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答复同马丁·杜博曼、迈克尔·哈林顿、汤姆·海登、纳特·亨托夫、H·斯图亚特·休斯、保罗·雅各布斯、汤姆·卡恩、里昂·H·凯泽林、罗伯特·洛厄尔、杰克·路德维格、杰克·纽菲尔德、哈罗德·罗森伯格、理查德·H·罗维尔、理查德·施拉特以及戴安娜·特里林的答复一道,刊登在《党派评论》杂志的1967年冬季刊上。现将我的答复复述如下。
我们对于这个国家的一切感受都是且应当是建立在对于美国力量的认知基础上的:我们应当认识到,美国是这个星球上的头号霸主,他那副金刚般的大爪子中不但攥着人类的历史未来,还攥着人类的物种未来。眼看着罗纳德·里根成为加利福尼亚的新爹地、[9]约翰·韦恩[10]坐进白宫大嚼小排骨的今日美国,几乎和门肯[11]笔下的那片“野蛮人乐土”别无二致。两者主要的差别在于,在1960年代后期的美国发生的一切要远比1920年代的美国关系重大。那时,如果你心理坚强的话,偶尔还可以不无爱怜地向美国的蛮荒投以一丝轻笑,并在美国的天真中发现一点可爱之处。而如今,这蛮荒与天真全都凶险得致命,庞大得骇人。
首先,美国的力量大得令人发指。与此同时,美国的生活质量对于人类发展的可能性而言也是一种戕害;各种电器、汽车、电视与盒子楼对于美国空间的污染摧残着感官,把我们中的大多数变成了灰色阴郁的神经官能症患者,把我们中的最优秀者变成了变态的精神运动员与极端的自我超越者。
格特鲁德·斯坦曾经说过,美国是世上最老迈的国家。它毫无疑问是最保守的国家。它会在改变中失去最多(全世界百分之六十的财富却为一个仅占世界百分之六人口的国家所拥有)。美国人知道他们无路可退:“他们”想要把这一切从“我们”手中夺走。而依我所见,美国也活该被人夺走这一切。
关于这个国家有三个事实。
美国是建立在种族屠杀的基础上的,建立在一种理所当然的认识基础上的:欧洲白人有权消灭技术落后的有色原住民,从而攫取美洲大陆。
美国不仅仅有现代历史上最残暴的奴隶制,还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司法体制(与其他的奴隶制相比较而言,如拉丁美洲与英属殖民地的体制)——美国的体制在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承认奴隶是人类。
作为一个国家而言——区分于殖民地时期——美国主要是由欧洲输出的剩余穷人创造的,再加上一小撮Europamüde——厌倦了欧洲的人(一个1840年代的流行词)。然而,即便是身无分文的赤贫者也知道一种被社会上层所发明、自上而下灌输的“文化”,以及一个被征服了数世纪之久的“大自然”。这些人抵达的则是这样一个国度:土著文化就是敌人,正在被毫不留情地逐步消灭,而大自然也是敌人,一种原始的力量,未被文明——也就是人类欲望所教化,因此必须被战胜。而在美国终于被“征服”后,一代又一代新的穷人填满了这片土地,依照文化贫瘠、背井离乡的游民在工业时代初期对于美好生活所能拥有的那点庸俗的幻想来建设它。而这个国度看上去正是他们的梦中乐土。
外国人歌颂美国的“活力”,将我们无可比拟的经济繁荣与艺术娱乐中的勃勃生气都归因于它。但这活力的源头无疑是有毒的,我们为之付出了过高的代价,苦果就是一种非自然的、反人性的、失衡的动力,把所有人的神经都折磨得苦不堪言。从根本上讲,这是一种暴力的活力,一种不受约束的怨恨与焦虑——此二者都是由长期的文化紊乱所释放的,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活力必须以一种激烈的方式得到升华。而它升华后的产物大体上就是粗俗的物质主义与贪婪。就是狂热的慈善。就是愚昧的道德运动,其最令人瞠目的代表便是禁酒令。就是一种让乡村与城镇面目丑陋的可怕天赋。就是少数牛虻的多嘴与叮咬——艺术家、先知、丑闻记者、怪人与疯子。就是自我惩罚的神经症。但赤裸裸的暴力依然不断地冲破表象,让人们对这一切疑窦丛生。
