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滨小城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名叫玛丽。杰西探长赶到现场时,只见玛丽家中凌乱不堪,家具都被推倒在地,好像这里发生过一番厮打,而玛丽穿着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袍躺在血泊中。
杰西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什么线索也没找到,看来这凶手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杰西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便来到过道上。突然,外面刮起一阵大风,“砰”的一声将门关上了。
杰西扭了扭门把手,却打不开门,没办法,他只好敲门。
里面的警察替杰西打开门,杰西脑袋里升起了一片疑云。他弓着腰,摸摸门锁,这好像是一种新型的防盗锁,这种锁没有钥匙是无法从外面打开的,可门上没有被撬的痕迹。
房门上有一个向外窥视的“猫眼”,杰西隔着门,通过“猫眼”朝外望了一下,外面的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这时,检查完毕的法医拍拍杰西的肩膀,递给他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死亡时间在昨晚7点到8点30分。”
杰西习惯地捋捋头发,自言自语地说:“晚上7点到8点30分,正是客人拜访的时间,由此可推测出凶手挑选这段时间有两种可能:第一,故意迷惑我们;第二,凶手是玛丽的朋友或者其他什么人。对了,公寓管理员那儿肯定有来客登记表!”
杰西从公寓管理员那里了解到,昨晚7点到8点钟的时候,来了两个人,一个是煤气管道修理工弗斯,另一个是女的,据她自己介绍,是玛丽同父异母的妹妹玛莎。
次日,杰西传唤了这两个人。先来的是煤气管道修理工弗斯,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跷起二郎腿坐在杰西的对面。
杰西严肃地问弗斯:“你知道我找你来干什么吗?”弗斯咧嘴笑了:“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今天报纸上登了玛丽被杀的事,正好她被杀的那天傍晚,我去了她家。”
杰西眯着眼打量着弗斯:“你在那儿看到了什么?”“我没做亏心事,所以不害怕。”弗斯并不直接回答询问,“前天晚上8点,按照约定,我准时去玛丽家修理煤气管道。可按了半天门铃,却没人开门。我以为她迟一会儿才能回来,便在门外等了一刻钟才离开。”
杰西盘问了半小时,没得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就让弗斯先走了。
过了几分钟,玛丽的妹妹玛莎来了,她不时用手帕擦拭着哭红的眼圈。
杰西叹了口气,同情地说:“我为你姐姐的死感到难过,这次让你来,一是了解一些情况;二是你姐姐留下一些现金,你拿走吗?”
玛莎点点头:“前天晚上,是病重的父亲让我来看姐姐的。我赶到时是7点45分,她屋里亮着灯。”她似乎想着什么,用舌头舔舔嘴唇,“可是无论我怎么按门铃,都没有人应声,我只好走了。”
两人交谈了很长时间,最后杰西还是毫无收获。杰西取出玛丽的钱,数了数,一共5万英镑,然后掏出衣袋里的一支钢笔:“请你在这张表格上签上名字。”玛莎脱下半透明的手套,就去接钢笔。杰西恍然大悟,眼睛一亮,暗暗责备自己:我怎么把这一点疏忽掉了呢?他一把拽住玛莎的手,高高地举起来:“你的手套提醒了我,你就是凶手。玛丽是你的姐姐,你怎么能忍心杀她?”
这话像刺中了玛莎的要害,她冷汗淋漓,惊得两眼一阵发黑,手一哆嗦,想要抽回去。
杰西取出手铐,把玛莎铐了起来。在杰西的审问下,她不得不承认:为了独占父亲的遗产,杀害了姐姐。
杰西是怎么判断的呢?
如果玛丽通过“猫眼”看到来者是费斯,就绝不会穿着睡袍去开门,所以,当她看清来者是玛莎时,才会穿着睡袍让她进屋。
算命瞎子智破奇案
清朝一个秋天的傍晚,北京城郊有两个人兴冲冲地走来。这是两个布贩子,一个叫王心魁,一个叫孙宝发,刚从河南贩布归来。这一趟生意颇为顺利,两人大赚了一笔,心情愉快,一路上边走边说笑。这时,路边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坐在扁担上用草帽扇风,远远看见了他俩,就迎上来操着外地口音问:“两位大哥,附近可有旅店?”王心魁是个爽快人,伸手一指:“向前再走一里多路就有一家客栈。正好我们也要住店!你不识路就跟我们走吧。”大汉赶紧谢了,挑起箱子跟着布贩子向兴来客栈走去。
一路上,三人东拉西扯,互通了姓名。大汉自称刘三,一直在北京一带跑生意,老家在山西一个很偏僻的穷村子里。前天,他突然接到老家捎来的口信,说他老父一病不起,要他赶紧回去。他想老家什么都没有,就准备了两大箱东西,急匆匆往家赶。不多久,三人到了兴来客栈,并一齐住进了东厢房。东西放好后,三人洗了把脸,就早早地睡下了。
在他们隔壁住着两个人,一个是卖沙壶的,另一个是人称“京城一卦”的算命瞎子,人们只知道他姓陈,都叫他陈一卦。卖沙壶的逮住这个机会,要瞎子不收钱给自己卜一卦。这一闹便闹得很晚,卖沙壶的倦意涌上来,头一歪便睡着了。陈一卦也准备睡下,可一时半会儿怎么也睡不着。就在陈一卦迷迷糊糊要进入梦乡的时候,隔壁东厢房突然传来一阵古怪的响动。瞎子听觉极为敏锐,他翻身起来,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好像是斧子从空中挥过的风声,接着是人的呻吟声!接着是一阵奇怪的声响,再听,就什么动静也没有了。
陈一卦倒吸了一口凉气,想了一会儿,摸到卖沙壶的床前,悄悄推醒他,附在他耳边说:“坏了,东厢房出了命案!”卖沙壶的先是大惊,继而不信。陈一卦说:“我假装把你的沙壶打碎,你和我吵架,声音弄得越大越好,以便观察东厢房的动静。”说着,他点上灯!操起一把沙壶砸在了地上。卖沙壶的破口大骂,瞎子又回骂着,吵架声在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整个旅店里的人都被吵醒了,各房间也都亮起了灯。东厢房里的三人先推门进来,询问原委。卖沙壶的说瞎子无故砸他的壶,瞎子说自己的钱丢了。
这时旅店的老板也来了,对卖沙壶的说:“既然你没偷瞎子的钱,就把你的东西给他看看吧。”卖沙壶的同意了,众人搜了一阵,毫无所获。陈一卦又放声大哭:“我是个瞎子,靠给人算卦好不容易积下了几串铜钱。如今丢失,在这里住店的都有嫌疑。和我同屋的没搜到,那就应该从离我这个屋子最近的开始一个一个搜!搜不到,我就不活了!”东厢房里的三人大怒:“你这瞎子真没道理。我们一片好意帮你,你不但不领情,还反咬我们一口!”
