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图腾就在脚下-有些爱,馨香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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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们有一颗充满好奇、期待、希望,永不停息的心脏,总有一天,它会让我们睁开一个有着无穷多的视角的眼睛,看到无穷个不同的世界,于是,那种惟我独尊的感觉消失了,生杀予夺的权力不在了,互相尊重的关系诞生了,世界,就真的不一样了。

    【三百六十五个妈妈】

    闭月

    那天黄昏,傅伟明刚把顾客做好的坯子送进窑里,就见一个老大爷推门进来。老大爷六十多岁,身材魁梧,穿着朴素,一张阡陌纵横的脸上,写满岁月的沧桑。老大爷一进门,就满眼的惊奇,他先东张西望地把那些正在和泥、拉坯、雕刻、上色、打磨……玩得正起劲的人们看了一个遍,才大声地说,老板呢?谁是这儿的老板?

    我是。老大爷您也想制陶吗?傅伟明见状,急忙迎上前去。不,不,要玩泥巴,俺就到河套去玩,谁花钱到这里玩……

    那您是来……傅伟明疑惑不解地问。我是来问你一件事的,刚才是不是从你这儿走了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孩?

    小孩?到我们陶吧来的小孩多了,您说的是哪一个啊?

    就是坐在这里的那个,大眼睛、尖下巴的孩子。我刚才扒着窗户,看见他就在这里捏泥人。

    哦,没错,刚才是有一个小孩在这儿捏泥人了,他刚走,你现在追他还来得及。傅伟明好心地提醒他。

    不,我不想追他,我只是想来问问你,他经常到你们陶吧来吗?

    嗯,我的陶吧刚开业不久,他已经来过三四次了吧。每次来他都给我十元钱,捏一个小时的泥人就走……对了,他还让我把那些泥人都给他存着,说等以后一起烧制呢。

    作孽啊,原来这小子天天偷我的钱,是跑到这里玩泥巴,看我回去不揍他的!老大爷听了傅伟明的话,气得一跺脚,说。

    啊,他偷你的钱——你是他?

    他是我孙子,他妈妈得白血病死了,他爸爸为了挣钱,给她妈妈还治病欠下的债,就让我照顾他。没想到这孩子平时看着挺老实的,竟然为了玩泥巴,做起小偷小摸的事情了。唉!这样下去,我将来可怎么向他的爸爸和死去的妈妈交代呀?!老大爷又痛心疾首地说。

    老大爷您别急,他偷钱出来玩,是不对。不过孩子还小,不懂事,我们可以慢慢教育他。傅伟明见此情景,急忙开导着老人。

    嗨!他这么贪玩不学好,我能不急吗?

    好了,大爷,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让他来玩了。不过,还有一点我没有告诉你,你孙子确实有些艺术天赋。他捏得泥人,真的很生动、很逼真呢,不信我带您看看去。傅伟明说着便把老人拉倒了一个柜台前,然后用手一指说,喏,这些泥人都是他捏的。

    老大爷顺着他的指引望去,就惊呆了。他看见陶吧的玻璃柜台里,陈列着许多泥人。这些泥人有刚做的,也有以前做的。尽管她们大小不一,穿着不同,情态各异,但却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啊,这不是他妈妈吗?原来他偷钱跑这儿是为了捏他妈啊!唉!这孩子是可怜,这么小就没了妈妈。老大爷说着说着,眼睛就已经湿润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说他每次捏泥人的时候,神情怎么都那么的专注呢,看来他真是想妈妈了。傅伟明听了忙接过话茬说。

    真是个傻孩子哟,想妈妈了就想妈妈呗,可捏这些泥妈妈有什么用啊?老大爷边望着那些泥人,边不停地絮叨着。

    大爷,你不明白,这可能就是他向妈妈表达思念的一种方式吧。这样吧,你回去先别说他,等他下次再来的时候,我问问他是怎么想的好吗?

    好,那就劳你费心了,等过些日子我再来,听听他是怎么对你说的。

    傅伟明送走了老人以后,望着柜台里的那些泥人,心情却感到格外的沉重。

    等那个小男孩再来陶吧,捏泥人的时候,傅伟明便故意地称赞道,小朋友,你的泥人捏得真好,真漂亮,能告诉叔叔,你捏的是谁吗?

    我捏的是妈妈。我妈妈当然漂亮啦,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

    男孩一边神情专注地捏着手里的泥人,一边无限深情地说。

    哦,是吗?那你妈妈在哪上班,她今年多大岁数了?傅伟明又试探着问。

    我妈妈她……她生病死了,我好想她啊……男孩一边哽咽着,一边用粘满泥巴的手抹了一下自己的脸。

    对不起,叔叔不知道。你别哭,叔叔也来帮你捏好吗?

    不,不用!我的妈妈,我自己捏,不许别人捏!男孩仰着一张花猫似的小脸,用手护着那些泥人和泥巴,大声地说。

    好好好,叔叔不帮你捏了,那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想捏多少个妈妈?

    三百六十五个。等我捏够了三百六十五个,我就让叔叔烧制了,然后我好带回家去。以后我每天上学的时候,都带着一个泥妈妈,睡觉的时候也搂着……那样,我就和别的同学一样,天天都有妈妈了。男孩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着异样的光芒。

    【看见你的身影】

    薛俊美

    那天上午,我正在教室给学生上课。突然,响起了几声微弱的敲门声。

    我出门查看,是一个衣着破旧、身上布满尘土和草屑的学生家长。他嗫嚅着,结结巴巴:“老师……我……”我分明看见,他高高挽起的裤腿上,还沾着些许的血渍,额头也有些红肿。

    我赶紧布置学生先写作业,领他去了办公室。他很拘谨地站在那儿,我一连说了三声“坐坐吧”,他才侧着身子,用半个屁股坐在椅子上,手还不时地搓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知道,这是班里刘成的父亲。说起来,刘成的家庭状况真是让人嘘唏不已:父亲比一般人的智力差一些,因为家贫,娶了外村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婆娘,隔三差五就犯病。家里除了两张木床,一个破桌子,仅有的那个灯泡就是家中唯一的电器了。可是,刘成从小就聪明懂事,学习也好。可是自打上了初三,迷上了网络游戏,从此刘成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作为班主任的我,苦口婆心劝说刘成多次,他依然我行我素,沉浸在虚拟的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已经一个星期没来上课了。我知道,刘成的父亲鼓起勇气来找我,还是希望我出头劝一劝刘成,回校上课好好学习。

    说实话,对刘成我真的有些放弃了。他那种破罐子破摔的样儿,任凭谁说什么都已经油盐酱醋不进了,一条邪道准备走到底。不过,看看眼前刘成的父亲,十几里的山路,身材只有一米五几的他还不知摔了多少跤,才一路摸爬滚打找到我。他不会说什么,只是一直低着头,不断地说同一句话:“老师……老师……”我知道,他是把对儿子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了我的身上。想想刘成在班里我劝说他时,公然对抗我的嚣张,我真的不想管这个一心想学坏的孩子了。但是看看眼前的这个父亲流血的膝盖、红肿的额头和沟壑裂口劳累的一双手,我还是点头答应了他,让他放心,我这个优秀班主任不能愧对这个称号。

    刘成的父亲感恩戴德、千谢百谢地走远了。我思考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先试试再说吧。

    找到镇上那家网吧,两眼布满红血丝正兴奋酣畅大战的刘成被我强行拉了出来。他脸上现出明显的怒气和不服,我对他说:给我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就成。也许是多日鏖战游戏让他有些烦闷,也许是我这个班主任还有一丁点儿的震慑力,他竟然乖乖地跟我上路了。

    于是,在那样一个阴沉的下午,我和刘成躲在路旁的灌木丛里,等刘成的父亲送煤球从此处经过。那是一段上坡路,道路很难走,更不用说负重前行了。不一会儿,刘成的父亲拉着满满一车煤球,从此经过,佝偻的腰身,花白的头发,几近使劲贴地的身体,让人看了心酸和心痛。更令人吃惊的是,板车的后面还用一根绳子绑在刘成那智障的母亲腰间,此刻犯病的她,一脸嘻嘻哈哈,不时东窜西跳,可怜刘成那瘦小的父亲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勉强拖动板车前移一点儿、一点儿,真是蜗行牛步,我看得心里发堵、难受,眼泪就流出来了。

    我转过身,擦去眼泪,看见一旁的刘成愣愣的、呆呆的木然站立着,咬紧牙关,腮上现出一条条青筋,手也紧紧攥着,仿佛一松手就会倒下。正在拼了老命上坡的父亲,脸部几乎就贴着地面了,突然板车后面的母亲往后使劲倒退,精疲力竭地父亲险些被拖着走了下坡路,幸好他时刻警醒犯病妻子随时的捣乱行为,又是一番拼了老命的低头拉车,一步,两步,三步……终于,刘成的父亲拖着那重重的一板车煤球和只知傻笑捣乱的妻子走过了那段上坡路。

    远处,刘成父亲那矮小佝偻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身旁的刘成已是泪流满面,扑通朝着父亲母亲的方向跪了下去:老师,我要是再混,就真的是禽兽不如了……搀起刘成,我知道,刘成,这次是真的长大了!这一次的身教胜于千百次的言教,当然我也更深刻地体会到了一个父亲在这样一个家庭中的悲壮责任。

    那个矮小又佝偻的父亲的身影,在我心底的深处,是那么高大和感人。任何一个人,即使再清贫,也有一颗圣洁的灵魂,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义无反顾地奔波和劳碌,也心甘情愿!