毫无疑问,美国不是这个星球上唯一一个暴力、丑陋、不幸的国度。同样,问题依然出在规模身上。当白人来复枪在手,来到这里,开始新生活时,这片土地上仅仅生活着区区三百万印第安人。如今,美国的霸权威胁着不是三百万,而是无数的生命,而他们就像当年的印第安人一样,甚至从未听说过“美利坚合众国”,更不用说它那个神话中的帝国——“自由世界”了。美国的政策依然为“天命扩张说”的幻象所驱动,尽管扩张的边界曾经是大陆的尽头,而如今这美国的天命却囊括了整个世界。在正义最终获胜前,依然有许多的红番部落要剿灭;就像经典西部片解释的那样,只有死红番才是好红番。对于那些生活在纽约及其近郊的人来说,浸淫在当地较为温和委婉的特殊氛围中,这样的论调听上去未免有些夸张。跨过哈得孙河吧。你会发现,这并非只是“某些”美国人的想法;这几乎是所有美国人的想法。
当然了,这些人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真的不知道。但这不是借口。事实上,正因为如此,这一切才恰恰成为了可能。永不满足的美国道德主义与美国对于暴力的信仰不仅仅是一组双生病症,来自某种表现为过长青春期的性格神经症——青春期意味着成熟期终究会到来。它们构成了一种病情充分发展且根深蒂固的国民性精神错乱。如同所有的精神错乱一样,它也是建立在对于现实的有力否认之上的。到目前为止,这否认是奏效的。除了一百年前的南方部分地区,美国本土从未见识过战争。就在险些成为世界末日的那一天——美国与俄国当时正在古巴海岸边剑拔弩张——一个出租车司机对我说道:“我——我不担心。我已经在上一场大战时服过役了,如今也过了服兵役的年龄。他们没法再拉我去了。可我举双手赞成现在就给他们点厉害尝尝。我们还等什么呢?早打早完事儿。”既然战争永远发生在“那里”,我们又总是赢家,那干吗不扔炸弹呢?要是按一下按钮就完事儿了,那就更好了。美国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混合体——既是一个能毁灭世界的国家,又是一个生怕有损一根毫毛的国家。一位普通的美国公民也许心怀约翰·韦恩的狂想,但他的脾性却时常跟简·奥斯丁笔下的伍德豪斯先生[12]一模一样。
下面,我简要回答一下其中的几个问题:
1.越南战争中,每天晚上他都要亲自为第二天的任务挑选轰炸目标。但我认为我们这样一种事实上的体制确实是有很大问题的;它赋予了总统几乎不受限制地执行一项不道德且不明智的外交政策的自由裁量权,其结果就是,甚至连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的强烈反对也无济于事。我们法理上的体制将宣战权赋予了国会——显然,帝国主义冒险与种族屠杀远征不在此列。这些情况最好是不宣而战。
不过,我无意暗示约翰逊的外交政策是一小撮攫取了国柄、扩张了行政首脑的权力、阉割了国会、操纵了民意的阴谋小团体在心血来潮。呜呼,约翰逊实在是太能代表美国了,正如同肯尼迪不具代表性一样。如果说这里头有密谋的话,那也是(或曾经是)迄今为止基本上由东海岸财阀集团挑选的一批较为开明的国家领导人在密谋。是他们通过各种手腕,才设法让那些已在这个国家风行超过一代人的自由派理念勉强得到了默许——一种表面上的共识,仅仅因为一盘散沙的选民们只关心各自当地的事务,不关心政治,这才得以达成。要是将《权利法案》作为一项新立法付诸全民公决的话,它的命运不会比纽约市民(投诉)调查委员会的遭遇更好[13]。这个国度里的大多数人都和戈德华特[14]持相同的信仰,而且一向如此。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知道这件事。让我们祈祷他们永远不会知道。
