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雨-七十年代武汉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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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代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对于经历了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应该有深刻的印象。当时我们国家的工业基础薄弱,日用工业品匮乏,农业还是靠天吃饭,粮食实行定量供应,人们的生活还处于温饱状况。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想把那个年代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做一个回顾,让今天的人们知道那个年代城乡人民真实的生活情况,在这里我想谈谈我的家乡以及我在武汉城里的亲戚们当时的生活状况。

    先说说我家乡的情况。

    1.家乡的环境和农业生产情况。我的老家汉阳县(今属武汉市蔡甸区)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是武汉市的一个郊县,现在属于武汉市远城区,离武汉市汉阳区中心地带约有40公里的路程。老家地处湖畔,被两个大小不一的湖泊呈“U”字形半包围。这里地势西高东低,西边是黄土冈,面积小,约占全村耕地面积的10%,以种植棉花、红薯、瓜果等耐旱农作物为主;其他三边是有一定起伏的耕地,以种植水稻为主。因为靠近湖泊,水源充足,农作物基本能旱涝保收。我们村(当时称为大队)有6个小队,我们家处在第6小队,有22户人家,130多口人,120来亩地。当时农作物的种植是按照一年三熟制,即一季小麦或油菜、两季水稻来安排的。由于地理环境较好,土地也比较肥沃,农民的生活基本有保障。即便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国处于大饥荒的时期,我的家乡虽然也同样处于严重缺粮状态,但由于湖里有莲藕鱼虾,水里有水草,田间地头有野菜,乡亲们度过了艰难的冬季和春季之后,到夏季小麦成熟、秋季红薯和水稻收获时节,生活可以达到半温饱状况。

    20世纪70年代初虽然还处于“文革”年代,但是政府对农业生产还是抓得很紧,公社的干部们被下派到生产队“蹲点”,与农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并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当时农民们的生产任务很繁重,在冬季农闲时还要组织起来进行挖水渠、修堤坝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因为我们生产队只有40多个劳动力,在春耕和夏收时节村里的初中生和高中生都要当作壮劳力来使用,特别是每年7月份水稻收割、插秧的“双抢”时节,基本上是全村男女老少齐上阵,男人们忙着收割、耕地、扯秧、谷物脱粒等农活;女人们的负担也很重,仅仅插秧这种农活,就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每天都“面朝黄土背朝天”,腰肌劳损很严重,待秧苗全部栽种好,一双手由于长时间在水中浸泡,皮肤也快要溃烂了;老人们则除了保证一家老小的吃喝外,每天还要烧几次开水送到田间供家人饮用。学生们都要参加生产队的劳动,7岁左右的小学生帮生产队放牛,因为需要耕种的水稻田较多,为了保证耕牛吃饱喝足,放牛娃每天早晨4点左右就要起床放牛,6点半钟再把耕牛送到耕种的田间;10来岁的学生则帮着大人收割水稻、插秧;12岁以上的初高中生就是壮劳力了,干的是挑稻谷、挑秧苗等重活。

    而冬季农闲时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多数属于生产队的义务劳动,公社组织者不负责解决劳动报酬,参加者在生产队记工分参与年终分配,1980年代这种劳动有一定的现金补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是建水渠、修水库、筑大堤,公社以大队为单位分配任务,大队就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生产队身上,这时候基本是每家都要派人去参加劳动。因为是野外作业,社员们白天在工地劳动,晚上就住在工地附近的帐篷里,劳动强度大,且远离家乡,生活非常艰苦。但正是有农民们的辛勤劳动和默默贡献,当时的农业生产基本上保持了一定的高产水平,直到现在这些水利生产设施也还在农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时农民的劳动量采取记工分的形式进行计量和分配。每日工分的计算方法是:农闲时节,一个30~40岁的男劳动力记1个工分,妇女记0.8个工分,学生按照年龄大小及劳动强度分别记0.3~0.7个工分;农忙时节(4月、6月、7月),男劳动力记1.8个工分,妇女记1.5个工分,学生记0.6~1.3个工分。全年算下来,男劳力大概可挣420个工分,妇女挣320个工分,学生挣60~120个工分。