    【在阳光下晾晒往事】

    薛俊美

    当情绪的低谷袭来,我常常感觉自己就要承担不了生活的磨砺和重负了;当心烦意乱的情绪缠绕了我的身心,我往往会感受到自身的无助和迷茫。这个时候,我只好俯首省察身后的路,将满腹的心事拿到阳光下晾晒。想不到那里,竟然有许多美丽和温暖的过往在和我藏猫猫,让我含着泪微笑,那感觉像极了母亲煮的白粥,氤氲的热气潮湿了我的眼睛。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因为和母亲争执了几句,我一个人跑到小河边,发泄内心的不满。为什么人家的孩子穿得光鲜亮丽,而我却只能捡拾姐姐穿旧的衣衫?为什么人家的孩子放学后家中的父母已给做好美味佳肴,而我和姐姐只能背着一个竹筐,去南山给家里的小兔和小羊撸叶薅草?更让我自卑的是,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爸爸,而我和姐姐却是没有爸爸疼爱和呵护的孩子?

    我悲愤地呜咽着,恨恨地折下一根树枝,去击打水面,仿佛那里埋着我的深仇大恨,高高飞溅的水花打湿了旁边一位垂钓的长者的衣衫。

    我红着脸说对不起,脸上的泪痕犹在。老人摆摆手,让我坐下,开始自言自语:你看远处的那些树,安静而高贵地站在那里,你根本就看不出它们在昨夜的暴风雨中瑟瑟发抖的狼狈。狂风卷折了它的枝叶,暴雨浇透了它的身心,大树从不抱怨和愤恨,我们只看到它站得更直,挺得更稳。风,渐渐退却,雨后初霁,你看大树的每一枚叶子上,都闪烁着晶莹璀璨的光彩,那是从内心散发的宁静和美丽。不管外界袭来怎样的风雨,心灵依然坚守一份美好和温馨,再猛再大的风雨也会被踩在脚下,甩在身后。有风袭来,会吹散所有的怨气和怒气;有雨落下,会洗刷干净所有的阴霾和腌臜。这样的心里,填满的就不再是怨恨、愤怒和污垢,只剩下淡然和宁静。周围,蓝天依旧蓝,白云依旧白,绿树依旧绿。而最重要的,你依然是你,你的内心将会变得更加强大和宽容。

    老人收回远眺的目光,俯首看着眼前的流水,继续自说自话:就拿我来说吧,唯一的儿子不幸因公殉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痛,让我痛不欲生,几次想一死了之。可是想想儿子生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我将他未活完的人生替他活,天堂里的他一定不希望我整天以泪洗面。想着儿子,我唯有擦干眼泪,把本属于儿子的精彩沿承下去。我资助贫困学生,看到他们开心的笑脸,就像看到了儿子的笑颜。实在想儿子了,我就来河边钓鱼。我和流水说话,我和小鱼说话,我和鹅卵石说话,我觉得儿子从来就没有走远。想想我的悲伤,你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当时,这位长者的喃喃自语,我似懂非懂,但是我的心却在这位长者低沉的嗓音叙述中,渐渐退去了愤愤不平和怨言载道,我开始跟长者一起蹲坐在岩石上,看水面小小的涟漪,观微风摇曳中的狗尾草,望天上的云卷又云舒。不时,草丛中有不知名的小虫在呢喃,水中有小鱼游过时的刺啦声划破水面的平静。

    此刻,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这一刻的安享与美妙。有温暖的阳光,有清冽的河水,有挺拔的大树,有绿色葱茏的小草,微风拂过,我忘记了啼哭,细嗅花香,心里干净纯澈。

    就算眼前穿得再破再旧,并不代表着我一辈子都穿得破旧啊;就算放学后没有香甜可口的饭菜等着我,我在拔草撸叶的艰辛劳动中,过早掌握了和学会了生活的本领;再说,爸爸去了天堂,母亲一定比我们还悲伤……

    不抱怨,不放弃,和母亲一起抬起生活的大筐子,大踏步朝前走,而不是往日渐憔悴和衰老的母亲一天天老去的心上撒盐。明了自己勇于承担的责任,不能再像过往的那个无理取闹、蛮横不讲理的孩童那样不体谅一颗做母亲的心了!

    这样一个美丽的黄昏,落叶纷纷坠向大地化作春泥更护花,难道我还不如一枚落叶吗?我扪心自问的那一瞬间,好像长大和成熟了。

    现在看来,当年的这些抱怨、愤恨和痛苦,对我的一生都有用,最起码让我明白了,一个人不管身处怎样恶劣的境地,都要时时处处努力追求阳光,保持善良,相信生命总会有华丽绽放的那一天!而如果没有当年那位长者无意间对我的善意提醒,我很有可能一辈子纠结在郁闷和愤恨之中。

    等我渐渐长大成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过往岁月里的磨难,竟然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财富,催我自省和成熟,我的生命从来没有如此得曼妙和多姿。

    正是因为我生命中有了足够的云翳,才造就了这样一个美丽的黄昏。生命逝去如斯,当年华渐渐老去,我愿意在阳光下晾晒所有的往事,从容捡拾和品尝生命过往中的温暖和美好,从而平心静气走好以后的路。

    流年暗影里,我就这样一点一点长大,变老。日子就这样浅淡着,我知道我脚下的路,延伸在美好和温暖里,两旁已是绿草葱茏,繁花满树,头上暖阳正好。

    【有些爱,馨香流淌】

    包利民

    一

    一个艳艳的春天,小女孩拿着一把小铁锹,在郊外的野地里挖着。她身前身后的大地上,除了绿绿的草,就是一个个小坑。

    女孩七岁,正是最纯净年龄,可是她小小的心里,却有着一份负荷。她妈妈病得厉害,在医院治了很久,也没有见好,后来便用各种偏方。后来爸爸弄到一个偏方,说是很灵验,只是药引子难寻些。女孩留心地听着,那药引只是春天泥土里的一种红色草根,而且那草根是球状的。妈妈说,这根本没有,这偏方,也和没有一样。

    那以后,女孩就留了心,春天一来,她就拿着小铁锹来野外了。可是,挖了那么多天,也没有找到药引。那片野地里,密布了不知多少的小坑。那些日子,她每天都是满怀希望地回家,妈妈看到她的样子,总是安慰她说,我的宝贝,别难过,找不到也没事,妈会好起来的。只是,她不想放弃,她也知道,找到药引,对妈妈很重要。

    终于,春天快要过去了。这一天,妈妈精神好多了,她陪着小女孩一起来到野外,当妈妈看到那么多的小坑,眼睛湿了。女孩说,妈妈,你别哭,我今年找不到,明年接着找。妈妈说,好宝贝,不用找了,妈妈的病不一定只靠这一个偏方,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多了吗?明天,妈妈还同你一起来,这些小坑有用呢!

    第二天,母女二人又来到野外,在那片草地上,她们将一颗颗种子埋进那些小坑里。女孩一直在问,妈妈,这些是什么种子呀?妈妈说,等它们长出来你就知道了。宝贝,这是妈妈送你的礼物,你一定要喜欢啊!

    种下了种子,女孩经常跑去看,看到种子发芽,她高兴,看到长叶,也高兴。当那些苗儿长大,结出了蕾,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妈妈却走了,永远离开了她。那些日子,她哭得昏天黑地,知道,从此,最爱自己的妈妈没了,她将失去那份爱,在长长的一生里。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妈妈留给她的一封信,才再次来到野外。

    那一刻,她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那片野地上,一大片的花海,各种颜色的花儿迎风招展。走在那一片花团锦簇之中,她又想起了妈妈在信中的话:宝贝,妈妈不能在你身边了,记得我留给你的礼物,它们年年都会在,就像我一直在。在无边无际的花气氤氲里,她仿佛感受到了妈妈的气息,站在那里,她再一次泪流满面。

    多年过去,那片花依然年年开放,摇曳着一片深情。女孩已长大,不管身在何处,每到花期都会回来,在那片芬芳里,亲近母亲永远的爱。

    二

    如果有人问他,喝过的最好喝的酒是什么酒,他一定会说,是当年父亲喝过的散白酒。

    于是记忆如酒香弥散。其实那酒在别人眼中根本谈不上醇香,那只是最劣质的酒,而且对身体有害。父亲长年陶醉于那样的酒中,身体渐渐地垮了。父亲离不开酒,这是劝不得的。他们父子二人一直相依为命,母亲去世得早,父亲拉扯他长大,这其中的艰辛一言难尽。他知道,父亲的好酒,其实是一种渲泻或者麻醉。

    看着父亲日益消瘦的身体,他只好用了别人常用的方法,就是偷偷往酒里兑水。在每次给父亲倒酒的时候,他都会悄悄兑进一些水,为了不让父亲察觉,他每次加入的水都很少,而且每隔几天就会加一大点水量。几个月下来,加进去的水也是一个惊人的数量了,幸好父亲没有发现。想想看,那么多的水,就说明父亲少喝了那么多的酒,他的心里会很欣慰。

    两年下来,父亲的酒实际上喝得已经相当少了,这种方法的成功,也是他始料未及的。他原是准备好的,如果父亲因此增大酒量,自己怎么应对,可父亲根本没有那种迹象。于是暗自窃喜,暗自庆幸。

    直到父亲去世前,他明白父亲的心意,最后给他倒了一杯酒,那种买来的最好的酒。父亲只是闻了闻,却没有喝,微笑着说:“不喝也可以了,其实早就能戒掉了,只是怕突然戒了,你心里会难受。”

    刹那间明白,父亲早就是知晓的,只是没有说出来,就那样默默地配合着他。是的,父亲不想让儿子担心,可又是那样地小心翼翼。所以,多年以后,每次他看见酒,都会嗅到当年那种劣质酒的辛辣之气,他一直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香,只有他才能体会到的香。因为那香气里,氤氲着父子间太多的爱与牵挂。

    三

    祖母喜欢喝茶,父亲喜欢喝茶,他从小被迫着,也喜欢上了喝茶。

    起初,他觉得茶真是太难喝了,特别是那时家里穷,所能喝的,也只是极便宜的茶。入口极苦,也并没有品咂到那种口角噙香的感觉。可是,就这样苦涩的茶,后来却成了他生活中离不开的东西。