4.我不认为美国白人致力于给予美国黑人以平等。致力于此的只是一小部分美国白人,他们中的大多数受过教育,家境优渥,但几乎没有与黑人有过任何长时间的社会接触。这是一个狂热种族主义的国度;在可预见的将来,它将依然如此。
5.我认为本届政府的外交政策将引发更多的战争与更广泛的战争。我们的唯一的希望——同时也是对于美国的好战性与偏执狂的首要制约——就在于西欧的厌战与去政治化、在于俄国与东欧各国对于美国和另一场世界大战的强烈恐惧,以及我们那些第三世界卫星国的腐败无能。没有盟友,想要发动一场“圣战”是很难的。但美国的疯狂程度足以驱使它霸王硬上弓。
6.政府与知识界之间的鸿沟有何意味?这只能意味着我们的领导人是真正的野蛮人,将他们那种人的露阴癖特质展露无遗,而自由派知识分子(他们在内心深处认同的是全世界彼此惺惺相惜的明理人)还没有完全瞎眼。况且,到了这个时候,再没有什么顾忌能阻碍他们表达出自己的不满与挫折了。我们最好牢记,自由派知识分子和犹太人一样,通常信仰一种古典的政治理论,将国家看做权力的垄断者;他们期望那些开明的人能够坐上权力的高位,能够公正地行使权力,因而他们是“当权派”天然的盟友,尽管也是谨慎的盟友。正如俄国犹太人知道他们在沙皇的官员那里还有一线生机,但在烧杀掳掠的哥萨克和酩酊大醉的农夫面前却必死无疑一样,自由派知识分子自然而然地期望能够影响当政者的“决定”,而非影响反复无常的大众“情绪”。只有当所有人都明白了政府本身就是由哥萨克和农夫把持时,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的关系破裂。当(且如果)那位喜欢在别人身上乱摸,还当众挠蛋蛋的白宫主人被另一个不喜欢被人碰,还觉得叶夫图申科[15]“很有趣”的人替代时,美国知识分子就不会那么灰心丧气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非革命者,就算他们想做革命者也不知从何做起。他们基本上都是些领着薪水的大学教授,一旦这个体制能够运转得比当下好那么一丁点,他们就会和所有人一样在体制中如鱼得水。
7.关于这最后一个问题,我稍微多讲几句。
是的,我确实在年轻人的所作所为中看到了希望。你能在今日美国中发现的几乎是唯一的希望就在于部分年轻人大吵大闹、掀桌砸椅的这股劲头。我指的不但是他们复苏的政治热情(譬如抗议活动,譬如团体行动,而非坐而论道),还有他们的跳舞方式、衣着方式、留长发的方式、狂欢方式、做爱方式,还包括他们对东方思想和仪式的尊敬,以及——这一点同样重要——他们对于嗑药的兴趣——尽管利里[16]和其他人对于这个问题做了极其可怕的庸俗化解读。
一年前,莱斯利·菲德勒写了一篇错得离谱但很是有趣的文章,题目叫作《新变种》。这篇文章想要引发人们关注这样一个事实:一种刻意模糊性别差异的新时尚似乎在如今的年轻人当中流行开来了,这标志着一种全新的青春雄激素诞生了。留着长发、拥有大群少年追星族的流行乐队和那一小群从伯克利校园到曼哈顿东村、紧追新动向的青年精英被扔进了一个筐里,一起被当做是“后人文主义时代”已经到来的标志,而我们正在这样一个新时代里见证“西方男性的极端异变”,一场“反对阳刚之气的叛变”,甚至是“对于传统男性力量的摒弃”。对于菲德勒而言,这种个人道德观念的转向是可悲的。据他诊断,这种现象的背后是“对于一种反清教徒生活方式的系统性提倡”。(尽管有时,菲德勒又似乎在以他那种模棱两可的典型口吻,用一种移情的方式欣赏这种变化,但总体来讲他的基调似乎还是悲叹居多。)至于为什么可悲,他自始至终没有说清。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他断定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会彻底破坏激进政治乃至其道德观念的根基。