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3:破阵子-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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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他我马上就到!”王洵身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快步走向宇文至等人所在。目光一一扫过众人的面孔,想说几句话来激励士气,最终发现无论怎样的言辞在此刻都纯属多余。只得挥挥手,大声喊道:“出发!”

    “出发!”宇文至抽出横刀,冲着队伍高喊,“用贼寇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随后,一夹马肚子,闪电般冲向了夜幕。

    “用敌人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五十把横刀同时举起来,半空中虚劈,劈穿远处无尽的黑暗。

    从拔汉那出来,商队沿着药刹河北岸继续西行,越走,风景越苍凉。

    这一带本来是西域难得的膏腴之地,药杀水曲曲弯弯,在两片大漠中间冲出一片绿野,造就了碎叶、休循、大宛、康居等无数繁华所在。然而由于连年战乱和大食人蝗虫般的掠夺,几乎所有文明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落了下去。城池日益衰落,乡村凋敝不堪,大路变成小径,农田沦为牧场。倒是狼和豺狗种群,日益兴盛了起来。成群结队地在荒草中,见到落单的生物,便试图围拢过去,将其变成口中血食。

    这样的旅途中,自然是危机四伏。商贩们很自觉地收拢牲口,尽量将队伍长度缩至最短。已经悠闲了好几天的刀客们,也把手掌紧紧搭在了兵器上,时刻准备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只有他们所依赖的主心骨,来自长安李记的商队有些例外。兀自优哉游哉地走走停停,不断地修正手中的舆图,不断地用石块和动物的骸骨堆成一座座矮塔,为以后经过的旅人提供认路的标记。

    商贩们对此很是困惑,却没有胆子发出疑问。三天前,当大伙都挤在为商贩提供的客栈大通铺上闻彼此的臭脚丫子味道时,人家“李记”的掌柜和几个主要伙计们可是做了拔汉那城主的座上宾。就凭这一点儿,就证明了“李记”的确像大伙先前猜测的那样,已经可以手眼通天!

    众人如此合作,飞龙禁卫们脸上的神色却丝毫不见轻松。这条路太寂静了,寂静得有些令人寒毛直竖。自打离开拔汗那那一刻起,整整三天半时间,大伙在路上都没看到一个陌生人。非但前往极西之地贩卖中原货物的行商消失了,骑着骆驼去中原做生意的波斯商人也不见踪影,甚至连前些日子像苍蝇般怎么打都打不干净的马贼探子,也统统失去了踪影。二百余里路下来,除了不时出现的狼群和野兔之外,大伙的视线里,没看到任何活物!

    情况不对。即便从来没有过做行商的经验,王洵也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大麻烦。使团的真实身份十有八九是暴露了,要不然,已经“饿”了大半年的马贼,不可能突然都集体放了大假。而眼下除了拔汉那国的可汗及少数上层贵胄之外,可能走漏消息的,只剩下那几个提前离开的商贩。

    “我早就跟你说过,行大事者不能拘于小节,你就是不听!”宇文至认定了使大伙暴露身份的罪魁祸首是商贩,跟在王洵身边低声数落。“这回好了,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使者来了。来联络西域诸侯一起对付大食人,那些天方教的教徒岂不是个个都得急红了眼睛?!”

    “那样做,我跟杨国忠又有什么区别?”实在受不了宇文至的抱怨,王洵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

    他不肯杀人灭口,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自己经历过了被别人当草芥践踏的滋味,所以不愿再视普通人为草芥。这种思考显然在宇文至心里得不到任何理解,后者看了看他,愤然抖动马缰绳,“区别就是,杨国忠现在已经做了宰相,而你我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说罢,不待王洵反驳,快速纵马远去。

    凭心而论,宇文至不愿意跟王洵争吵。虽然两个人现在越来越不投机。在宇文至心里,王洵之所以被卷入那么多麻烦当中,全是因为自己当初不小心上了杨家的贼船。但有时候偏偏他又很难忍住心中的火气,为了王洵的平和,也为了自己心中的绝望。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时时刻刻表现得像个大侠。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都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高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后半句话倒也说在了点子上,宇文至强忍心中的怒火,慢慢拉紧马缰绳,“那还有谁,莫非你现在怀疑阿悉烂达不成?”

    “你不是说过,不能轻易相信阿悉烂达这厮么?”王洵的声音由远及近,依旧是不愠不火。

    他也不想跟宇文至处得太僵。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彼此之间虽然性子渐渐不合,却没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况且同行的这批弟兄当中,宇文至也是唯一一个有胆子,也经常跟自己唱反调的人,多听听他的见解,而令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被王洵抓住了痛脚,宇文至却不准备认输,撇撇嘴,冷笑着道:“那天也不知道是谁,自觉舌灿莲花!”话说完了,却突然想起当晚自己是和方子陵、魏风等人打嘴架,王洵从头到尾什么一个字都没说过,心中不觉有些尴尬,撇撇嘴,继续补充道:“用你的话说,那厮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把咱们卖了,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令王洵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回答。按常理,双方既然已经聊到了战后利益如何分配的层面上,拔汗那土王阿悉烂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改弦易辙才对?除非他确定安西军明年不会出兵,或者能从中捞到更大的好处。可采取借刀杀人的手段,将整个使团葬送掉,对拔汉那君臣来说,好处又在哪里呢?莫非他还能借此壮大自家实力?

    看着王洵那眉头紧锁的模样,宇文至又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换了自己处于同一个位置上,做出的决策肯定比王洵痛快得多,也简单明了许多。有道是慈不掌兵义不掌财,即便是封常清封大帅,为了达成最后的目标,也会牺牲掉一部分无辜者,他王洵凭什么总觉得能十全十美?

    “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狠狠踢了胯下坐骑一脚,宇文至气哼哼地建议。“反正咱们的身份肯定是暴露了,现在就看谁第一个代兵堵上来,拿咱们的脑袋向大食那边邀功领赏。与其琢磨过去的事情,不如多谋划谋划眼前。满打满算就六百来号弟兄,还要带着这么多拖累,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我……”王洵就像没睡醒般,回头四望。宇文至的话没错,六百号弟兄,的确是少了点儿。商贩们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那些被雇佣的刀客,论身手个个都不错,真的放到两军阵前,个人的勇武根本没机会发挥。万一被某个势力在这里围住……。他又举目四望,忍不住摇头苦笑。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没有险要,没有密林,甚至连个可以借助列阵的丘陵都找不到。这一代,天生就是骑兵的战场,打起来一定酣畅无比。

    “把商贩们甩下,咱们加速往前冲。只要冲到下一座城市附近,无论是谁,让咱们死在眼前,都承担不起安西军的怒火!”实在没有办法,宇文至只好替王洵出主意,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个主意,十有八九会被对方否决。

    果然,王洵立刻就开始摇头,却迟迟不给出任何反驳理由。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样啊。大伙都看着你呢!”宇文至再度憋不住怒火,气急败坏地提醒。

    怎么样?王洵第三次回转头,打量身后长长的队伍。他承诺过,保护那些商贩的安全。承诺过,有朝一日,要带那些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风风光光地回中原去。那些部落武士之所以追随他,是因为相信他能给大伙带来一个好前途。双方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约定却切切实实存在。

    他现在已经不是长安城中,那个闯了祸可以不任何责任的小混混。他的一举一动,都跟很多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他早就不是一个人。

    “说话啊,真不明白,封帅怎么会看重你?!”宇文至急得心中火烧火燎,凑到王洵耳边大声催促。

    怎么看怎么不堪大任的王洵突然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白牙,“我突然想起一个姓王的家伙来。当年他好像带得人比咱们还少。却几乎横扫了整个西域!”

    王玄策单人独骑荡平西域诸国的故事,在大唐几乎流传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宇文至又怎可能不明白王洵的意思?然而好朋友的前后反差实在太大,几乎到了一瞬间换了个人地步,令他无法不瞠目结舌,半晌,才喃喃回应道:“疯了,你真的已经疯了!”

    “如今你我,不发疯还有活路么?”王洵咧嘴而笑,摇头反问。“在长安时你靠朱七,结果被人家给卖了!在安西时我想靠封四叔,谁知封四叔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你我还能靠得谁来?东曹、姑墨?又焉知那些土王不会把咱们绑了当做蒲包送给大食人?”

    “他,他们……”宇文至无言以应。先前他提议抛下商队,带着护卫冲到临近的城下求救,本来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比像现在这般在路上混吃等死稍强些,却半点儿也不能保证对方肯接纳大伙。更无法保证城中的土酋不会心生歹意,将使团中的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从而达到灭口的目的。

    “若是咱们自己不争气,靠树树倒,靠墙墙塌!”王洵狠狠看了宇文至一眼,仿佛要掐灭对方心里最后一丝希望,“如今之际,咱们只能靠自己和手下这帮弟兄,从绝境中走出一条活路来!如果这点儿本事都没有的话,甭说将来找杨国忠报仇,就是侥幸逃回安西去,军中也不会再有咱们兄弟立足的地方!”

    这回,轮到宇文至表露软弱的一面了,嚅嗫着嘴唇,半晌,才喃喃道:“封,封帅,封帅不是那种人。封帅不是那种人,他不会害自己的弟兄!”

    “那也得咱们争气才行!”王洵回头扫了一眼后面的队伍,继续说道,“想让别人把你当个人物,你自己得先把自己当个人物看。否则,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被当成弃子的也没人犹豫!”

    “封帅没把咱们当弃子。特别是你王明允!”宇文至的声音陡然提高,吓得附近的商队侍卫不断拉紧战马的缰绳,“是你自己主动请缨的。不能怪封帅,绝对不能!”

    他当年在长安城中无人可依,直到进入白马堡大营,才真正感觉到了安全。所以在他心中,早就把封常清当做了父辈一样的人物,无法容忍别人半点儿污蔑。包括王洵,也绝对不能。可眼下的王洵突然强势得几乎不讲理,耸耸肩,冷笑着道:“我当然相信封四叔。但现在你我根本指望不上他。在安西,指望不上。在这里,更不可能。一句话,我要把大唐使节的旗号亮出来了,你跟不跟我一起干!”

    “把旗号亮出来?”宇文至根本追不上王洵的思路,紧皱着眉头回应。把旗号亮出来有什么用?那东西又不能当兵器使?但是在转瞬之间,他的眼里就冒出了一道咄咄逼人的精光,“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干了?!薛景仙那厮给你支的招,对不对,对不对!”

    把大唐使者旗号亮出来,就等于把众人此行的目的,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等同于在逼迫周围的各方势力站队,要么立刻倒向刚刚打了胜仗的大唐,要么继续给大食人尽忠。休想再首鼠两端。而目前所有针对于使团的阴招,同时便被宣告无效。想劫杀使团向大食人邀功也好,想帮助使团以便取得大唐的支持与谅解也罢,都必须摆到明白上来,真刀真枪的干。

    凭着他对好朋友的了解,宽厚沉稳的王洵,根本不会想到如此决绝的招数。对朝廷忠心耿耿,用兵又素来讲究谨慎的封常清,也不会准许有人这么做。此番出使,本来已经是先斩后奏,达到了封常清所能支持的极限。如果没等朝廷那边的批复下来,就亮出旗号狐假虎威的话,更是等同于硬将整个大唐中枢绑上了使团的战车。

    宇文至所认识的人中间,唯一胆大、心细、不要脸的便是薛景仙。也只有此人,才会给王洵出这种断子绝孙的狠招。

    然而,好朋友的回答却再度出乎的他的预料。“不是薛景仙!他也没想到咱们会遇到目前这种尴尬情况。我是在临出拔汉那城时才想到的。我等挟安西军大胜之威而来,是在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何必偷偷摸摸?”

    “改过自新?!”宇文至突然发现,王洵早就不是他认识的那个王洵。虽然肩膀看上去还一样结实,面孔看上去还一样坦诚。但仅仅这份颠倒黑白的本事,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当年安西军在怛罗斯河畔惨败,西域诸国倒向大食的举动,根本无可厚非。如今安西军一雪前耻,西域诸国重新投向大唐,也是应有之理。毕竟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便是朝秦暮楚。从来不会把见风使舵的行为当做耻辱。

    而从王洵口中这么一说,事情就完全变了味儿。如果附近的各方势力立刻表明对大唐的忠心,则大唐可能会“原谅”他们当年的背叛。如果他们继续犹豫下去,或者对大食人心怀眷恋,则活该被犁庭扫穴。

    不讲道理,一点儿道理都不讲。没有君子风范,一点儿都没有。可站在一个唐人的角度,王洵的话偏偏又让宇文至觉得非常过瘾。仿佛只有这般,才更符合他们天朝来使的身份。才更显得胜券在握!

    “怎么样,宇文小子,你有种给我一起干么?”望着宇文至充满迷惑和犹豫的眼睛,王洵又大声追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与二人在长安街上做恶少时别无二致。

    “二郎你说甚?!”宇文至习惯地反问,然后猛然抬头。因为个人经历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同,这两年,他跟王洵之间已经隔阂越来越深。但就在此刻,那堵隔在二人之间的无形之墙,却突然裂开了一条细细的小缝。透出另外一侧那熟悉的温暖。

    如果马上要死的话,至少这样的死法,更痛快,更轰轰烈烈。转眼之间,宇文至已经做出了决定,“行,咱就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带几个弟兄去队伍两侧,免得一会儿有人被吓到,做出什么冒失举动。”用手拍了对方一巴掌,王洵毫不客气地吩咐。旋即,拨转坐骑,逆着人流走向队伍正中央。

    宇文至冲着他的背影咧了下嘴巴,随后,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马贼们也因为配合默契,拿到应有的补偿。

    今天,阿尔斯兰准备做的生意,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说是受了“朋友”之托。有一支规模巨大的商队即将从药刹水大拐弯处通过,数日之前他就得到的消息。随后,便有几支马贼同行主动示警,宣布这支大唐商队是根难啃的硬骨头。几家同行陆续派去踩盘子的眼线,居然全被保护商队的刀客们给射死了!这么多天,连商队具体规模和主要运送的货物,都没一支马贼队伍能探听清楚!