    祖母和父亲都是积极而乐观的,不管生活怎么苦,都能脸上带着真心的笑,心平气和地品着苦苦的茶。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家境,那时的困难,足以难倒任何人。可祖母的恬静,父亲的洒脱,却给他留下了不灭的印痕。后来,境遇好起来,家里的苦日子也一去不返,他们终于可以享受一些高档的茶了。只是,他却最怀念最初的那些便宜茶,两角钱就可以在地摊上买一堆。虽然难喝,却浸润了一段岁月,也许,是当时的环境和心境使然。

    终于,他走上了陌生的旅程,在一个离家千里的城市中,一度失落了太多。那些时光,仿佛每一日都写满着失意,每一步都踏痛着梦想。他也曾彷徨,也曾走在绝望的边缘。直到有一天,当所有的挫折都达到一个爆发点,他才想起喝茶。多少日子不曾品茶,日子的厚重早把喝茶的情趣掩埋。他记得从家里出来时,父亲曾把一把茶放进他的行囊,于是翻找出来,有一种急急地期待。

    那是童年时才喝的那种茶,最便宜的,父亲竟给他带的这个。在那种苦涩中,他一如品味着曾经艰难的生活。他像祖母和父亲当年那样,试着用一种最平静的心情去喝茶,渐渐地,宠辱皆忘,时光浓缩于杯盏之中,心里有的,只是柔软的感动。那一刻,突然明白,世事的艰辛,只如一杯茶,苦后,便是悠长的绵香,那是岁月酿就的幸福。

    他发现,在包着茶叶的纸上,有着父亲写下的一行字:当初强迫你喜欢上喝茶,是因为你最终要被迫走进生活的艰难,源于苦的香,回味悠长。

    那样的时刻,他感受到了一种爱。在淡淡的茶香中,他向着家乡的方向,久久伫立。

    【有一种热爱,平淡如水】

    包利民

    一

    楼下的信箱里塞满了信,却很少见邮递员的身影。不像在故乡的小城时,每天的上午,阳光正好,小巷里便会响起自行车辗过路面的声音,随同清风扑进窗子。然后听到叩门声,很轻很熟悉,仿佛心也跟着喜悦地跳动。跑出去,打开门,一张熟悉的笑脸。

    那个邮递员四十多岁的样子,每天每天,一辆草绿色的自行车,两大兜子报纸和信件,十几条街道,或晴或雨,或风或雪,一切在改变,只有他的身影不变。他在这些街道上,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了。二十年的光阴更迭,那些纷纷扬扬的厚重,足以让一个年轻的容颜写满沧桑。可是,在那张脸上,我看到的,只是满足,只是平静。

    二十年,这些街道上,人也换了数茬,可是对于他,大家都是那样地熟悉,熟悉的陌生人,因为,几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就像老胡同口斑驳的墙面,一直在那里,却很少有人去细细欣赏。那时总想,那么多年,只是单一的工作,他难道一点都不厌烦?或者,为生活所迫,只好这样做下去?

    仿佛只是恍惚间,离开家乡已经十年,去年回去,那些街道,已经寻不到一点过去的痕迹,再没有平房,冰冷的高楼拔地而起。有一种失落,眼前的一切,无法与温暖的记忆重叠。

    那一天,去家乡邮局的报刊超市,竟又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虽然又隔了十年,可是透过岁月的尘埃,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脸上还是那种满足与平静,只是头发却白了许多。那一刻,有一种不期然的感动,刹那间,所有的记忆都鲜活起来。我立刻和他打招呼,他微笑着,然后问:“你是?”我告诉他,我曾经住在什么街道,有许多的信,都是他亲手给我。

    他的脸上,立刻开满了花朵。他亲热地拉着我的手,回忆了许多那些街道上的往事,他说:“干了那么多年,你还是第一个记得我并和我打招呼的。”看到他的眼角微微地湿,于是问出了当年的疑问,他说:“没有觉得烦,那时心情可好了,看到人们拿到他们盼着的信,那种表情让我感动,让我觉得有一种满足感。”

    这么朴素的回答,让我惊讶之余,心里也涌起了深深的感动。也许,这就是热爱的本质,不必轰轰烈烈,也无须惊天动地,这样的平淡从容之间,那颗执著的心自会山高水深。

    二

    九八年松花江发洪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当兵的人。他才十八岁,还是少年的样子。当时,我们去大堤上,给他们收集家信,然后寄出去。很多小战士都抽空写了家书,我们忙着装信封写地址,还有一些休息的战士,拿着我们提供的纸笔在写。

    忽然,一个小战士就红着脸对我说:“你帮我写吧,我字不好,写得也慢,我说还可以,你帮我记下来!”我答应了,拿着笔,他开始说。他说得挺特别,也挺有意思,我飞快地记着。他望着茫茫的江水,心思可能早已飞度那些水阻山隔,回到了他描述中的那个矮矮的屋檐下。

    他说,爹妈,你们放心,别看我在家的时候,喜欢和爹种地,我说喜欢种地,你们不高兴,说我没出息。让我当兵,怕我还想着种地,不过现在我可喜欢当兵了,别担心我喜欢种地就不会好好当兵,虽然还是喜欢种地,可是现在当兵了,就会好好当兵,更何况我还喜欢当兵呢!我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干什么,我都会去努力喜欢上,然后好好干。这几天洪峰要过来了,我们的任务会更艰巨,不过你们别担心我,我从小就命大,那年掉进河里都没事。等胜利了,我一定回家去看你们!

    他那天说了很多,我记了整整四五页,他笑,露出了两颗虎牙。于是一直有着联系,后来他复员后,在城里打工,干过很多行业,就像他说的那样,不管干多长或多短,他都会去努力喜欢。用他的话说,就算有一天被迫转行了,也不会有后悔吧。

    所以说,有时候,热爱也不一定非要执著,只要身处其中时,珍惜过努力过,就算无成,就算无缘,亦是无悔的了。

    三

    我家门前,有一片天然的公园,依山临水。冬天的时候,经常被飞雪笼罩。雪霁天清,一个老人便出现了,他扫雪,在那园子里,每一条路上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本来,这里是有着专门负责清扫的环卫工人的,可他依然帮着忙,甚至干得更多。每天的一大清晨,不顾寒冷,他就出来了,等环卫工人上班了,那些夜里飘落的雪,已经变成了一堆堆。

    几乎每年都是如此。后来,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便来了,要做专访报道什么的。并把老人的精神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想要号召全市人民都向他学习,并要给他一些荣誉。老人对此,只是淡然一笑,什么都不接受,他只是说:“这没什么,只是我的习惯。我喜欢这片园子,所以就打扫它,天经地义的,没什么特别的!”

    是的,老人做那些事之前,并没有想到什么崇高的精神或者奉献的意义,他只是出于自己的喜欢,或者如他所说,是一种习惯。可见,有一种热爱,是对喜欢事物的呵护,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人格的沉甸,是一种朴素情怀。

    四

    凡生而活,必有所恋。

    那些热爱,有的是那样的火热,有的是那样的平凡。我更欣赏和追求后者,虽说热爱,可是所说的热,并不一定是指火热且热烈,更有可能说的是一颗心的温度。

    平淡平凡,是最真实的人生,辉煌只是偶尔的浪花。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平凡中度过,或者说,是在平凡的生活里,积蓄辉煌的力量。只要不平庸,皆可说是热爱。

    就如小草眷恋着土地,就如水滴眷恋着江河,就如一颗平常的心,眷眷依恋着生活的点点滴滴。生命,本就是平凡的叠影。

    说到底,那些热爱着的种种,都源于对生活的热爱。而生命的短暂相对于生活的无涯,就如一点星光之于夜空的辽阔。只要有自己的光就够了,哪怕如此微弱,却也是构成璀璨星空的一点一滴。

    如此,热爱,只是用希望来点亮一颗平凡的心。

    【一朵花能开多久】

    王国军

    那时,男人在一个学校里当老师。女人是设计师。两人是在一个相亲节目里认识的,并且一见钟情。

    男人喜欢爬山,女人每个周末就陪他,每次,男人都会折一朵含苞待放的野花插在她床前的瓶子里。男人都:“你是上天赐予我最好的天使。这样美丽的鲜花,也只有你的善良和贤惠才能匹配。”有时,女人就调皮地问:“那一朵花,能开多久?”男人牵着女人的手:“在我心里,就是一辈子。”

    后来,男人和女人准备结婚。那天,下着很大的雨,男人去接亲的时候,突然一辆大车从背后冲过来,眼疾手快的女人把男人推开了,自己却被撞飞了好几米。

    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室外,男人心急如焚。但还是等到了不幸的消息,因为严重颅脑外伤,女人一直处于深度昏迷中,很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苏醒过来。

    男人被噩耗吓坏了,好半天才从恐惧中平静下来。接下来的时间,男人一直守护在女人床边,他希望女人能醒,但是一周,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女人依旧处于昏迷中……

    昂贵的医药费让两个家庭都感觉到沉重压力,于是有人劝他,算了吧,抬回家去吧。男人不肯,还有人劝他,赶紧再找个人谈恋爱吧,难不成守着个活死人终生到老?男人不肯,男人说:“我心中的这朵花,只为她一个人开放。”

    男人说什么也不让人把女人带走。为了筹钱,他已经把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但仍不够,男人只好写稿,拼命地写。

    当男人的稿子雪花般地在各地的报纸上发表时,他和女人的故事也引来很多的人关注。其中有一个人愿意提供所有的住院费用,直到女人苏醒。

    但被男人拒绝了。那是他的初恋。

    他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只是她后来遇到了到有钱人,便抵挡不住诱惑,跟有钱人跑了。她以为自己嫁到了豪门,只是没想到,豪门的日子并不是她想的那么简单,终有一天,她忍受不住了。离婚了。也才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男人的好。她开始满大街的寻找,只是,男人已经离开,去了女人所在的城市。