这时候住客越聚越多,看着陈一卦那副寻死觅活的可怜相,纷纷劝道:“就从你们三人搜起,搜不到再把我们挨着个儿搜,让瞎子死了心也好。”说着,众人便拥进了东厢房。三人没办法,只好打开包裹等物品,没有搜到什么。众人要他们把箱子也打开,刘三连忙说:“这里面都是我准备回去奔丧的丧葬用品,太不吉利!恐怕冲了大伙的财气。”陈一卦坚持要打开,刘三神色大变。住客们越发怀疑是他偷了钱,纷纷要求开箱。刘三和另外两个人汗如雨下,企图夺路而逃,早被大家拉住了。旅店老板亲自打开箱子,竟是两具尸体!
原来,为了夺财,两个布贩子已被刘三那三人害死,掩藏在箱子里。
布贩子已被害死,那么其他两人又是谁?他们是怎么进入东厢房的呢?
刘三挑着的那两个箱子里,藏着两个同伙,杀完人后,把死者装入箱里,这样,住店时三个人,出店也是三个人。如果相符,不会引起别人怀疑。
花园里的脚步
刑侦队长雷诺退休后,应聘到一家保险公司做了一名调查员,负责一些意外事故的核实工作。这天中午天刚下过雨,雷诺心想上班也没有什么事,干脆在家看电视吧。正要打开电视,手机响了。原来是公司打来电话,说枫园小区的一个别墅里发生了一桩抢劫案,一位女士价值50万元的项链被抢走了,这位女士在一个月前为她的财产投了高额保险,如果情况属实又破不了案,那么公司将要赔偿她50万元。
雷诺急忙赶往枫园小区,按照公司提供的地址很快找到了失窃的女士家。这是一座欧式别墅,前面是一幢西班牙式的洋楼,后面还有一座花园。那位女士30多岁,她说她叫索菲。索菲女士把他领到屋内,雷诺看到屋子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地上扔满了书、衣服和女人的装饰品之类的东西。雷诺让她详细介绍一下情况。索菲女士说:“今天中午我和一位朋友一块吃饭,吃过饭大约两点钟时,我回到了家。我用钥匙打开院门,听见屋内有响动,我还以为是在外经商的丈夫回来了呢。可是我刚进屋门,就看见一个人从屋子的后门跑出去了,那人比我丈夫更高大、更强壮。而我的项链盒扔在地上,项链不见了。接着,我追了过去,那人从后花园跑掉了,当我追到街上时,那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雷诺来到后花园看看。后花园的地面没有硬化,地上有两行清晰的脚印。
“那大的脚印是那个窃贼的,小的脚印是我自己的。”索菲女士说。
雷诺问:“您向警察局报案了吗?”索菲女士摇摇头。“那您刚才好像说过这两行脚印大的是那个贼的,小的是您的。”“是的,除您以外还没有人来过这里。”
“可是,这两行脚印竟没有一处是重叠的,这好像不太符合当时那紧张的情形。”
索菲女士有点不太高兴:“您是不是怀疑我想骗取你们公司的钱。我是个遇事不慌、从容镇定的女人,我想不破坏那人的脚印,这对将来破案有好处,我不但没有踩那个贼的脚印,而且回来的时候我从大街上转了一圈,没有从花园过,怕毁掉一些有用的线索。”“的确,这将是很有力的证据和很有价值的线索。”
雷诺说,“我有些佩服您的聪明,但还有一个问题我不明白,您看,这个身材高大的贼的步幅竟是如此的小,而且跟您的恰好一样,我宁愿相信这是巧合,不知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世上什么样的巧合都可能发生,不是吗?您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吗?我有些累了,想马上休息。”
“您刚才说您进门时是用钥匙打开门的,那么那个贼应该是从后门进来的,后面的花园是他的必经之处,可是后面花园里的脚印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这该作何解释呢?”
索菲女士勉强挤出一点笑意,说:“我想您该问那个贼才对,也许他是利用了高科技手段飞进来的吧。”
雷诺也笑了:“索菲女士,您很幽默,您今天跟我们公司以及我本人开了一个很让人害怕的玩笑,那个价值50万元的项链,我敢肯定它没有被贼偷走,那个贼可能也只是一个幻影而已。”
项链到底有没有被偷走呢?
没有,索菲女士只是谎报,现场的两排脚印步伐的大小差不多,是她自己制造的。
雪地足迹
私人侦探团五郎来到K 岛的旅馆度假。不巧,今年因受异常寒流的袭击,气温骤然下降,早晚十分寒冷,甚至达到零下几度。就在一个寒冷的午后,来了一个电话:“团先生,不得了了!求您赶快到我别墅来一趟!”慌里慌张打来电话的是画家中原千枝子。而她事前就知道团侦探住在当地的旅馆里。
“到底出了什么事?”“有贼溜进我家了。这两天我外出旅行写生,刚才回到家里一看,屋里已被翻得乱七八糟的。”“那有什么东西被盗了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服饰上的宝石全是仿制品,照相机也是便宜货……可我是个单身呀,如果连内衣也给盗走了,想起来心里真有些恐怖啊。”
“好吧,我马上就去。”中原千枝子的别墅坐落在环湖半周的杂木林中。团侦探到达的时候,她正焦急地等在门口。“这儿,留有罪犯的脚印。”她边说边将团侦探领到东侧的院子里。此时已是太阳偏西,院子被别墅的阴影遮住,地面非常潮湿,因此罪犯的脚印清晰可见。这是一个鞋底为锯齿花纹的高腰胶鞋的脚印。罪犯就是从这里进来,打碎厨房的玻璃门溜进室内的。
“向警察报案了吗?”“不,还没有。因为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被盗,所以才——”
“照理还是应先向警察报告一声,如果是溜门撬锁的惯犯,警方档案中也许会有记录的。我同这儿的警察署长是老相识,由我来同他说一声。”团侦探用画室里的电话向警方报了案,把以后的搜查就委托给当地警察去办,然后便回旅馆去了。
就在当天晚上,警察署长给旅馆打来电话,告诉团侦探已找到了两名嫌疑犯。
“怎么?找到两个?”团侦探感到惊讶。据署长说,一个叫黑木和也,昨天夜里11点钟,巡逻警察曾见他在现场附近徘徊。另一个叫小村明彦,今天上午11点30分前后,同样是在现场附近,附近别墅的管理员发现此人形迹可疑。
“这两个人被人看见时,都穿着高腰胶鞋吗?”团侦探问署长。
“不,具体的我还没有核实,但搜查过他们的住宅,并没有发现胶鞋。大概是怕被当作证据而处理掉了。”
“那么,黑木和也从今晨天不亮到中午过后这段时间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吗?”
“黑木从深夜1点到中午过后这段时间确实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他在朋友家里打了一个通宵的麻将,早晨8点左右同朋友一块儿去上的班。”
“果真如此……”“可是,团先生,在这以前有人看见他在现场附近出现过,所以他的不在现场证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可这两个人之中,哪个是真正的罪犯,就凭这些证据就足够了。昨天夜里是晴天,天气不是更冷吗,那么罪犯是……”团侦探果断地说出了罪犯的名字,使电话另一端的署长大吃一惊。
那么,团侦探指出的罪犯是黑木和也还是小村明彦呢?
