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欢喜(软校)-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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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宁和周燿是离过婚,他们许家人知道的原因是当年他婶婶生病,为了婶婶的一句嘱托,两人过家家地扯了证。婶婶去世后,多宁和周燿就离婚了,提出结婚和离婚的人都是多宁。

    这是多宁同他们的交代的话,因为这样这五年里许家和周家相互愧对着,客气得不得了。

    多宁和周燿那样的关系,他们也会相信两人会办出这样的事。不过堂哥许文邺眼里,周燿对自己的妹妹更在意一些,现在混得这样好,还愿意一直等着出国留学回来的多宁。

    没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得到。

    不管是亲人朋友外人,都喜欢用知道的一点真相去猜测和窥探事情缘由。又不管什么时候,对他人的事情看得很“透彻”,对自己的事情又是“雾里看花”。

    关于周燿和叶思思的“交往”过,许堂哥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自己这位准妻子心里还对周燿念念不忘。

    不然当周燿打电话过来提出来要当伴郎的时候,许文邺第一反应肯定是拒绝,而不是欣喜的答应。

    挂上手机,许文邺把周燿要过来当伴郎的事告诉叶思思,叶思思真的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只能露出最自然的笑容说:“……真意外。”

    许文邺倒是很快想到原因:“大概是为了多宁吧。”

    叶思思顿时心塞到不能心塞。

    五年前,叶思思和周燿短暂地“交往”了两天。她看上周燿的时候,周燿说他先回家离婚,后面周燿真离婚了,在叶思思这里她和周燿自然是交往了。

    叶思思是真的对周燿有过很心动的感觉,也承认那样的心动更多是一种征服感和虚荣心,因为当时在她眼里最优男朋友就是又帅又有能力,加上周燿身上那股子帅而不自知的爷们拽劲也特对她的胃口。结果等她再次找周燿,周燿却丢她一句:“谁说我是为你离婚的。”

    原先是“我先回去离个婚”,到“谁说我是为你离婚”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的感受。叶思思真不愿意承认自己只是一个借口,所以她立马主动提出了分手。

    保证了骄傲。

    宁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是她甩的周燿,而不是她被周燿玩弄了。

    周燿前妻许多宁偷偷看她校内网的时候,叶思思是知道的。像是出于一种报复,那阵子她假装出了热恋的样子……不得不说女人有时候真的很可笑,叶思思也很可笑五年前的自己。

    五年后,她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爱情是锦上添花的东西,物质和体面才是女人最好的支柱和外衣。这五年里,她不太光彩地当上了天信有名无实的副总,虽然外人看来已经很不错了,可远远达不到她想要的。

    甚至许家也达不到她的“梦想”,可是许家已经是她能够上最好的A市“豪门”人家了。

    终于好不容易熬到婚礼,结果情敌要上台给她送婚戒,向往过的男人过来当伴郎。叶思思不知道多宁和周燿这两人到底安的什么心,只知道自己在许家别墅见到多宁第一面到现在,每天提心吊胆还要装得毫不知情。

    ……

    有些事,完全蒙在鼓里的时候琢磨不清,一旦有了头绪就越想越明白。关于叶思思和周燿曾经的交往,多宁已经猜到是周燿当时骗她的理由,对于叶思思当年在校内网更新的图片和文字,多宁大约也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至于叶思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奶奶家回来的第二天,堂哥给她打电话聊自己的感情,毫不忌讳地承认他娶叶思思更多是为了天信的资源和叶思思本人的美貌。

    堂哥都这样说了,多宁自然不会对堂哥多说什么。

    “这就是成人的感情。”堂哥对她这样说,然后感慨一句,“但是多宁,利益捆绑的婚姻比爱情结合的婚姻还要牢固一些,因为双方都是各取所需。比如我的父母。”

    反面列子堂哥没有说。多宁知道,指的是她的父母。

    “哥,祝你幸福。”多宁回应堂哥的只有这句话。她能理解堂哥的话,能送上的也只有祝福。

    因为每个人需求不同,追求幸福的方式也不一样。

    令多宁没想到是,周燿主动要求当了伴郎,婚礼现场那天同她配成一对。不过更令多宁意外是,颜艺从网上买回来的一对兔子。一只是她设计的公仔兔,一只也是公仔兔吧……但是耳朵短了点,眼睛小了点,嘴巴歪了点……

    两只兔子质感和样子区别很大,不过完全可以看出是同一种兔子。

    “一个是超A货,一个是完全的山寨货。”颜艺对她说,举起手中的两只兔子,无奈地告诉她,“都是抄袭我们的豆奇。”