    她在报纸上看到男人消息后,立即赶到了男人所在的医院,也见到了深情的男人,她觉得更值得珍惜。她甚至说,让我和你一起照顾你女友吧。尽管他一再委婉拒绝,她依然爱意频传。她给他垫付了一年的住院费。他说谢谢,你的情我接受不了,钱我会慢慢还你。

    尽管有男人精心的照顾,但女人依然没醒,而且好几次都送进了重症监护室,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只要有十万之一活的概率,他就不松手,不放弃。

    后来,男人在一家电视上看到舔植物人的脚心,可以帮助他们提前苏醒。男人便在每天早上起来和睡觉前,给女人舔半个小时,其他时间就做按摩,或者和女人说话,他把这种方式叫情感呼唤。

    因为太过于操劳,男人几次都昏倒在女人的床前,但只要一醒来,他就会继续呼唤着女人的名字。

    也许他的诚心感动了上天,女人的身体慢慢有了知觉。

    那天,男人的前女友再次来找他。她劝他:“于情于理于爱,你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可是你女友复苏的可能性太渺茫,还是回到我身边吧,我可以和你一起照顾她。”可是男人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女人是为了自己才撞成植物人的,他不能再离开女友,一定要把女友唤醒。男人送前女友回来后,猛然发现女人的眼里噙满了泪水。

    男人像个小孩子似的叫起来,他终于看到了女人苏醒的希望。好转一直在持续。女人似乎可以听得懂人们的谈话,会用眨眼睛来表示他的看法,会和人握手。之后,男人的前女友还打过几次电话,男人就说,知道我为什么一直能坚持到今天吗?那就是因为幸福和爱。

    前女友依然不死心,七夕情人节那天,她捧了一大束玫瑰过来,她希望男人能回心转意。就在窗外,她怔住了。此时,男人正在女人说着话,半年不见,男人老了,瘦了,但依旧精神抖擞。男人的手始终和女人的手在一起,她依稀听见女人的声音:“我要尽快好起来,用我的一生一世来回报你,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的眼里忽然就流出了眼泪。她没进去,花是让护士送进去的。

    她想,那束花,只配送给这对痴情情侣。因为,开了,就是一辈子。

    【与春天约会】

    陈东明

    转瞬间,漫长寒冷的严冬已逝,渴望中的春天已悄悄地来到人间。

    在广袤的土地上。春天,是美好的季节,是充满诗情的季节;春天,又意味着一个生机勃勃的开始。

    人生的每一年,都与春天有个约会。相约在春江水暖、百花盛开、万紫千红、生机勃勃的绿色世界中。

    自古以来,诗人喜爱春天,赞美春天,是因为春天景色宜人,处处皆可入诗。漫步古诗百花园,只见咏春诗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令人目不暇接,随意采撷几朵,慢慢品读,不知不觉已陶醉其中。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这是北宋诗人秦观的《春日》。这首诗写雨后春景。瞧,雨后庭院,晨雾薄笼,碧瓦晶莹,春光明媚;芍药带雨含泪,脉脉含情,蔷薇静卧枝蔓,娇艳妩媚。这里有近景有远景,有动有静,有情有姿,随意点染,参差错落。全诗运思绵密,描摹传神,自具一种清新、婉丽的韵味,十分惹人喜爱。

    “朝来庭树有鸣禽,红绿扶春上远林。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这是宋代诗人陈与义的《春日》。这首诗写春天早晨之景。耳盈鸟语,目满青枝,绿红相扶,异馥诱人。诗人寥寥几笔,一幅春意欲滴的画面便展现在读者面前,然后,诗人索性止笔,不再描写春景,转而抒情。春意浓郁,灵感忽生,但诡谲的诗人却用“已难寻”的遁词来诱使读者自己去感受春意,这种虚实相生的方法,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远目随天去,斜阳着树明。犬知何处吠?人在半山行。”这是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春日》。这首诗写春天傍晚之景。斜阳披丛树,绿地与天接,犬欢叫,人晚归。这首诗自然贴切,常中见巧,平中见奇,将读者带进全景式的春之氛围,这里有春之境的美妙,有春之色的绚烂,有春之味的浓烈,有春之声的和悦,置身其间,人们会敞开胸襟,尽情欢歌。

    “春水初生乳燕飞,黄蜂小尾扑花归。窗含远色通书幌,鱼拥香钩近石矶。”这是唐代诗人李贺的《南园》。南园的春天,生机勃勃,富有意趣。春水初生,乳燕始飞,蜂儿采花酿蜜,鱼儿拥钩觅食,这些都是极具春天特征的景物,而远景透过窗户直入书房,使人舒心惬意,欢欣不已。这首诗生动传神,清新流转,读来令人神清气逸。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这是南宋和尚僧志南的《绝句》。这是一首描写春游的绝句。春光明媚,勾起了出家人的游兴,于是走出庙宇,观赏春光。驾着小篷船出游,将船停泊在古树下,拄着藜杖桥东漫步。虽是平铺直叙,但古木阴中停泊着小船,这个画面很雅,很古朴,颇如一帧中国古代的文人画。后两句准确精练地表现了春天杏花盛开,小雨纷纷,杨柳飘舞,东风和暖的美丽而宜人的景象,是传诵千古的名句。这首诗情与景汇,物与心谐,诗人抓住春风春雨的特点,略加渲染,便透露出内心的喜悦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这是清代诗人高鼎的《村居》。一、二句具体生动地描写了春天里的大自然,写出了春日农村特有的明媚、迷人的景色,二月里,春光明丽,草长莺飞,杨柳以长长的枝条轻拂堤岸,好像被美好的春色陶醉了。三、四句描述了一群活泼的儿童在大好的春光里放风筝的生动情景,他们的欢声笑语,使春天更加富有朝气。这首诗落笔明朗,用词洗练。全诗洋溢着欢快的情绪,给读者以美好的情绪感染。

    “阴阴溪曲绿交加,小雨翻萍上浅沙。鹅鸭不知春去尽,争随流水趁桃花。”这是宋代诗人晁冲之的《春日》。这是一首寓情于景的惜春诗。全诗四句四景,小溪明净,细雨翻萍,鹅鸭嬉戏,桃花逐水,画面十分鲜明,历历如在目前,令人悠然神往。诗人以鹅鸭“趁桃花”的景象寄自身的感慨,春已去尽,鹅鸭不知,故欢叫追逐,无忧无虑,而人却不同,既知春来,又知春去,落花虽可追,光阴不可回,诗人的惜春之情,溢于言表。

    ……

    大自然美好的春色外,近年来,更有脍炙人口、唱响神洲大地《春天的故事》歌曲。

    这首歌曲描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南巡的故事。歌词中的“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春雷啊唤醒了长天内外,春辉啊暖透了大江两岸。啊,中国中国,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走进万象更新的春天。……天地间荡起滚滚春潮,征途上扬起浩浩风帆。春风啊吹绿了东方神州,春雨啊滋润了华夏故园。啊,中国中国,你展开了一幅百年的新画卷,捧出万紫千红的春天。”唱出了改革开放、神洲大地经济崛起的春天。

    ……

    萧索单调的冬季里,总是在盼望春天。盼望她的草长莺飞,丝绦拂堤,盼望她的千树琼花,碧波涟漪,盼望她的兰馨蕙草,润物如酥;盼望她的春色满园,落红如雨——于是,就有了每年与春天约会、与春天拥抱的美好梦想。

    【欠你一个三十年的拥抱】

    王国军

    他来找她的时候,正是玫瑰盛开的时候,他是下来采个白血病故事的。可大山里,道路弯弯曲曲,他刚进来,就迷了路。正好她在摘菜,她端着篮子,带着他飞奔似地笨下山去。

    送他出山,没想到她把自己的心也送了出去。

    她是一周后来的,按照他留的名片,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来到了他所在的杂志社。

    这一来,她就留在了这里。

    白天的时候,她在对面的一个超市上班,一抬眼,就能看到他坐在2楼窗台旁沉思的样子。晚上,她就坐在他的旁边,不吵也不闹,或在看他写字,或者给他织袜子。

    她总唠叨外面的袜子太短,手套太薄。于是,他干脆自己织,从夏天织到冬天,又从春天织到秋天。她不知道织了多少双,足够他穿一辈子的。

    其实,她的手艺是很不错的,左邻右舍都想来买,只是她舍不得,因为那些手艺品里,绣的全是她缠缠绵绵的爱。后来,孩子出世了,她就给孩子做鞋,做衣服。

    她本打算这辈子,就这么相夫教子,倒也安逸。只是孩子一岁的那天,她送母亲回去,在路上遇上了车祸,母亲当场被碾成几段,她虽没事,却受了很大刺激,从此,变得疯疯癫癫。不认得人,也不记得事,稍一不加看管,就跑到外面去了,他为此找了好多回。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希望她赶快好起来,这副担子太重了,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后来,他干脆辞了职,专心照顾起她和孩子。倒也奇怪,他做饭的时候,她会过来在他面前撒娇,但一旦他坐到电脑上敲字,她不哭也不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或者把玩着她给孩子织的那些童鞋。

    他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把她给自己织的那些鞋啊手套啊,全部拿了出来,一件一件地,跟她说着陈年的往事。她直直地望着他,眼睛里星辉闪耀。他双手撑住她的肩膀说,记住,你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我和孩子都在等着你好起来。

    孩子很聪明,刚学会说话跑步,就牵着她的手,满世界地跑。孩子教她跳绳,教她踢毽子,两个人,在小区疯狂地玩上一天,也不觉得累。他站在阳台上,静静地望着,眼睛里溢满了幸福。