小村明言,如果罪犯是昨夜作案,鞋印会因为潮湿而变得不清楚,说明是天亮后,也就是霜溶化后作的案。
糊涂间谍
S 国的间谍D 叛逃后被Z 国的间谍机关保护起来,将他藏在某高山滑雪场附近的山庄里。
S 国间谍部门在得到可靠情报后,派杀手M 去除掉D。M 在嘴上贴了假胡子,混在大批来滑雪的国外游客中,一面滑雪,一面观察地形,考虑暗杀方案。他在晴朗的天气下滑了两整天雪,到了第三天晚上,他终于溜进山庄,刺杀了D。不过他在逃跑时被Z 国保安人员看到,Z 国反间谍机关根据目击者的叙述,给他画了像,在各个关口都布置捉拿他。
杀手M 却早有准备,他撕下贴了几天的大胡子,相信Z 国警方一定认不出他来。但结果他在第一个关口就被人一眼认出而遭拘捕,毛病还恰恰出在胡子上,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由于杀手M 连着两天都在晴朗的天气下滑雪,所以脸上已经被雪地上反射的阳光晒黑了,但他却忘了这一点。由于他脸上贴胡子的位置显得特别白,所以Z 国警方一下子就发现他曾经化过装。
辣嫂巧戏县官
从前,有个县官以关心百姓疾苦为名,带着一班人马,到乡间游山玩水,吃喝玩乐。
这天黄昏,县官大人一行来到莲花山古阳寨,看看天色已晚,就想在此暂住一夜。
下轿之后,他让随行人去找这寨子里的甲长,并吩咐道:“要搞20盘山珍野味给老爷下酒。”一个时辰过后,甲长领着县官来到辣嫂家中吃饭。
入座后,县官看到桌上摆的只是两盘韭菜、一盘炒笋干、一盘成辣椒,根本没有什么山珍野味,不由勃然大怒,质问甲长:“刚才的交代,你听清楚了没有?”
甲长一时神色慌乱,不知如何回答。辣嫂见状,笑迎上前说道:“县官大老爷,桌上的菜,正是遵照您的吩咐准备的呀!”
说罢,辣嫂一五一十地数给县官听。县官听了辣嫂的解释,哑口无言,愤然离去。
你猜猜看,辣嫂说了些什么话,使县官大人无言以对。
辣嫂数给知县大人听:两盘韭菜,二九一十八,加上笋干一盘,辣椒一盘,正好二十盘菜,这些都是山珍野味。
矮个子侦探
“只要肯干,像我这样矮小的人,也是可以干出成绩的。”世界上最矮的侦探、身高只有1.14米的路西奥·平克曾经这样说过,真可谓人矮志不短。
对于26岁的平克来说,侏儒身型并不妨碍他成为一流的侦探,相反,还为他侦破不少案件提供了其他侦探所不曾有的方便。
一次,一个富翁担心儿子被绑架,聘请平克做保镖。平克干脆穿起校服,与富翁的儿子一起上学。一天,当他俩离开学校时,突然驶来一辆汽车,跳出了一个大汉,冲向富翁的儿子准备绑架他。平克见状立即带着富翁的儿子跑进一间拥挤的商场,混入人海之中,因此逃脱了绑架。
又有一回,平克与另一名侦探调查一名军火商,要查出他是否出入一家豪华大酒店。但酒店拒绝他们翻阅住客登记册,并将登记册锁在经理办公室内。然而,平克去体育用品店买了一只大提袋,顺利地找到了登记册,完成了任务。
聪明的朋友,你知道矮个子侦探是怎样完成任务的吗?
原来平克自己钻进体育用品袋中,让另一个侦探拎到酒店里,声称要寄存大袋,经理不知有鬼,同意放在经理室内。平克待经理离开后,爬出袋子,找到登记册,拍完照,又钻回袋里,凯旋而归。
谁报的案
一天傍晚,某公司经理A 独坐在家里,他的朋友B 打来电话,两个人刚说了几句话,突然A 家的门铃响起来。
“请等一下,我先去开门。”门开了,闯进一个戴墨镜的家伙,一拳将A 打倒。
不速之客一句话也不讲,用一根木棒向A 的头上猛击。A 立刻倒在血泊中,倒下之前只来得及喊一声“救命!”但声音十分微弱,邻居们谁也不会听到。罪犯奔向保险箱,想窃取里面的钱财。
但出乎罪犯的意料之外,没等他把东西拿走,警察就赶到了现场。
请问警察是怎么知道的?是谁报的案?
报案者正是和经理A 通电话的人。当凶手敲门时,被害者曾在电话中讲:“请等一下,我去开门。”而对方在等电话时,听到话筒中传来“救命”的呼声,就立即向警方报案。
“沙漠之狐”的奇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在北非的沙漠里,英国的坦克军团与德国的军团对峙着。
英军有800辆坦克,德军只有340辆坦克和一些卡车,在数量上还不及英军的一半。这一军事情报早为德军隆美尔将军得知。
素有“沙漠之狐”之称的隆美尔,用望远镜想看一下英军的情况,但是他看不见英军的坦克,因为沙漠里高低起伏不平,而风沙又大。
隆美尔边观察边拼命思考:“从火力上看,坦克面对面进攻一定吃败战,那该怎么办呢?”
这时隆美尔突然灵机一动,充满信心地说:“立刻下令开始战斗。”
但是,这命令并非指坦克开始攻击,而是命令卡车全部出动。
那么,请问隆美尔采取的是什么战法呢?
他命令卡车绕大圆圈行驶,这样四处的沙尘会到处飞扬。英军由于毫不知情,一看到漫天的烟尘,误以为大量的坦克要攻打过来,不知道该应付哪个方向好。而隆美尔将军等到时机成熟后,再发出命令:“卡车后退,坦克全速前进!”
于是在德国坦克猛烈的进击下,英军只好急速后退,狡猾的“沙漠之狐”终于获胜。
指纹破案
罪犯在作案后往往会尽可能擦干净自己留下的指纹,甚至有的罪犯还要把别人或受害者的指纹印在现场,以求制造混乱,但是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
A 和B 是生意上的合伙人,A 后来起了谋财害命之心,将B 杀死,然后伪造B 自杀的现场。A 先是假冒B 的笔迹,用铅笔写了份几乎可以乱真的遗书,由于A 有点儿紧张,写错了一个字,又用铅笔末端的橡皮擦干净,然后补写上。干完这些之后,A 把自己在铅笔上的指纹全部抹掉,印上B 的指纹。A 又用同样方法,把B 的指纹印在毒酒怀上。A 以为这样一来肯定是万无一失,没想警方到现场一调查,很快就判断出B 是被人杀死的。你知道警方发现了什么疑点和证据?
