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人的生活也过得挺不错。”
这话多么熟悉。当时女王和我回家,开门第一句话,就说叔叔,一个人也要把日子过起来。我不知道我的日子哪里没有过起来,又或者,在女王的收拾下,我终于被证实:我一个人也学会过日子了。
欧阳杉终于走了,一天也要结束,我长吁一口气。太久的独身生活让我不习惯和人长时间接触,倒觉独自生活挺好,起码想怎样就怎样,看一整天电影也无人打搅,盯着天花板看一下午也不会有人质疑什么,若是愿意睡过去,同样没问题。
我说一个人生活挺好,不代表不喜欢和女王待在一起,相反,她的出现让我重又燃起某种热情,可惜还未真正爆发,她就离开了。到底去了哪里?又为何离开?环顾屋子:麦色抱枕、糖果色相框、咖啡色系渐变桌布,艳粉色杯垫、黑白骰子造型烟灰缸、银色苹果电脑、黑色iPhone……女王走了,气场尚存,我打开窗户,又关上窗户,生怕风抢走她的余温。
我住在龙城东郊临近山区的高层,四季狂风呼啸,站在阳台上向下俯瞰,尚能遥想十几年前有狼生活的风景。到了晚上,月色撩人,星光燦灿,不需人陪,事到如今,早练就了和植物一样的本领,浇点水便能活。离婚以后,谈不上万念俱灰,当然,说完全不难过也非事实,毕竟曾经相爱过,如果可称之为“爱”的话——我愿意为共同组建的小家努力,愿意对她关心,抱着她睡觉也很踏实,一切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她却和我离了婚,理由是我给不了她想要的,言辞足够婉转,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穷。因为我万事无成。这个道理,我懂。
不过是重又沦为一个人生活。五年来,除了年龄增长,没什么区别。并不偏爱怀旧,只是女王的离开,让我又记起前妻,为什么遇到的每个人,都只能成为匆匆过客?
快要九点,打开窗,不再思考任何问题,准备吃饭。中午买的食材没用尽,随意打开几首歌,专心烹饪。
炒菜时,音乐被掩盖,脑子里无端冒出欧阳杉的话,“手艺不错。很喜欢做饭?”我摇摇头,“谈不上喜欢和讨厌,只是应该做吧,要不吃什么呢?再说,还可以转移注意力。”中午做了红烧茄子和葱烧豆腐,两个人就着大米,吃得精光。
他吃饭的样子,总使我联想到女王,那么专心,好像再没有别的事情值得如此认真。
菜叶子烧煳的味道将我拉回现实,现在时间晚上九点一刻,喂饱自己是当务之急。吃过饭之后,该认真整理有关欧阳一荔的信息,希望能够早日找到女王,哪怕只是为了欧阳杉,他虽然盛气凌人,却也十分真诚。他们这一家人,真是要人命。
欧阳杉在家里从中午坐到晚间,一共吸了二十一支烟,喝了三杯水。这是我的小小怪癖,喜欢计数,连在外面吃饭时,只要点菜,都暗暗算出总价,有时会吓到服务员。女王和我在一起共二十九天,即将满一个月,暗中算好纪念日时,她不辞而别,全无铺垫。——就在第二十九天的早上,出门前,她还在我额头上亲过一口,“爱你,叔叔。”
我坐在桌边,听着半懂不懂的音乐,头绪纷乱。打开最后一罐可口可乐,分三十口喝完,喝完之后,又该干什么呢?洗个澡或许会好一些。但愿。
等待热水的期间,脑中只剩一个画面,女王踮起脚尖,在我额头上亲一口,“爱你,叔叔。”她真的爱我吗?或者,我真的爱她吗?到了这把年岁,居然还会考虑爱与不爱的问题,也实在是蠢不自知。
女王的未婚夫颇有年轻版欧阳杉的风范,他们一家人不动声色却咄咄逼人,那种感觉无法形容,却又逗人瞎想。大千世界百杂碎,不如大扫除。我扫了两次地,拖了两次地,地板受宠若惊,光可照人。热水器显示六十度时,我懒得开灯,在黑暗中冲了热水澡。躺进被子,电力不足,自动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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