    本来阿尔斯兰听到示警之后,已经不打算动手了。以免折损过多弟兄,得不偿失。毕竟绿林道上纯凭实力说话,万一啃上去嘣了门牙,很快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然而,老朋友俱车鼻施可汗却主动派人找上门来,以伍佰把军中专用大食弯刀的代价,请他出马。不由得他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

    河东一带好铁匠难寻,肯到马贼中讨生活的铁匠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时候,马贼们手中的兵器需要高价从城中购买。而被准许在市面上公开买卖的兵器,质量肯定比军队所用差上一大截。所以对正准备大肆扩充实力的半天云来说,这批弯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凭着多年到刀尖上打滚儿练就的本能,阿尔斯兰不相信大宛王俱车鼻施会如此好心。然而,伍佰把弯刀的诱惑,又让他实在无法拒绝。思前想后,他决定接受自己的军师,一个来自中原的牛鼻子道士的建议,收下俱车鼻施的礼物,然后联络附近的几家绺子,一块儿“宰肥羊”!这样做,将商队的护卫杀光之后,分给每到每一家绺子头上的“羊肉”难免会变薄,但同时也把被猎物嘣掉门牙的风险,降低到了最小!

    今天是个出猎的好天气。放眼望去,十里之内的景物一览无余。阿尔斯兰本队人马的左侧,有两支衣冠不整,兵器杂乱的队伍,人数各自在三百左右。那是阿尔斯兰请来助拳的盟友,一捧沙和雪打旺。右侧,则是另外两支前来助拳的盟友,老北风和倒拔柳,各自人数也在三百上下,喽啰们个个面黄肌瘦。跟绰号兵强马壮的半天云相比,这四家盟友简直都是叫花子。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如果我做完这趟买卖之后,顺手把他们……”猛然间,阿尔斯兰眼中冒出一道凄厉的寒光。周围这四家同行的实力太弱了,跟他们一起生意,自己肯定吃亏。而过后不肯按约定分赃的话,四家盟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在“融入”半天云。这样的话,自己不必再为分出去的东西儿而肉痛,与商队战斗时所遭受到了损失,也能迅速补充回来。

    这个主意是如此的高明,阿尔斯兰一旦想到,就觉得心头火烧火燎。扭过脸,他向身边的亲信马六儿吩咐,“你,去把老穆头儿给我叫来,不,请,请军师过来。说我有大事跟他商量!”

    “军师……”马六儿有些犹豫,“您不是让军师带人去探听商队情况了么?”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阿尔斯兰不喜欢被属下质疑,举起皮鞭,狠狠地给马六儿来了一记。“让军师把事情交给别人做,赶紧到我这边来!”

    马六儿躲闪不及,脸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痕。他楞了一下,不敢动手去擦伤口,催动坐骑,迅速跑开。望着此人顺从的背影,阿尔斯兰心中突然有点儿后悔,然而大当家的骄傲很快又压住了后悔之心,撇撇嘴,低声骂道:“连一点儿眼力架都没有,还敢跟老子顶嘴,该死!一支商队,还有什么可探查的。你们几个,给老子打起点儿精神来,一个个低头耷拉脑袋的,老子没管你们饭啊!”

    后半句话是冲着其他几名亲兵说的。因为马六挨打儿而物伤其类的亲卫们被吓了一跳,立刻将身体挺得笔直。阿尔斯兰这才终于觉得心里舒坦了些,扫了众人一眼,大声道,“别给老子丢人。谁敢给老子丢人,老子就要他的狗命!只要你们好好干,咱们早晚也会有一座城池来安身。到时候,老子给你们每人都封一个大官做,谁都不会落下!”

    “谢大帅!”明知道阿尔斯兰在画饼充饥,众侍卫们还是齐声道谢。

    阿尔斯兰心头一片火热,继续喋喋不休,“老子说到,就会一定做到。阿悉烂达当年,不也是跟老子一样吃刀头饭的么?他现在已经做了国主,老子只是生得比他晚了十几年罢了!”

    这下,不但侍卫们受到了鼓舞,附近的喽啰也士气大振。纷纷拔出弯刀,大拍马屁,“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

    现在称汗,肯定太早了些。阿尔斯兰不想过于招摇,挥挥手,制止了众人的欢呼。如果能吞并其他几家盟友,他麾下的战兵人数就可达到四千。再动用今年劫掠所得,招募一些牧民入伙的话,明年开春时凑出五千骑兵没有任何问题。

    五千轻骑,用得好的话,已经可以颠覆一个国家。特别是在大唐与大食争锋,河东一带群雄乱成一团的当口。阿尔斯兰记得军师穆阳仁曾经对自己说过,附近的大宛王俱车鼻施和拔汗那王阿悉烂达,都不是正统的大宛皇家血脉。他们之所以能各自窃取半壁江山,完全是由于懂得把握机会的缘故。

    而阿悉烂达手中的兵力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万五千左右。俱车鼻施的实力比阿悉烂达略强,能够养得起两万步骑。可他们在即将到来的争夺河西之战中,肯定要选择大唐或者大食其中一方。无论怎么选择,战斗中都不可能不蒙受损失。那样的话,半天云的力量,就几乎能与这两个国家平起平坐了。

    如果手中掌握着一支可以跟国家平起平坐的力量,谁还当马贼?!!阿尔斯兰将拳头握紧,将手指慢慢塞进自家的嘴里。

    狠狠咬了几下之后,他确信自己并没有在做梦。老天已经把机会摆在眼前了,就看自己能否把握得住。坐视机会流逝的人,天亦弃之!

    片刻之后,一身道士打扮的狗头军师穆阳仁骑着马赶到,板着灰败的老脸冲阿尔斯兰拱了下手,低声询问,“大当家找我什么事?马上就要跟敌人开战了,最好不要轻易改变部署……”

    “当然是非常要紧的事情!”阿尔斯皱了皱眉,念在眼下正有用得到此人的份上,没做过多计较,“区区一个商队,还用不着你我太紧张。本督突然觉得,等宰了这批肥羊之后,咱们的队伍又需要增加些人手了!你以为呢?”

    说着话,他拿眼光不断往左右两侧的盟友方向瞄。谁料一向擅于揣摩上意的穆军师今天的反应却出奇地迟钝,顺着阿尔斯兰的目光逡巡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喃喃地回应道:“若是能筹集到足够的钱粮,把队伍扩充一下也是应该的。不过……”

    “不要跟我说那些没用的废话!”本想听几句奉承却没听见,阿尔斯兰心中有些恼怒,用力甩了下鞭子,阴森森地命令,“本督已经做出了决定。你只需要想办法把事情做好便是!人,我想要。但最好是他们乖乖地把队伍交出来,免得大伙撕破了脸,到最后谁都为难!”

    穆阳仁本能地向后躲了躲,脸色显得愈发灰败。反复沉吟了半晌,他才幽幽地说道:“如果大当家执意如此的话,某这里倒也有一个现成主意。可万一传扬出去,未免会坏了大当家的名声!”

    阿尔斯兰眉头一簇,很是厌烦穆道仁的啰嗦,“名声管个鸟用!俱车鼻施、阿悉烂达、还有那个鲍尔勃,他们几个谁的名声好过?说,如果主意管用的话,本督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穆阳仁有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低声补充,“既然如此,一会儿‘杀羊’的时候,大当家何必让弟兄们动作稍慢一些!能让踩盘子的眼线一个都回不来的商队,实力肯定不会太弱。咱们先设计使得一捧沙、雪打旺、老北风和倒拔柳他们不顾一切往上冲,冲得伤筋动骨。然后大当家再借着照顾彩号的名义,邀请他们到咱们那边休整。届时,恐怕他们心里即便不想去,也没胆子推脱了!”

    这个主意的确足够阴损,只是显得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毕竟其余四伙马贼的大当家也都是刀尖上滚出来的,不可能一点儿提防之心都没有!阿尔斯兰斟酌了片刻,又低声问道:“这么明显的陷阱,他们肯往下跳么?一旦看出来了,岂不是要耽误本督的正经事?!”

    “大当家刚才也说过,敌手不过是区区一个商队而已,再强能强到哪里去?”穆阳仁拱了拱手,用阿尔斯兰自己的话做注解,“况且那四人都是穷疯了的。只要大当家事先跟他们约定,谁第一个攻破商队防御圈儿,就有权分七成货物。他们岂肯落于咱们身后?”

    “哈,这倒是个好主意!”阿尔斯兰高兴得将手中鞭子上下乱挥,差点抽到穆阳仁的眼睛上。“好好好,本督这就将他们几个请过来做约定。你,该忙什么继续忙什么去吧!”

    “是!”军师穆阳仁整了整道袍,冲着阿尔斯兰深施一礼,然后慢吞吞地拨转了马头。

    “没事儿给老子施这么郑重的礼干什么?”阿尔斯兰被对方弄得一楞,笑着骂道,“你这臭神棍,莫非心里觉得不忍么?哈哈,既然不忍心,你怎么又给本督出了这么阴险的主意来?!”

    军师穆阳仁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佝偻着腰,慢慢往后队去了。绣着一幅火焰图案的道袍在这一刻,显得格外肮脏。“这臭神棍!”阿尔斯兰又低声骂了一句,撇着嘴嘀咕,“才几天没拿鞭子抽你,你的尾巴就翘起来了。等着,待本督先收拾了那几个杂碎,然后再想办法整治你!”

    骂够了,他自管命人去请其他四伙马贼的大当家前来议事。摆出一幅老子吃定了你们几个的姿态,强行要求大伙答应谁先突破商队防御圈,谁分七成货物的条件。其余几名前来助拳的大当家一听,立刻闹了起来,破口大骂阿尔斯兰不守规矩。

    “规矩?本都督要不是念在大伙都是同行的份上,才不会拉扯你们几个一道发财!”阿尔斯兰撇了撇嘴,大声冷笑,“好,就按规矩,谁出力多谁拿大头儿。本都督麾下有一千五百弟兄,个个身手都是一等一的棒。看看你们,手底下带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知道的是给本都督助拳来了,不知道的,还因为来了一群打秋风的叫花子呢!”

    “这条道都半年多没行人了!”

    “人多又怎么样?大不了咱们一拍两散。老子不伺候了,你自己跟商队拼命去!”

    众人气苦,七嘴八舌地嚷嚷。但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自家的实力的确照着阿尔斯兰差了甚多。

    “好,你们不是说按规矩来么?按规矩,本都督是主,你们是客。按规矩,本都督人多,你们人少。所以本督要分货物的饿七成,你们几个有何话说?哼哼,直接本督好心给你们机会多分些羊肉,可你们还拿本都督的好心当做驴肝肺……”阿尔斯兰心中早有定计,装出一幅气急败坏的模样与对方掰扯。

    几个大当家你一句,我一句,吵了半天也没吵出个头绪来。一捧沙的头领沙千尺先支撑不住了,咬了咬牙,大声道:“可以,就按你的办法来。但先破了商队防御圈子者,至多分六成。干不干你给个痛快话,倘若不行,沙某宁可立刻走人,不伺候了!”

    “对,黄某也是这个主意!”雪打旺的头领黄万山素来跟沙千里一个鼻孔出气,见好朋友真的准备撂挑子,也咋咋呼呼地附和。

    阿尔斯兰心里头分明已经乐开了花,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幅很不甘心的模样,“即便大伙不分先后,本督这边也应该分五成才对。本督好心……”

    “我呸!你要是有好心,沙漠里的野狼就都变成了活罗汉了!”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胡向地上啐了一口,冷笑着打断,“最多六成!干不干?不干拉倒!”

    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见大伙先后败下阵来,也不想独自死撑到底。笑了笑,低声道,“就算我们占了你便宜不成么?你阿尔斯兰家大业大,何必跟我们这些穷鬼斤斤计较?!就六成吧,反正,把纂着是你的旗子先插进商队中央去!”

    “那可保不准。打仗的事情,谁能事先把一切都预料清楚!”阿尔斯兰捡了便宜还卖乖,悻然回应。“六成就六成,谁让本督拿你们几个当朋友呢!说好了,我这边发令后,大伙才一起往前冲。谁也不准抢先!”

    “好好好。一切都按照你说的来!”沙千里看了看好朋友黄万山,撇嘴冷笑。

    黄万山本来就不大瞧得起阿尔斯兰,此刻愈发觉得对方形象龌龊,干脆拨转坐骑,一言不发地离开。

    “怎么走了。咱们还没盟誓呢!”阿尔斯兰大急,策马追了几步,高声喊道。

    “大伙说好的事情,除了你阿尔斯兰之外,我们几个谁有胆子敢违背?”沙千里又冷笑了几声,策马越过阿尔斯兰,去追自家好朋友黄万山。

    阿尔斯兰本来就是做作样子,以免被众人看出什么破绽来。听了沙千里的嘲讽,便顺势拉住了战马的缰绳。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胡和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见此,也觉得心里很不舒服。耸了耸肩,拨马朝黄万山相反的方向而去。

    转眼之间,四名前来议事的大当家就都离开了半天云的队伍。埋首走在左侧的黄万山突然将坐骑的缰绳拉紧了些,等好朋友沙千里从背后追上来后,低声道:“你说,这阿尔斯兰,到底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他的眼窝子不会真的就这般浅吧?”

    “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头子,目光再长远,还能长远到哪里去?!”一捧沙的头领沙千里摇了摇头,苦笑着回应。“人家兵多,拳头大,你我还是忍了吧!”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黄万山摇摇头,低声轻叹。对方是强盗头子,鼠目寸光,自己又好到哪里去了?一样是靠杀人越货过活,一样手上沾满了无辜着的鲜血。

    “那还什么意思!”沙千里继续苦笑,“莫非你真的为那六成货物动了心?莫说凭着你我麾下这点儿人手,未必能拔了头筹。即便侥幸第一个突破商队的圈子,过后那阿尔斯兰肯兑现诺言么?”

    “你是说。他不但想分了货物的大头,还想吞了咱们?!”黄万山微微一愣,压低了声音反问。

    “莫非你一点儿都没察觉么?阿尔斯兰今天的确太好说话了。放在平日,谁能从他嘴里多挖出半成货物来?!”

    “嘶!”黄万山直拔自己的络腮胡子。他的确察觉出了阿尔斯兰居心叵测,却没想得这么深。“吞了咱们,他就不怕树大招风?”

    “树如果足够大,就不怕了!”沙千里一语道破天机。“我听说,封瘸子要领兵打过来了!俱车鼻施做下了那等好事,封瘸子一到,会留他一条狗命么?”