    2.农民的收入情况。当时农村以粮食种植业为主,生产队基本没有副业和加工业,因此农民的收入主要是靠卖粮食作物获得的。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基本做法是:对农村的余粮户,在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和缴纳农业税后,政府统购绝大部分余粮;对城镇居民和缺粮农民实行统销。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后,严禁私营粮商自由经营粮食,并对粮食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由政府定价。我在网上查到了青岛市当年的粮价,1978年几种主要粮食的收购价格为:议购价每斤小麦0.27元,大米0.34元,大豆0.40元,高粱0.18元,谷子0.19元,玉米0.19元,瓜干0.15元。其他农产品的统购价格,每100斤大豆20.00元、黑豆19.20元、茶豆18.70元、豆油90.00元;一等棉籽每100斤8.50元,二等棉籽为8.00元,三等棉籽为6.00元;每100斤芝麻为50.00元、原棉油为60.00元、芝麻油为100.00元、卫生油为69.00元。议销价每市斤标准粉0.35元,玉米面0.22元,玉米0.21元,大米0.35元,小米0.28元,瓜干0.17元,大豆面0.46元,大豆0.42元,高粱米0.27元,高粱0.20元。这个价格与武汉市当年的粮食收购价和议销价差不多。由于统购粮食价格过低,造成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低,分红也很少,不少人多劳动力少的家庭入不敷出,还欠下生产队的一笔钱,即超支款。按照当时不同年度的农业收成情况,家乡农民的一个工分在0.3~0.5元左右,平均下来一个工分以0.4元计算,一个男劳动力年收入为170元,妇女为130元,学生为40元左右。

    3.农民的生活状况。农民们都有自己的住房,面积基本在100平方米以内,大部分是三间的土坯平房,只有大约10%的少数人家是祖辈传下来的青砖瓦房。当时我们家乡已通电,不过只有每年的除夕夜和春节头三天电力有保障,平时农村白天基本没电,一般是每天凌晨三点左右才有电,因此农村需要用电的农机具这时候才能运转,如打谷、碾米、抽水等,这时候有少数农民是最忙碌的了。

    农民们吃的都是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主粮以大米为主,劳动力多的人家分配的粮食较多,一年四季都是吃白米;人多劳动力少的家庭平时在大米中要掺杂红薯煮熟后一起吃,春末夏初时候吃用小麦做的面疙瘩,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也有吃野菜团子的。由于每家都有自留地,农民们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蔬菜吃,农民们都很勤快,秋末在湖里挖的莲藕一般可吃到春天到来之际。此外,每家都有家畜养殖业,一般以养鸡、养鸭、养猪为主,所养的数量依家庭粮食状况而定,鸡蛋和鸭蛋是换取日常生活所需的油盐酱醋钱的来源,只有个别条件好的家庭在冬天杀一头猪过年,或者有子女结婚的人家养猪办酒席用,绝大多数人家养猪主要是卖给国家换钱,这也是家庭挣现钱的主要合法方式。食用油有菜籽油、棉籽油、豆油,必须凭油票购买,每人每月二两油票。

    农民们穿衣比较简单,当时衣服是棉布织成的,不耐磨,胳膊、大腿及臀部等部位很容易磨破,所以穿有补丁衣服的人比比皆是,农民干农活时一般穿破旧的衣服。买衣服要布票,一年的布票每人大概可以做一套服装。农民们的现金收入少,很少有人每年都能置新衣的,家庭条件好的人家穿戴要好一些,条件差的穿得就破破烂烂了,特别是子女多的人家。当时有个说法,“新老大,旧老二,缝缝补补是老三,破破烂烂是老四”“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就是当年人们穿衣的真实写照。我读高一的那一年,我家隔壁一位叔叔从武汉买了一条的确良草绿色长裤,因长裤短了一点,就到我家动员我奶奶帮我买下,奶奶用了11元钱买下来,我穿在身上很有些不安,因为我们家是缺粮户,买衣服的钱是我父亲从武汉邮寄回家的,占了我家当月买粮食的一半资金。