警方发现遗书有擦过的痕迹,铅笔末端的橡皮也曾被使用过,但铅笔上却只在B 握笔处有指纹。按照常理,曾用铅笔写遗书,又曾用橡皮擦,指纹不应只有一处,起码在铅笔上下两处都有指纹。这证明B 的指纹是被人杀死后印上的。
吹牛的侦探
香港某富翁为了寻找失踪的儿子,想雇用一个私人侦探。
富翁对前来应聘的私人侦探A 说:“我决定是否雇用你之前,先要知道你是不是一个机警的人。”
A 立刻说:“我最大的特点就是机警。”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给富翁讲了一个故事。
“两年前的一天,我到郊外的水塘去钓鱼。就在我注视水面的浮漂动没动的时候,突然水面出现了一个影子,正是我的仇人阿七,他曾经由于我的揭发而入狱。想不到他出狱以后,仍怀恨在心,企图报复。他手中拿着一把短刀,偷偷地走过来,我故意不做声,正当他靠近我身后时,我把鱼竿向后猛力一挥,鱼钩钩住了阿七,我立刻回身挥拳向他猛击,将他制伏。”
富翁听完私人侦探的故事,沉默了一会儿,便说道:“我不喜欢雇用乱吹牛的骗子,你回去吧。”
私人侦探A 被说得尴尬万分,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编的故事出了什么破绽,被富翁一下就看破了。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其中的奥秘吗?
人所见到的池塘水面的倒影,只能是比自己更接近水面的人,但侦探A 却说阿七在他身后时他看见了倒影,这里有破绽。
寻找机密文件
某国间谍008,奉命到B 国去刺探军事情报。他已顺利完成任务,并且把所得的文件,拍成微型胶卷,乘飞机返回本国。
在飞机上,008从飞机上向本部呼叫:“我已把胶卷藏在飞机上最安全的地方,即使飞机失事,也不易损坏……”话还未说完,他突然大叫道:
“不好,飞机上有定时炸弹!”紧接着,电讯中断,随之而来的是飞机失事的报告。该国情报局立即派出大批情报人员到失事现场寻找胶卷。只是,飞机爆炸成无数碎片,到哪里去找呢?008说过,胶卷放在了飞机上最安全的地方,到底哪里最安全呢?你能帮忙找到吗?
在机尾。通常飞机失事时,机尾部分大多得以保存。
密室里的尸体
在一间门窗都已从里面上锁的房间内,发现一个男子趴在桌上死了。
经法医鉴定,死因是氰化钾中毒。氰化钾是一种喝了之后立刻使人暴死的剧毒药品。事实上,死者是在30分钟前,被来到他住处拜访的那个朋友毒杀的。
但是,凶手用这种喝了立即毒发身亡的毒药杀死了被害者之后,又如何从这个密室中逃出去的呢?
凶手并不是从密室中逃走的。凶手离开的时候,是被害者本人开门送他出去的。
然后被害者很小心地将门锁上,在桌子前看书时,才毒发身亡。因为凶手将氰化钾放在胶囊中,然后骗被害者说是药,而叫他服下。而后他再趁胶囊尚未溶解之前,抢先离开作案现场。
谁偷了文件
某公司保卫科保密柜中编号为1045的机密文件被人偷了,该科保密员A 立刻向安全局报案。安全局工作人员E 接到报告后,立刻赶来调查此事。失窃机密文件一事只有保密员A 一人知道,E 嘱咐A 不要声张,经过调查和分析,推断可能是科内人员作案。
E 让A 找来了知道保密柜号码的其他三个人。“因为发生了一点事情,所以我想请你们说明昨天下班之后的行踪。”
E 对三人说。
“我在5点钟和朋友一起去吃饭,9点多我们分手回家。总务科的小石一直和我在一起。”孙某很坦然地说。
“我直接回家,走到半路才发现忘拿手提包了,于是又回来一趟,当时老王还没有回家。今天我因家里有事,打电话请了假。关于1045文件失窃之事,我一点儿都不知道。”乔二理神色自若地说。
他们三人刚说完,E 忽然指着其中一人说:“就是你偷的!”
究竟谁是窃犯呢?
窃犯是乔二理。因为机密文件失窃只有保密员一人知道,乔二理不但知道发生了窃案,竟还能说出文件的编号,不是太奇怪了吗?
消失的指纹
咖啡店的服务员,一直注视着独自坐在角落里喝咖啡的那位女士。
她的指甲上涂着红色的指甲油。那个服务员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她,但就是想不起来。
不久,那个女士喝完了咖啡,她到柜台付过账之后,就很快地离去。
“啊!她就是最近内部通缉的那个女间谍啊!我看过她的照片。”
服务员突然想起来。接到服务员的报告,国家安全人员立刻赶来。“那女子所用的咖啡杯是哪一个?”“是这个。”
服务员将那只杯子拿过来。国家安全人员立即检查杯上的指纹。
“奇怪了,除了服务员的指纹外,杯子上没有别人的指纹。那个女的戴手套没有?”
安全人员不解地问。“没有!”“你没有弄错杯子?”
“不会错,就是这个杯子。那个女的刚一离开,我马上想起来她就是那个被通缉的女间谍,所以连动都没有动,就一直放在这儿。”
“那么也许是她已经发现你在看她,所以就用手帕把指纹擦掉了才离开?”
“不可能的,因为我的视线一直没离开她,没有看到她擦过杯子。”
那服务员回答后,国家安全人员认真地检查了那女子坐过的座位,再重新检查她用过的杯子,都没有发现指纹。
“难道她会没有指纹吗?”服务员问。“不,我们掌握有她的指纹记录。”
这名喝咖啡的女子是如何将自己的指纹去掉的呢?
由于这名女子是个被通缉的女间谍,想方设法不留下指纹。因此,她在两手的指尖上涂着厚厚一层透明的指甲油,也不必担心别人会发现。
两个案子一支枪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日本名古屋市发生了一起枪杀案。大约两个半小时之后,东京也发生了一起枪杀案。
经过警方有关专家鉴定,发现这两起枪杀案中所用的子弹,是同一支手枪发射的。
凶器既然是同一支手枪,那么应该是同一个凶手吧。他先在名古屋杀了人之后,又赶到东京去杀人。警方根据这样的推理,结果是迟迟破不了案,始终找不到真凶。
最后,警方终于将凶犯逮捕。原来他们是兄弟两个人。在名古屋杀人的是哥哥,在东京杀人的是弟弟。最令警方困惑不解的是:案发时哥哥一步也没离开过名古屋市,而弟弟也一直待在东京。那么在这短短的两个半小时内,兄弟俩到底如何传递作案的手枪呢?
