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读书
写作与读书密不可分。“佳思忽来,书能下酒;闲情一往,云可赠人。”佳思来了,书也可以当做下酒菜;情趣来了,伸手摘一片云彩就可以送人。多么好啊!但如果还是不能满足呢?那就只好拿起笔,写吧。写什么?写佳思。边“吃”书喝酒边写忽来的佳思。
书不读不行,书读得太多太滥也不行。书读得恰到好处,才能有不同于书中所言的那些独属于你自己的佳思。这样的佳思可以避免你重复别人的思想,即便是一不小心重复了别人的思想,也至少不会重复别人的语言。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文字总在重复他人,那么,我们与物质的垃圾制造者还有什么区别?
至今还记得自己写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猫》。我写了我家的那只老黄猫,写它怎样与狗打架,怎样养育小猫,写它在夏天的清晨怎样从亮瓦上踩着房梁蹦到我的床上把我吓得灵魂出窍……写了五页田字格的纸,在小学三年级,这是很长的作文了。后来,老师居然把这篇作文拿到乡里,然后,全乡小学生都被要求背诵我的“猫”。我记得语文老师(班主任)在课堂上激动地说:“书香世家就是不一样啊,大家都要向她学习,没事多读书。”当时我也激动不已,就忘了辩白。
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我爷爷倒是读了十年的私塾,也当了十几年的教师,可是,到头来,他不仅没挣到什么钱,还弄了个臭老九的名声。从此,他对我们读书与否就漠不关心了,还经常强调说,这世上,惟有种田最安稳。在写《猫》之前,我读到的唯一的课外书就是那本破旧的《三国演义》下集(也不知上集到哪儿去了),可惜还没读完,就被没收了。那一天,太阳刚刚落山,我还躲在柴棚里拿食指指着,一个字一个字笨笨地看,结果就被正在到处寻找我的父亲发现了。他拎住我的耳朵,把我从柴堆里拖出来,还顺手抽出一根柴棍子,结结实实地打在我的屁股上。他的理论是,字还没认几个,就读这样的书干什么?完全是想偷懒,是想浪费宝贵的放牛时间(此后,大约过了一年多,我又偷偷地读《白话聊斋》,被父亲发现了,这次,他才允许我再读《三国演义》,也许,在他的意识里,反正你要读,那么,读《三国演义》总比《白话聊斋》要好)。
至于那半部《三国演义》,起初,我读它是因为里面有不少我认识的字——到处都是“之乎者也”。后来读了几章,觉得古人蛮有意思的,怎么说的话与现在的我们不一样呢?于是就半蒙半猜地读了下去。客观地说,这本书肯定或多或少对我产生过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它还不至于一下子就影响到我的第一篇作文。
后来想想,父亲的话也不无道理。他用简单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一个不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做你应该做的,读你应该读的。假如我当时受了《三国演义》的影响,在那种半懂不懂的情况下,写出的《猫》肯定会是另外一个样子,肯定会有许多刻意摹仿的成分,那么,我的第一篇作文还会不会受到那种夸张的鼓励?我以后还会不会对写作产生如此这般的兴趣?这些都值得怀疑了。
这么说,意思还是指要恰到好处地去读书。这个恰到好处,就是两个字:质和量。质是指读的书要适合自己,读你完全有兴趣的书,读你完全可以领会的文,读你所认为的经典作品。量是指读书不要贪多,多了会让你找不着方向,不知如何是好,丧失你自己的定力与创造力。明朝的陈继儒说:“童子智少,愈少而愈完;成人智多,愈多而愈散。”其实也应该暗含了这层意思吧。
读书益智,读书修身养性,这些都毋庸置疑。但可惜的是,人生是有限的,能够用来读书写作的时间更是有限的,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把我们无限喜欢的写作坚持到底,那就不得不讲究所读之书的质和量了。惟有如此,阅读才会畅快,才会省时省力,才会让读书真正发挥为写作服务的效用。
窃以为,写作的最高境界就是“佳思忽来”。因为,它至少说明了你的写作是完全独属于你自己的一种创作。我相信,每一个写作者都曾经真切地体验过这种快乐,否则,写作这个活儿不会让我们如此乐此不疲,如此依依不舍。
真情实感是写作的一种深度
一说到写作的深度,我们就想到思想。确实,思想是龙的眼睛,是草原上的湖泊,是照耀一年四季的太阳。有了不凡的思想,当然就有了不凡的深度。但是,不能说缺乏思想,就一定缺乏深度。其实,真情实感同样也是写作的一种深度。
是人,就无法完全免俗,相反,脱离了世俗,我们的写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即便是哲学著作,也一样是由现实支撑起来的精神大厦,没有种种现实,就不可能激起思想的浪花。而我们的文学写作,尤其如此,对俗世的爱与恨、悲与喜、苦与乐,统统构成了我们写作的材料,而如果对这些材料没有自己的情感,你又怎么能够记住、选择并运用它们?