    有时,他觉得,就这么过吧,只要不出什么乱子就好,但不幸还是到来了。那一次,他听说小镇上有个中医,治疗精神病很内行,他推着自行车,一早就出门了,回来却不幸遭遇了车祸。

    儿子接到电话,是在晚上八点,他呆住了,拉着母亲的手就往外跑。

    他就那么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一动也不动。医生说,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病人头部颅压过高,身体手臂都有变形的迹象,很可能会缩成一团,医学上这叫“蜷曲人”,醒来的机会几乎为零。

    儿子也是学医的,他当然知道这个病的厉害,他感到了绝望。在他准备喊母亲回去休息时,可是她一动也不动,再拖,还是不动。结巴了半天,她突然蹦出一句,我要陪他。声音大得连儿子吓了一跳。儿子拿着她的手说,你是不是舍不得离开爸爸?母亲傻傻地点头。可是你知道,这种病,必须要用心来护理,你愿意和我一起寸步不离地护理爸爸吗?母亲仍然傻傻点头。

    儿子突然哭了。自此后,儿子和母亲就轮流看守在父亲的身边,一刻都不松懈。她不疯也不傻地坐在他的身边,听听他的心跳,摸摸他的脸,就像一个忠诚的卫士,守护着她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贝。

    儿子说,多按摩他的脚,可以多刺激他的神经,她就每天晚上不停地按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未间断。累的时候,拿出他曾经发表过的文章,一篇又一篇的读着,读着读着,泪水盈满了面孔。

    整整十年,没有人知道原因,也许是奇迹,也许是这么多年来的休养,女人的病早已好转。而她的坚持,早已感动了所有的亲朋好友,轮流给她送饭或者替班,让她也睡会。

    那天,父亲终于醒了,他问妻子说,你现在最需要我做什么?她伸开了双臂。他突然想起,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好好抱过她。而这个拥抱,让她足足等了三十年。他扑上去,紧紧地搂住妻子,两个人都成了泪人。

    而满城的桃花,几乎在这一天,全都盛开了……

    【来世再做一回父子】

    王国民

    那时,他穷,妻子病了,他连块肉都买不起,也没人赊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妻子绝望地死去。他伏在棺材上发誓,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终于,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那年,他带着我来到深圳。

    他认为凭他的勤奋可以创出块天地来。他在郊外租了个房子,安顿了一下,他就出去找事做。每天他都回来得很晚,他说深圳有淘不完的金子,那时我不并不懂淘金的意思,我只关心他给我带回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

    5岁,我想读书了,他把我送进幼儿园,可是只过了一个月他就把我接出来,因为交不起学费,他只好自己去废品站找了几本旧书来教我。我哭,我闹,他就紧紧抱住我说:“孩子,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念最好的学校,住最好的楼房,坐最好的汽车。”我坐在炎热难熬的顶楼,感觉他的话象冰块一样瞬间崩溃。

    6岁,他给我的承诺依然没有实现,我只好每天都站在汹涌的街头,羡慕的望着那些穿戴着整齐校服的学生,一次次心酸地落泪。

    7岁,我依然呆在繁华的街口张望,但我不再相信他能给我好的生活。那些说了一次又一次的承诺,只能换来的我一声声嘲笑,终于他忍不住了,起身说:“孩子,不是我不能给你荣华富贵,是那钱脏,我想干干净净地起家,只是……”之后的几天,我再没看到他,后来才知道他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他出走的第7天,我站在路口继续等他,远远地就看见他象鱼一样从围墙里翻过来,他左手上绑着厚厚的纱布,右手拧着一袋子东西。见我,他喜笑颜开地说:“看,这是爸给你买的。喜欢不?要是不中意,我再去买。”

    我欣喜地拿过来,亲了他一口,我说:“爸,你好伟大。”那次是我这辈子吃的唯一一次肯德鸡,也是我在公开场合喊的最后一次“爸”。之后的十年里,只要我看到“肯德鸡”这个名字,就想起他做的那些事,内心就充满了恨。

    有一段时间,他就在家里养伤,我几次问他伤口的事,他总有意的掩饰。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我睡在在冰冷而单薄的床上,终于没有坚持住,病倒了。他抱着我去医院。医生说孩子得赶快住院,否则有生命危险,要他去办住院手续,要1000元。他掏尽了所有的袋子,也才凑了107块钱,他跟医生求情,问能不能缓两天,他一定想办法。医生无奈的说,这是制度,他无可奈何。他急了,把我放在凳子上,人扑通一声跪下来。

    他的头都磕得出了血,而医生只是鄙夷的望着,不理会这绝望的求助。我已经忘了,当时我们是如何走出这家医院的,但我记住了那个晚上,他仇恨的眼光象火一样燃烧。

    我最后还是没能死去,我康复的那天晚上,医院就失了火,而这一切据说都是他的杰作。

    元旦节那天,我从睡梦中被吵闹声惊醒。我想着他,连忙奔下去,见很多警察荷枪实弹的围在一个珠宝店门口,里面不断有人奔出来。

    我鼓起勇气走过去,远远地,就看见他用刀挟持着一个服务员,他的脸上到处都是血,衣服被撕成了碎片,我慢慢走过去,他突然见到我,一张脸顿时变得煞白。我也望着他,只是眼里尽是恨意。我恨我的父亲竟是这样的人,丢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对视良久,我转头就走。

    他忽然叹着气放下人质,也放下他手里唯一的战利品:一台收录机。

    那年严打,他被判了10年,之后,我去了外婆那里,读书﹑就业。很多年后,我已经是为人父,我开始深刻体会到他爱的艰辛与无奈。经过打听,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想给我偷份生日礼物,没想到被服务员发现,扭打起来……

    我连夜去了监狱,刑满释放后他觉得没脸没出来,就在里面当了杂工。但他拒绝见我,他觉得对不起我。所长说:“其实,他一直想做好人,只是为了你才……”

    最后一次知道他的消息,是他所在的监狱发生了火灾,他为了救犯人,受了重伤,我赶到医院时,他已经奄奄一息。我握住他绑满纱布的手,语调低沉说:“爸,有句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其实在我眼里,你一直是个伟大的男人。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和你再做父子。”他紧闭的双眼睁开了些许,一丝热泪滑了下来。

    我的父亲,一生不幸的他,在最后的微笑和满足中,安然离去。

    【在悬崖边健步如飞的人】

    王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男主人叫林方云,被网友们称之为“世界上最美丽的邮递员”!

    那也许是世界上最高的邮路了,海拔两千米的悬崖,积雪遍地。那也许是世界上最危险的邮路了,悬崖窄得只容一个人通过,稍不留神,就会摔个粉身碎骨。然而就是这样的大山,这样的悬崖,却有一个特殊的邮递员,一坚持就是21年。

    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七曜山旅游时,一个年仅十五六岁的少年,背着篓子,走在我的前面,篓子里是满满的信件和包裹,估计有四五十斤重。道路本来就崎岖,再加上厚厚的积雪,我踩在上面,心都发麻。

    又是一个及其陡峭的拐弯,望着两边深不见底地深渊,我彻底胆怯了,后悔真不该抱着好奇心踏上这罕有人迹之地。

    他突然停了下来,转身,一双眼,绽放着光芒,他说:“需要我帮忙吗?”说着,伸过来一根细细的竹竿。尽管有他在前面指挥,我还是走得很小心,很谨慎。因为,前面的路窄得只能容下一双脚,哪怕有点点偏离,后果都不堪设想。

    终于过来了,我连声谢谢。我又问,你经常走这条路?

    他想了想说,今天正好是第五个月了。

    我说,你一个人,不怕么?

    他笑了,指着后面说,你看,我爸不是来了么?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果然有一个背背篓的男人,健步如飞地朝这边跑过来。

    等男人走到一起了,我们一前一后地往前走。男人说,这几个月,邮件太多了,我一个人背不走,无奈之下,只好动员孩子一道走邮路。

    你们每天都要送么?

    是的。男人说,每天早上4点就起床了,啃一个馒头就匆匆出发,有些地方,甚至要走15个小时才能到,就只为一封邮件。送了就要走,赶时间,即使这样,回到家就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在这段路上走,最怕的就是下雨和摸黑。碰上手电坏了,或者下雨,就只好找个岩洞呆一晚,夏天还好一点,冬天冷,好几次,我都差点被冻死。

    为什么不选择走平坦一点的道呢?

    以前,我也想过的,但是绕的路太多,一趟根本送不到,所以我又重新走走这条悬崖,为了安全起见,我几乎用了整整一年时间进行休整,去荆棘,筑扶栏……其实这条路也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整的,听到我要长久送邮件,附近的乡亲们都过来帮忙,他们都是好人,费了那么多力,只是为了弄一条邮路。

    又走了一阵,肚子忽然咕咕叫了起来,少年笑了,跑到附近的一个山头里,瞬间就摘了几个野果回来。男人告诉我,走这条路,体力消耗很大,采几个野果,是得以前行的最好办法。男人抬头看了看远方继续说:我时常想,其实上天对我真的不薄,有那么多人关心着我,连大自然都对我特别恩惠,让我顺顺利利地走完这些年,没有出一次意外,我也心满意足了。

    那你做了多少年啊?

    男人嘿嘿笑了,男人说,从我30岁那年,邮政局局长请我帮忙跑几天开始,到如今我已经整整51岁了。其实,期间很多次,我都打过退堂鼓,毕竟太艰苦了,可是我又无法割舍。毕竟大山需要邮政,大山需要我啊!