    日用工业品因为价格昂贵且要凭票购买,对农民们来说基本是可望而不可即。当时的日用工业品大件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称为“三转一响”,许多条件好的家庭在儿子娶媳妇时倾尽多年的积蓄也难以购置齐全,条件差的根本就不用想了。我有一位叔叔初中毕业后回到家乡小学当民办老师,他们家三口人,父母都是农民,父亲是生产队长,挣的工分在全队是最高的,他们家一年可挣1200个工分,每年可以分两千斤以上的谷物,年终有200元左右的分红,每年还养三头肥猪,这样的家庭在我们村算是殷实人家了,就是这样的家庭置办齐全“三转一响”也用了七八年的时间。当年这位叔叔托我在黄石大冶钢厂当生产车间主任的伯伯买了一块“上海”牌21钻全钢手表,花了120元人民币,这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民全年的收入了。

    4.农村的出行情况。我们老家修建了一条铺设石头的简易乡村公路,是村民们自己修建的,公路直通汉沙公路,也就是现在的318国道。农民们出行基本靠步行,赶集如此,到公社供销社买化肥、交公粮都是靠人力肩挑背驮走3公里路程,劳动强度很大。1975年每个生产队买了一台手扶拖拉机,基本解决了农村日常买卖的运输问题。汉沙公路是一条武汉到沙市(现在的荆州)、宜昌的双车道公路,由于年久失修,路面很多地方坑坑洼洼,当时的车辆虽然很少,但车速只能在每小时40公里以内。1982年我参加工作,有一次与省经委的两名干部出差到宜昌,我们早上8点坐长途公交汽车从武汉出发,11点半到潜江,花了约40分钟吃了中餐,到达宜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5点钟了,可见当年的出行是多么的不容易。

    5.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当时大队有一个医疗点,医疗点有日常的医药品,并配有一到两个“赤脚”医生,农民们一般的小病如伤风感冒、手脚破皮出血、肚子疼痛等病症不用出村都能医治,但大一些的病症要到公社卫生院或县医院治疗,医药费个人自理。我家乡的湖泊没有血吸虫,但也有一些农民在外地劳动染上了血吸虫病,当时国家对农民的血吸虫病很重视,派出医疗专家给予免费治疗。1970年代初的一个夏天,当农忙结束后,大队把患有血吸虫病的四五十个农民集中起来,借住在小学教室和村民的几间闲置的房屋,县里和公社派来了医生,大概花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治愈了农民的血吸虫病。

    6.精神文化生活情况。当时农村的文化生活很枯燥乏味,大队一年大概有三四场露天电影,电影要么是《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8个样板戏,要么就是《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等老影片。在1975年左右有《闪闪的红星》《海霞》《青松岭》等电影,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当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大队的高音广播播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湖北人民广播电台节目,节目中有电影录音剪辑,有时也有广播剧,就是将一个文学作品由男女播音员念诵对白,再配上音乐及解说,这也是农民在生产劳动时的一种娱乐方式。

    7.干部的特权问题。总的来说当时的干部很清廉,经济案件和腐败行为很少,现在分析起来可能有几种原因:一是干部思想素质高、群众觉悟好、政治压力大,当时的运动很多,到了运动的时候,如果有人揭发某人有经济问题和腐败行为,处罚起来是很严厉的,如果受到党纪国法处理,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就基本结束了,今后很难有翻身的机会,所以干部一般是不敢以身试法的;二是当时的经济活动基本是公事公办,物价由国家统一规定,没有如今拿回扣、中饱私囊的操作空间;三是当时大家都很贫穷,也没有行贿的本钱。干部虽然很清廉,但特权还是有的,干部们利用特权为自己谋点私利,除非上级有人想整治你,一般的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当时曾经有一段时间大学招生不用考试,由地方推荐农家子女上大学,这些上大学的名额基本上由各级干部子女独占了。另外,当时经常有一些下乡知青的回城招工名额,也有一些干部让自己的子女顶替了招工指标。当时我们村有一位干部在邻乡当副乡长,他的两个女儿就是顶替别人的名额分别进入武汉和黄石当上工人的。