有人可能会说,我写出来的东西与他人无关,别人喜不喜欢有什么打紧?我认为,这完全是一种虚伪的掩饰。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的潜意识里,其实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这种认同,也是实现自我价值最直接的表达途径。我们的写作也是一样,我们希望写出的是普遍的经验与感触,希望能够用自己的文字进入这个世界的和声部。王安忆说过,从现实中汲取写作的材料,这抓住了文学,尤其是小说的要领,那就是世俗心。
在这里,请允许我转贴一篇前段时间写下的小文,题目就是:“真情实感是写作的一种深度”: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曾一度痴迷于语言的奇峻与细节的铺陈,痴迷于对个人情感和日常事物以小切口大纵深的方式进行叙述。我以为,惟有如此才是文章力度与深刻的象征。
可不幸的是,随着文字堆积得越来越多,我发现,自己的读者却越来越少了,我因此而陷入了深度的迷茫。对于涌动在头脑中的思想,我常常不知道究竟该怎样在一篇空白文档中为它们赋形。那段时间里,我完全失去了方向感,就像置身于万丈沙漠,看起来似乎处处都是路,而实际上却是无路可走。
直到去年年底,父亲在为我整理发表过的文章时,指着清理好的目录告诉我:“这么多文章,我只瞧得上两篇。”
父亲在那两篇文章的前面用红色“△”打上了标记:一篇是《母亲和她的菜园》,另一篇是《我该拿什么偿还》,这两篇恰好都刊于《读者》原创版。这种巧合让我预感到自己写作上的症结即将打开,就忙不迭地追问原因。父亲道:“你看看你其他的文章,都像一个劲儿打洞的老鼠,自私得很。”
我差点跌掉了眼镜。坐在电脑前,我把自己所有写过的文章都重新审读了一遍。读完后才惊觉,那些被父亲所拒斥的文章,它们果真是自私的:表达很自私,我沾沾自喜于诡奇浓香的语句,而忽视了明白晓畅才是表达的基础;情感很自私,我津津乐道于个人的视角与体验,而忽视了人们普遍的感触与经验;思想很自私,我一意孤行于挖掘自我行走的小道,而忽视了公众共同的呼吸空间……原来,我是在使用放大的自我抒写那些与社会与人生有关的话题,而且,还一直自以为是。
毕竟,支撑我们生活的不仅是物质,还有精神。写作这种行为所导向的结果,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彰显出精神的力量?也许,确实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的不自私——只有获得了读者们普遍的认知,这种结果才是深刻和有效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真情实感才是写作过程中隐匿的、最具深度的支配力量。
这是应邀写的《读者》原创版2008年第3期“作者回应”栏目的稿件。当时,受字数限制,只能写这么多。其实,我最想表达的就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形成的基础,写作也一样,它的基础就是糅合着自己独特情感的各种材料。而基础是最具深度的东西,没有基础,就谈不上什么深度,就像一栋建筑物,无论它怎样地高耸入云,追根到底,还是由它的墙基和墙基之下的泥土所决定的。写作离不开材料,材料是由客观的事实和主观的情感共同选择与提炼的结果。所以,情感是埋藏在地底下的火花,我们的叙述是热烈还是清冷,是抒情还是冷峻,是张扬还是内敛,那完全是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问题,而不能归咎于情感本身。
沉默在写作深处的情感,其实就是积淀的岩浆,该怎样打开,完全在于你自己的把握。
