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悼会结束后,我跟陶然轻轻握了握手就赶紧走开了,连“节哀”之类都没有说,因为冯乐不配。陶然对我也很冷淡,看也不看我一眼。对这个事实上受伤最深的女人,我其实一直是冯乐的同谋。我无颜面对那双哀伤和怨恨的泪眼。
在等待吴桐树从国外回来的那半个月,心烦意乱的冯乐真的狠心跟陶然提出了离婚。这个受了一辈子欺骗的妻子,一梦方醒。她随后去了美国。女儿高中毕业那年,冯乐要了学院与美国一所大学合作项目的一个指标,让女儿去美国上了大学,然后女儿有了男友,然后在美国成家立业。冯乐正当盛年罹患绝症,他已临残年的父母的悲伤和自身不保可想而知。陶然回国送冯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让许多人心生敬意。
办冯乐后事的时候,我不肯起草悼词,不肯写挽联,也不肯代表冯乐的生前好友讲话。所有这些都本该是我责无旁贷的事,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冯乐生前可以无话不说的朋友只有我一个。但我横下一条心,一个字也不写,一句话也不说。倘若我写出和说出一个真的冯乐,他的在天之灵会恨透我,灵堂遗像上的他的笑吟吟的贼亮的眼睛,正洞察着我,让我不寒而栗;倘若我写出和说出一个假的冯乐,像世界上所有悼念的文字那样,则我自己的良心不肯答应。唯一的选择只能是任人说我薄情寡义。
在冯乐的追悼会上,U盘里那些我可能认识的女人一个也没有见到。艾原原知不知道冯乐的病和死,我没有打听。依我看,她不知道比知道好,抑或知道了没有任何表示比有任何表示好。最好是让冯乐能在她自己的记忆里也消失,没准死了的冯乐会更安宁。
却意外地见到了刘美丽。我跟她只有一面之缘,那还是很多年前在他们学院政教处召开的一个什么获奖作品研讨会上,她、冯乐被贺兰三使唤得上蹿下跳,屁滚尿流。追悼会散的时候,她站在门口,眼神还是那么单纯。等我走到她面前,她忽然没头没脑地说:这个人其实不算太坏。
简直就是个女巫。
好了,尽管活人的生活还将继续,死人的阴魂或许不散,但我的叙述是该结束的时候了。我所以做这样不辞其详、不厌其烦的叙述,并不是为了展览丑恶以媚低俗,也不是出于对冯乐曾有过承诺的道义。我所基于的仅仅是两点:
一是肯定冯乐的真实。他这一辈子都生活在谎言中,但至少留下了关于自己的真实的记录。尽管这与所谓勇气、即所谓知耻近乎勇并无干系,但毕竟留下了。而多数与他类似、甚至行径更为卑劣的人宁可把这种真实带进焚尸炉,让它跟自己的尸骨一起灰飞烟灭。
二是忽然记起曾经读到的一个《圣经》故事,翻出来,在《新约·约翰福音》第八章里找到了原文: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可惜,在我生活的世界里,这女人只会有一种下场,那就是被唾沫的石块淹没。因为,人们需要借此向世人表明自己的清白与高尚,而且越是恶贯满盈者越是需要表明。
我不是基督徒,对能不能“得着生命的光”毫无所谓,只是对一个永没有了“从此”的人,我做了跟那些本想加害耶稣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的选择。也许对不起大家,但我只能这样做。
2014年3月15日-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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