    “嘶!”黄万山一不小心,直接将胡子扯下了一小簇。疼得直吸冷气。如果俱车鼻施汗被唐军处决,柘折城一带必然会出现权力空档。阿悉烂达出身草莽,未必能一口整个大宛吞下。届时,药刹水两岸必然又是一番风起云涌。也难怪阿尔斯兰未雨绸缪了。如果黄万山和沙千里两个出于跟阿尔斯兰同样的位置上,也未必能抵挡住这个诱惑。

    然而,此刻沙千里想得却是另外一番光景。沉默了片刻,他咬了咬牙,低声跟好朋友商量,“兄弟,做哥哥的问你一句话,这样的日子,你过得滋润么?”

    “滋润个狗屁!”黄万山一磕马镫,沉声回应,“若不是舍不得将最后这点弟兄白白葬送在路上,老子早掉头向东去了。即便死,也是咱安西军的鬼雄!老沙,你是不是想跟我说,起兵接应封瘸子。你放心好了,只要他的旗帜一出葱岭,老子立刻带人迎过去!”

    沙千里轻轻点头,嗓音居然有些哽咽,“封瘸子为人虽然古板。却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家伙。当年怛罗斯惨败,大伙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能活下来,已经不易。他的心眼里只要还有半分人性,想必就不会追究咱们这些年杀人越货的过错。所以,咱们手中这点儿弟兄,无论如何不能被阿尔斯兰吞了。这么多年咱们都熬下来了,不能倒在最后这几天上!”

    “嗯!”黄万山低声响应,虎目中有泪水在轻轻打转。近两万大军出征,最后跟着高仙芝撤回安西的,只有区区不到千人。剩下的,或者战死沙场,或者被大食人俘虏,当做奴隶卖往西方。他和手下几十名弟兄,是硬在尸山血海中杀出一条路来,遁入了万里瀚海。

    待大食军撤走后,他带着弟兄们靠劫掠为生。渐渐于药刹水畔闯出了名号。不久,又在一个偶尔的机会,碰到了同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沙千里。为了避免成为附近几大势力的关注目标,二人不敢合兵一处,不敢肆无忌惮地扩充实力。只想有朝一日,能带着麾下的弟兄们回到安西。回到中原,回到自家那十五亩永业田旁。

    这个梦,是支撑着二人和各自麾下的弟兄们活下去的动力。所以,谁也休想将它吵醒。哪怕是将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半晌,黄万山抹了抹眼角,低声道:“老沙,这一关该怎么过?你说吧。你主意多,我跟着你就是了。”

    “即便咱们不跟商队拼得两败俱伤,事后,也逃不过阿尔斯兰的惦记!”沙千里想了想,咬着牙道,“所以,咱们待会儿只能这样……”

    在如此空旷的荒野里,猎物的踪影很容易被发现。刚刚胁迫着几个前来助拳的同行签订城下之盟没多久,队伍的正前方就传来了喽啰们的欢呼声。

    “嗷!”“嗷!”众马贼像狼一样大声嚎叫,然后迅速摆出攻击姿态。羊很肥,不是一般的肥!放眼望去,光是驮货物的骆驼恐怕就不下两千头。而更令马贼们振奋的是,贪婪的商人们居然没有选择趁大伙立足未稳之时夺路而逃,却错误地将骆驼驱赶到队伍外围,紧紧地缩卷成了一团。

    这无疑是个极其愚蠢的策略。如果商人们丢下一部分货物跑路的话,因为动了贪心,众马贼便很难尽全力追赶。所以顶多截下商队的部分货物,其余的便只能任由他们逃离生天。而商队一旦缩卷成团,试图负隅顽抗的话。双方便只剩下了不死不休的结局。要么马贼们因为代价过于惨重,忍痛退走。要么商队所聘请的刀客和商人们一道被杀光,货物全部落于马贼之手。

    见一切事情都朝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阿尔斯兰心情非常振奋,清了清嗓子,大声吩咐:

    “传本都督的将令,不准出击,先打人墙,把羊群围起来!”

    “大当家有令,不准出击,先打人墙,把羊群围起来!”

    “大当家有令,不准出击,先打人墙,把羊群围起来!”

    发财在即,一众亲兵也非常高兴,扯开嗓子,把阿尔斯兰的将令流水般传了下去。

    半天云的二当家敏图和三当家哈根闻听,立刻带领各自的嫡系,分左右抄向商队的两侧。狗头军师穆阳仁也抖擞精神,领着百余名与自己关系近的小喽啰绕向商队的身后。一旦包围圈形成,便是总攻开始的时刻。阿尔斯兰满意地挥了几下马鞭,将头向左右两侧的同行们看去,“嗯……!嗯?!”。

    他突然像被蜜蜂蛰了一下般,两道扫帚眉紧紧地皱成了一个疙瘩。本队人马右侧的老北风和倒拔柳如他事先所料,人和马都躁动不安,显然不甘心“羊肉”被别人拿走大半儿,准备抢个先手。但本队人马左侧的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却太沉静了,沉静得有些令人恐惧。

    “他们要干什么?”凭着多年刀尖上打滚形成的本能,阿尔斯兰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眼下他的本队人马已经分成了四部分,留在自家身边虽然还占大头儿,也不过八九百人。如果一捧沙和雪打旺两人趁这个机会反水的话……

    “传令,让老二和老三赶紧撤回来。南北两侧的位置留给老北风和一捧沙他们!”当机立断,阿尔斯兰向身边的亲信大吼,“快,吹角,吹角,让老二、老三和军师给我收拢队伍!”

    “大当家,你说什么?”亲兵马六等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着眼睛确认。阿尔斯兰刚才的命令根本不合常理。大伙把命令变成角声容易,可一旦领会错了大当家的意图,过后恐怕就不是挨一顿鞭子就能恕罪的事情。弄不好,连脑袋瓜子都得被砍下来挑在枪尖上!

    “收拢队伍,传令。全体向我靠拢!”阿尔斯兰没时间跟麾下这群笨蛋解释,厉声怒喝。屈于他平日的淫威,传令兵慌忙抓起一只号角,用力吹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令人失望的角声从中军传出,迅速响彻整个旷野。“大当家在干什么?”“大当家今天怎么了?”已经跑出半里多远的二当家敏图和三当家哈根等人拉住坐骑,迟疑地回头张望。先是放着好好的头功不准自家弟兄抢,非要照顾老北风等几个外来户。眼下又于攻击的半路上把队伍硬往回拉,准备放商队一条生路。疯了,莫非他昨夜纵欲之时,脑袋栽到了地上不成?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没等他们决定接不接受来自背后的乱命,不远处的商队中猛然响起一阵激烈的鼓声。伴着雷鸣般的旋律,一杆金黄色的大纛,高高地从骆驼背上竖了起来。

    “唐!”猩红色的汉字,随着旗面上下舞动。

    紧紧依偎在一起的骆驼猛然被人拉开,战鼓响处,有股暗金色洪流倾泻而出。金盔、金甲、暗金色战旗。一排排马槊平指前方,宛如银河中的点点繁星。

    “咚咚——咚咚——咚咚!”金色的洪流涌动速度不是很快,但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却令所有马贼六神无主。第一排只有五个人、彼此之间相距三尺。第二排是六个人,在冲刺的过程中,与前方袍泽拉开两丈左右的距,错开半个身位。第三排冲出来的金甲战士,比第二排又多了一个人,依旧与前排袍泽拉开两丈距离,错开半个身位。然后是第四、第五、第六、第七……

    就在马贼们被突然发生的变故惊得手忙脚乱之际,已经有近十排金甲战士从骆驼队深处涌出,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柄丈八长槊,槊锋处反射着耀眼的寒光。

    “唐军!”阿尔斯兰听见自己已经变了调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该庆幸还是诅咒。好大一只肥羊,吃进肚子后,足够让他积累起称雄河中的本钱。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能做一头真正的狼,而不是喂羊的那把青草。

    留给他做正确反应的时间没多长,稍一迟疑,便彻底失去。从骆驼队身后杀出来的唐军越冲越快,转瞬间,已经跟乱成一团的二当家敏图所部发生了接触。如阳光照见了积雪,阿尔斯兰能想像多快,二当家敏图所部败得有多快。“嘭!”第一排与唐军接触的马贼,连招架的姿势都没摆全,就被对方用槊锋撞离了马鞍。一丈八尺多长,碗口粗细的槊杆在与人体接触的瞬间,如弓臂般弯曲成弧,随即,游龙摆尾。战马冲锋产生的力量和双方碰撞产生的力量,重新汇聚在一起,由槊杆中部径直向槊锋释放。“铮!”“铮!”“铮!”,清脆的声音不绝于耳。马贼们一个个飞起来,飞上天空。惨叫着,盘旋着们,无可奈何地坠落于地。被急冲而至的战马踩在蹄下,踩成一团团肉泥。

    冲在最前方的五名唐人速度稍稍变慢,却依旧追上了另外几个躲避不及的马贼。“嘭!”“嘭!”“嘭!”,“铮!”“铮!”“铮!”,沉闷的撞击声和清脆的槊杆弹开声交替而起,又是五具尸体落地。二当家敏图所部队伍,转眼被撞凹了一个大坑,血如泉涌。

    当长槊第三次弹开之后,冲在最前方五名唐人的坐骑终于放缓了脚步。然而,他们身后,另外六名唐军已经杀到。借助战马奔跑的速度,撞进前排袍泽在敌阵中砸出来的血凹深处,“嘭!”“嘭!”“嘭!”,如惊涛拍岸,一瞬间将血凹变成血口子,转眼又扩大成一道永远也无法弥合的放血槽。

    第二排唐军的速度因为尸体的阻挡而放缓,第三排唐军又至。还是同样一个位置,还是同样一种节奏。将血槽继续扩大,扩大,彻底撕裂成一道壕堑。

    第四排……

    不用第四排了。没等第三排七名唐军的释放完了战力,二当家敏图及其麾下的马贼们已经魂飞魄散。不用任何人下令,争先恐后地拨转坐骑,向远离唐军的方向窜去。把匆匆撤凑过来支援的另外一支队伍,三当家哈根所部冲得东倒西歪。

    然而唐军的攻击却还在继续。如同事先演练了无数遍一般,一排接一排涌上来,从背后追上逃命的马贼,将他们挑上半空。然后又是一排接一排加速,叠浪般,扫清沿途一切阻碍。

    “完了!彻底完了!”站在本阵中调度全局的阿尔斯兰如同被吓傻了般,呆呆地目睹了二当家敏图和三当家哈根的溃败,没有发出任何正确命令。那只在大伙假想里令人垂涎欲滴猎物,根本不是什么肥羊!只是它伪装实在太好了,太逼真了。直到它露出獠牙后,才被发现是一头狮子。

    到了此刻,阿尔斯兰唯一清楚的就是,俱车鼻施挖了一个巨大的陷阱让自己往里边跳。商队的真实身份,俱车鼻施肯定一早就知道。所以,他才不惜重金来买通半天云,推着大伙往火堆上扑。毫无疑问,当自己带领着一众马贼把唐人耗得筋疲力尽之后,俱车鼻施将带着倾国之兵跳出来。一刀一个,将先前拼命双方杀得干干净净。

    “大当家,大当家。怎么办啊。怎么办啊。您倒是说句话啊!您倒是说句话啊!”危难关头,亲兵马六儿倒比阿尔斯兰更能沉得住气。见自家头领两眼发直,赶紧用力晃了他几下,大声呼喊!

    “怎,怎么办?怎么办?”阿尔斯兰喃喃地回应。对付丝绸古道上的行商,他有充足的经验。然而跟官军作战,他却一点儿头绪也摸不着。对方的攻击太犀利了,犀利到了根本无法阻挡的地步。阿尔斯兰刚才分明看见,三当家哈根几次稳定队伍,试图凭借人数的优势打断对方攻击节奏。但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在绝对的战斗力差距面前,弟兄们简直是在自寻死路。

    在三当家哈根的激励下,几十名素以凶悍著称的弟兄,飞蛾扑火般掉头冲向黄色洪流。却连个泡都没冒起便被甩上了天空。红色的血浆在天空中飞溅,头顶的太阳也被染得流光溢彩。比阳光更耀眼的,是敌军挑起的那面战旗。

    “唐”,炽烈如火,骄傲亦如火。

    “眼下最要紧的,当然是稳住。正面冲过来的唐人只有两百多。而咱们这边,加在一起还有两千多弟兄!”马六儿彻底急了,冒着被阿尔斯兰秋后算账的危险,越俎代庖。“传令,您赶紧传令。让老北风、一捧沙他们,全都靠过来,靠到您身边来。咱们结圆阵,耗也把唐人耗死!”

    “传,传令。所有人,向我,向我靠拢!结圆阵,结圆阵!”阿尔斯兰先是顺嘴答应,随后全部神魂又回到了身体当中。“传令,结圆阵迎敌。大伙跟唐寇拼了!”

    “圆阵。所有人向大当家靠拢!”

    “圆阵。所有人向大当家靠拢!”

    亲兵们再度扯开嗓子,将命令传了出去。随即,是一阵阵惊惶的号角声。已经乱成一锅粥的马贼们终于有了主心骨,纷纷策动坐骑,蚂蚁一般挤向阿尔斯兰所在位置。被突然发生的变故弄蒙了的老北风、倒拔柳等马贼队伍,也重新振作士气,慢慢向阿尔斯兰所部靠拢。

    如果圆阵结成,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至少,能挺到俱车鼻施赶来,拉着唐人一道去下地狱。恶狠狠地看了已经突破了所有阻碍,马上就要冲到本阵边缘的唐军一眼,阿尔斯兰咬牙切齿,“跟他们拼了,杀退了唐寇,寨子中所有积蓄,大伙平分!”

    “平分!”“平分!”马贼们大声鼓噪,自己给自己打气。然而,唐军的攻击力实在太强了,比他们以往见过的所有队伍都强了一百倍。二当家敏图没等撤回本阵,就被唐军追上,从背后刺下了坐骑。三当家哈根几度试图阻挡唐军的脚步,为大当家这边赢得变阵机会。却把手中所有力量都搭了进去,紧跟着自己也被一支冷箭射下了战马,生死未卜。

    这道凭空冒出来的黄色洪流,根本不是人力所能阻挡。眼看着唐军越冲越近,越冲越近,阿尔斯兰刚刚稳定住的队伍,又开始动摇。圆阵最外围的喽啰拼命往里挤,圆阵内部的马贼们为了保命,不得不将刀尖对准同伙的后背。而一捧沙、雪打旺两支队伍更损,居然不声不响地绕到了圆阵后方,随时准备着开溜。

    “都别挤,跟我来!”关键时刻,阿尔斯兰也被逼出了几分狠劲儿。回过头,向黄万山和沙千里两人大喝。“老子带人先顶上去。老沙,老黄,塞吉拉乎,您们几个看着办!”