    和他们告别之后,我怀着强烈地好奇心来到了当地的邮局,局长告诉我,这21年来,他至少走了45万公里,相当于绕赤道走了11圈多,而他穿坏了250双解放鞋。

    我被这位年老的父亲深深感动了。21年,45万公里,那是用生命走出的一段不平凡的邮路啊。

    我望着高韧千尺的悬崖,我想,此时的他们正坐在小坡上,吃着野果,享受着那难能可贵的片刻消息时间;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因为有了这锲而不舍的大山精神,大山里的邮政才一直畅通无阻。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像他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我更知道,还有很多从大山里走出去就不想再回去,甚至抱怨仇恨的人。真的,我很想告诉他们,知道吗?在重庆一处海拔两千多米的山上,有一个邮递员,从青年到老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硬是用他的双脚走出了一条累计长达45万公里的、令人为之震撼和感动的邮路。正如他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不知道我还要送多少年,但只要他们还需要我一天,我就走一天,我走不动了,我的儿子就走,儿子走不动了,孙子就走,只要我身边还有亲人,我就不会让大山里邮路荒废。

    【一只走失的饭盒】

    王国民

    我都习惯吃母亲送的饭了,从少时读书到现在工作,每天中午,母亲会固定在十二点钟准时送达。

    转过两条街,一座桥,母亲和我就住在一座靠江的小屋里,那座承载着我多少儿时梦想的小屋,一直是我记忆里最引以为自豪的地方。

    我一直佩服母亲,不管是贫穷的年代还是奔小康的岁月,她总会变戏法似的弄出一盒菜来,不管是韭菜炒蛋,辣椒炒肉,还是红烧鱼,母亲的菜里就象撒了魔法一般,令我如痴如醉。

    同事说我是个严重恋母的人,我不反驳。我甚至希望,就这么一辈子陪在她的身边,在尘封的岁月里慢慢终老。母亲敲着我的头,说我读书读呆了,都奔三十的人了,一点都不成熟。也许真怕我陪她不娶,母亲开始替我张罗着对象。

    母亲人缘好,又热情,风声一放出去。上来说媒的人真不少,我不忍心违逆她的意思,说一个,我就见一个,不过我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我要母亲一直住在一起。

    话虽这么说,可是终究没能坚持住,搬了出来,为我喜欢的燕。

    燕来我家的第一天,就说:“一个太恋母的男人不会是个好男人。”母亲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朝厨房里走。

    好几次,我多想把母亲接过来,我怕母亲一个人太孤独。可燕说什么也不肯,她说除非她离开。

    燕说,我给你做。吃了几餐,总觉得索然无味。有时我在想,并不是我贪图那些美味佳肴,只是现实太残酷,我需要一份亲情挚爱。

    或许是燕嫉妒,或许她从小没有母亲,无法理解母爱,也或许是它害怕母亲抢走她在我心里的地位,每次回家,母亲做的菜,她几乎都不动口。

    我工作的地方离小屋并不远,于是,我便悄悄地让母亲给我带一份中餐。但不知怎么,燕突然知道了我和母亲的这个秘密,接着她去和母亲大吵了一架。

    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事的。我足足等了两天,母亲都没送饭过来。

    因为出差,我没能赶回家,一周后,我再回来,母亲的小屋里空无一人。我几乎是一路狂奔跑到燕的公司,将她狠狠训斥了一顿,然后拖着她的手,到处寻找受伤的母亲。

    好不容易逮个熟悉母亲的邻居,他一脸惊讶地说:“你母亲不是给你送饭去了吗?刚才我还和她聊着呢。”然后指着前面的一条小路说:“就是朝那边走的。”

    那是通往江边的小路。我的头上顿时冷汗直冒,甩开燕的手,我拼命朝前跑。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跑到江边的,那一刻,我只有一个信念,我绝不能失去这唯一的亲人了。

    江口上,两块石头,两个饭盒,一个老人正边吃边念着。

    那正是我的母亲。

    我的眼里忽然噙满了泪水。父亲走得早,自我懂事起,母亲就操持着这个家,把所有的心酸和泪水都咽在自己的肚子里,无怨又无悔地付出着,而如今,多年劳累,她已病魔缠身,虚弱得只剩下一个心愿,那就是不被我们淡忘。

    可我终究选择了想把她淡忘。我忽然举起了手,燕在旁边吓得面无血色。

    巴掌落在自己的脸上。是的,我不怪妻子,我只恨自己无情,无能。

    母亲被我吓住了,良久她才说:“傻儿子,你在干什么啊,不要担心,我没事,你们快回去吧。”我快步跑到母亲对面,拿起那个属于我的饭盒,我说:“妈,我陪你吃。”

    母亲怔住了。燕子也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她哭着说:“妈,是我错了,是我不好。惹你伤心了。”

    母亲叹口气说:“你没有错。只是给儿子送了十五年中餐,忽然叫我不送了,我习惯不了。”没等我开口,燕又说:“妈,你也给我准备一份吧,以后我想吃你做的中餐,好吗?”

    那个晚上,燕主动把行李搬回了小屋。燕说,以后她下班后,就回来帮妈妈做饭,再给我送过来。

    从那以后,我想,燕和我才真正明白,母亲的那小小饭盒里,承载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美味菜肴,而是一方晶莹剔透的爱,那才是我们生命的营养所在。

    【最初的温暖】

    王国民

    他是这个班上唯一的插班生,也是唯一没有住校的学生。他的父母在一个工厂里做搬运工。

    周五的主体班会上,老师让每个同学都来介绍自己的家庭。轮到他,他一下子就脸红了,他是个爱面子的人,他知道他卑微的父母受不起大家的取笑。

    那节课,他是唯一走到讲台上没有说话的人。

    下了课,他听到很多同学都在对他指指点点,但她是例外。他也就特别的留意她。

    黄昏。他出来拣废品,去不料在路口遇到了她,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跟着他,他惊讶了:“你不怕脏?”“不怕,而且我也觉得这特别有意义。”她笑,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头一次,他觉得捡废品不再是丢脸的事。

    她主动要求和他同桌。

    因为是插班生,他的成绩在班上并不耀眼,很多问题他都不懂,她就教她,中午的时候,同学们都去耍了,他们是唯一在教室里看书的一桌。

    那个年代的学生,也渐渐懂得一些蒙蒙胧胧的爱意。他觉得他喜欢上了她,有时做梦他会想,要是将来能娶个这么好的女孩,那该多好啊。

    初三那年,他父亲出事了,本来拮据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危机,他一度想到了退学。开学六天,他还没有报道,虽然班主任也来过,但都撼动不了他退学的念头。

    她来看他,背个大书包,她说:“我一直在等你。明天去上学,好吗?”他没有回答,因为他根本没钱交学费。她把书包里的钱掏出来,一角,两角,一元,两元,她数了十多分钟,一共有三百一十五元,她说这是这几年积累起来的零花钱,不多,却足够交他的学费了。他气恼的说:“我不去,我不用你的钱。”她委屈的哭了,说:“你先拿着,长大了,再还我,这总可以了。”他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她,依了。

    刚考完中考,他却得知她一家要搬走了,他一下子呆住了,半响后他从家里冲出来,朝她的家跑,远远地,他就看见她坐在车尾,他声喊,跟在车子后面追,也许车子太快,他甚至来不及跟她说声再见,车子就无影无踪了。

    她走后的一周内,他都没睡好,总有一种丢了东西的感觉,他努力地找,却又找不到。一周后,她收到她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她在信里说她一切都好,希望他们可以在大学里再相见。包裹里是他读高中所需要的参考资料,她怕他弃学,提前给他预备好了。

    他一直记得她在信里说的那句话,所以不管有多苦,他一直都努力坚持。高考,他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北京大学。

    他按照信上她留的地址,风尘仆仆的来找她,却被得知,她在两年前已经搬走。他怔住,从那个时候起,他开始知道什么叫心疼。

    大学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外资企业,三年后他升职成了部门经理,再三年后,他拥有了自己的公司。

    但是他从没有放弃寻找那个陪伴他六年学习生涯的同桌。而且,这种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终于有一天,他得知女孩搬到了家乡湖南的一个小县城里,他二话不说,就过来了。他一口气在这个城市里开了三家公司,他成了炙手可热的名人。

    有一天,他正在和家人吃饭,电视台的一个记着告诉他,那个女孩有眉目了,就住在本县的杨家茂小区。

    却没敲开门,他只听到里面有个男人说话的声音,也许是她哥。他把来意说明了,他只想见她一面,并不想打扰她的生活。

    “为什么还要见呢,都那么多年了,她不再是当年的她,而你也不再是当年的你。见了面,又如何,还不如不见。”

    他说:“我找她,都找了快十年,见不到,我心不甘。”

    男人沉默了会,才说:“如果她不愿意见你,或者她已经不记得当时的事情,你还会这么执着吗?”