而他们绝没有让第三者帮忙把手枪带到东京。
在名古屋的哥哥作案后,立刻赶到名古屋车站。把枪放在皮包里,然后把皮包放在新干线快速列车的行李架上。快速列车直达东京,所以途中这两小时,不必担心皮包会被人拿走。弟弟就在东京车站等候,列车一进站,他马上把放在行李架上的皮包拿走。哥哥事先从名古屋打电话告诉他,皮包放在第几号车厢的行李架上。
奇怪的宴会
这是一件发生在美国的案子。某夜,一名重要的人犯从监牢中逃走了。由于他穿着带有竖条纹的囚衣,蓬头垢面,所以不敢走在大街上。而在整个城里,联邦调查局已开始搜捕,道路也全被封锁了,他的处境十分危险,正在这名人犯不知如何是好时,突然看见前面50米处有一间大宅邸似乎正在举办宴会,明亮的灯光从窗子向外泄出。他打算偷偷溜到衣帽间去偷一件衣服来换,但一进去就被人发现。而令人惊讶的是,大家居然都拍着手欢迎他。
于是,这名逃犯便和大家一起快乐地玩了一个晚上。到宴会结束前,他才穿着别人的衣服成功地逃走了。
这个敢公然欢迎一逃犯的宴会,究竟是个什么宴会呢?
这个宴会是个化装舞会。舞会中的人认为他是化装成囚犯的样子,所以才穿着囚衣,并且认为他化装得太像了,因此反而非常欢迎他。
奇怪的证言
“当我进入A 的房间时,他不在。等了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回来,所以我就在他那面60厘米高的镜子前整理一下我的领带,接着,退了两三步照照全身,然后就出去了,再没有见到他。现在听说他自杀了,真令我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呢?”
大侦探R 审问最后来过A 的房间的青年,听完这个青年的这通话,R 大笑着指出:
“你根本就是一派胡言!”
R 为什么说这个青年是说谎呢?
镜子只有60厘米高,退后几步根本无法照到全身。
穿红色泳装的女间谍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上午,警察A 在海滨浴场经过时,偶然见到一个身穿红色泳衣、头戴红色泳帽的女子,他觉得这个女子好面熟,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猛然间,他记起来了,这不正是内部通缉的女间谍E 吗?
正当他准备上前逮捕女间谍E 时,E 好像也有所察觉,混在一群泳客中匆匆游进海里。A 苦于不会游泳,无法游过去,十分着急。但转念一想,这个海滨浴场正对着太平洋,浴场的防鲨网外经常有鲨鱼出没,不论游泳技术多么高超的人,也不敢越出浴场一步,何况他看出E 的游泳技术并不怎么样,她游累了肯定要回到岸上来。再说E 的红色泳装非常显眼,她再上岸时A 不会看不到。
但是,A 直等到海滨浴场上的人全都走光,也再没见到穿红色泳装的E。
而E 也并没有从海上逃走,而是悄悄回到岸边后从容走出海滨浴场的。A 为什么没发现呢?
女间谍在红色泳装里面穿有另一种颜色的比基尼泳装。当她潜到水里时,把红色的泳帽和泳装脱下来,穿着另一种颜色的比基尼回到岸上去。由于海滨浴场的泳客很多,而且警察A 又只注意穿红色泳装的人,所以才没有发现已换了比基尼泳装的E 上岸去了。
公共汽车谋杀案
D 是香港黑社会的一员干将,觉悟后决心不再干了,愿意重新做人,脱离黑社会。可是由于他知道很多黑社会的内幕,黑社会头目怕他泄露秘密,派遣手下人去杀他,可怜的D 却毫不知情。
一天晚上,D 被发现死在一辆末班公共汽车的上层(香港的公共汽车是双层的),致命的原因是左边的太阳穴中弹。这路公共汽车是D 回家必坐的,因为它的终点站正好在他的寓所的楼下。由于司机看不到上层的情况,案发时车上可能只有D 一个乘客,所以没有人看到事件发生经过,直到清洁工人打扫车厢时才发现尸体。
警方虽然知道是黑社会杀人灭口,但对此案发生经过不清楚。后来根据当晚比D 早一站下车的一个乘客回忆,当他下车时,看见D 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报纸,全车只剩下他一个人,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那么,凶手是怎样枪杀D 的呢?请你推理一下。
凶手是利用乘客下车时,公共汽车停在终点站的瞬间,在车站附近二楼的寓所开枪杀死D 的,当然,这凶手得是一个神枪手。
是酒后驾车吗
一天晚上,英国伦敦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货车撞倒了一个女子,那女子当场死亡。
因为事故发生在深夜,没有找到旁证。当货车司机被带到交通事故组查问时,他身上还有一股酒气,显然是酒后驾车导致车祸,这类事故按法律要被重判。但是司机却辩解道:“我根本没有喝酒,只是去酒吧找过一个朋友,他当时喝醉了,把酒洒了我一脸一身。我开车时神志保证是清醒的,我看见那女子横过马路,从很远我就鸣笛让她躲开,可是她好像没反应。等后来我刹车时,已经晚了。对这场意外事故我当然有责任,也感到很遗憾,但死者也是有责任的。”
警官最初半信半疑,直至法医交给他验尸报告,他才说:“这的确只是一场意外事故。”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警官相信这个司机并非醉酒驾车呢?
因为那个女子又聋又瞎,根本听不到汽车鸣笛的声音,而她手中又没有拿标志盲人的手杖,所以才发生了这场意外事故。
豆腐能打伤人吗
一个酒气熏天的男子,走进派出所投案,他哭哭啼啼地说道:“我刚才失手打伤了人。”
那男子说道:“我和朋友酒后打赌,说可以用豆腐打伤人,他不相信,我就用豆腐把他打伤了。”
警察不相信他:“你是喝得太多了说胡话!”男子说:“不是,真打伤了!不信,我带你们去看看。”男子带着警察,来到一栋住所,只见客厅里躺着一个头破血流的男子,地上是一块碎了的豆腐,地毯也湿了一大片。
警察被弄糊涂了,难道豆腐真可以把人打伤吗?请你动脑筋帮助想想看。
喝醉酒的男子说的是真话,因为这块豆腐是冻豆腐,冻成像石头一样硬的豆腐当然可以打伤人。如果是一块普通的豆腐,地毯也绝不会湿一大片。
苹果毒杀案
A 和B 是两名间谍,A 奉上司命令要除掉B,B 有所感觉,所以处处都提防着A。
一天,A 打电话找B 到他家商量事情,B 决心不吃A 家的东西,于是他在半路上买了苹果到A 家去。
A 见B 带苹果来,便到厨房去拿了一把水果刀开始削苹果,削完后请B 吃,B 不吃,A 先吃起来。B 也拿起那把水果刀,另外削了一个苹果给自己吃。
几分钟,B 就被毒死了,是A 下的毒。不过,苹果是B 买的,而且一直放在B 的面前,所以A 决不可能在苹果上下毒,并且他是和B 使用同一把水果刀来削苹果。
然而,A 没事而B 却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A 是怎么下的毒呢?