    再说说武汉城里人的生活情况。

    我虽然在农村长大,但是对武汉市城里人的生活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我父亲就在武汉市工作,我还有两个亲戚也在武汉市,有一年暑假我在他们两家住了二十天;另外,20世纪80年代初我从农村出来到武汉读书,也亲身体验了城里人的生活情况。

    1.收入情况。从有关资料了解到,1978年武汉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国有企业为620元,集体单位为651元,其他社会组织为508元。以国有企业为参照标准,一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元。当年我父亲的月工资为54.5元,基本开销为:每月寄25元回老家补贴家用,10元归还向单位的借支,余下的就是他每月的生活开销。因为我家劳动力少,在生产队年终分红时属超支户,父亲每年要向单位借支100多元补上超支款,以后在他的工资中分月扣还。

    2.每家需供养的人口。当时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因此每个家庭是由多子女组成的,一般来说一个家庭有3个孩子是常见的现象,有5个以上孩子的家庭也不在少数。我的姑妈是解放后国营3510工厂招工进来的,有3女1男4个孩子;我的舅爷爷在老家可以算个小地主,有五六十亩水田,本来他可以生活得很轻松的,但他年轻的时候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赌博欠下了别人的钱,后来把田卖了还债,在老家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在20世纪30年代末就带了剩余的一点钱只身来到武汉市,在硚口集家嘴大兴码头当搬运工,做了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以后他洗心革面,凭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还在汉正街沿江地带买了约40平米的砖木结构简易两层楼房,他有1女3男4个孩子。我姑妈家加上她婆婆全家有7口人,全家每月以100元的工资收入计算,分摊到每人头上的日常开销也只有14元;舅爷爷家有6口人,照此算法每人每月平均日常生活费用也不到17元。因此当时武汉市的普通家庭,如果孩子未成年,其生活压力是很大的。我在武汉读书时,学校每月发13.5元的生活补贴,这点钱可以解决每月的吃饭问题,但其他的日常开销得靠家里解决。我参加工作时,有同事告诉我,我当时的科长由于爱人是农村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只能靠打零工补贴家用,因孩子多家庭生活困难,他爱人经常在菜场捡些别人扔掉的发黄菜叶回家当菜吃。以后单位帮他把爱人和孩子的户口解决了,孩子长大参加了工作,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才好了起来。

    3.城里人的日常生活状况。当年实行的是票证管理,也就是日常生活用品必须凭票供应,没有票就是有钱也买不到日常生活用品。比如说,买粮食和到餐馆吃饭要有粮票,买食用油要有油票,买肉要有肉票,买“红双喜”“红金龙”等紧俏的香烟要有烟票,还有其他的诸如买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等等都需要工业品票就不一一列举了。前几年我出差到河南漯河,我们系统有一位领导对我讲了一件事,他是河南人,年轻的时候在武汉当兵,当时是个排长。有一次他在汉江边发现一个学生落水了,情急之中他跳水救起了那个落水的学生,那一家人非常感激,一定要请他在他们家吃一次饭以表感激之情,在多次要求之下,这位领导答应了,他也想带点礼物去,但当兵的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带去,于是就找连队的司务长要了二十斤肉票,那家人见到了二十斤肉票,那种高兴的心情真是无法形容,可见票证在当时的重要性。即便是有了票证,要想买到称心如意的东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武汉市的居民喜欢喝汤,冬天特别爱好喝排骨藕汤,当时各个菜场里的猪排骨都是定量供应,我姑妈说,一般人家为了喝一次排骨汤,一定要在凌晨三点到菜场排队,只有排在前10名位置的才可能买到排骨,可见当年的物资供应是非常紧张的。

