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人-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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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知道是旮旯里头的一只灰老鼠。

    他异乎寻常的普通几乎赋予了他隐身的能力。火车站的孩子们不知道他,栖安职中的孩子们不知道他,就连罐头厂街道的人们都不知道他。

    他的父亲是个比他还要不起眼的酒瓶底眼镜,坐在街角捣弄着各种自行车零件,一身油污加上从未洗干净过的脸使人毫无兴趣看清他的相貌。或许十年前会有些人知道他的母亲,那个一身肥肉的女人却有着一张娇小的圆脸和一对杏眼,她不知凭什么本事闹到了职中外头一个废弃不用的临街小间,在那五六平方米的地方开了个大窗,做起了零售。因为被职中的小混混喝出矿泉水里半个饭粒,零售店外的水泥墙上被涂改液写满了“婊子”二字。之后不久,职中一老一少两个保安被捉住在零售店里头鬼混,他母亲便坐实了婊子的称谓。

    酒瓶底从那时候开始怀疑方知道不是自己亲生,他先是无心修车,整日里叹气呆坐,以前他虽然脏,但是认真勤恳手脚不停的样子至少还让人觉得他有几分专业,现在他一脸一身的脏污,泥菩萨一样蹲在一堆破零件里,在路人眼里看起来简直是个收废品的了。他的生意一日少过一日,修理的技术也越来越差,他的心长到眼睛里,修车摊子往职中对面挪,想看看哪个男人长得像自己儿子的父亲,结果被自己的老婆发现,当街左右开弓打脱几层脸皮。

    酒瓶底的老婆搬出那个比零售店大不了多少的罐头厂18号,住进了零售店,她是个有良心的女人,她把五岁的儿子方知道也带去了。酒瓶底过了一段以泪洗面的日子,终于决定自己要做个男人,他闯进职中外头的那个小零售店,指着那对母子结结巴巴地说出这一生他最大胆的一句话:“你、你、搬到这里、好、好做、婊、婊子是吗!”他老婆坐在一张狭小的铁床上,激动得满身肥肉都颤抖起来。他又乘胜追击地指着方知道说:“这、是、是老子的、种、种吗!”

    很快职中外头的小商户住户以及职中里头的保安都听见这小似鸡笼一般的零售店里传来各种打砸的声音,一个女人尖厉地呼喊着“杀人啦”,外面看热闹的人围了三圈,不时有人将目光投向穿了制服的职中保安,他们却都红着脸躲进了值班室。

    那天除了五岁的方知道谁也没有受伤,方知道的右眼皮上被穿了一颗钉子,酒瓶底和他的女人都被吓傻了,谁也解释不清混乱中钉子是怎么穿过孩子的眼皮的,总之方知道被送进了医院,他回来之后右眼皮再也合不上了,即使睡觉也像被吊着一只眼皮,那只眼睛没有再看见他的母亲,他满身油污的父亲从此睡在了他的身边。

    谁也不知道这只睁着的眼睛整夜整夜地都在想着什么,方知道在五岁之后十五岁之前都在打人和被打,他吊着的一只眼让他显出了几分与其他孩子不同的凶相,他也用他父亲对待他的方式去对待其他的人,很多时候都有效。时间长了他找到了更加便捷的诀窍,就是向人攥紧拳头,同时瞪起眼睛,做到这两步基本上就没错,他的眼睛因此成为他的护身符和他的骄傲,而这一切则结束于他唇边的绒毛开始变得坚硬浓密的时候。

    他是职中里第一个注意到阿雯的人。他在罐头厂边的垃圾站见到她,两年前她也有这般高,却还梳着小辫子,一副小孩的样子,五月的天气,她穿一件不合身的棉服,松松罩着,里面隐隐约约露出一件男式背心。他从小到大也没在合适的季节穿过合适的衣服,这装扮让他心里隐隐约约对她生出些亲切。那时候他也偷着捡破烂换点钱用,在街上看到个塑料瓶就假装踢着玩,没人的时候再捡起来藏进书包,有时候空空的路上就那么一个瓶子,他就给它踢回家去。冷不防碰见她,这个女孩拎着个比自己还大的蛇皮袋子,眼巴巴地望着他脚下那个塑料瓶,可怜兮兮的。他便装作不在意,一脚把瓶子踢开,自己吹着口哨走开,却紧张得吹不成个调子。

    那以后方知道便像是见了鬼,三番两次地跟她碰见,才发现是她故意在学校外头转悠。她眼睛盯着上下课的人群,谁都觉得她在看自己,方知道也这么觉得,心里头慌,脑袋恨不能转得像电风扇,好让她看不见自己那只吊眼睛。方知道为解决这个问题费了大心思,他在一个早晨偷了他爸的酒瓶底眼镜,结果他爸像个瞎子似地摸到学校把戴着酒瓶底同样跌跌撞撞的他揍了一顿,最后终于在香港影视剧“古惑仔”热播之后,方知道找到了解决办法,他要留一个像陈浩南那样的头,这样就可以用一边的长刘海挡住那只吊眼,而在头发长到那个长度之前,他决定都躲着阿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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