A 在刀的一面上涂了毒药。
A 以右手拿刀,B 是左撇子,用左手拿刀。由于他们拿刀的方向不同,刀面和苹果的接触面也不相同。所以A 安然无恙,B 却中毒而死。
中断的足迹
一天深夜,白沙湾A 座别墅里的台湾富商林敏,被神盗阿强光临,将别墅里价值千万元的几件古董,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了。
第二天,台湾富商林敏正想欣赏古董,却发现古董已被人偷走了,他立即向当地警方报了案。警方立即赶到别墅进行侦查,却没有查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只是在别墅打开的窗子,发现小偷的脚印从窗子一直延伸向海岸,但是,离开的脚印在沙滩中段却突然消失了。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小偷是怎样离开的吗?
小偷得手后,随即离开现场,当他沿来的路线走到一半时,突然灵机一动,踩着来时的脚印向后退,逃离现场。
大胆的窃贼
阿D 的家在城市近郊。那是一幢别墅式的住宅,房子外面有一个大花园,附近没有邻居。
秋天的时候,阿D 的夫人领孩子去外婆家,只有阿D 一人在家,他每天都在公司吃过晚饭再回家。有一天晚上,当阿D 回到家时不禁大吃一惊:只见大门敞开,家里的一切都没有了,包括钢琴、电视机、录像机,就连桌子和椅子这些家具也全不见了,整间屋子空空如也。
这显然是被盗,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窃贼怎么会这么大胆,大白天居然把阿D 家偷得这么彻底呢?并且,据说在窃贼们偷盗的时候,有两名巡逻警察还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热闹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原来窃贼扮作搬家公司的工人,所以才敢在白天把阿D 家的所有东西都搬走,而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狡猾的小偷
深夜,一个小偷钻进一家文具店,偷了保险柜里的3000元现金,这些现金都是1000元一张的大票,实际上只有3张钞票。不巧的是他刚离开文具店10几米,就在巷子转角处遇到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
“喂!等一下!”由于他举止慌张,所以就被那个警察带到附近的派出所去了。这时,恰好有人打电话报案,说文具店被偷了。他当然是嫌疑犯。但是,经过仔细搜查,在他身上不但没有找到失窃的3000元,就连一张100元的钞票也没有。因为没有证据,最后只好将他放了。
但是,就在此事发生的第二天,小偷却拿到了那3000元钱。
这个窃贼偷了文具店之后,究竟把钱放在哪儿了呢?当时为什么翻不出来,现在他又是如何拿到这笔巨款的呢?并且,当他被释放后,警方便一直派人跟踪他,他确实没有离开房子一步。当然,他也没有再回到现场,而且也没有同伙。
这个小偷先准备好一个写了自己名字并贴足邮票的信封,然后才去行窃。他将偷来的3000元钞票装进这个信封,然后投入文具店前邮筒中才逃走的。这样一来,偷来的钱便经由邮差的手送到他家中。真是一个狡猾的小偷。
不可思议的子弹
一个曾被特务诱骗上当的体操队员A,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在自家的庭院中遭人射杀身亡。公安人员认为凶手是从隔壁大楼的屋顶上将这一女子射杀的。
但子弹却是从死者的肚脐射进,由右肩贯穿出来的,也就是从下面向上射出的。
“怎么会有这种事?”在场的公安人员都感到不可思议。
因为,如果凶手是由高约20多米的7楼屋顶上将被害者射杀的话,子弹决不可能这样进去。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因为这名女体操运动员被射杀的时候,正在院子练习倒立。所以,从高处屋顶上射下的子弹,才会从肚脐贯穿到肩部。
被害者在非正常姿势情况下遭人杀害,尸体所显示的情形,常常会搅乱搜查的方向。
吊死之谜
某夜,罪犯A 偷偷溜进某公寓,把一名了解自己底细的女子杀死,并将她伪装成上吊自杀的样子。
被绳圈勒住脖子的尸体,两只赤脚离地大约有50厘米。A 还将化妆台边的凳子放倒在死者的脚下。那是一个外面包有牛皮的圆凳。
这样一来,就变成是那名女子用这个凳子来垫脚而上吊自杀的。
但当尸体被人发现后,公安人员检查了那凳子后就说:“这决不是自杀,而是他杀!”那么,罪犯A 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呢?
不过,由于作案时A 戴的手套,所以是决不可能在现场留下指纹的。
手上有指纹,脚指头也会有指纹,叫做足纹。然而在那个圆凳上没有被害者两脚的足纹,这就是A 最大的败笔。因为,如果那名女子真的是踩在凳子上自杀的话,她在自杀之后,必定会在凳子面上留下两脚的足纹才对。
血液之谜
这件案子发生在夏天的晚上。
渔民A 和B 坐在远离村子的河堤上,一面乘凉一面闲聊,可能因为天气闷热的缘故,蚊子特别多,咬得人心里直发烦。两个人谈着谈着突然大吵起来。
A 一气之下,拿了块石头击中B 的头部,没想到一失手就把B 打死了。
A 虽然非常后悔,但为了逃避罪责,还是匆忙用草将B 的尸体盖住后逃离现场。当然他在逃走前,没忘记把自己的脚印和指纹都抹掉。
第二天,尸体被人发现后,警方对现场进行调查,虽然谁也没见到A 和B 吵架,但警方还是一下子就捉住了A。事实上,警方是根据A 的血液破案的。
但是,A 并没有受伤,那天怎么会在现场留下血迹呢?
在乘凉时,由于蚊子不停地吸A 和B 的血,A 打死了不少蚊子。这样,落在现场的蚊子身体中便留下了A 的血液。
警方正是以蚊子所吸的血,检验出凶手的血型。
急中生智
某夜,间谍J 潜入K 公爵的住宅,从三楼卧室偷出一份重要的信件,正要离开房间,听到门外有脚步声——K 公爵参加晚会回来了,J 的处境十分危险。幸好窗下有一条运河,J 若跳进运河就可以脱身,但顾虑信件会被弄湿。犹豫中看到自己的助手在对面的一幢房子的窗口向他打手势。J 灵机一动,打算先把信件递给助手,再只身逃走。他钻到窗外,站在窗台上,探身,伸手,很遗憾,还差七八十厘米够不着。手边又没有杆子或棍子之类的工具。对面楼房的窗台很窄,跳过去又没有落脚之处。把信件扔过去,又担心被风刮跑。一时,足智多谋的间谍J 也束手无策。
“有了!就这么干。”J 急中生智。什么工具也没用,就把信件安全地递给了助手。然后,只身跳入运河之中安然逃去。
你知道J 是怎样把信件递过去的吗?