    “并肩子上啊!”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胡和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都被激起了几分血性,挥舞着弯刀大声回应,“一起上,堆也堆死他们!”

    沙千里看了看黄万山,又看了看越来越近的那个“唐”字,忽然咧嘴而笑。“一起上啊,弟兄们!”他大声呼喝,手中钢刀斜劈,将距离自己最近的某个隶属于半天云的马贼头目,一刀劈成了两段。

    “弟兄们,把咱们的旗子扯起来!”黄万山紧随沙千里之后,一边策马前冲,一边大声呼喝。

    “把咱们的旗子扯起来!”

    “扯起来!”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有面千疮百孔的战旗,在马贼们的背后高高地扯起。

    “唐!”已经陈旧得几乎看不出颜色的汉字,这一刻,竟然如火焰一般,灼痛了所有人的眼睛。

    怎么会这样?

    一时间,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很快,关于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的记忆,便如潮水般从他们的心头涌起。

    每当一捧沙与别的绺子起了冲突,第一个赶去支援的,肯定是雪打旺。反之,亦然。

    每当众马贼合伙做买卖,或者聚集在一起根据各自的实力重新划分活动范围的时候,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总是共同进退。

    这两支队伍的地盘相距极近,却从没起过争执。如果换了别人,恐怕已经不知道火并多了少回。

    黄万山和沙千里两个明明好得几乎穿一条裤子,却也从没露出过试图将手下队伍合并迹象。

    无论是丰年还是荒年,一捧沙的队伍只有三百上下。雪打旺的规模也差不多。没有多大发展,也不见削弱。

    丝绸古道上,几乎任何一伙马贼,都不是独立的存在。都或多或少地与地方势力有瓜葛。然而,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却没接受过任何地方势力的资助,也从没为任何地方贵族充当过打手。

    无人能驾驭得了他们。

    即便把他们逼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很难让他们屈服。

    这些年,绿林同行不看好他们,地方势力不待见他们,却都无法将他们解决掉,或者吞并为自己的属下……

    他们像两只迷途的雪狼,骄傲且孤独地存在。与背后的碧野黄沙格格不入!

    平素这些细节没人过分关注,如今那面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战旗一亮出来,所有谜团便昭然若揭。他们不是绿林同行,始终不是。他们甚至不属于河中这片天地。他们来自大唐,他们是把骄傲刻在骨头里把坚强融进血脉深处的大唐男儿。无论距离家乡多远,多久,都是!

    不知为何,此刻在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人心中,对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居然生不起什么恨意来。原来那两个家伙是唐人啊,难怪他们不肯为任何实力卖命。原来他们一直在隐藏实力,就是等着今天,等着有朝一日,能在堂堂正正地打起自家的旗帜。

    这种男儿,即便做了对手,也令人觉得佩服。三名马贼大当家相对苦笑,都知道今天的战斗,已经彻底写好结局。前面一支唐军装备精良,攻击犀利。后方一支唐军士气高昂,经验丰富。被这样两支气势如虹的大唐儿郎前后夹击,即便人数再多一倍,大伙也不可能取胜。

    如今,三名大当家不约而同想做的,就是带着尽可能多的亲信脱离战场。唐军再强,终归是一伙过客。而他们却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唐军来去如风,他们却坚韧如戈壁滩上的野草。当对面这伙唐军和背后的一捧沙、雪打旺等人离开后,附近方圆数百里,依旧是他们的天下。脚下这片贫瘠而广袤的土地上,人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只要身边能剩下几十名老喽啰,用不了多久,就能重新拉起一支队伍。

    可如此一个低廉的要求,实现起来也非常地困难。在正面唐军的犀利攻击下,马贼们不断后退,宛如巨锤下翻滚的顽铁。而来自背后的唐军就成了一块铁砧,与前方的唐军遥相呼应,不断将马贼的队伍压扁,压扁,压成了细细的一长条。每一锤击落,都是红光飞溅。

    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乎向后组织了两次突破,都被一捧沙和雪打旺的人给硬生生顶了回来。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用刀子逼着一些喽啰往前添,试图将扰乱唐军的攻击节奏,以便为自己和嫡系亲信们赢得安全撤离的机会,却偏偏事与愿违。

    没有人能挡住前方唐军的锋樱。虽然他们只有百许人,但那区区百余杆长槊如同被萨满施加的祝福般,所指之处,一切皆成齑粉。没人能突破后方唐军的阻拦,虽然他们衣衫不整,兵器残破,但他们所站立的地方,却坚硬如铜墙铁壁。

    这就是唐军。

    曾经横扫河中,让众豪杰纷纷俯首的唐军。

    这就是唐军,曾经以区区数人,带领十几万仆从荡平半个天竺的唐军。

    虽然经历过怛罗斯之战的惨败,脚下这片土地已经不为大唐所属。然而,唐军威名,依旧像梦魇一样印在药刹水两岸每个牧人的心上。

    无论他们手里拿着如何简陋的兵器。

    无论他们被逼到了怎样的逆境。

    他们依旧,

    一人可十。

    十可当百。

    百可破万。

    当上万唐军席卷而来,整个天地都将为之颤抖。

    而唐军以往对待俘虏的宽容与仁慈,又使得马贼们心中生不起顽抗到底的念头。当看见两面新旧不同,却一模一样大唐战旗分别竖立于自家身前身后之时,马贼们的士气就已经垮了下去。当发现自己这边无论采用何等招数,都难挡唐军全力一击之时,马贼们已经彻底绝望。

    打不可能打得过,败在这样一支队伍手里,也算不得什么耻辱。况且丢下兵器投降,还未必会丢掉性命。大伙又何必自己非要往唐人的槊锋上撞?

    也不知到是谁带的头儿,最靠近唐军的喽啰们,开始丢下兵器,跳下战马。把双手抱在了自家脖颈上,缓缓蹲下身体。

    这是标准的投降动作。据说,当年那支唐军,见到做出这个动作者,都不会再施加伤害。

    前方喽啰的举动,令距离唐军稍远一些的喽啰们愈发不知所措。很多人都将坐骑拉住,免得不小心冲到唐军马前,被长槊在身上捅几个透明窟窿。可背后就是大当家和他们的嫡系,众喽啰也不敢现在就彻底放弃抵抗。只好呆呆地站着,等着最后的机会到来。

    喽啰们不愿意拼命,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人也束手无策。偏偏此刻他们的位置都处于队伍正中央,想要策马从两侧逃走,却被乱成一团的自家弟兄挡住了去路,半晌都挪不开三尺远。

    眼看着再不冲出去,大伙就都得被唐军的战马踏成齑粉。亲兵马六急中生智,挥刀从背后劈翻两名乱作一团的小喽啰,大声叫嚷道,“风紧,分头扯呼。别挡道!挡道者死!”

    “你这……”阿尔斯兰心疼得直哆嗦,挥起弯刀,就想把马六砍成两段。但他的胳膊被老北风紧紧地架在了半空中。“你疯了,他是为了你好,赶紧走,别耽误功夫!”

    阿尔斯兰楞了楞,猛然惊醒。双腿一夹马肚子,紧紧跟在了马六背后。几名嫡系护住他,一边前冲,一边抡开胳膊左劈又砍。一瞬间,就在周围砍出了条血淋淋的缝隙来。

    塞吉拉乎和花十三两人的嫡系见样学样,也纷纷向同伙举起的马刀。这些家伙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惯匪,只要动了杀机,手下便毫不留情。须臾之后,以阿尔斯兰的战马为前锋,一支鲜血淋淋的队伍从人群侧面冒了出来。因为唐军前后夹击而涌成一条长条状的喽啰们轰然崩溃,大小头目各不相顾,四散而逃。

    “想跑,哪那么容易!”正在骆驼队后调度全军的王洵见状,立刻命人晃动军旗,把原本埋伏在驼队两侧,准备拿来用做疑兵的镖师们全撒了出去。“一颗人头一吊开元通宝,三颗人头一石茶砖。不愿意要钱的,可以折算军功,领取武勋。回头到安西节度使大营兑现。”

    “呜呜——呜呜——呜呜!”伴着催命的号角,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各自带领百余名刀客倾巢而出。人马卷起一阵狂风,打着旋从背后追向逃命的马贼。刀锋过处,人头滚滚而落。

    单纯论个人武力,刀客们远远在马贼之上。然而以往双方相遇,为了保护货物和雇主,前者总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即便有幸杀出重围,或者耗得马贼们不得不退走,也要付出非常惨重的代价。

    今天,这一切都翻过来了。看上去年纪青青,说话做事都不怎么靠谱的钦差大人,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马贼背后安排了一支伏兵。在两支唐军的前后夹击之下,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马贼们居然连一刻钟都没坚持住,就开始四散逃命。如果让他们跑掉了,大伙将来还有脸见那些死在马贼手里的同行么?此刻不给他们报仇,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去?杀,杀光他们。即便不为了钦差大人许下的高额悬赏,也要将马贼斩草除根。为了这些年来死在丝绸古道上的刀客,为了那些永远回不了故乡的冤魂。

    看到左右两侧伏兵尽出,阿尔斯兰和塞吉拉乎等人心中愈发绝望。双腿拼命磕打马肚子,即便身边就有人被从坐骑上砍落,也绝不回头迎战。好汉不吃眼前亏,已经输成这样子了,就不在乎输得更多。狡猾的唐军连伏兵都安排好了,谁知会不会还藏着更多的后招?今天这仗,本来就是个大陷阱。即便没有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不带队反水,大伙也讨不到任何便宜去。

    如果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马贼头领,此刻有胆子回头张望一下的话,他们就会立刻地后悔得把肠子都吐出来。

    唐军的如潮攻势不见了。曾经让赛吉拉乎用尽全身解数都无法阻挡的如林槊锋,在一群丢下兵器,引颈就戮的俘虏面前却迟缓了下来。他们似乎还不能彻底摒弃对同类的怜悯,无法放任自己的坐骑从俘虏的身体上踏过去。尽管每多耽搁一瞬,便会有更多的马贼成为漏网之鱼。

    与这些无法摆脱妇人之仁的持槊者相比,后来从两翼杀出的“伏兵”们显然更为狠辣果决。但这两支伏兵所发出的声势固然浩大,取得的实际战果却微乎其微。他们过分追求于展示个人的勇武,相互之间很少配合,或者根本没有配合。什么迂回,包抄,策应,接力,诸如此类基本骑兵战术,一概不会!只要马贼们不惜代价埋头前冲,就有机会从给他们的刀下逃生,根本不用过分害怕。

    与上述两支队伍相比,临阵倒戈的一捧沙和雪打旺等人,倒是透出了几分久经战阵的老练来。但比起追亡逐北,他们眼下更需要的是尽快证明自家的身份。毕竟一杆破旧的战旗无法说清楚一切,刚才有共同的敌人在时,对面的唐军无暇顾及太多。待马贼的抵抗一瓦解,立刻有数十名长槊手摆出了警戒姿态。如果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稍微表现出一点敌意的话,他们不介意将刚才加诸于马贼们头上的如雷攻势,再度施展一次!

    只要阿尔斯兰等人不被突然出现的巨大变故弄得六神无主。只要他们刚才带领嫡系部属在战场核心处多坚持片刻。结局将截然不同。至少,他们有可能将半数以上的喽啰撤出来。

    然而,这一切只是假设。唐军在西域的数十年积威,足以令阿尔斯兰等人魂飞胆丧。他们不敢回头,不敢顾身边弟兄们发出的惨叫,只管一味地催动坐骑,催动坐骑。追过来的刀客们虽然人数众多,毕竟在坐骑的精良程度和对周围地形的熟悉程度上与马贼们有一定差距。砍下了几十颗人头后,便慢慢被拉开了距离。

    眼看着再追下去,就有与大队人马失散的风险,齐大嘴恋恋不舍地收拢了队伍。另外一位刀客头目储独眼还没杀得尽兴,听齐大嘴吹响了事先约好的收兵号角,策马凑了过来,皱着眉头问道:“就这样放走他们,太可惜了吧?!”

    “先让他们多蹦跶几天!”明明跟好朋友一样觉得惋惜,齐大嘴却生了一张硬嘴巴,笑了笑,做出幅成竹在胸的模样,“钦差大人事先叮嘱过,让咱们不要跑得距离大队太远。想必他早就料到了此节,故意放几个贼头一条生路!”

    “钦差大人交代过,我怎么一点儿都不记得了?!”储独眼狠命皱眉,无论如何努力,都想不起钦差大人几时曾经对自己和齐大嘴作出过这种要求。然而,此刻的他对王洵已经佩服得到了恨不能将对方供起来的地步,丝毫不敢做丝毫违拗,“估计是我当时没往心里头去。说实话,老齐,咱们哥俩这回可真看走眼了!”

    “谁说不是呢!”提起最近几天发生的一连串变故,齐大嘴就忍不住想咬手指头。太像做梦了,比做梦还不真实。几个在丝绸古道上混了大半辈子的老江湖,居然没看出商队和军旅的区别来!而钦差大人在身份暴露之后,所显示出来的胸襟和手段,更是令他拍刀赞叹。不肯迁怒于无辜的商贩和刀客,不肯屈服于逆境。在敌我难分的未知之地,毫不犹豫地打出大唐使节的旗号。面对数倍于己的敌军,毫无惧色,并且奇招尽出,摧枯拉朽般将马贼们击溃。

    特别是那支事先潜到马贼队伍身后的伏兵,简直就是神来之笔。数遍心头所有能记住的名将,智将,齐大嘴都不认为他们做得和钦差大人一样神不知鬼不觉。

    越是用崇拜的眼光看,钦差大人的形象越完美。虽然他的脸比传说中的那些英雄黑了些,身材也显得过于粗壮,与传说中那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潇洒摸样格格不入。回返的路上,齐大嘴继续跟老朋友探讨,“你说咱们大唐,是不是早就盯上这几伙马贼了!否则,伏兵怎么那般容易潜到马贼身后去?”