不要爱写作爱到奋不顾身
我们要说出自己的想法,要把瞬间的喜怒哀乐牢牢地捉住,于是,我们就用写作的手段来为思想赋形,为记忆赋形。我们的笑洒在文字里,我们的哭也洒在文字里,我们像看护宝贝一样看护着我们的文字——写作让我们的诉求得以聆听,痛苦得以释放,快乐得以飞翔,写作为我们的表达取得了庄重的书面认可,写作为我们建造了精神的后花园……写作所呈现的结果永远都像是沙漠里那一片不远不近不离不弃的绿洲,引领我们奔它而去。
然而,奔向它的过程却是艰难的。首先是天赋。我一直相信,写作是需要一定的先天条件的,比如敏感、灵感、语感等等。一个人可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要落实到文字,落实到用文学的语言去表达他的所知所感,也许会很勉强。这样的人,可以做某种专业的尖端人才,或者某一领域的领军人物,但如果硬要把他绑进文学的圈子,那他也许只能用上吊来解救自己。
当然,文学的这种天赋是可以改变的,可以通过学习、读书甚至摹仿来积累并加强,但,它的基础绝不能是一穷二白。
其次是生活的基本要求。比如我吧,上班时不可能去侍弄文字,否则,就会失去工作;下班后得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恪守一个家庭主妇应尽的本分,否则,保不准家庭会让你下岗,自己更会良心不安。除去这些,还会有许多固定或临时的琐事必须处理。这样,写作时间就真的成了海绵里的水,只能挤了。人生在世,吃饭是必须,同样也逃不掉七情六欲,对于如我一样的业余写作者,只有把写作当成生活的调剂品,才会充分享受到写作应有的乐趣。如果相反,一味让写作去主宰自己的生活,去覆盖一切世俗的事情,那所收获的多半就只能是痛苦。除非,你有能力升腾到云间,从高空俯视人间的烟火。
不能不想到余地(当然,余地是诗人,是大作家,他的死不排除他对文学的绝望)。余地之死,是偶然,也是必然。他让我们在看到诗歌现状的同时,也让我们不得不为一个写作者不堪生活的重负而悲哀。假如我和他一样,一方面陷于写作的诱惑无力自拔,而另一方面,又陷于物质的困境无法解脱,那么,我也会选择死亡。当一个人连生存都难以为继时,还奢谈什么写作?他又能拿什么来盛装写作所带来的欢乐、痛苦甚至责任?然而,生命本身是无罪的,它不应当承受人类如此的轻视。我一直认为,无论什么时候,写作与生命相比,都是轻的,它应该永远从属于生命。假如余地重活一次,也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选择如此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可能会从一开始,就考虑先让生命继续下去,而非其他。
因此,在写作之前,我们还是有必要先想一想写作的目的和意义。这里的目的和意义,远远没有哲学式的严肃与凝重,它只是协助我们打开日常生活时的一支清醒剂。对于业余写作者来说,写作的目的无非就是求得精神上的愉悦而已。目的实现了,意义也就实现了,最好不要夸大。夸大了,就会变得痴迷。痴迷虽然可以让你暂时忘掉其他的一切,也许会很快乐,但是,痴迷也会让你失掉其他的一切,甚至生命。要知道,你所看到的沙漠绿洲,最为普遍的,其实不过是海市蜃楼。
当然,如果你是一个写作大家,如果你的写作足以养家糊口,如果你的贫困不至于造成社会负担,那么,你完全有理由爱写作爱到奋不顾身。
说了这么多,其实,除了没有勇气奋不顾身,其他的,我自己也做不到。可是没办法,谁让你我都喜欢把业余时间奉献给写作呢?咱们就这么业余地聊一聊、想一想,也算是对写作的一种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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