老派的激进政治(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或无政府主义的某个版本)意味着依然认可传统的“清教徒式”价值观——工作、戒酒、成就、建立家庭。菲德勒认为——菲利普·拉夫、欧文·豪、马尔科姆·马格里奇还有其他一些人也都有相同的观点——年轻人中间的这样一种新风尚一定在本质上是对政治冷感的,而他们的革命精神只不过是一种幼稚病。至于同样是这群年轻人为何也加入了非暴力学生统一行动委员会(SNCC),或是登上了“北极星”核导弹潜艇搞抗议,或是支持康纳·克鲁斯·奥布赖恩[17],同时又抽大麻、双性恋、崇拜“至上”乐队[18],菲德勒等人的看法是将其视为一种矛盾,一种道德欺诈,或是一种智识上的意志薄弱。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性别的去极化——就拿让菲德勒如此着魔的这一点来说——代表着性革命的下一阶段(或许也就是它的消解),这一发展是自然而然的,也是值得肯定的。性革命已经超越了前一个阶段,也就是将性视作人类活动的一个受到戕害但分离独立的区域,或是发现是“社会”压抑了对于“性”的自由表达;性革命当前的发展程度已经让我们意识到,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个性表达的常用选项几乎完全压制了对于愉悦的深层体验,抹杀了自我认知的可能性。“性自由”只是一句浅薄、过时的口号。是什么,又是谁需要解放?对于老一辈人而言,性革命依然是一个有意义的概念。你要么支持它,要么反对它;如果你支持它,那么这一概念就依然被限制在弗洛伊德主义及其衍生学派的条条框框里。但弗洛伊德自己就是一个清教徒,或者说是“一个工贼”,正如菲德勒的一个学生那令人不安的快人快语所说的那样。马克思也是。年轻人的眼光已经超越了弗洛伊德和马克思,这没有什么不对。让教授们去守护那份确实珍贵的遗产,履行虔敬者的一切职责吧。如果说年轻人不再向那几尊异议者的旧神行礼致敬了,那也没什么好唉声叹气的。
在我看来,对这样一种后弗洛伊德、后马克思的新一代激进主义采取高高在上的姿态是非常愚钝的,尽管这样做可以理解,因为这种激进主义不但是一种思想,更是一种体验。没有个人体验,仅仅以局外人的视角雾里看花,你所看到的似乎确实是一团乱麻,而且毫无意义。看着这些年轻人闭着眼睛,在震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中狂舞,你确实很容易心生反感(除非你也在跟他们一起跳)。那些留着长发,手中挥舞的往往不是“撤出越南”的游行标语,而是鲜花和寺院铃铛的游行青年,连同那些口齿不清的马里奥·萨维奥[19]们同样也会让不少人连连摇头。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到,这一小群有天赋、有远见的青年人承受着惊人的伤亡率,还有巨大的个人痛苦与精神压力。他们当中当然混进了许多冒牌货、笨蛋和真正的疯子。但他们中的精英确实怀着一种复杂的渴望:既参与,又“逃避”;既要做善良的人,又要做视觉上和触感上美丽的人;既要充满爱心、温文尔雅,又要斗志昂扬、富有效率——这些渴望在我们当前的形势下都是有意义的。当然,要理解他们,你首先得坚信美国的世道确实已经堕落到了像我之前描述的那般令人绝望的地步。要认清这一点很难,因为这绝望被美国能够提供的种种舒适与自由遮蔽了。大多数人因而并不真的相信事情已经如此糟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就是为什么对于他们来说,这一代年轻人的种种乖张举动不过是匆匆而过的一长串文化时尚中夸张刺眼的一个罢了,对之他们只能报以善意的目光,但善意的背后终究是厌倦与看破红尘。这哀伤的一瞥其实是在说:我也曾经是一个激进主义者——当我年轻时。什么时候这些孩子才会长大,才会认识到我们所认识的一切:真正的改变永远也不会到来,只会越变越糟?