    “我估计是!”储独眼揉了揉兴奋得已经发了红的眼睛,咧着嘴回应。“你注意到没?伏兵的旗子都掉色了。往少了说,他们至少比咱们早来了一年多。啧啧,钦差大人这谋略,真叫老成。跟他比,咱们这些人年纪真的活到了狗身上!”

    “是啊,是啊。人不可貌相啊!”附近的刀客们连连点头。无论先前对年青的钦差大人多不看好,此刻,大伙全都当此战之前的那些怪话不是出于自己之口。“最好钦差大人先别忙着公干,带着咱们一路横扫过去。哼哼,我看这条道上,哪支马贼再敢嚣张!”

    真的会这样么?别做梦了吧!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人互相对着摇头。以他们二人做刀客这么多年的经历,官军主动为商贩提供保护的情况,平生还是第一次见到。以往大唐在西域的威名固然赫赫,安西军实力固然藐视群豪,但是,这份威仪却从没跟普通百姓分享过。在大部分平头百姓眼里,官军在西域打输打赢,好像都是朝廷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也给他们带不来半点儿利益!

    可今天这位带着大伙杀马贼的钦差大人,说话做事,真的和其他大官不一样?莫非他除了钦差身份之外,还有别的背景?这样想着,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向远方的战场望去。

    那面金黄色的大唐战旗还笔直地树立在风中,骄傲且华贵。真的不同了,以往的大唐战旗,从没让人感觉到如此亲近。真希望他走得更远些,挑得更高些。齐大嘴等人默默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将腰杆挺得笔直,笔直。

    他们几个对王洵佩服的五体投地,却不知此刻战旗下的王洵,在指挥作战方面,其实是个如假包换的半桶水。非但临阵倒戈的两伙马贼与他半点儿关系也没有,就连拿来对付阿尔斯兰、塞吉拉胡等人的手段,也是参考了几个月前安西军大破大食军的招数,照着葫芦画了个瓢而已。

    按照王洵原来照搬照抄来的部署,整个战斗应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步,长槊手列队冲阵,打敌方将士一个措手不及。第二步,轻甲骑兵把握住战机,从长槊手撕开的缺口冲进去,搅乱敌阵。第三步,当敌军阵型彻底出现两翼与中央不能相顾之态时,他事先安排下的疑兵,数百名由齐大嘴和储独眼带领的刀客要一齐杀出,干扰敌方主将的判断。然后,才是真正的杀招,由他带着一百五十名陌刀手靠上前去,给敌方以致命一击。

    几个杀招环环相扣,也算抄得了封常清当日几分精髓。谁成想第一招还没使全,马贼们居然全军崩溃了。后面几式“巧妙”安排,除了两支疑兵在追杀敌军的过程中起到了些许作用外,其余全落到了空处。这让王洵心里感觉非常难受,就像抡着上百斤的大铁锤去砸石头,不小心却砸到了一泡狗屎上面。虽然目标的结果同样是四分五裂,持锤的人却被自家弄得气血翻涌,一时半会儿根本缓不过精神来!

    被从天而降的胜利弄得头晕脑胀,王洵接下来的指挥就像突然间换了一个人一般,半点儿也没有可称道之处。好在阿尔斯兰等人已经被吓破了胆子,根本没有勇气回头。而宇文至、宋武、方子陵等人好歹也都是白马堡大营正规培训出来的军官,纵使从中军传来的将令前言不搭后语,也懂得如何按部就班地收容俘虏,打扫战场。同时,大伙还不忘了分出一部分兵马,监督来历不明的“友军”。以免整个战斗功亏一篑。

    待王洵的心智终于又回到正常水平,战斗的收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斥候们事先探听清楚的两千五七百多名马贼,除了阿尔斯兰、塞吉拉乎等匪首和一名叫做穆阳仁的狗头军师,各自带着几十名嫡系成功逃走外,剩下几乎被全歼于此。不过被阵斩的马贼人数还不到总人数的两成,剩下的全都主动缴械做了俘虏。

    这可让王洵感到有些为难了。他身边只有六百多名唐军,还不及俘虏的三分之一。若是被对方缓过神来,就很难再控制住局面。然而,将俘虏尽数诛杀,在此刻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一则与安西军的军规不符;二来他此番出使的目的是为了合纵群雄,也不宜表现的过于血腥。

    “不如将处置俘虏的事情暂且搁到一边。先跟对面的人打个招呼去!”见王洵满脸迟疑之色,宇文至走上前,低声提醒。“如果他们所打的旗号为真的话,恐怕是当年在怛罗斯之战中被杀散了的。若是能拉到咱们队伍当中来,可成为你我今后的一个大助力!”

    “他们?”王洵先是迟疑,然后狠狠地拍了自己脑袋一下,“亏得你提醒,否则我真的太对不起人了。走,一起过去。无论是不是当年失散的弟兄,至少人家今天帮了咱们大忙!”

    说着话,他策动坐骑,缓缓走向对面已经按兵不动多时的友军。远远地挺直身躯,拱手致谢:“多谢对面的弟兄出手相助。大唐河中安抚使,中郎将王洵在此有礼了!”

    帮了忙却被当贼看,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早就都憋了一肚子火,见王洵年纪青青就穿了正四品武将服色,身后还披着一件赤红色披风,心中愈发觉得憋屈。当即,由沙千里拱了拱手,冷冷地回应道:“几个怛罗斯河畔的孤魂野鬼,能不拖大人的后腿就不错了,怎配提‘帮忙’二字。刚才即便没有我等凑热闹,想必马贼们也难逃出大人的手掌心。若有添乱之处,还望大人不要见怪才好!”

    “是啊,是啊。还请钦差大人不要见怪才好。否则我等还真担当不起!”其他几名原安西军将领纷纷附和,看向王洵的目光充满了挑衅。

    “强敌环伺,所以在没弄清楚诸位身份之前,王某不得不小心些。得罪之处,在此赔礼了!”王洵在马上再度拱手,大声向众人致歉。

    “不敢,不敢!”沙千里等人纷纷闪避,脸上的阴云却没有半点儿消散迹象。

    周围这些人果真为怛罗斯之战失散的安西军弟兄的话,这几年来,所吃的苦头可想而知。而从这些人匆匆套在身上的标识上看,其中官职最高者,也不过是个校尉。也难怪他们心中不舒坦。猜到敌意的起源,王洵笑了笑,非常平和地说道:“今天如果不是你等出现,王某纵然能取胜,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作为答谢,所有缴获之物,便全归诸位好了。除此之外,王某还能给诸位挤出大约够吃两个月的干粮和一批铠甲、兵器。如果诸位不嫌弃的话,立刻就可以派人跟我去取!”

    “你?”沙千里等人先是一愣,然后怒形于色,“你这话什么意思!拿我等当叫花子打发么?”

    “几位兄弟误会了!”王洵非常礼貌地再度拱手,心平气和地解释,“王某此番奉命出使,有重任在身,不敢于路上耽搁太久。而诸位与王某又互不统属,无论是上报功劳,还是指挥调度,王某都不便干涉。所以才准备挤一些干粮和兵器出来,让诸位自行返回安西。安西军刚刚打了一场胜仗,从这里往东,应该没人敢难为一支打着大唐旗号的兵马!”

    说着话,他自管抬着眼皮往对方那面破旧的战旗上看,压根不在意沙千里等的愤怒。众人被气得几欲吐血,却从王洵的话头里挑不出半分毛病来。半晌,黄万山轻轻叹了口气,带头向王洵拱手,“我等日日盼着,就是重新站在大唐的旗帜下。却不敢作为一哨残兵,灰溜溜地爬回安西去。钦差大人如此年少有为,还是请给我等再指一条明路为好!”

    “是啊,是啊。钦差大人既然能一路毫发无伤走到这里,想必见识要高人一等。我们这些人都是莽夫,还请大人不吝指点!”沙千里也强忍住心头恶气,顺坡下驴。

    他与黄万山两个本来就有再度为国出力之意,否则也不会看到王洵这边的旗号之后,立刻打出同样大唐战旗。但先是因为宇文至等人的刻意提防,让他们几个觉得热脸贴了冷屁股。后来又因为把王洵当成了借助祖宗余荫捞功名的纨绔子弟,心生轻慢。所以才故意冷言冷语一番,免得表现得过于急切,合兵一处之后反而被王洵呼来喝去。

    谁料想王洵根本没有收编他们这支队伍的打算。并且还主动提供粮草辎重,送他们东归。这种大度且毫不在意的姿态,登时让沙、黄两人的盘算落了空。若是灰溜溜地逃回安西,这两年来,他们原本就有很多机会,又何必等到现在?况且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回去了,又怎可能得到封常清的关注?若是得不到封常清的关注,不能于安西军下一次东征时斩将杀敌,日后九泉之下,又如何面对当年战死在怛罗斯河畔的袍泽?

    想到那些死不瞑目的袍泽,众人心里先前对王洵的一点不满也变得微不足道了。相继拱手,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两年多来,我等将河中各地的山山水水,大路小径,摸得烂熟。若是钦差大人有需要我等效力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我等不敢推辞!”

    “是啊!都是为大唐而战。分那么清楚干什么?钦差大人做事仗义,我等也不能太被人小瞧了去!”

    早在听到对方自报身份为‘怛罗斯河畔的孤魂野鬼’的时候,王洵心里就已经开始打这支队伍的主意。只是他这两年所受磨砺颇多,心中早就被磨出了无数沟壑,所以才使出了一招以退为进,逼着对方先行表态。

    如果沙千里和黄万山等人不肯上当,王洵自然还有很多从高力士、陈玄礼、封常清等仇人或者恩人身上偷师来的手段,一招招施展开来,逼着对方就范。总之,这支在敌人背后忍辱负重多年的队伍他已经看到眼里了,绝对不会任由它从嘴边溜走。

    此刻已经渐渐接近目标,王洵叹了口气,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道:“不瞒诸位,此刻等在王某面前的,几乎步步都是陷阱。今天的这伙马贼,不过是别人丢出来的探路石子而已。你等如果拿了干粮现在就向东返的话,十有八(九)能平安回到大唐境内。如果跟王某一道向西,前路恐怕是九死一生……”

    “有什么可怕的。我等这条命原本就是捡回来的!”

    “就是!若是没有风险,我能还没兴趣呢!”

    不待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人做决断,附近的将士们纷纷表态。王洵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当即将双手一抱,四下做了个罗圈揖,“如此,王某就多谢诸位弟兄了。都是军中弟兄,咱们就直来直去。请诸位先在我帐下委屈些日子,待回到安西后,所有功劳苦劳,无论是这几年王某没亲眼看见的,还是今后王某亲眼看见的,将一一上报,绝对不会让诸位的血白流半滴!诸位,可愿意相信王某!”

    “愿意,愿意!”众将士听王洵突然满口都是大实话,愈发觉得此人可靠可亲。纷纷围拢过来,大声回应。

    “两位大哥,可愿意助王某一臂之力!”得到了众人的支持,王洵才又回过头来,向沙千里、黄万山两个头领发出邀请。

    “我们……”沙千里不禁有些气结,弟兄们跃跃欲试了,做头领的哪还有阻挠的道理?“我们二人,愿意唯大人马首是瞻!”

    见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的气焰已经不像先前那样高,王洵迅速换了幅面孔,笑着建议:“那就赶紧带着弟兄们过来换身齐整铠甲,捎带着把兵器也补充一下。我这次带得辎重虽然不多,给大伙每人挤出一套来,还是绰绰有余!”

    两支孤军被困在河中一带已经将近三年,大多数弟兄们此刻非但身上的铠甲早已破得没法再修补,就连手中的兵器也豁牙露齿,令士气和战斗力俱大打折扣。而对于将士们而言,有一整套优质的铠甲和兵器,无异于多出了半条命。因此,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再度齐齐拱了拱手,带着几分感激的口吻说道:“如此,就多谢钦差大人了!”

    “别叫我钦差,我听着别扭。”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伸出胳膊,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请两位前辈带着弟兄们跟我来。在下姓王,单名一个洵字,乃是封节度帐下的一个厮杀汉。封节度需要试探河中地区群雄对大唐的态度,为来年的西征做准备,一时半会儿却找不出合适人选来,才临时赶我这个笨鸭子上了架。若依王某本心,这合纵连横之举,乃文人玩的勾当,根本不该有王某一介武夫什么事情,也远不如真刀真枪拼得痛快!”

    这番话有真有假,意在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听在耳朵里,却觉得非常亲近。“在下沙千里!见过将军大人!”“在下黄万山!见过王将军!”

    正客套间,二人突然觉得王洵这个名字有点儿耳熟。仔细一看,又看到了他挂在马鞍桥下的兵器,同时楞了楞,将两双眼睛圆圆地瞪了起来。

    宇文至一直在警惕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发觉气氛有异,立刻提了提马缰绳,与王洵并在了一处,“两位前辈怎么了?还有什么特别要求,尽管提出来让我家将军知晓?”

    “你是王洵?”沙千里根本不理睬宇文至举动,目光上上下下地扫视,颤抖着双唇追问。

    “是啊!”王洵被问得丈二和尚模不到头脑,拨开宇文至,笑着回应。

    “你真的是王洵!”黄万山也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般,盯着王洵的脸,上上下下看了个没完,“你真的是王洵!那个两军阵前,将大食第一好汉萨尔格拉在两军阵前一锤子砸死那个?!老天爷,没想到竟然是你!”

    “我……?我哪有那么大本事啊!”王洵瞠目结舌,如坠云雾。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稀里糊涂地居然已经闯下了这么大名头。两军阵前一招斩杀敌将,对方还是大食第一好汉?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啊?自己的确斩杀过一名大食莽夫,却也是费了好大力气的,并且最后用的也是刀而不是锤,怎么传来传去全变了模样?!

    此刻,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才没心思管真相到底是什么呢!他们两人能带着一伙残兵,在强敌环伺之下坚持到现在,所凭得全是心中一股信念。几乎有关大唐的一切,都会被拿来放大、加工、激励士气。而唐军数月前以少胜多,大破二十万大食联军的喜讯,早就被二人添油加醋对属下弟兄重复了无数遍。几个关键人物,更是浓墨重彩地反复描绘,并且加入了无数个人想象在里边。

    况且西域各地交通简陋,信息传播完全靠旅人的嘴巴。安西唐军与大食之战的经历,传到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的耳朵里时,已经承受过了无数道加工,与事实相去甚远。

    在民间的想象里,能被大食军主帅派出来挑敌骂阵者,肯定是军中第一好手。大食军之所以败得那么狼狈,也肯定是因为第一好手输得太快,影响了全军的士气。而杀死了大食第一好手的唐将,肯定是身高过丈,眼似铜铃。说不定还是什么古代神明转世,专门来对付残暴野蛮的大食人的。

    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王洵形象在传说中已经非常高大。即便是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也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有朝一日能与此人并肩而战,将会是何等的荣耀。二人没想到的是,短短几个月后,他们的愿望就能实现了。更没想到的是,当自己第一眼看到心目中的英雄时,居然会把对方当成个混军功的纨绔子弟!