    他说:“是的,我只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当面把她借我的钱还给她。这十年来,我每天无时无刻都在想她,想她的好,想她给我和温暖,我今天能走到这个地步,都是因为她的鼓励。我想,如果她也象其他同学一样,在我贫穷的伤口上撒盐,也许我的人生就会截然不同……”

    说到动情处,他不免潸然泪下。最后他补充说:“我只想看她一眼,想知道她是不是和我一样,还幸福美满的活着,请你成全我这小小的愿望。”

    屋里传来一声沉重的叹息,接着门开了一半,露出一张年轻的脸:“她这几天不在,出差了,等她回来,一定会给你一个答复的。”

    几天后,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广州的信:“曾经六年的郭同学,不瞒你说,其实我早知道你在找我,只是我不想去见你,因为我知道你会失望。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我想那些曾经的美丽,只能藏在风的记忆里,却经不起现实的摧残。我想你也一定认同的我的想法,感谢你这些年为我所做的一切,如果你真为了我好,那么就请保持这份最初的温暖,并且好好的活着,好好地为家乡人民做贡献。”

    他不知道这封信是那个年轻人写的,他的妹妹在三个月前,在抗击雪灾的斗争中,负了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那种温暖抵过百转流长】

    王国军

    那一年,父亲找尽了所有的关系,才把我弄进这所高中。从农村里的一所普通中学,一下子跃到国家级重点中学,我的心里是庆幸而自卑的。

    在这个班里,别人的父母要么是政府公务员,要么是企业老总,只有我是个例外,我的父母没读过书,还生活杂贫困线以下。

    从我背着黄布书包,穿着的确良衬衫和军鞋,踏进校门的第一天起,我就受到了各种歧视,同学们那种刻薄而尖酸的眼光就不用说了,就连守门的保安,有次也差点把我当成乞丐轰出去。我没有哭,纵有眼泪,也止于眼眸。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地活着,要活得有尊严,有自信。

    我开始每日每夜的努力,头一个学期,我的成绩由入校来的倒数第二名,上升到顺数第三名,第二个学期,我上升到全年级第一名。但在同学的眼里,我除了成绩优异之外,是个别无所长的乡下丫头。

    班上组织夏令营活动,我没参加,因为没钱,我也没有张口向家里要钱,父母为了能将我转到这个学校,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我不忍心,让他们过度操劳。同样是因为没钱,班上组织的野炊活动,我也是一个人一队,同学们吃饭的时候,我只能跑得远远的,摸出早上买的冷馒头,飞快地吃了起来。

    每个月末的时候,我都会跟着父亲去另一个城市进货,看着父亲在烈日炎炎,背着大包小包,艰难地往前走,我的心阵阵酸痛。

    就是这样的家境,让我每一次面对班上的家长会,都不知所措。然而,父亲终究是要来的,班主任已经下了最后通牒,要是父亲再不来参加家长会,班主任只好去请了。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时,他正在简陋的房子里修着吊扇,这个炎热的夏天,父亲决定给我们这个家装一个电器,吊扇是在废品站回收的。父亲年轻时,学过半年维修,敲敲打打的弄了半个个小时,吊扇便开始运作了。父亲从身上摸出二十元给我,又问:什么时间?我说,这周星期六,如果你有什么事,跟老师说一下,可以不去。其实,我是希望父亲真不去。父亲一直以我为他人生的最大骄傲,哪会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他只是望了望自己打满补丁的衣服,然后说,燕儿,放心,我不会丢你脸的。

    周六,我很早就在校门外等待。一向准时的父亲,却迟迟没有出现。我长长叹了口气,正如我所料,父亲没有来,这样也好,免得让大家看我的笑话。正当我转身进去时,父亲的喊声从我身后传来。回头,只见父亲穿着笔挺的西服,夹着公文包,大步流星的走过来。我欣喜地走上去,心里却惊讶极了。

    那次家长会,父亲一直都是挺直胸膛地坐着,他的脸上,自信而谦和。父亲,也作为家长代表发了言,他流利的演讲赢得了大家的一阵掌声。

    家长会刚刚结束,我正有千般疑问想问他,父亲却说,你在这儿等我,我去去就来。父亲快步走到一辆三轮车旁,迅速的脱下衣服给司机,然后又把几张纸拿出来。父亲穿着打补丁的衣服过来时,我问那个人是谁?父亲沉默了一会,才说,是我的一个同事,有一个女儿也在这个学校读书,也是今天的家长会,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合租了一件西服,并请别人帮我们写了一份演讲稿。父亲平淡地讲着,而我的心里,却已经是一片潮水泛滥。了维护我那年少的虚荣心,父亲不惜放下自己的骄傲的尊严,去弄虚作假。深深记得,父亲曾对我说过,他是一个做事有原则的人,从不会为了任何事,去弄虚作假。想不到……

    面对父亲,我感到深深地愧疚,我只能每天早上对自己说,你要用心一点,再用心一点,这样才是爱你父亲应有的高度。

    原以为,我的生活轨迹,就这样顺利地走下去,但不久后一场灾难,打破了我的梦想。父亲在一次车祸中,失去了右手。公司也借此解聘了父亲。

    失去了经济来源后,原本就家徒四壁的一家,更是雪上加霜了。父亲沉思了良久,决定让我转学,郊区有一所学校,愿意减免我的全部学费和生活费。

    来搬行李那天,我执意让父亲来我的宿舍,当同学们看到独臂的穿着补丁衣服的父亲时,有人小声问我,这是你请的搬运工么?不!我不卑不亢地说:这是我的父亲,我独一无二的父亲。开始大家是惊讶,然后是热烈的掌声。

    泪眼迷蒙中。我伸过手去,紧紧握住父亲的手。父亲的手,在我的手心颤抖了一下,他说,你真是个傻丫头。我说,你也是个傻父亲。然后,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到现在我都记得那次握手的感觉,人世间,那种抵过百转流长的温暖,正从父亲的手里传递到我的手里,而现在,我又将把这种温暖传递给下一代。

    是的,一代一代传下去。

    【鲜花从来不自卑】

    王国民

    那一年,她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

    那时候,她家后面有一片树林,越过树林不足两里地就是她的学校。可是,每天上学经过这片树林时她都很害怕,所以每次她手里总是拿根棍子来壮胆。

    不久,她的身边便多了个男孩,这个男孩是刚从其他学校转来的,老师安排他坐在她的旁边。头一天,他看到她手里拿着棍子,很好奇。当他知道了她胆小后,他便说,以后我每天晚上送你。她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以后他真的每天都送她过那片树林,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感谢他。她的家里不太富裕,父亲去世后,母亲就成了家里唯一的支柱。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她抚养长大,就是希望她能考个好大学。所以,读书自然成了她生活的全部,她对学习以外事物,都没有兴趣。但是,她对他却有了好感。

    学校要组织一个演讲比赛,她很想报名,可是班长讽刺她说:“凭你那口乡下普通话也想脱颖而出?我看你还是读好你的死书吧。”她的心一下子凉了,哭着转头跑了出去。他追上她,想安慰她,她却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有一天,他突然对她说,我们去看鲜花吧。看花?她抬头,一脸惊讶。那是个周末,在绵绵的春雨中,他执著地拽着她的手往山上跑,跑到山坡上,他们都惊呆了,漫山的鲜花,鲜艳夺目,他们仿佛跌进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他说:“你看,鲜花多漂亮啊!它们从来不自卑!”她甩开他的手,心怦怦地跳着,一张脸羞得通红,十八岁的年纪,他们已经能从彼此的眼神里,读懂什么叫喜欢,也从中找到了自信。

    第二天早上,他的抽屉里便多了一支野花,是她送的,她说:“谢谢你的鼓励,我没有什么好送你的,一枝花,是我全部的心意。”之后的每一天清晨,她都会跑到山上去朗读,顺便折下一支野花,塞在他的抽屉里。

    他把那些花儿放在书本里,干了就做成标本,贴在他卧室的墙壁上,每支花的标签里都详细记载着关于这支花的故事。那个夏天,她的演讲比赛拿了全市一等奖,她顺理成章地被列入学校的保送名额中。

    很快,高三来临,她的学习更紧张了,但她总是变戏法似的在他的抽屉里塞上一支鲜花,每次望着那一抹抹殷红,他总会傻傻地笑,他记得她说过的话,每一支鲜花,都代表了她的心意。

    他们彼此交往着,甚至在一起构思着两人的美好前程。可是,那年5月,那个伤感的5月,他病了,病了整整一周,也没有再护送她回家。正是紧张的高考时期,她只好住到学校。

    那天,她突然来找他,说要给他补课,他吓了一大跳,你疯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不抓紧时间复习?她咬着嘴唇说,我不管,只要你能考上,我做什么都愿意。他自然拗不过她,她每天下课就来,很晚才回学校,风雨无阻。

    因为太累,加上淋了几次雨,她患了重感冒,但她依然没有放弃去他家补课,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把她关在门外,狠狠说:“你这样,会毁了你自己的。”

    最后一次摸底考试,她出乎意料的滑退了二十多名。结果可想而知,原本属于她的保送名额,花落别家。她为此大哭了一场,他听说后,把一切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从此相逢,都是远远地看着,好几次她都想找他说话,刚迈步,他就跑得远远地,只惊起身后一地的灰尘。

    高考结束后不久,她去找他,才得知,他去找抢了她保送名额的那个男生打架。被关进了看守所里,她几次想联系他,都没联系到。

    不久,她考取了北京一所院校,三年之后,她留在了北京的一家外企里,从业务员一直做到高层主管,却一直没有他的消息。

    后来,她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寻找他的下落,结果,有人告诉她,他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再后来,她抽空回了一趟老家,从他的父亲那里知道了他的具体地址,之后毫不犹豫上了飞机。

    小城很小,小得连辆公交车都没有,到处都是凹凸不平的地面,他就在一个偏僻的工厂里,住顶楼。

    她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听音乐,墙上到处都是野外的标本,桌子上摆放着一大盘刚采的野花。她的眼睛不由得湿润了,他连忙给她倒茶,很粗很粗的茶叶,她却一口饮尽。

    沉默了半天,她忽然问:“为什么要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他说:“因为这里有花,大片大片的野花。”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那年,他因为打伤了人,没能参加高考,打工,但很多人都瞧不起他,他感到很自卑,就离开了家乡,坐火车去深圳时,看到这个四季如春的小城有大片大片的野花,他毫不犹豫地下了车,在当地的一家工厂里当门卫,这一呆就是四年。

    她忽然提出要去看花,刚走到山坡上,满山的映山红扑入眼帘,她小心地摘了一朵给他,她说:“你看,鲜花多漂亮啊!它们却从来不自卑!跟我回去吧,重新开始。”说这句话时,他突然哭了,紧紧抱着她。

    虽然,虽然,他什么也没说。

    【让我在鲜美的时候遇到你】

    王国军

    我是17岁那年转入市一中读书的。当朋友们用手机聊天不亦乐乎时,我在看书;当朋友们听闻那个店里的衣服打折而争相奔呼时,我还是在看书。朋友们说我是傻蛋,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抱着死书读,可我的理解是,什么年龄做什么事,现在我的任务是读书。

