是什么铝盒做吐司,用勺子而不是什么机器打面糊,并且知道做肉桂面包的秘诀。现在呢,唉,都没有了。人们只有到了圣诞节或者感恩节才会认认真真下一次厨房。其他时候他们就来马切奥餐馆,祈祷我不要哪天一头栽倒在炉子旁死掉。我从前是走路上班的,后来脚肿了,就只好辞职了。我在家待了几个星期,养养身体,一天到晚看电视,然后马切奥来敲门了,说他实在受不了餐馆里一个顾客都没有。他说他愿意每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从上滩到丝克,只要我肯再救他一次。我说我不仅不能走路,连站也站不住。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办法。他给我准备了一把带轮子的高脚椅,这样我就可以在炉子、水池还有菜板之间往返。后来我的脚好了,但是我已经习惯用轮子滑来滑去,没法丢掉了。

    那些还记得我的真名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走了。现在也没有人再问我。就连有无穷多的时间可以挥霍的孩子们,也当我已经死了,不再过问我。有人觉得我叫路易丝或者露西尔,因为他们看过我拿引座员的铅笔在奉献袋上签了“L”。其他人听人说起过我,或者听到有人喊我,就觉得我叫艾尔,是艾莉诺或者艾尔维娅的简称。他们都错了。总之他们不再猜下去。就像他们不再把马切奥餐馆叫作马切奥餐馆,也不再补上缺少的那几个字母一样。现在大家就把这里叫作“湾口小馆”,而我就像被便利的交通方式惯坏的人一样,还在那里滑着轮椅。

    姑娘们很喜欢这里。她们喝着丁香冰茶,向朋友重复着他说了什么,描述着他做了什么,猜测着他是什么意思。比如:

    他三天都没给我打电话了,我打给他的时候,他又想马上见面。看到了吧?如果他不想和你在一起的话肯定不会那样的。唉,好啦。见面之后我们聊了好久,他头一次真的在听我说话呢。当然了,有什么难的啊?只要等你闭嘴,他就可以说他的了。他不是在和那谁谁谁约会吗?才不是呢,早分了。他想让我搬过去住哦。先把该签字的签了,亲爱的。我谁都不要,就要他。这样啊?呃,不要用一个银行账户,听见了没?你想不想吃鲷鱼?

    真蠢。不过她们给午餐时间增添了点滋味,让旁边偷听的心碎的男人们振作了一些。

    我们餐馆一直没有服务员。菜都盛在加热的盒子里,等你把自己的盘子装满,就去收银台付钱。收钱的是马切奥,或者他老婆,要么就是他的某个指望不上的儿子。然后你就可以坐下来吃,或者带走。

    那个不穿内裤的姑娘——她说她叫朱妮尔——经常过来。第一次见到她时,我觉得她像是飞车党里的人。靴子。皮夹克。狂野的头发。马切奥也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盖了两次才把她的咖啡盖上。第二次见到她是星期天,教堂礼拜快结束的时候。她走过整排装菜的盒子,看菜时的眼神跟“救救这孩子”广告里的那种眼神一样。我正坐在水池边休息,吹着一杯汤,准备蘸面包吃。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一只黑豹。蓬松的头发不见了,编成了无数根长辫,每根发梢上都系着个亮闪闪的东西。她的指甲涂成蓝色;嘴唇涂成黑色,宛若黑莓。她还穿着那件皮夹克,下身改穿了长裙,不过几乎是透明的,靴子上摆动的是一片花哨的空气。她的私处在红色大丽花与满天星之间一览无遗。

    朱妮尔小姐挑食物的时候,马切奥的一个游手好闲的儿子正靠着墙边。他从来都不开口说“下午好”“需要帮助吗”“您要来点什么”或者任何招呼顾客的话。我吹着汤,看他们谁先恢复正常。

    是她。

    她肯定是给自己和另一个朋友点的,因为克丽丝汀回家时已经成了一流的厨师,而留心是不吃饭的。总之姑娘点了三份小吃、两份肉、一个米粉布丁,还有一个巧克力蛋糕。马切奥的那个儿子,他们喊他西奥,今天老是阴笑着。他从墙边走过来盛菜。他把炖西红柿撒了出来,弄得土豆沙拉一片红,又把烤肉堆在卤汁鸡上面。看着西奥这么作践食物,我很恼火,手里的面包都掉进了汤里,像沙子一样散开。

    她的眼睛一直没从菜上离开。一直没遇到西奥那愤恨的眼神。直到他在收银台找钱给她。然后她看着他,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得靠一帮狐朋狗友。你下面那玩意儿一对一就不灵了吧?”

    西奥冲着她后背骂了个难听的字眼,不过除了我谁都没听见。门砰地关上之后好久,他还在念叨着那个字。年轻人也说不出几个字,所以不用担心他们说得太多。

    马切奥走进来准备接手。教堂里做完礼拜的人马上就要过来排队了。西奥正在收银台后对着空气模拟着带球的动作。好像他刚刚被奥兰多魔术队签了下来,又拿到惠特麦片[26]的代言合同一样。这样就能洗清耻辱,也挺好。至少挺快。有些人需要花一生的时间。

    这个叫朱妮尔的姑娘让我想到我认识的一个本地女人。叫凌霄。她让我想到她年轻时的样子。尽管我觉得朱妮尔这种新潮荡妇没法比得上她的气派。柯西先生也认识她。不过你要是问他,他肯定不承认。在我面前他不会否认的。他从来不对我说假话。没有必要。我比他还了解他的第一个妻子。我知道他很爱她,也知道当她发现他那些钱的来历之后是怎么看他的。完全不像他跟别人说的那样。他夸耀的那个父亲其实是靠向政府告密挣的钱。警察通过他来打听某个黑人男孩躲在哪里,打听谁是贩酒的,谁觊觎什么财产,打听教堂聚会时都说了什么,谁鼓动大家去投票,谁在筹钱准备办学校——各种南方警察感兴趣的情况。拿很多钱,有人通风报信,五十五年来都一直受人青睐,丹尼尔·罗伯特·柯西用他那邪恶的灰眼睛盯着每一个人。他只是喜欢权力的感觉吧,大家猜想,因为他一点都不开心,而且他靠着对白人,特别是对白人警察俯首帖耳挣来的钱没有给他和家人带来任何享受。白人喊他丹尼仔。但是在黑人中间,他名字的首字母DRC,让他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呼——“老黑头”[27]。他崇拜纸币和硬币,不给儿子买像样的鞋,也不给妻子和女儿买像样的衣服。死的时候,他留下了十一万四千块浸满怨恨的钱。他儿子决心好好享受自己那一份。当然也没有随意挥霍,而是用在了老黑头所诅咒的东西上——好时光,好衣服,好食物,好音乐,从早到晚跳舞。于是就有了一座酒店,把这一切尽收其中。父亲让人们恐惧,儿子却如阳光一般灿烂。父亲被警察收买,儿子收买了警察。父亲斥责的,儿子就推崇。父亲一毛不拔?儿子出手大方。挥霍和朱莉亚并不沾边。她家是农民,总是被白人地主和黑人恶棍欺压,没有一块土地。听说丈夫的钱沾满了鲜血时,她如坠冰窖。但她没有羞愧太久。她生了孩子,等了十二年,看历史是放过这代人,还是在他儿子身上重演。我不知道她是满意了,还是不再感兴趣了,因为她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耳语是:“那是我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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