    想到这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不觉面红过耳。先冲着王洵深施一礼,然后回过头来,冲着各自的部属大声介绍,“弟兄们,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铁锤王,阵斩大食第一勇将的王洵王将军。还赶紧不过来一道拜见!”

    刚才听到两位头领跟对方的交谈,弟兄们已经激动得跃跃欲试。此刻得到许可,谁还能再保持镇静。纷纷策马上前,冲着王洵用力拱手,“见过王将军!”“见过铁锤将!”

    “大伙免礼。免礼,都是自家弟兄,千万不要客气。不要客气。”被热情的人群包围起来的王洵额头见汗,不断拱手相还,“再客气我就头晕了!赶紧跟着我领铠甲兵器去。还有很多事情要大伙做呢!”

    听王洵说得直爽,众人更觉得这位年青的将军对脾气。齐声答应着,让开一条路,然后簇拥在王洵身后朝骆驼队方向走。经过刚才带队监督自己的方子陵等人面前时,却还念念不忘瞪上几眼,以泄心头怨气。

    “都是人啊。运道咋就差这么多呢!”方子陵气得直翻白眼。刚才王洵只带着宇文至一人过去跟来历不明的队伍打招呼,他其实心里暗中捏了一把汗。毕竟对面的那支残军除了一面千疮百孔的大唐战旗之外,拿不出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一旦他们怀着某种不良企图,王洵就等于自己把自己往刀尖上送。

    谁料王洵走过去后,三言两语便折服了对方的两名头领。随即,虎躯一震,再震,再再震,居然转眼就成了那支残军的主心骨。

    单看脸上的表情,此刻即便王洵拿大棒子往外赶,那伙来历不明的残军也要死乞白赖追随他了。这情形,没法让人不嫉妒。可是嫉妒之余,方子陵却又由衷地替王洵感到高兴。如果残军的来历真的像他们自己所说,是当年怛罗斯河畔失散的弟兄。收服了他们,就等于大伙身边又多出了两个团老兵。与原来的两个团加在一起,甭看只有区区千把人,却都是实打实的精锐。此后西行路上再遇到任何规模的对手,勉强都有一拼之力了。

    王洵的好运气显然不止这么一点儿。很快,令方子陵更为嫉妒的事情就发生了。走过俘虏们身边的时候,沙千里迟疑了一下,低声向王洵问道:“怎么他们还都站在这儿。将军是不是很头疼怎么处理这帮家伙?”

    “的确如此!”一旦拿对方当了自己人,王洵就不喜欢打肿脸冲胖子,咧了咧嘴,坦然承认。“王某此番前来,是替大军探路的。不宜杀戮太重。可轻易地放他们走的话,王某又怕他们以为我唐人迂腐可欺,回过头在丝绸之路上变本加厉地祸害咱们的人!”

    “放他们走?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沙千里有心在王洵面前表现,笑了笑,主动请缨,“末将想跟大人讨一支令,收编了这伙土匪。不知道大人意下如何?”

    “收编他们?”王洵脸上的表情很是迟疑。类似的主意他也想过,然而一则难以保证马贼们的忠心,二来对方的战斗力也实在太差了些。用来摇旗呐喊则浪费粮食,驱使起作战的话,恐怕没等敌人靠上前,他们反倒把自家阵脚给冲散了。

    “这片土地上,向来是强者为尊。以大人目前的名头,不愁他们不忠心耿耿。”仿佛猜到了王洵的担忧,沙千里笑着补充,“至于打仗,这边和咱大唐不一样。向来是凭着少数精锐决胜负,其他人能起的作用都很有限!”

    王洵先是一愣,随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还奇怪呢,怎么刚一交手,半天云就溃不成军了!那就烦劳沙将军收编了他们,能借着他们的人数,沿途壮壮声势也好!”

    “得令!”沙千里兴奋一拱手,纵马朝俘虏们奔去。马贼们将今天的战败的原因十中(八)九归咎到了他的头上。因此个个满脸愤恨,若不是兵器已经被收走,旁边还有几十名唐军虎视眈眈的话,真恨不能一起扑上前,将此人碎尸万段。

    沙千里却不怕招人恨。先是策马围着俘虏队伍兜了几个圈子,然后带住坐骑,冲着俘虏们大声喊道:“你们知道今天输给了谁么?两军阵前一招砸扁了大食第一勇将的铁锤王。也就是他老人家懒得跟你等一般见识,没有亲自动手。否则,甭说阿尔斯兰那厮跑不了,你们这些个家伙,也得一半儿都变成肉酱!”

    唯恐有人听不明白,他先用汉语说了一遍,紧跟着又用突厥语大声重复。众俘虏们听第一遍时,还把敌意写了个满脸。待听了第二遍,猛然间就把王洵的摸样跟传说中的人物对上了号。脸上的敌意立刻消失不见,代之是由衷的钦佩和尊敬。

    河中地区百姓多为突厥遗族,虽然近年来已经渐渐被大食人同化,但骨子里信奉的依旧是狼群法则。服从强者而鄙视弱者,并且没有什么持久的忠诚概念。先前阿尔斯兰实力强,大伙纷纷聚集于阿尔斯兰旗帜下。如今来了一个比阿尔斯兰强大百倍的豪杰,大伙便立刻恨不得扑将过去,借托他的威名,像周围弱小者亮出白森森的獠牙。

    “听清楚没有?我再说一遍。”把俘虏们的表情看在了眼里,沙千里继续用两种语言重复,“你们今天,输给了铁锤王。一点儿也不冤!他老人家说了,哪个要是还不服,尽管向他单挑。只要打赢了他,就可以带着兵器和战马离开,此外,还赠送十斤茶砖!有不服的没有?有想赚茶砖的没有?”

    众俘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讪讪而笑。据说能空手搏杀虎豹的大食第一勇士萨尔格拉都被铁锤王一锤子砸扁了。自己上去,不是纯粹活得不耐烦了么?

    “好,既然没人有胆子跟铁锤王单挑,我就再给你们另外一个机会!”看看火候已经差不多,沙千里笑了笑,突然将腰间横刀抽出来,高高地举在了手中。“铁锤王需要有人替他杀人放火,愿意去的,自己列队,跟我到铁锤王面前,向他发誓效忠。不愿意的,自己割了两根大拇指,滚到柘拆城中做叫花子吧!”

    铁锤王招募喽啰?俘虏们喜出望外,立刻骚动起来,推推搡搡地在沙千里的背后列队。一些原本就是小头目者则出动出面维持秩序,唯恐表现得晚了,日后不会受到铁锤王的重视。而个别不愿意继续过刀头舔血日子的马贼,却舍不得两根大拇指,犹豫再三,趔趄着跟到了队伍末尾。

    转眼间,队伍已经收拾整齐。在沙千里的带领下,走到王洵面前,齐刷刷拜倒,大声地说道:“我等没长眼睛,得罪了您老人家,该死,该死。请英雄饶恕我等。我等从今以后,愿意供英雄驱使。您让我杀谁我杀谁,您让我打谁我打谁。即便让我自己抹脖子,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这些人有的说突厥语,有的说粟特语,有的说汉语,各种语言汇集在一起,比数百只鸭子的叫声还要乱。王洵根本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却知道沙千里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高兴之余,又想着收拢这些人的心,清了清嗓子,大声回应:“诸位免礼!都站起来吧!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既然你们愿意跟着王某,王某也不会亏待你们。从今以后,有功同赏,有过同罚……”

    “谢大人!”俘虏们乱轰轰的站起身,东倒西歪,完全是一伙乌合之众。

    这般摸样,上了战场也只会拖自己人后腿。可自己能拿什么鼓舞士气呢?一边训话,王洵一边搜肠刮肚。钱财,好像作用不大。自己也拿不出太多的钱财。大义?如果马贼们心中有大义的话,也不会去杀人劫道了。翻来覆去,他豁然发现,此刻,除了被越传越玄的威名外,自己近乎一无所有……

    突然,王洵看到了封常清送给自己的侍卫,原先的倭人,现在的唐人,王十三,心中灵光乍现:“如果有人接连三次立下头功,我就做主,帮他归化,让他做个唐人!”指了指不远处的大唐战旗,他真诚地许诺,“教他说唐人语言,许他穿唐人衣衫,帮他取唐人名姓。让他的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唐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尊敬,让人羡慕的唐人!”

    他有心将这伙马贼彻底地收服为在关键时刻亦可以依仗的部曲,因此毫不犹豫地便拿出了自以为最具诱惑力的赏格。谁料曾经让倭人十三苦盼了十数年的大唐子民身份,对一众马贼却起不到任何激励作用。众人只是敷衍着道了声谢,便纷纷把头低了下去。仿佛根本没把王洵的许诺当一回事情。

    难道他们没听明白我说什么?现实远远偏离预期,王洵尴尬地皱起了眉头,两眼之中充满了困惑。记忆中,倭人十三为了得到大唐子民户籍,可是花了近十年功夫。而眼下追随在自己身后的那些楼兰人、突骑施人,提到唐人的生活如何如何,又有哪个不是满脸羡慕?哪个会像这伙马贼般,根本没把天朝上国的户籍看在眼里?

    有道是,人的名,树的影。他现在的形象已经被传言描述得像个八臂修罗一般,足以令人谈之而变色。此刻双眉一皱,立刻有一股无形的压力以两脚所站立处为核心,慢慢扩散开来。众马贼见状,更不敢与他的目光相接,一个个将头埋到腰间,再稍低些许,就要整个人钻进泥土中。

    还是沙千里为人机警,发觉现场的气氛不对,赶紧出头来替王洵打圆场。“你们这伙鸟人,耳朵都塞驴毛了?”扯开嗓子,他对着一众马贼们大喊大叫,“铁锤王他老人家刚才的意思是,如果你们肯好好干,他就收你们做家奴。子子孙孙都跟着他吃香喝辣!”

    “谢老爷!”“谢大人”众马贼如梦初醒,兴高采烈地拜倒在地。有人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磕完头后,居然拍打着胸口唱起了歌。虽然歌词里面的内容王洵一个字都不懂,但歌声中所包含的感激却是如假包换。

    如此荒唐的情景,令王洵登时哭笑不得。这些人家伙到底什么毛病啊。难道给人当家奴,比自由自在地做一个寻常百姓还有诱惑力么?但眼下肯定不是探讨这些问题的时候,既然马贼们心甘情愿,他也只好顺水推舟。反正他在疏勒河畔还有不少的田产没人帮着收拾,日后把这伙马贼带回去做佃户和牧民,也省得他们再四处为祸。

    想到此层,他便不再于细节上较真儿了。先叫来方子陵和魏风和几个有官爵却没有补到相应实缺儿的部属,让他们将归降的马贼们随意均分为四个团。然后直接命方、魏二人做校尉,其他人做旅率、队正,把其中两个团的架子给搭了起来。随即,又将剩下的两个团马贼带到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面前,笑着问道:“不瞒两位前辈,王某出使前刚刚升的中郎将,麾下正好有几张空头告身。如果两位前辈不嫌弃的话,请先在王某这里屈就都尉一职,顺带着帮我管管这些家伙。其他一些事情,咱们等回到安西后,再从头细说!”

    “这……”沙千里和黄万山楞住了,谁也没想到王洵会这般大方。想当初,他们在安西军中拼死拼活数年,才勉强拼到手一个个振武校尉的散职。如果不是因为弟兄们被打散了群龙无首,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补上统领一团兵马的实缺儿,独自统帅一团人马。而今天刚刚投靠到钦差大人麾下,便从校尉升到了都尉。并且各自麾下人马也得到了扩充,由不足一个团变为足额的两个团。

    要知道,此刻王洵自己的嫡系麾下,算上刚才补充进去的俘虏,也不过才四个团的人马。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所控兵卒,加在一起已经足以跟主将分庭抗礼?

    这是何等心胸才能做出的决定。能做出这种决定的主将,又怎能不令人心折?楞了一会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跳下坐骑,冲着王洵肃立拱手,“大人,大人如此厚爱,末将,末将愧不敢当!”

    “两位前辈真的是客气了!”王洵哈哈大笑着跳下坐骑,伸手将沙、黄二人拉住,“咱们都是刀尖上谋富贵的,说这些客气话做什么。抓紧时间把他们训练出来,派上用场才是正经!说实话,日后需要用到两位跟人拼命之时,王某也不会跟你们客气!”

    “愿听大人差遣!”

    “敢不为大人效死力!”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又退开半步,冲着王洵郑重施礼。

    到了此刻,王洵才有把握,自己真正得到了二人的支持。笑呵呵地摆摆手,大声提议,“都是安西军出来的,咱们就不在虚礼上耽搁功夫了。你们两个赶紧把队伍整理好,然后到骆驼队中的那座军帐找我。我先去那边安抚一下商贩们,顺便命人准备些饭菜。咱们待会儿一边吃,一边商量下一步该怎么走!”

    “多谢大人!”沙千里和黄万山齐声道谢,然后各自高高兴兴地整顿兵马去了。

    目送二人离开,王洵吩咐方子陵和魏风也去整顿各自的部属,然后拉着宇文至、宋武等人,一起返回驼队中央。

    驼队中央,商贩们亲眼目睹了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早已对年青的钦差大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大伙心中都盼望着,这趟生意就一直如今天般走下去,遇到不开眼的马贼就上前砍翻,遇到前来窥探的小喽啰就射成刺猬,耀武扬威,谁也不用再担惊受怕。

    但是,钦差大人到底准备护送着大伙走多远,商贩们心里却没半点儿把握,也不敢主动询问。作为“士农工商”四民中地位最低的一类,他们平素能跟着县太老爷直接对上几句话,都是难得的荣耀。更甭说对钦差大人指手画脚了。那可是皇上的信使,手里拎着尚方宝剑的人物。稍不高兴,把你给先斩后奏了,大伙跟谁喊冤去?