J 用脚趾夹住信件,助手也用脚趾接过去。两人伸出手如果还相差七八十厘米够不着。代之以脚,就能够着了。
被揭穿的诡计
在香港,一个夏天的晚上,某大公司董事长D 在其书房中自杀身亡。D 的右手里握着一把手枪,头部流血,子弹就是从那里打进去的。
桌子上除放着一台电扇之外,只有一封遗书。遗书的大致内容是说他由于事业失败,所以想到自杀。
警官A 对桌子上的电扇觉得有些奇怪,经过询问,才知道昨天空调出了毛病,临时从贮藏室里搬来了电扇。电扇的插头从插座里脱落出来,显然是当死者D 从椅子上倒下时将插头碰下来。
警官A 顺手把插头插进去,电扇立刻转起来,一股强劲的风吹到桌面上,警官A 突然醒悟过来,立刻说:“这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凶手把董事长杀掉后,留下遗书走掉了。”
请问,警官A 这么说的证据是什么呢?
破绽是桌子上的那份遗书。因为把插头插进插座时,电扇开始转动,桌子上的遗书立刻被风吹落。然而,死尸被发现时,遗书却很端正地放在桌子上。这就是说,董事长被杀死后倒在地板上,插头碰落致使电扇停止后,凶手才把遗书放在桌子上。
所以这是明显的他杀案件。
女画家被刺之谜
日本著名女画家A 被发现死在自己别墅中。她是被人刺死的,但凶手显然是个老练的杀手,在现场没有留下凶器,也没留下任何指纹或其他痕迹。后来发现地上有些穿袜子的女子脚印,开始时警察以为是女画家A 留下的,经过鉴定后知道是别的女子留下的,并且这个女子就是凶手。
女画家所住的是一座独立的花园式别墅,没有邻居,但过路人曾目击一个穿和服的日本女子和一个穿长裙的西方女子,在女画家被刺杀期间分别在房子附近徘徊过。
这两个女子中谁有可能是凶手呢?警方人员根据现场调查,迅速确定了目标,很快就破了这个案子。
聪明的朋友,你觉得哪个女子更可疑呢?
穿和服的日本女子疑点大,因为只要看看地上的脚印就知道了。日本人进到屋子里都习惯于脱掉鞋子,只穿袜子,而西方人则没有这个习惯。
故布疑阵
S 市最大的珠宝店于某日凌晨发现被盗。据当夜值班的阿B 说,夜间他未听到任何动静,早晨起床后,他打开大门准备擦洗橱窗时,才发现橱窗玻璃被人割了一个大洞,里面放的一只贵重的钻石戒指被偷。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由于现场没有留下指纹,也没有任何其他痕迹,只是有的警察注意到玻璃是用很高级的玻璃刀割开的破口处很整齐。
警方对这个案子感到十分棘手,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恰好这时有人发现阿B 卖掉那只钻戒,于是立即将阿B 逮捕。但是在阿B 的家里并未发现玻璃刀之类的作案工具,而阿B 也确实不是用玻璃刀作的案。
聪明的读者,你想想看,阿B 到底是用什么把玻璃割破的呢?
阿B 从商店橱窗里面拿走钻石戒指,然后又用那只钻石戒指去割破橱窗玻璃,故意造成有人盗走钻石的假象,欺骗警方。
为何打不中
杀手R 奉命暗杀一名敌国间谍06号。
这天,杀手R 终于找到了好机会,查清楚06号的住宿处。
R 带了无声手枪,信心十足地来到06号所住的大酒店,到了他的房间门口,由钥匙孔中向内望,06号刚好就在匙孔的位置中。
杀手R 立即拿出手枪,对准匙孔,开了一枪,自以为这一枪肯定是十拿九稳。可是,就在他准备离去的时候,房门突然打开,06号走了出来,结果杀手R 反被06号间谍杀死了。
杀手R 的暗杀为什么会失败?
因为杀手R 从钥匙孔看到的是06号在一面落地大镜子里的影像,他开枪打中的只能是镜子。
瘸腿兰姆
A 是驻守在边境某小镇上的一名边防战士,有一个深夜里,他独自在镇子外面站岗,突然发现一个瘸腿的人影鬼鬼祟祟地向军火库靠近。战士A 大声命令那个人影站住,那个人拔腿就逃,在灯光下战士A 认出了那个人影是敌国经常派来搞破坏的瘸腿兰姆。
战士A 向影子追去,但因这里离国界线太近,他又喊:“再跑我就开枪了。”子弹准确地打中了兰姆的右小腿,只见那影子弯了一下膝后又继续跑。战士A 急忙又开了枪,又击中了兰姆右小腿。
但那影子仍然跛着脚在跑。几分钟后,边防战士们听到枪声都赶来了。但让大家纳闷的是地上竟然连点血迹都没有,于是有人怀疑A 是不是看花了眼,子弹根本就没打中兰姆,A 却一口咬定他看得清清楚楚。
右腿中了两发子弹,都没有流血,还能继续逃跑,这就怪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因为兰姆被射中的右腿是塑料假腿。假腿不论中多少枪都不会流血,也不影响逃跑。
间谍小说家的离奇死亡
专门写间谍小说的作家A,喜欢在旧仓库里的烛光下写小说。
有天早晨,A 被人发现死在那个仓库里,或许是他太迷恋小说的情节,精神过于紧张,才心脏麻痹猝死。死亡的时间是昨晚12时左右。
老练的警官看了现场的情形后,就一口咬定说:“不,这决不是自然死亡,是凶手用特殊手段将他弄成心脏麻痹的样子。”
警官究竟是根据什么证据而说出这些话的呢?
警官因为看到熄灭的蜡烛而断定小说家A 不是自杀。
如果A 真是因为太沉湎于小说的情节,精神紧张,而导致心脏麻痹致死的话,那么第二天早晨发现尸体的时候,蜡烛应该还在继续燃烧或是烧尽了熄灭才对。
蒸汽浴室里的案件
职业间谍F 腹部被刺身亡,光着身子死在蒸汽浴室内。从他的伤口判断,是被短刀之类的凶器所杀,但是在这宛如密室的蒸汽浴室内,绝无任何凶器。F 是和他的朋友E 一同入浴的,当时E 的手中只拿着一个保温瓶。E 洗了一会儿后曾经出来接电话,回来时发现F 已被刺身亡。这一切都有服务员目击作证。但说来说去还是E 的嫌疑最大,不过他进出都是光着身子,手里肯定没有凶器。保温瓶完好无缺,没有破碎。如果用保温瓶装凶器,作完案后凶器绝没有地方可扔。
E 到底是用什么凶器作的案?作案后又将它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凶器是用冰做成的短刀。由于腹部比较柔软,即使是冰做的短刀也能将人刺死。冰刀是E 藏在保温瓶里带进去的,因为浴室里温度很高,作案后几分钟冰刀就会化成水,所以到处都找不到凶器。
火车司机哪里去了
从A 市到B 市的一列货车,晚点几分钟进入B 站。该次列车的司机助手D 从蒸汽机车头上跳下来,径直找到站长,向他报告说:“司机E 突然精神病发作,由急驶的列车上跳下跑了。”
站长听了大吃一惊,立刻和A 市联系,派出路警沿铁路寻找,却根本未发现司机E 的踪影。由于当天早晨曾下过雨,如果司机E 跳车,肯定会留下痕迹,但现在却连半个脚印都没发现。警方由此怀疑到司机助手D,但是,他能把E 藏到什么地方呢?火车在途中未停过,从A 站出发时,E 又确实是在车上。
司机E 被助手D 杀死后,尸体被丢进蒸汽机车的锅炉中烧成灰,因此才无处寻找。
电话号码之谜
某国反间谍人员彼得,受命跟踪潜入本国的某国间谍。彼得的任务是要查出这个间谍和谁接头。跟踪了几天,都没发现线索。一天,彼得见到该间谍走入一个公用电话亭内,准备打电话。彼得相信,他要用电话和同伙联络,如果能够得到这个特务的联络电话号码,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线索。
于是,彼得立即装成也要打电话的样,站在电话亭外等候,并乘机向内张望,可是,这个间谍也十分机警,他用自己的身体,遮住电话盘,使外面的人无法看到他打的号码。彼得在亭外虽然看不到拨电话,但是可以听到拨电话的声音,于是立即用录音机录下。请问根据彼得录下的声音,能查出电话号码吗?
