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英雄-无章节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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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出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那天晚上,阿狗本来在家里饮酒唱歌,歌还是荷花以前唱的老歌。歌是荷花先唱的。有人唱歌给别人听,有人唱歌给自己听,荷花属于后者。她能记住许多老歌,这也许得益她的初恋。“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找不到我的家,在人来人往的拥济的街道浪迹天涯,我身上背着重重的壳,努力往上爬,却永远赶不上飞涨的房价,给我一个小小的家,蜗牛的家,能挡风遮雨的地方,不必太大……”阿狗跟着吼,“不必太大……”“当我想你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当我想你的时候,泪水也悄悄滑落,当我想你的时候,才知道寂寞是什么,当我想你的时候,谁听我诉说……”荷花正唱得如醉如痴,阿狗突然说,别唱了,听我给你朗诵一首诗。荷花说,你会诗?等日头从西边出来吧。阿狗把手一挥,这一挥挥出了诗人的气派,一下子把荷花镇住了。你给我老实听着:“我低头,看见一颗闪亮的星星。我抬头,找啊找啊,却找不见她的身影。是一潭污浊的水啊,偷走了我那颗飞翔的心。”怎么样?阿狗说。荷花说听不懂。阿狗说,听不懂就对了。

    按惯例,他们接下来的节目是上床亲热睡觉,阿狗却突然说要到公司去看看。荷花说,这是命啊。他当时的眼神就有点怪。临走还到小亮的房里,亲了他一下。这作派不是阿狗的风格,从没有过。阿狗一走,荷花的眼皮就跳个不停,女人右眼皮跳不是好兆头,这是老人们早说过的。她从厨房里找出一只旧碗,狠狠地摔到地上。老人还说,女人右眼皮跳是要出事,要赶紧摔破一只碗,或许就能破,躲过一劫,大事化小事,小事化没事。摔碗的声音把小亮惊醒了。平时安静的小亮突然大哭,那哭声从来没有过,那是一种十分凄厉、十分恐怖的声音。荷花按亮屋里的全部灯光,把小亮紧紧地抱在怀里。母子俩在明晃晃的灯光下颤抖。

    阿狗冒雨来到公司的时候,公司办公楼一片漆黑。阿狗说,怎么回事?当班的门卫说,刚断电。阿狗从墙上拿了一把电棒说,我去看看。当班的门卫是个老头,姓刘,也是原来的老职工,已经退休拿社保养老金了,因为他的一个什么亲戚在市发改委当科长,公司又把他返聘回来。老刘说,那晚天气有些古怪,风夹雨,鬼叫似的,雨打在玻璃上,声音也不对头,机关枪一样狠毒。像要出什么事。他说还是让巡逻的保安去吧,我们在这里泡茶。正说着,一个闪电刀一样地在他们的面前劈过,一阵凌厉的雷声在公司的楼顶上炸响。阿狗说,我就担心档案室的安全,里面有公司的药方,哪个方子都是国宝。这样的对话是后来老刘对电视台和报社的记者说的,我不大相信。但阿狗的确是不听老刘的劝告,独自上楼去了。

    阿狗上去之后,老刘看到两个保安从大楼的另一端走过来,老刘说,阿狗上楼去了,你们没看见?两个保安对看一下,说,我们刚巡过的,他又上去做什么?老刘说,这鬼天气,又断了电,你们还是再上去看看吧。我看这电断得有点反常。两个保安喝了一杯茶,又上楼去了。

    窃贼是看着两个保安下楼之后才动手的。这是一个老手。选择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切断公司大楼的电源,一切都在预谋之中。然而他没想到,他刚刚得手就被阿狗逮个正着。阿狗用电棒打掉他手上的东西,他想跑,却被阿狗死死地抱住。阿狗大叫,抓贼啊抓贼啊。窃贼说,他是在情急之下,万不得已才出刀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向阿狗捅了多少刀,捅得他的手都软了。他万没想到,这个保安那么横,就是不松手。

    是那两个保安及时赶到,用电棒打昏那个窃贼,按响警报器的,也是那两个保安打了110,把阿狗送到医院的。由于失血过多,阿狗终于没有活过来。听那两个保安说,阿狗见到他们时还能站住,说,这婊子生的,还敢对我使横,也不探听一下我是谁。阿狗是说完了这句话之后才倒下的,他轰然倒在自己的血泊之中,脸带微笑,情形十分壮烈。

    听说这起看起来简单的盗窃杀人案件,背景还有点复杂,盗贼不是一般的窃贼,他受雇于日本某株式会社。事关跨国经济情报,加之国人对日本鬼子的深恶痛绝,阿狗牺牲的英雄色彩更为浓重,几近崇高。于是阿狗的事迹一级一级往上报,报到省里,被追认为烈士。阿狗的事迹还上了我们小城的晚报,题目十分显眼:和平时代的爱国英雄汪明亮。

    我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读到这份报纸的。往日闽南的深秋,明净清爽宜人。这个中午却颇有凉意,气象台说有寒流从西伯利亚袭来。西北风,把手中的报纸吹得呼啦啦响,我坚持在露台上把文章读完。写阿狗的文章登在第一版,占据整整一个版面。可见地方当局的重视程度。可是我读完之后却有些茫然。这位名叫汪明亮的大英雄于我十分陌生,与我所知道的阿狗相去甚远。茫然之后我有点生气,说,这也太不真实了吧。小慧微笑着,什么也没说。报纸是她带回来的,想必她已看过。我在她的微笑中平静下来。是啊,真实而平庸的阿狗能上报纸吗?

    母亲在阿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发黄的纸,她拿给我看,这是一张从本上撕下来的一页带横格子的纸张,上面写着一首诗,是三妹的笔迹。就是那首几十年前阿狗在知青点高声朗诵的诗,也是他临死前对荷花高声朗诵的那首诗。这也许是他这一辈子最有文化色彩的生活记录。我的心不由得颤了一下。我拿出一本书,把这首诗夹在书里。

    趁一次到北京开学术会议的时机,我把这张发黄的纸,交给了三妹。

    三妹去了一趟澳大利亚,我以为她不回来了,却又跑回北京,当起“北漂”。三妹现在已经是国内知名度很高的先锋诗人,出了十几本诗集,有众多的追求者和崇拜者,时下叫粉丝。三妹的诗,我实在不敢恭维,词汇莫名其妙地堆砌,不知所云。当然,当下的时尚是,你越读不懂就越好。还有论者给予高度的评价,说三妹的诗,充溢一种特殊的情怀,对时代的直觉具有很强的穿透力。

    我把阿狗为她保存的诗稿递给她。她拿过去,扫了一眼,顺手放在身边的沙发上,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我说,阿狗死了,这是他留下来的遗物。

    她说,几十年了,还留着。

    我等待着,期望她说点什么,她却金口不开。

    我忍无可忍,说,你算什么诗人,死人一个。

    三妹放声大哭。

    在她的哭声中,一幅遥远的图景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在我们青年路的“雨脚骑”下,三妹坐在“椅轿”上,阿狗屁颠屁颠地围着她转,叫“囡仔,囡仔”,做鬼脸,唱歌:戴花啊要戴大红花啊,骑马要骑千里马,唱歌要唱跃进歌,听话要听党的话。

    一群燕子从屋檐下飞了出来……

    原载《小说界》2012年第3期

    原刊责编 于晨

    本刊责编 吴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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