    可心中的期盼一旦冒了头,就很难被压抑住。凭着以往跟官府打交道的经验,商贩们凑了一份贺礼,公推了程记掌柜程思远和家将“莫大”做代表,等在驼队的缺口前“犒师”,期待着这份礼单能打动钦差大人,让他尽量能命令麾下军队护送大伙多走一段。

    恰好前去追杀逃敌的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人也赶回来缴令,见到程掌柜和莫大,便主动打了个招呼。程掌柜正愁怎么才能跟钦差大人搭上话,立刻拉住了二人,竹筒倒豆子般将商贩们的拜托说了出来。

    “我估计大伙这回是杞人忧天了!”齐大嘴略作迟疑,便笑着掉起了书包,“钦差大人如果不是心怀慈悲的话,先前如何肯带着我等走这么远?他老人家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在哪,咱们不该问,也不能问。但只要他继续向西,咱们就跟在队伍后边,想必他老人家也不会拒绝!”

    “那是,那是!”因为常年低头跟人说话的缘故,程掌柜的背有点驼,“但咱们受了大人的好处,怎么也的有所表示不是?否则,岂不被人笑咱们不懂礼数?二位老哥都是在钦差大人面前说得上话的人物,待会儿只要把大伙的意思说清楚了,大伙过后肯定会念你们二位的好处!”

    “都是乡里乡亲的,什么好处不好处我看就算了!”刚刚品尝了一回将马贼追得屁滚尿流的滋味,储独眼自觉视野和心胸都开阔了许多,笑了笑,谢绝了程掌柜许下的好处,“我跟齐大哥,肯定会尽力把大伙的意思带到。您老人家和莫大哥也千万长点儿眼色,不该提的要求,不要乱提!”

    “那是,那是!”有求于人,程掌柜点头哈腰时,脊背驼得更低,“你们都知道,小老儿从不是那不晓得进退之辈。可大伙都把寄托放在小老儿这里了,小老儿怎么着也得探探大人的口风。待会儿,还请您二位尽量给小老儿多多美言几句。还有你,莫大,待会儿看到我……”

    转过头,他刚想对同伴叮嘱几句拜见钦差大人需要注意的细节,却发现一向谦卑有礼的家将“莫大”此刻却抬着脑袋,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发傻。程掌柜心中大急,推了对方一把,低声呼唤:“莫大,莫大,你看什么呢。你听见我说没有?”

    接连推了几下,家将莫大才回过神来,先看了一眼满脸惶恐的程掌柜,然后又看了一眼从远处渐渐走近的王洵、宇文至等人,长长出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这才是男人,这才是男人该过的日子!万俟这半辈子,这半辈子,真的他娘的是白活了!”

    “你说什么呢,莫大?!”程掌柜被弄得一头雾水,又狠狠推了“莫大”的胳膊一把,焦急地提醒,“钦差大人就要回来了。别在他老人家面前失了礼数!”

    “我不叫莫大,我叫万俟玉薤!”一向与人为善的“莫大”突然有了脾气,甩开程掌柜的胳膊,大声强调,“你老不用担心,大伙的意思,我去跟钦差大人说。我跟他也算曾经有些交情!不过,从今天起,万俟要跟您老告辞了。万俟不愿意再窝着了!万俟要去过今天真正男人的日子!”

    就你?还跟钦差大人有过交情?程掌柜歪起脑袋看着万俟玉薤,根本不相信对方说的任何一个字。放眼疏勒程记商号,有谁不知道莫大虽然长了一幅好身板,却生就了一个兔子胆儿。遇见麻烦能躲就躲,实在躲不开了也会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如果他真的跟钦差大人有交情的话,这两年多来又何必天天夹着尾巴做人?

    谁料齐大嘴和储独眼二人此刻也好像吃错了药,非但不帮着程老掌柜劝阻莫大,反而相继拱了拱手,信誓旦旦地说道:“好汉子,你尽管放心去。疏勒城中如果有什么需要照应的人,包在我们哥俩身上!”

    “是啊,包在我和老齐身上。要是我们老哥俩再年轻个十来岁,说不定也跟你一道去了!”

    这都叫什么事儿?!程老掌柜气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依仗为左膀右臂的家将要去投军,高薪礼聘来的刀客跟着煽风点火。倘若其他刀客再跟着起起哄,后半段路程莫非我老汉还得自己拿刀保护货物不成?

    还没等他想出几句合适的话来劝说众人不要胡闹。万俟玉薤已经越众而出,远远地冲着王洵以抱拳,大声喊道:“恭贺王将军旗开得胜。万俟玉薤受众商贩之托,特带了礼物前来犒劳您和您麾下的弟兄。万望王将军不要嫌弃我等寒酸!”

    几句话说得不文不白,好歹大致意思没什么差错。程老掌柜先是被弄得一愣,然后赶紧追上前来,双手将礼单举过头顶,“小老儿受同行之托,特来为钦差大人贺胜。些许礼物,不成敬意,还请钦差大人代将士们收下!”

    早在长安时,王洵就不是个贪财的性子。经历了若干风雨之后,更不把这些身外之物看在眼里。听完了万俟玉薤和程掌柜的客套话,跳下坐骑,上前搀住程老掌柜,“大伙的心意王某领了,但这份礼物,还请老人家给大伙带还回去……”

    “那怎么行?”没等他把话说完,程老掌柜已经跪了下去,“钦差大人带着弟兄们跟马贼拼死拼活,我等帮不上什么忙,出点小钱,总是应该的。否则,接下来的道路,怎好意思再受大人的保护!”

    “老人家快快请起,大伙赚的都是血汗钱,王某绝对不能收!”王洵闻听此言,赶紧用力将程掌柜拉起来,同时笑着向对方交底儿,“至于保护你等安全,乃我大唐将士应尽之责。您老人家只管让大伙放心跟着我走就是了。别的不敢保证,至少河中这段路,王某会一直护送着大伙走完它!!”

    “多谢钦差大人,多谢钦差大人!”程老掌柜心里终于有了底儿,再度向王洵跪拜致谢,“可是这份礼物,您老人家……”

    “行了!”万俟玉薤见程老掌柜没玩没了地为礼物之事纠缠,大声出言打断,“钦差大人乃开国侯爷之后,不稀罕你那仨瓜俩枣。真的有犒劳弟兄们的心思,您老人家不如回去跟大伙商量商量,多为大人凑点儿干粮、熟肉出来。或者找熟人在沿途购买些粮草补给!别跟我说为难,这条路上,你们肯定有办法!”

    “呃……”程老掌柜被吓了一哆嗦,旋即明白莫大的话有道理。才打了第一仗,钦差大人的部属就翻了番。照这样发展下去,军中携带的粮草补给肯定不够用。而商贩们的目的地虽然不在河中,跟沿途的地商却或多或少有些瓜葛。即便当地贵族下了禁令,大伙偷偷跟城里的老客联系上,也能弄出些粮食来。

    想到这儿,他便不再于礼物一事上纠缠。顺着王洵的搀扶站起身,冲着对方轻轻拱手,“小老儿不会说话。但今天却可以向钦差大人保证。只要您一声令下,就是挖门盗洞,小老儿也能帮您挖出足够的军粮来!”

    还甭说,这个许诺,真的歪打正着。王洵刚才还在跟宇文至、宋武两人为保证大军的补给而犯愁,没想到有人会主动把任务揽过去。当即,他点点头,郑重向程掌柜拱手还礼,“如此,就拜托给老丈了。眼下军粮还不缺,但用不了太久,王某就会请老丈出手?”

    “不敢,不敢。能为大人做事,是小老儿几辈子修来的福分!”程老掌柜赶紧侧开半边身子,满脸自豪地承诺。“大人放心好了。若是做不到,小老儿就把这身老骨头拆了给弟兄们熬汤喝!”

    “你那身骨头,再熬也熬不出几两油来!”万俟玉薤笑着又插了一句,将程老掌柜推在一边,旋即冲着王洵再度抱拳,“王将军,这两天,万俟羡慕你跟宇文将军的英姿,天天都睡不着觉。万俟自问还有把子力气,想给将军当个马前小卒,请将军一定要给万俟这个机会!”

    “你要从军?”王洵还记得万俟玉薤当年发觉王淮父子处境不妙,立刻找借口逃离长安的过往,不太敢相信他真的有投军报国的胆气。听对方说得热切,忍不住低声反问。

    “请大人给我一个为国出力的机会!”万俟玉薤见王洵好像不太想收留自己,心中大急,‘扑通’一声跪倒于地。“万俟做了半辈子窝囊废。今天不想再继续做下去了。请大人给万俟一个做好汉子的机会!”

    “前方的仗,可不会都像今天这般容易?!”王洵对万俟玉薤的武艺倒也很欣赏,只是不太喜欢他那种见到风险就躲的性格,想了想,笑着提醒。

    万俟玉薤重重地磕了个头,大声回应,“万俟知道!万俟心里已经有所准备!”

    “光是心里有所准备还不行。如果胆小退缩的话,军法可是不讲情面!”有心激一激万俟玉薤的血性,宇文至从旁边插言。

    “万俟知道!”万俟玉薤红着脸,再度叩头,“如果万俟玉薤敢临阵退缩的话,将军自管派人砍了万俟的脑袋就是了。万俟绝对不敢有半句怨言!”

    “那我就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王洵笑着拉起万俟玉薤,上上下下打量对方的身板,笑着鼓励,“说实话,就凭你这幅骨头架子,不在阵前博取功名,的确是亏得慌。”

    “嘿嘿,嘿嘿嘿!”万俟玉薤笑着搓手,不敢接王洵的话茬。他之所以动了从军的念头,主要是被今天的战场上的血气所激。但还有一份考虑就是,跟着王洵比给程记当家将更有机会出头。虽然当兵有战死沙场的风险,可给人当家将,也不保证能永远平安无事。特别是走在丝绸古道上,天天面对着一群群马贼之时。同样是提着脑袋赌命,何不将脑袋押在获利最大的地方?

    两年来历尽那么多波折,王洵一直以为自己厄运缠身。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万俟玉薤这种真正的市井小民眼中,他的升官速度,已经足以用平步青云来形容。见万俟玉薤一个劲儿地低头傻笑,还以为此人是因为初来乍到而眼生,想了想,冲着背后呼喊:“十三,这个大个子交给你带。让他先到亲兵队里历练几天,日后再安排具体差事!”

    “好嘞!”难得被王洵注意了一回,亲兵旅率王十三窜上前,一把扯住万俟玉薤的衣袖,“你就跟着我,先给大人当侍卫好了。大人的侍卫最容易当了,平时一般人根本近不了大人的身。打仗时,大人的主要责任是调兵遣将,不到危急关头,也轮不到你我出手!”

    王洵一听,就知道十三抱怨他自己没有机会施展才能。抬腿给了他一脚,笑着啐道:“再啰嗦,我就把你调到辎重旅去养马。让你天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做。”

    “大人饶命,小的不敢了,小的真的不敢了!”王十三扯住万俟玉薤的袖子,轻飘飘地荡开去,躲过王洵的“袭击”,“小的只是说了几句实话而已。给大人这种身手的将军做侍卫,实乃天底下最轻松的美差!”

    他出生于东瀛,身子骨本来就比唐人短小。又拉了虎背熊腰的万俟玉薤做陪衬,更显得像一只猴子。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都觉得钦差大人这两名侍卫选得巧妙。王洵憋不住笑意,又虚踢了一脚,低声骂道:“去,哪学来的!刚做了唐人,就原形毕露!”

    骂归骂,此刻,他心中也觉得美滋滋的挺舒服。今天这仗虽然指挥调度方面乏善可陈,毕竟是个开门红。况且这两年来缠在头上的厄运,好像也有了渐渐消退的迹象。至少,几个马贼头目的运气,没比自己更好。

    唯一的遗憾是,未能让那些投降的马贼们真正归心。想到刚才自己做的傻事儿,王洵又慢慢地收起笑容,正色命令,“十三,你先跟我过来,我有些话要问你!”

    “诺!”亲兵旅率王十三见好就收,快步走过来,冲着王洵肃立拱手,“请大人发问?”

    “跟上我!”王洵将战马丢给亲兵照顾,迈开双腿,与前来迎接自己的程掌柜等拉开距离。待周围已经没有了与军旅不相干的外人之后,压低声音,很郑重地问道:“十三,当初,你为什么非要选择做唐人?”

    虽然能说一口地道的唐言,十三的心智却不太那么灵光。被王洵眉头没脑的问题问得楞了半晌,直到看见了迎面打来老大一个拳头,才跳开在一旁,迟疑着道:“这,这做唐人的好处可就太多了。一时半会儿根本说不完。您要十三我从哪……”

    “别啰嗦,捡你认为最紧要的说!”王洵皱着眉头瞪了对方一眼,不耐烦地打断。

    “这个……”十三掰着手指头,呲牙咧嘴“第一,大唐这边比我们老家富庶得多,几乎稍稍弯一下腰就能捡到成吊的铜钱!不瞒大人,十三现在一个月的军饷,在我们老家那能顶一个近卫中将。第二,大唐这边任何人只要有钱,都可以随便吃肉,在十三老家那边,普通人只配吃菜团子和咸鱼干……”

    “叫你做做唐人的好处,你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干什么?”王洵被十三几辈子没吃过肉一般的摸样被气得七窍生烟,抬腿给了对方一脚,大声打断。

    “啊!”正在忆苦思甜的十三猝不及防,被踢了个趔趄,捂着屁股低声抗议,“大人让我捡最紧要的说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不紧要么?在十三老家那边,平民百姓即便偷着吃,一旦被邻居揭发的话,也要……”

    “信不信我一拳头捶死你?!”王洵挥了挥钵盂大的拳头,再度打断。

    “看看,十三一说实话,您就不爱听。您又没说为什么问十三这些事情?十三怎么知道您需要知道些什么?”跟王洵处久了,十三早就摸清楚了自家将军的脾气。向后躲开数步,嘟嘟囔囔地抱怨。

    对方是封常清赐下来的家将,大多时候,王洵还真拿此人没办法。狠狠瞪了对方一会儿,无可奈何地说道:“你自己没长着眼睛么?刚才你家主人我好心许诺让那些俘虏做唐人,他们居然老大不愿意。可我分明记得,封帅答应帮你入大唐籍贯那天,你喜欢得恨不能翻一百个跟头!”