只要根据数字盘转动声音的长短,自己再计时做试验,就可以推断出电话号码来。
轮胎的痕迹
这是一个积雪的夜晚。在一个人烟稀少的急转弯路口,一个拿着铁锤的醉汉被车撞倒在地。几分钟后,巡逻的警察恰好经过这里。于是立刻将他送到医院,经诊断醉汉严重脑震荡,一直昏迷不醒。现场留下了车辆轮胎的痕迹。警方立即调查肇事者的车辆,最后发现两辆车嫌疑最大。
一辆车子前面有撞凹的痕迹;另一辆因为快速倒车,车尾被撞凹一块。
哪辆车是肇事后逃掉的车子呢?
车子向前行驶转弯的时候,前轮的痕迹应在后轮的外侧。而现在轮胎的痕迹,前轮是从后轮上通过的。可见车子是倒退行驶撞的。
由此可知车尾凹陷的车是肇事车辆。
愚蠢的伪证
某大富翁的独生女儿被绑匪绑票,数日后,其尸体在郊外一幢别墅中被人发现。
“这幢别墅已经两年没人来了,我今天来到这里是想看一下房子准备卖掉,没有想到打开衣橱就发现年轻女郎的尸体,当时把我吓得差点昏过去。由于这幢别墅常年没人住,所以我想绑匪大概是在这里藏匿过。”
别墅主人B 这样作证说。但是警官在检查衣橱时,偶然发现里面有樟脑丸,立刻严厉地说道:“你作的是伪证。你说这里两年没人来过,完全是假的。很可能这起绑票案和你有关,我们要对你进行调查。”
请问,聪明的朋友,警官怎么突然发现B 是在说谎呢?
警官在衣橱里发现了樟脑丸,这证明别墅主人B 说的是假话。如果别墅真是两年没有来过,以前的樟脑丸应该早就气化,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二氧化碳从哪儿来
这是个炎热的夏夜。
一名出租汽车司机死于停放在空地上的出租汽车内。他因为太疲倦,坐在车中睡着了,因二氧化碳中毒,窒息而死。
因为天热,后座有两箱乘客忘带了下车的冰淇淋已经溶化了,用来制冷的干冰也都蒸发了。汽车的门和窗都关得紧紧的,宛如一间密室,所以不可能从外面透进二氧化碳。
杀死司机的二氧化碳到底是哪儿来的呢?
凶手就是和冰淇淋一起放在箱子里的干冰。因为干冰在蒸发后会变成二氧化碳气体,而当这种气体充满整个车内,就能使熟睡中的司机窒息而死。
日本式住宅之谜
在日本北海道,一天夜里,在一个偏远小村庄尽头一间古老的农舍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那是一间有6个榻榻米大的房子,一个独居的男子被人用刀刺死在里面。
尸体在第二天早晨才被发现。当地农民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派了对当地情况非常了解的警探小野前去破案。小野来到小村庄,对农舍进行了仔细搜查,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农舍的门、窗都从里面锁起来的,而且木板套窗也钉死了,就是说,这个房子从内部密封完好。
那么凶手在杀死被害者后,如何从这间房子逃走的呢?
在古老的日本式房子中,就算门和窗都上了锁,仍然有一个地方可以打开,那就是榻榻米下面的地板。凶手在房内将被害者杀死后,特意将门窗关起来,使房间变成密室,再从榻榻米下面逃走。
尸体能走路吗
一天早晨,在离A 市20公里的郊区火车道旁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
法医认为死亡时间是昨晚10时左右。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认为某男子疑点很多,又经进一步查证而将他逮捕。
但是,这个男子从昨晚8时到今天上午被捕前,一直都待在A 市内,不曾到过郊区。
那么,这个一步都没有离开A 市的人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将尸体扔到20公里外的地方呢?难道尸体能走路吗?
而且他作案是独自一人,没有同犯。
在A 市车站附近,有一个横跨铁轨的路桥,凶手趁着天黑,从路桥上将尸体丢到正从下面经过的货车顶上。
由于货车刚从A 站开出,速度不快,这才使凶犯得手,尸体被带到20公里外才掉下去。
第一现场在哪里
在黑社会的互相残杀中,一歹徒A 被另一伙杀死。为了制造假象,另一伙歹徒将A 的死尸在大型冰箱里冷藏了两天,到第二天晚上才把尸体搬到山村公园的断崖上,伪装成A 是在这里被杀而掉落到10几米深的山谷中的样子。
第二天早晨,尸体被人发现,报案后警方立刻展开侦查行动。
“他已经死了三四天啦!”听到法医这样分析,警官A 看到死者腕上的自动手表还在走动,就斩钉截铁地说:“既然这样,这里就不是凶杀的第一现场。他是在别处被杀的。也许就是在昨天晚上才被移到这里来的,然后从断崖顶上推落下来。”
究竟证据是什么呢?
死者腕上带的是自动手表,如果他真的是在这里被杀害而经过三四天才被发现的话,手表的表针应该是停止不动的。
尸体在冰箱中时表针已经停止走动,但当凶手把尸体搬动时,手表又动起来,所以警官A 才作出上面的判断。
真是交通事故吗
深夜,巡逻警车发现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头戴安全盔的青年人倒在路上,人已死去。在其尸体前方约3米处,有辆摩托车似乎因撞上电线杆,横在那里。摩托车发动机没有熄火,后轮仍然在空转。
“一定是开快车撞了电线杆才发生这起车祸,摩托车还没熄火呢。”
警察A 这么说,但警察B 对现场的情况有所怀疑。他认真分析了现场情况后说:“不对!这不像寻常的撞车事故。我认为是有人谋杀这个青年后,故意伪装成撞车事故。”
请你分析一下,看谁说得对。
警察B 说得对。这根本不是交通事故。关键是尸体的位置不对。如果真是摩托车驾驶者快车撞上电杆发生车祸,由于惯性的原因,骑车人应该被甩出去,摔到车的前方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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