    4.住房情况。除少数人家居住在祖传下来的私房外,大部分人住在公房里,既有单位的房子,又有所属房管局的房子,但以单位分配的住房为主。公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单位的公房属于福利性质,一般来说单位的效益好、留成多的,房子建得多,职工的住房相对好一些;也有一些福利差的单位没有能力建房,职工的住房靠自己解决。机关单位人数少,且有国家拨款,职工住房基本有保障;工厂企业人数多,住房就很紧张了,由于僧多粥少,不少人工作到退休也没有分配到一套住房。当时的家庭住房面积普遍不大,一个套间安排两三个家庭合住也不在少数。由于当时家庭成员多,三世同堂比较普遍,四世同堂的也大有人在,生活很不方便。我姑妈和姑爷是国营3510工厂的老职工,与单位同事住在一个约65平米的三间套房里,他们分到了两间房,厨房、卫生间两家公用。由于家庭人多,住房面积小,我父亲帮他们在那两间房的房顶下搭了两个暗楼,表姐和表弟四人就住在暗楼上。

    5.吃的情况。前面已经谈过,城市居民的主副食凭票供应,即便有钱但没有票也买不到主副食,因此主副食只能定量购买。工人按照工种区分劳动强度,粮食定量每月为35~40斤,学生按照年龄大小粮食定量每月为25~30斤,食用油每人每月约4两,其他的诸如肉票、豆制品票等按人头算每月发放到居民手中。居民的主食为大米,呈暗黄色,估计在仓库存放的时间不下3年,米饭早已经没有了香味,吃起来是苦涩的,难以下咽。这主要是当时强调备战备荒,国家每年将收购起来的新鲜大米存放在仓库里,而将陈旧的大米卖给居民吃,要不大米存放时间久了就会霉变烂掉。副食则以蔬菜为主,肉类很少,大概每月能吃到一两次肉,但每次的量并不多。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实行物价双轨制,即一部分商品实行计划内的低价格,另一部分实行市场化价格。当时物资供应虽然仍实行票证管理,但没有粮票也能购买到副食品和在餐馆吃饭,前提条件是要多支付一部分现金。80年代初我在武汉上学,早上在街头吃早点,买3两热干面有粮票的只需交1角2分钱现金,如果没有粮票的就交1角8分钱现金。当时还有一种情况,有农村人在武汉市沿着大街小巷叫卖鸡蛋,城市居民可以用粮票换鸡蛋,因为用粮票可以买到计划内价格的粮食,而自由市场上的粮食价格要比计划内的粮食价格高出许多,两者的差价使卖蛋人有利可图。

    6.日用工业品情况。相比之下,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要比农村强一些,主要是他们每月有现金收入,而农村人平时是难得有现金收入的。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等城里一般人家也能买得起一两件。除此之外,购买其他大件物品要具体视各家的经济状况而定,比如说电风扇当时购买的人家就不多。我的舅爷爷晚年瘫痪了,行动不便,武汉夏天的温度很高,他们家想买一台电风扇,当时我的大叔叔已经参加了工作,全家人咬紧牙关,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积攒点钱买了一台电风扇。

    武汉是全国有名的“火炉”,在七八月份的酷暑天气里,白天的气温一般在35℃以上,每年40℃以上的高温也有一两周时间,而且白天与夜晚的温差很小,一般不超过5℃。由于气温高,住房面积小,武汉人把竹床搬到室外,晚上就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上睡觉,这在当时是武汉夏天夜晚的一道奇特风景。

    以上所谈的是三十多年前武汉城乡居民生活的大致情况,对走过那段艰苦岁月的五零后和六零后们来说,这段时光是刻骨铭心的。当时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不发达,物资匮乏,国家只能实行低工资、低消费的经济政策,因此当年城乡人民的生活状况根本不是现在少数人吹嘘的那么美好。

    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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