从我自己的经历与观察出发,我坚信重新定义的性革命与重新定义的政治革命之间确实有一种深刻的共鸣。成为一名社会主义者与选择嗑药(以一种全然严肃的精神——一种探索个人意识的技术手段,而非将其当做镇痛片或拐杖)这二者并非不可调和;探索内在空间与矫正社会空间这二者间也没有不可调和之处。这些年轻人理解,需要全盘改造的是当代美国人(及其模仿者)的整个人格架构(当然了,像保罗·古德曼和埃德加·Z·弗里德伯格这样的老一辈长久以来一直在发出这样的声音)。同样需要全盘改造的还有西方式的“男子气概”。他们相信,不论是社会主义的某种制度变革还是通过选举或者其他途径将更优秀的领导人推上权力宝座都不会带来任何真正的改变。他们是对的。
同样,我也不敢嘲弄这一小群年轻人对于东方(或者更宽泛地说,对于非白人世界的智慧)的向往,不论他们的这种迷恋往往是多么无知或幼稚。(但话说回来,再没有人能比菲德勒的观点更无知了。他竟然暗示东方的思维模式是“女性化的”、“被动的”,所以这些丧失男子气概的年轻人才会被其所吸引。)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到别处去寻找智慧呢?如果美国是西方白人文明的巅峰,正如不论左派还是右派一致公认的那样,那么西方白人文明身上一定有某种极其严重的缺陷。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事实;我们当中极少有人愿意跨出这一步。与之相比,指责年轻人,训斥他们“不愿参与过去”、“逃避历史”则要容易得多。但让菲德勒如此茶饭不思的不是真正的历史;那仅仅是我们的历史,他却宣称这历史就等同于“人类的传统”,等同于“理性”自身。当然,想要从真正的世界历史视角考量这颗星球上的生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种想法会让你头晕目眩,几乎像是在诱惑你自杀。但从世界历史的视角看,某些年轻人此刻摒弃的(以他们对于脏话的热爱、他们的佩奥特碱致幻剂、他们的素食长寿法、他们的达达主义艺术)这一部地方史就显得不那么光彩怡人,不那么理所当然地伟大不朽了。事实是,莫扎特、帕斯卡、布尔代数、莎士比亚、议会制政府、巴洛克教堂、牛顿、女性解放、康德、马克思,还有巴兰钦的芭蕾都不能弥补这一文明给世界带来的灾祸。白人种族是人类历史之癌;是白人种族,也仅仅是白人种族——它的意识形态,还有它的各种发明——在四处扩散,灭绝所到之处的其他自主文明,破坏地球的生态平衡,甚至已经到了威胁生命本身存在的地步。当年黑云压顶的蒙古铁蹄远远不及“浮士德式”贪得无厌的西方人可怕——后者的理想主义、辉煌艺术、理性的探险欲、吞噬世界的征服力已经造成了如此大的灾祸,而且还将造成更大的灾祸。
这就是一些年轻人所感知到的东西,尽管他们中鲜有人能用言语表达这一切。同样,我相信他们是对的。我并不是在说他们能够取得胜利;我甚至都不确信他们能够给这个国家带来多少改变。但他们中的一些人总还能拯救自己的灵魂。对于那些希望拯救自我灵魂的人来说——从艾默生和梭罗到梅勒和伯勒斯、利奥·西拉德和约翰·凯杰、朱迪斯和朱利安·贝克——美国是一个好地方,能够让他们忍无可忍。当世事如此糟糕,如此让人无法忍受时,救赎就成了一个稀松平常、近乎必然的目标了。
我还想做最后一个比较,希望不至于太牵强附会。19世纪早期,犹太人纷纷离开了贫民窟,他们因此也就成为了一个注定要消失的民族。但他们融入现代世界这一致命事件却也带来了一个副产品,那就是艺术、科学与世俗学说的一次令人瞠目的创造力大爆发——一股强大但受挫的精神能量的迁徙。这些富有创新力的艺术家与知识分子并非如人们常说的那样,是一小批离群的犹太人;他们是作为犹太人而离群的人。
对于美国,我就像对犹太人一样不敢抱太多的希望。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命数已定的国家;我只能祈祷,当美国沉沦时,它不会拉上整个地球作陪葬。但我们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这漫长的、巨大的痛苦之中,美国也孕育了它最敏锐的一代正派而敏感的少数派——这些作为美国人而离群的年轻人。他们不再为哀伤的长辈们口中的陈腐真理所吸引了(尽管那些确实是真理)。更多的长辈们应该反过来听听年轻人的声音。
[1966]
(宋佥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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