    如果不是遇到他,我的生命轨迹也许就这么定了,只是……

    该怎么形容这个新来的班主任骆远宏呢。他有一张俊秀的脸蛋,加之博学多才,能说会道,上课他课的人,都深深陶醉其中。头一个月的民意调查,他以全校最高分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那个时候,上他的语文课已经成为了我们最大的期待,他还没进来,教室里已经是鸦雀无声,而我每次都会把讲台和椅子擦得干干净净,为的就是能给他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他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于是,下课后,只要看到他在操场,班上的女生就会一窝蜂地跑上一大片,笨手笨脚,一片兵荒马乱。我也站在旁边,视线全落在他的身上,他每进一个球,我都会为之雀跃。

    好友说,你们都是中了暗恋的毒。我反驳,那你还不是为了能进他的班,调动你家所有的关系。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花蕾绽放的年龄,有关爱情的种种梦想早已经在心里枝繁叶茂。

    去过他家的人,都说他家一尘不染,事实上确实如此,他是一个特爱干净的人,他穿的牛仔裤,永远洁白如冬天里的一场浩雪。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我开始学着打扮,开始奔波于各大卖场,朋友说淘宝网上的衣服便宜,我一口气买了三件。我开始画淡妆,穿时尚装。以至于在街上,我从他的眼前飘过,他都没认出来。还是我主动打的招呼:“骆老师,你不认识我了?”我的眼波流传,笑靥如花。他从我柔情蜜意中慌忙逃避,我却咯咯大笑。

    不知道是谁打听到他的生日,那个周末的下午,我们一大群人带着蛋糕和菜出现他的眼前,他吃惊地说:“你们消息怎么那么灵通啊。”然后大笑。

    同学们都在打牌,我在厨房做菜,他说要来帮我。我当然求之不得。我和他,仅隔3厘米的距离,一种男性的余温笼罩着我,我的心跳得很厉害,眼里却全是幸福的光芒。那一刻,我感觉像一朵向阳的向日葵,全身上下都粘满阳光的味道,而他就是我那轮小小的太阳。

    忽然一个女生跑进来:“骆老师,你也可以教我炒菜吗?”说着,也不经我同意,就挤到了我的前面,我只好愤愤地走开,心里却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女生。

    因为他,我可以跑上整条街,为的只是买一本他喜欢看的篮球杂志,因为他,我可以连续一月跑到一个让我讨厌的同学家里,免费补课,只因为他说过:你们要相互提携。

    当我正为我的青春美梦沾沾自喜时,可“厄运”还是如期而至。那个烟雨蒙蒙的早上,我刚从杂志店里买杂志出来,视线里突然多出一对恋人来,是骆远宏和一个女生,手挽着手,状态亲密。

    走到我眼前的时候,他显得有点惊讶,正想和我打招呼。啪的一声,是杂志落地的声音,我嚎头大哭地跑了,尽管我早风闻了他恋爱的事,尽管我也知道,我这样的爱恋,也很难无法结果。但真正摆到眼前的时候,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得了一场大病,他来医院看我,我却不满地扭过头去。不久以后,就是期中考试,我出乎意料地滑落到了十多名,这样的结果,对我给予了厚望的父母自然无法接受,他们多次问我原因,我只有哭,柔弱的声音里,我通彻心扉。

    不久以后,他就调走了,同学们都去送他,我却故作轻松地在教室里看书,当汽车的喇叭声响起,我再也耐不住,飞也似的跑到后山上,望着汽车渐行远去的影子,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崩解了,接着我的整个人都崩解了,在烈日下碎成一片片……

    为什么不让我在鲜美的时候遇上你?知道吗?骆远宏,我爱你……

    【答案】

    凉月满天

    一个人画了一幅画,很好,很强大。

    画里有花,有云,有树,有人,有河,有桥。

    可是谁也看不懂。

    因为他看花的时候是仰视,看云却是俯视,看树木是平视,看人是从花的角度去看,看河则紧贴着河面,看桥又是从桥梁结构透视去看……

    我们平时看东西只用自己的角度去看,他才是真正体现了“设身处地”所表达的概念。

    假如我们也像他那样看世界呢?

    “花儿开放在春风里”,我们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花儿”只是一个总称。事实上,每朵花看出去的世界都不同。在山坡上的花与山脚的花与山顶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不同,背阴里的花和阳光下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也不同,在树头上和树脚下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不同,在路边的花与麦田里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也不同,花园里的花与庭院里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不同,春天里的花与夏天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不同,长在水里的花与埋在水里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不同,铃兰、紫罗兰、玫瑰、百日草看出去的世界不同,初生的花与正盛的花与将萎的花看出去的世界不同,花萼、花嘴、花芯看出去的世界不同……我们那句“花儿开放”里面包含着如此广大的无限可能性,而我们只采取了一个“花”的称呼,表达一种“开放”的意象,真概括,真粗糙,真遗憾。

    花犹如此,树何以堪?

    树也有它对世界的独特看法。比方说树也感觉疼痛,也认识熟人。有人侵害他们,也会联合起来抵抗。我们庭院周遭的树和狗也没有什么不同。狗看护庭院,树也看护庭院。狗关心我们,树也关心我们。狗有个性,树也有个性。你砍断它,它也会觉得痛,就好像一个人被扼住了喉咙,枝叶渐萎,呼吸渐停。当一个熟悉的人经过,你的气息振动,它会轻摇叶片,向你致意,而你目不斜视……“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黑人和白人看出去的世界不同,中国人和日本人看出去的世界不同,穷人和富人看出去的世界不同,清扫工和总统看出去的世界不同,孤独者和身边亲人朋友环绕的人看出去的世界不同,老年人和中年人和孩子看出去的世界也不同,男人和女人看出去的世界不同,这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看出去的世界不同,这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看出去的世界也不同,精神病人和正常人看出去的世界,也不同……

    生命有着如此多的可能性。我们的视角却狭窄得如同被打上了聚光灯,只从我们自己的视角看,看到的只是强烈光线内的风景。我们就这样看世界,看宇宙,看星星。于是我们看出去的星星,如此的明亮、耀眼与永恒。

    那么,假如一个比我们的生命更短暂的生命来看我们呢?

    假如说,我们的房间里就住着这样一只微细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生命,从它的视角来看,我们的房间好比一个庞大到不着边际的世界,当你在房间里踱步,它却在为你做图表,看你的影子从这头横到那一头,花了它的多少年。它坐在那儿,戴着眼镜,考虑你在它的一年的时间里面,走过多少次它的地板。

    你的足音隆隆,那小东西的族群代代更新,每一代都有人接过前辈未竟的事业,继续关注你的行踪。然后,终于有一天,一张完整的图表做了出来,上面对你的行为的惯性做了总结,由此做出预测,大家依此来躲避你带来的好比陨星撞地球的灾难……我们一直以为我们只有仰望星星的份儿,一边仰望一边羡慕它的永恒,没想到我们居然也成了星星,一边被仰望,一边被羡慕永恒。

    有的人妄自菲薄,觉得自己命如埃尘,宇宙如此之庞大,星星如此遥远,天堂如此光明,于我怎么有份?有的人妄自尊大,觉得占星即可知命运,却忽略了“命运”二字如同“花”一样,也有着无限多的可能性。没有前生命定。

    所以人类并非万物之灵,而是万物皆有灵,都值得尊重。

    然而,人类与万物相比,毕竟还是有分别。

    走在路上,爱看树杈。因为听到一个“分形几何学”的论点,觉得新鲜。

    所谓的“分形几何学”,好比说随便找一棵树,仔细看一下它的哪一个枝枝杈杈,就会发现它和整棵树很像,甚至分杈的比例和位置也跟树本身的分杈的比例和位置一样。那分杈的分杈的分杈呢?还是那样。叶梗和叶脉呢?还是那样。再说动物吧。人的五根手指,就是微缩了人的双臂,头,双腿;鸟的爪子微缩了它的头,双脚和尾巴。据说这个叫做“自相像性”。一粒砂的凹凸微缩了山脉;一片雪花的边缘微缩了整片雪花。一粒原子微缩了宇宙……无穷无尽的自我相像。

    于是有一个人对这个现象的研究陷入疯狂,不明白为什么的同时也觉得幻灭,觉得冥冥之中有一种人类理解之外的力量在推动整个世界,造就整个世界。人是如此高贵,却脱不开和花草树木,动物昆虫的同一个模式,这一点让他对自己、对整个人类极度沮丧。他疯了。

    在发病的最高峰,无数个自己从无数个不可思议的地方钻出来问他“为什么会都一样?”即使他捂住耳朵缩在墙角也无济于事,因为那声音就响在脑海。直到有一天,突然有一个声音像炸雷一样在他耳边震响:“这个就是答案!”

    那一刻,他忍不住大笑,又放声痛哭,因为他找到了——

    “马跑得很快,但是马不会四处去问自己为什么跑的快;鱼游的深,但是鱼不会四处找答案自己为什么游的深;鸟可以在天空翱翔,但是鸟不会去质疑为什么自己可以飞的那么高。我是人,我不会那么快,那么游,那么飞,但是我能够去找、去追求那个为什么。其实,这就是人类的不同啊,这就是人类的那颗心。”

    是的,就是那颗心。

    上帝说他以神的模样造人,未必说神即长的人的模样,而是说,人和万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一样的只有这颗心。

    只要心在,生和死不重要,尊重生命最重要;生命是否高贵不重要,尊重自己的存在最重要;对于任何迷惑和疑问的追寻,有没有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充满期待,保有希望。质疑,没关系,痛苦,没关系,疯狂,没关系,不安,没关系,只要我们有一颗充满好奇、期待、希望,永不停息的心脏,总有一天,它会让我们睁开一个有着无穷多的视角的眼睛,看到无穷个不同的世界,于是,那种惟我独尊的感觉消失了,生杀予夺的权力不在了,互相尊重的关系诞生了,世界,就真的不一样了。

    这个,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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