    豆奇是多宁给公仔兔取的名字。

    “对了,它们也叫豆奇。”颜艺又说。

    多宁:……

    她和颜艺玩偶工作室品牌还没有完全建立,然而她们推出的玩偶公仔已经有了盗版,一不小心还成了网上热销款。

    还没有成立工作室的时候,周燿就事先对她说了一句话:国内最难是创立品牌,因为抄袭厉害;最容易也是品牌创立,因为抄袭容易。

    没想到,那么快就被周燿言中了。

    堂哥婚礼登台,多宁没什么搭配绿色长裙高跟鞋,只能从颜艺这里借了一双。颜艺脚比她大了一码,她在里面贴了两张半码垫,马马虎虎合脚。

    鞋跟十厘米,多宁穿上这双高跟鞋立马一米七三;虽然还同周燿相差半个头,但一米七三的气场感同一米六几的时候完全不同。

    至少,不需要抬着头和周燿对视了。

    堂哥和叶思思婚礼举办得很盛大,地点位于A市中心的天江五星级大酒店。婚礼前夕,她父亲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找话题同她聊了聊,说到堂哥婚礼光是酒宴就有一百多桌。

    “宁宁,听说你会上台给阿邺递婚戒?”父亲问她。

    有一种老态,只听声音都可以感受出来。多宁回答自己父亲说:“是啊,堂哥说我是他唯一的妹妹。”

    父亲那边一下子没了声音。

    对于父亲当年的事情,多宁该怪责都怪责了,该负气也负气了,剩下只有血脉牵连的疏离。之所以维持关系,因为她妈是爱面子之人,当初不是为了她,她妈也不会同她父亲以离婚的方式争财产。然而事后,她妈妈临终前又交代她说,千万别让许家人给看轻了。

    该客气要客气,该体面还是要体面。

    她记住了她妈的交代,即使心里不愿意,去多伦多的这五年里,她每年还是会给奶奶寄一份礼品,作为孙女孝敬长辈的客气和本分。

    不能让许家人觉得,她妈妈教出来的女儿不懂事。

    “对了,我听你姨父姨妈回来了一趟。”他父亲又问她,然后犹豫地开口说,“你怎么不跟我说一下……”

    “对不起爸爸,因为姨父姨妈他们是回来办事,没呆多久,我就没告诉爸爸你。”多宁回父亲说,解释她没说的原因。顿了下,她还说:“您也知道姨妈的脾气。”

    如果心里仍然有些怨恨,有时候也不用多强调什么,一句话就够了。反复提醒,难堪的除了她父亲,还有她和她的母亲。

    对已经组建新家庭的父亲抱怨过去,除了可以抒发心里的不满和委屈,并没有其他用处。

    堂哥婚礼周六晚上举行,多宁同周燿一块出席;周叔叔杜老师没有去,委托周大哥带了一份礼金过去。因为周燿临时挂了半个伴郎身份,穿上了特别正式的西装和衬衫。

    头发抹了蜡油,简直是衣冠楚楚,帅气逼人;连召开发布会都没有见他穿得那么正式……对此,多宁对着周燿奚落一句:“果然,今天意义非凡啊。”

    其实,多羊嘴巴挺厉害的,损起人更是有股子聪明劲儿。果然老人说的没有错,嘴唇藏珠,争吵不会输。只因为多宁长了一副特备无害的外表,外加性子温柔敦厚,特别容易让人忘了羊也有牙尖嘴利的一面。

    无奈地眨了眨眼,周燿眉眼斜飞地瞧着旁边人穿着礼裙闪闪发亮的样子,今天他之所以这样穿,难道不是为了同她更登对么?

    大夏天,他还穿上西装外套,完全为了等会给她套上遮挡。不然,以为他不怕热啊。今天结婚又不是他,穿什么西装。

    宴会厅现场,周燿揽着多宁往前走,然后视线往右边撇了撇。

    多宁跟着往右边看。

    只见周大哥面前立着一个娇小的女人,女人真的很娇小……因为比她还矮。

    不好意思,多宁差点忘了自己脚上正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

    “就是那个,就是我那个劈腿的准嫂子。”周燿对她说,不等她多看两眼,已经带着她走过去,“走,过去会会。”

    第54章

    会会?

    多宁看向周燿,

    扯了一下周燿的手。如果周大哥面前的女人真是周大哥谈婚论嫁过的女人,她和周燿还是不要过去比较好。她怕周大哥会尴尬。

    然而,周大哥和那位女人也看到了她和周燿。尤其是周大哥,

    面朝她露出了笑意。今天周大哥穿得没有周燿这样正式,

    只是简单的条纹衬衫搭配棕色长裤。

    可能是医生的职业关系,

    不管穿着眼神,还是笑容,

    周大哥永远是干净磊落又温和模样。

    周大哥被悔婚是前年冬天,多宁刚好从多伦多回一趟A市,当时周大哥请她出去吃火锅,因为愤愤不平,

    她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周大哥却小心翼翼问她:“……要不要我把周燿约出来?”

