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路尘花-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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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我想要表达的,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一个不具备文学鉴赏能力的文学爱好者,对黄旭升所著的诗歌一点儿浅显的读后感。

    作为诗人,黄旭升的诗歌是包容与大度的。朗诵也好(如《感动荆门》),默读也罢,在他的语言向度里,叙事性的抒情、口语化的表达、寂静式的扩张总是优雅地流淌着。

    “在飞走的前夜,浏河岛秋风送爽/蝴蝶坐在花朵上,我坐在草坪上/面向城池,身后是弥漫着昏暗路灯的夜色/不远处,月光在舞蹈,与蝴蝶对峙/交谈,它迅速地成熟衬托出我的缓慢衰老”(《蝴蝶飞走了》),多么美丽的讲述!相逢对坐曾有时,把酒问月谈笑间,一个路过的生命被记取,实际上是被那个坐在草坪上的生命所镂刻了。可是,“蝴蝶终究还是飞走了/我不能靠近它”,于是担心产生了:“明年它还会飞回来吗?”但诗人相信:“我想会的/只是飞回来的蝴蝶不是属于我的那一只”,一波三折的讲述,演绎出一种淡紫色的忧伤,面对“它迅速地成熟”,诗人却“始终回忆那一刻对它来说的幸福”,“我的缓慢衰老”完全是因为珍藏了一种记忆。

    把一种路过当作生命的细节保存,情感的细腻与周到由此可见一斑,这是一种天生的悲悯情怀。

    同样的情愫还在《这个秋天》里有着更确切的阐述:“我想起了那位远亲——一条随天气变化而慢慢风湿的跛腿”,“秋天的夜黑得太早,在你趁着夜色离开时/我还留在原地,将回忆组装成许多玩偶/然后抄小路返回”。

    这种对记忆的无比吝惜,很大程度上,是缘于诗人对故土的眷恋和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眷恋与热爱同悲悯一样,仿佛与生俱来,与他的骨骼一同生长和茂盛着:那个促使诗人“在三十年后,必须从原路返回”的人,正“在平原的一隅,隐居”,深深的悲切一经冷处理,就成了夜幕下无声的泪水,更令人神伤,因此,诗人要挣扎:“从平原的封面到丘陵的封底/我所走过的路程/只不过是从一株水杉/到另一株水杉的距离”(《隐居平原》);在《乡村:春与夏的岔口》中,诗人用油菜、镰刀、风车、稗穗、草要子、炊烟、牛、水蛇、布谷、坟冢、艾草等一系列乡村物象,阐述了对乡土炽烈的追忆情怀——诗人是如此清晰地记忆着乡土的一切,是如此怀念万物勃发的春与夏的岔口!当这些物象把诗人的情感推向高潮时,我相信,做为阅读者,自然就会被他的思绪所牵引,暂时陷入对城市的遗忘:“燕子衔新泥加固它的旧巢/被燕尾剪去的除了冬天的记忆/还有城里音乐厅里那位指挥的服装”。

    这种遗忘只是一瞬,不过是乐而忘忧的一种极致的表达方式,并不代表诗人对现实生活的冷淡与置疑。在《城市:春天的门童》和《一张豆皮的诞生》中,诗人秉持着对现实生活理性而深沉的爱,坐在城市中心的餐桌旁,对诞生于城郊的一张豆皮耐心地咀嚼着,用十分的虔诚、深切的关注和认真的揣摩的态度咀嚼着,这些对城市日常生活的投入还是显得不够,诗人还要全心全意把持住居住城市的春天。

    然而,做为一个生命的个体,总有许多是我们所把握不了的,黄旭升同样表达了这种惶惑,比如《时间的刻度》:“时间的刻度在一本印刷品里来来往往/我断章取义,也找不到你返回的迹像”,在这里,时间的刻度是一个血肉丰满的生命,它来来往往,随铁轨蛇行,背着行囊,风尘仆仆,行色匆匆。它铬刻着岁月的沧桑:“从一座城市到它毗邻的城市,从模糊的异乡到清晰的故乡”,诗人是多么想把它留住,用动听的诺言,用甜蜜的蜂巢,用俯首的姿势,然而,无论采用怎样的方式去记录,也只是一种人为的美好愿望,它所记录的只是一个空壳,是人类自己的一厢情愿,车厢终究着晃动着远去了,当诗人看到记录本身的疲乏以及面对时间人类的无奈时,那种若有若无却十分肯定的忧虑像远行的车厢与铁轨,弥漫开去。

    黄旭升就是采用这些不同风格的表述,把一些个人经验成功转化为我们共同的情感,读出来是好,不出声也是好,一样都是触及心灵的诗意的文字。

    他的诗歌风格是不固定、非唯一的,从他的诗歌里,可以看到,他在努力接近生活的本质与真像,同时也透露出,他不愿意为自己的诗歌做一种刻意的定位。是什么原因促使他随机选择着多种表达方式?答案也许只有一个——因为他的诗歌真正脱胎于千变万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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