    事实她根本不是为自己的事难过生气,而是被一些闲言碎语气哭。周大哥笑了,

    对她说:“多宁,如果你是为了我的事气不顺,完全没有必要。相反你还要恭喜我才对,然后祝我也快点找到真爱。”

    这就是周大哥,

    如此宽厚又温柔。

    多宁和周燿已经来到了周大哥和女人的面前,

    女人意外还叫出了她的名字,

    这让多宁着实一愣。“你就是多宁吧。”女人身材娇小,声音却很成熟;尤其是语气,那种自来熟让多宁下意识不舒服。

    或许也是先入为主了不好印象。

    “多宁,我们小时候见过的。”女人笑着提醒她说,“我是你大伯母三婶婶的女儿。”

    多宁:……

    A市这个城市就是这样,

    不管如何国际化、有活力有创新,GDP上升得多快,土著市民的人际交往方面依旧保持着七大姨八大姑的风格;尤其是婚礼上到处都是亲戚熟人,相互牵扯着关系。

    原来周燿的前准嫂子,是她大伯母那边的亲戚。难怪周燿评价周大哥当年的相亲是深受七大姨八大姑的毒害。

    “怎么,今天杜太太不带着孩子过来一块喝喜酒?”周燿凉凉地开口问,口吻比多宁想象的要好一些,但随意的一句问话,不仅让多宁明白了这位杜太太已经结婚生子,也令这位杜太太面色微微僵硬,有些难以面对周大哥。

    想必这位杜太太已经嫁给了当年劈腿的对象。多宁以前听大伯母说过一句话,女人婚姻是否幸福可以从女人的脸看出来——这位杜太太并没有一张幸福的脸。

    “周燿,我只是碰巧见到你哥……随便聊两句。”杜太太对周燿这样说,声音有些干巴巴。不管从面色和语气,似乎都很顾忌着周燿;话里的解释,又透着一份细微的委屈。

    杜太太好言好语解释,周燿仍然没什么好样子。他这辈子很少对一个女人有敌意,但这位杜太太就是一个。劈腿,怀孕,然后设计让他大哥接盘……总之没脸没皮还扮可怜,这样的女人,他们周家真是烧了八辈子高香才避免了她进门。

    “呵。”周燿不屑地轻哼一声,懒得再多说一句。

    “……那我先过去了。”杜太太抬了抬头,小心翼翼地看向周大哥道别。

    周大哥点了下头,也没有什么话。刚刚真是撞面得太突然,对方又主动冲他招呼,他实在不好回避。显得在意又生硬。

    和自己弟弟性格不一样,周烁很难当众怼人,甚至连甩脸都不会。所以,很多时候周烁对自己弟弟头疼的时候,心底也存着一份羡慕。再次感激地看了眼弟弟,周大哥看向多宁,脸上多了一份笑容,由衷地赞美说:“多宁,你今天真漂亮。”

    “谢谢周烁哥哥。”多宁像小时候那样叫周大哥。

    周大哥又问她:“难道今天你也是伴娘?”

    多宁摇头:“就是上台送个婚戒。”然后她把周燿拎了出来,“周燿是伴郎。”

    周大哥忍俊不禁,不用想就知道自己弟弟为什么会成了伴郎;看着眼前身穿礼裙的多宁和西装笔挺的周燿,周大哥只能想到金童玉女这个词。

    从小到大,这两人都是非常般配的一对人。“需要给你们拍张照吗?”周大哥说。

    “不要。”多宁拒绝,新郎新娘都还没有合影,她和周燿合影什么。

    只是比她拒绝更快,周燿已经把手机递给了周大哥,说了句:“谢谢哥。”

    堂哥和叶思思今天结婚的婚宴厅布置得高端又浪漫,一眼望去都是粉粉白白的玫瑰花;香槟美酒气球,还有专门让宾客留影的地方;一个偌大的玫瑰花环,里面写着大大X&Y两个字母。

    多宁并不羡慕堂哥和叶思思今天的喜结连理,因为堂哥说他和叶思思只是各取所需的结合。但是今天的婚礼殿堂还是让多宁有些心生向往。

    她和周燿虽然领过证,但她和周燿没有举办过婚礼,她也没有穿过洁白的婚纱,更没有同周燿一起走过红毯。那不长不短的一段路,多宁也曾想象挽着周燿的手一起携手走过。

    留影处,两个男孩正在相互推着,他们的妈妈正给他们拍照。这两个男孩,身体里和她有一半相同的血缘,多宁并没有多少感觉。

    同样,他们对她也陌生。

    “……多宁。”他们妈妈叫了她,手里拿着一只手机,面庞和和气气地望着她,似乎等着她过去。片刻之后,叫了她的两个儿子,让他们叫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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