    “那当然了!”十三耸耸肩膀,根本不以王洵的调笑为意,“将军您有所不知。在十三老家那边,凡是跟大唐能搭上个边的,都会被高看一眼。不仅从大唐回去的遣唐使,能被封个老大的官职。连带着他们的仆从,也都跟着飞黄腾达。如果已经入了唐籍并且有官职在身,就像十三现在这样,更是不得了。您甭看十三在您麾下只是个小小的旅率,回到老家去,便是天朝来的上差,能和左右大臣平起平坐。走到哪有人都争着巴结,看上谁家的女儿,只要勾勾手指,当晚就会被人送过来!”

    “左右大臣?”王洵对日本国的官制不太了解,皱着眉头追问了一句。

    “就是左右丞相,十三老家那边,官制都是从咱们大唐照抄的。只不过是改了个名,其他基本都跟咱们大唐一样!”侍卫旅率王十三脸上没有丝毫惭愧之色,很坦诚地承认。

    “哦!”王洵总算明白一点儿。倭人十三为什么会为可以入大唐籍贯而兴奋得几欲发狂,原来有切切实实的利益牵扯在里边,而不像自己,对大唐的归属感觉完全是与生俱来认同,很少牵扯到什么实际利益。可那些被俘虏的马贼为什么更愿意做王家的家奴,而不愿意归化大唐呢?难道做一个“铁锤王”门下的仆从,比成为唐人的利益更大,更实惠不成?

    正百思不解间,又听十三小心翼翼地说道:“至于那些马贼的想法,恐怕十三多少能猜到些。将军如果不嫌十三啰嗦的话……”

    “你尽管说!”王洵诧异地看了十三一眼,笑着鼓励。

    “如果十三说错了,您不能打十三!”十三先提了一个条件,然后飞快地逃开几步,见王洵没有追过来,才捂着屁股慢慢解释道:“其实,将军只是对西域这边的情况不太了解,所以白白被人辜负了一番好心。十三听封节度说过,大食人为了将咱们大唐的痕迹彻底从西域抹除,可谓用尽了各种手段。特别是当年咱安西军失利后,大食人更是肆无忌惮。”

    他一口一个咱们大唐,说得极其顺溜,仿佛早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身份,或者巴不得别人也一样忘记,“十三听封节度说,当年药刹水沿岸各地,凡是与咱安西军有瓜葛的官员百姓,无论高低贵贱,除了少数见机极快者之外,其余全都被贬成了奴隶。唐人两个字,眼下在河中这一带,就是可以随便掠夺的肥羊。贪官污吏,地痞流氓,谁见了谁上前抢一把。当地官府对此非但不管,并且暗中支持鼓励类似的行为。这样一来,哪个还有胆子再做唐人?反倒是做了您老的家奴更安全些,即便日后他们又成了别人的俘虏,念在是同族的份上,也不会被过分苛待!”

    “居然是这样!他们,他们真,真够……”王洵这回彻底被震惊了,手掌按住刀柄,五根手指曲曲伸伸。大唐与大食对于西域的争夺已经持续了近百年,然而大唐朝廷只追求名义上的征服和军事上的威慑,从来也没像大食人这般,把诸多手段发挥到如此淋漓尽致的地步。

    他终于开始理解,为什么封常清苦心孤诣地,试图打造一条完美的防线,将大食人彻底隔绝在葱岭以西了。那不仅仅涉及到安西军的荣辱,也不仅仅涉及到几名边将的功名富贵。而是与整个陇右道,近百万户唐人生死攸关。如果被大食人突破进来,凭着其无所不至的同化手段。用不了太长时间,从玉门关往西的汉家百姓,就不得不披发左衽了。

    “不仅如此!”跟在二人身后听了一小会儿,新任侍卫万俟玉薤也低声插了一句,“即便是大唐的商贩往河中出售货物,如果没有一个信天方教的地商做保人的话,也要多交三倍的税。虽然那些地方贵胄,一天也离不开咱们大唐的东西!万俟给人当家将这两年,亲耳听说几家商贩,为了少交些商税,偷偷派自家子侄到河中去,改了大食姓名做地商!”

    “该死!”王洵低声怒骂,不知道是骂大食人,还是骂那些为了些许利益连祖宗都肯出卖的商贩们。

    万俟玉薤笑了笑,低声道:“大人别瞧不起那些商贩。毕竟他们还是为了些蝇头小利。可眼下咱们大唐,却有很多人,宁可不要任何好处,也上赶着把祖宗卖给外人。”

    “是谁?”王洵敏感地侧过头,看着万俟玉薤的眼睛追问。

    “大人还需要问我么?当年在长安,您又不是没见到过?”万俟玉薤咧了下嘴,低声反问。

    明知道属下说的是句牢骚话,王洵却无言以对。当今皇上偏爱异族,认为他们比自家子民更淳朴。前宰相李林甫投其所好,提拔了大量的异族将领。哥舒翰、安禄山、高仙芝,这些手握重兵的节度使,之所以得到重用,哪个不是沾了血统的光?你堂堂一个天国上朝,将异族的利益凌驾于本国百姓之上。而本国百姓在外又屡屡受人欺凌却无处伸冤,久而久之,岂能不对自己的故国失望?

    想到这儿,非但那些俘虏不愿意做唐人的举动可以理解。即便是小贩们改了自家子侄的名字冒充大食人的行为,在王洵心里也不是罪无可恕了。他自问没有能力改变朝廷的政令,然而于自家所掌控的一亩三分地当中,却绝对不肯任由类似的情况发生。又斟酌了片刻,低声道:“今天的话,你们两个就不要再对别人说了。王某麾下也有很多兄弟来自异族,话被传歪了,难免会引起误解,于军心不利。但王某可以保证,在咱们这里,对所有人都一碗水端平。功名富贵各自凭本事争,谁也别凭着血统占便宜。在白马堡中,赵将军曾经说过一句话,王某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一段很浅淡的记忆,如果不是今天受到了外物刺激,王洵也许永远不会主动想起来。他记得,那是在一个秋日的早上,刚成为军人没几天的他和一伙长安贵胄站在一起,彼此套着近乎,显摆着祖上曾经的荣耀。而枪棒教头赵怀旭恰巧从旁边经过,撇了撇嘴,很不屑地说道:“我记得挑牲口一定要挑名血名种,这货体格强,骑在胯下时对主人的意图领悟得快。至于人,总得跟牲口有点儿差别!”

    当时的王洵心里不无恼怒。如今,对赵怀旭的教诲,却只有感激。凭祖上余荫,这辈子他都甭指望赶上秦家哥俩。凭血统,他亦永远比不上安禄山、哥舒翰。但是……。再度看了看正眼巴巴等着下文的十三和万俟玉薤,他笑了笑,年青的脸上充满了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他说,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血名种!”

    这句话乃是他从赵怀旭嘴里听说,如今原样转述出来,在语气语调上,却又加进去了许多自己的感触。半生潦倒的万俟玉薤听在耳朵里,登时双目便是一亮。旅率十三听到后,心中也好像有半盆热油被引燃了般,烧得恨不能立刻就跳起来。手握刀柄激动了好半天,却又慢慢低下头去,叹了口气,幽幽地道:“跟赵将军认识这么久了,没想到他还能说出如此高深的话来!当年十三追随下道朝臣大人之时,他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

    “下道朝臣,名字怎地这般古怪?”万俟玉薤不知道十三来自东瀛,楞了楞,本能地追问。

    “就像你的名字不古怪一般?”十三瞪了他一眼,气咻咻地地回应,“他是日本国望族,名字当然和大唐不一样!”说罢,又将头转向王洵,继续叹息着道:“大人当时跟我说,大唐之所以强盛,便是因为唐人的富贵贫贱不是生下来之时就注定的。只要你有本事,只要你肯努力上进,功名富贵就摆在你眼前!”

    真的是如此么?难怪人家都说距离越远景色越好。作为一个唐人,王洵的感受却和十三的故主,日本遣唐使下道朝臣截然相反。自高宗之后,科举制基本上就成了昨日黄花。能榜上有名者,十中七八不是凭个人本事,而是看背后的推荐者为哪位,其实力如何?侥幸有那么一两个凭真本事取得功名的,如小张探花,薛景仙等,则始终在底层官吏位置上徘徊。只要抱不上一棵大树,就永远甭想有站在朝堂上指点江山的那一天。倒是一堆像自己这样,既然没什么本事,也不愿意努力做事的人,靠着祖辈父辈的余荫,很容易便爬上了五品、四品乃至以上的高位。

    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又叹了口气,低声问道:“十三,你现在心里头是不是觉得很失望?!”

    “没,没有?!”立刻,十三将头摇成了个拨浪鼓。“十三可以发誓,真的没有!大唐虽然有些地方不像下道朝臣大人说得那么好,可比起十三的老家来,还是强得太多。”说到这儿,他学着王洵的模样叹了口气,低声补充,“在十三老家那边,大人们如果觉得平民冒犯了他的尊严,可以当街拔出刀来,将对方砍死。过后绝对没人追究。大唐这边,虽然出人头地也不容易。可即便是奴仆,主人也不可以随便将其处死。这种待遇,这种待遇就好比……,唉!十三是个乡下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反正从听到这条法令那天起,十三就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回日本去了。将来有了儿子,也一定让他做个唐人!十三没本事让他成为贵胄,十三却有机会让他走在街上,不被人无缘无故地杀死。”

    回国做一个平民,随时都可能被地方豪强当街砍死。在大唐为人奴仆,反而更安全些。站在十三的角度,王洵估计也会做同样的选择。现在的他已经能懂得站在对方位置思考,所以能充分理解十三的感受。但是,又不希望身边的气氛一直这么压抑下去。因此伸手轻轻推了对方一把,笑着道:“前两天不是谁,还说要买了大船回日本去耀武扬威来着?对了,你有儿子了么?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

    “有了,有了!”提到子嗣,十三立刻从忧伤地回忆中挣脱出来,“有三个呢,都是在疏勒生的。老大已经七岁了,头上长了两个旋儿。特别能吃,还长了一个大个子,站起来,头已经能顶到我这儿……”

    他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鼻子尖,满脸骄傲。王洵见此,又轻轻一巴掌拍过去,笑着调侃道,“不是他高,是你长得太矮了。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你那点儿饷银购开销不?在咱们疏勒,米价可是不低!”

    “够,够!”十三连连点头,“封帅赏了十三两百亩地,位置就在疏勒河边。我家两个婆娘和五个佃户都是当地人,个个摆弄得一手好庄稼……”

    “谁家的女儿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平素担惊受怕不说,居然还被当做佃户一样使唤!”见十三说得眼冒金光,万俟玉薤忍不住也加进来,酸酸地调侃。

    “她们自己乐意!”十三一扬脖子,满脸骄傲,“谁叫咱大小也是个安西军的军官呢?不但有饷银拿,种地还不用交田赋。嫁给我,她们其实一点儿也不亏!”

    “你!”万俟玉薤被堵得无言以对。疏勒乃大唐边境上的重镇,军人的地位在这里极高。而封常清又是出了名的护短。所以挂着正八品宣节副尉腰牌的十三,在大街上的确可以仰着脖子走。而他这个商贩人家的护院,赚得钱虽然多,见到副尉大人却只有打躬作揖的份儿。

    难得有人被自己说成了哑巴,十三心中好不得意。走过去,拍了拍万俟玉薤的肩膀,笑着安慰道:“你小子也不用眼热儿。咱们家钦差大人,是我见过升官最快的一个。给他做侍卫,还愁没功名可捞么?说不定两场硬仗打过后,你就可以升到从八品。等咱们折返回大唐时,正七品致果[1]也是跑不了的!”

    “还得请您老哥多多指点!”万俟玉薤被说得心头火热,拱了拱手,向十三郑重请求。

    “好说,好说。将军大人不是说过,让我先带着你么!”十三立刻大包大揽,仿佛自己有天大本事一般。

    见两人说得热络,王洵也不想打断。笑了笑,拔腿走开。仿佛后脑勺处长着另外一双眼睛般,十三立刻丢下万俟玉薤,寸步不离地追了上来,“大人小心。大人小心。这边,这边,我来,我来给大人拉开帐篷帘子!你,你,还有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给大人打盆洗脸水来!你,赶紧把这里收拾干净了!别跟块木头桩子似的!马上大人就要升帐议事了!”

    众侍卫早就习惯了十三狐假虎威的做派,笑了笑,七手八脚地开始忙碌。须臾之后,临时中军帐被整理干净,王洵也在侍卫们的帮助下解去了铁甲,洗干净了手和脸,坐在了一张胡床上,一边慢慢吃东西,一边在心里琢磨下一步的去向。

    正式亮出大唐旗号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马贼、地方贵胄、大食人的爪牙,无数挑战将接踵而来。他自问不畏惧于这样的挑战,然而,前面到底有多少敌人?敌人到底藏在哪里?类似的情报却半个也欠奉。现在的使团,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天气里赶夜路,四下里全是一抹黑,唯有手中的灯笼,可照见脚下咫尺之遥。但是灯笼里边的蜡烛能点多久,却是谁也没有把握。

    尽管如此,王洵却丝毫不为自己先前的决定而感到后悔。不亮出大唐旗号,也许整个使团就会被悄悄地淹没在西行的某段路上。日后大唐朝廷因为顾及脸面,未必会承认他们,后世的历史更未必会记得他们。他们中间所有人都将籍籍无名地死去,所有付出和牺牲起不到任何作用。亮出旗号,至少还能让周边的各路诸侯有所忌惮。至少能为安西军探明河中地区各方势力的真实态度。退一万步,即便这些目标都没达到,至少,他们保护了自己应该保护的人,没有白白辜负了别人的信赖。至少,他们曾经轰轰烈烈地存在过,像军人一样战斗着死去,而不是如同牲畜般任人宰割。

    如果敌人都像今天的马贼一般弱小就好了!明知道不可能,王洵心里依旧存着类似的奢望。打完今天的这场仗后,他手中的实力就扩张到了两千四百多人,正面单挑一方诸侯,力量上依旧有所欠缺。然而如果仅仅把目标设定为自保的话,希望却无形中又增大了许多。可那样到底有多少仗要打?周围的城主、总督们,不会一直用马贼来试探。他们早晚会亲自带领嫡系部属扑将上来,并且来得不止是一路!使团可以打退第一波,第二波,乃至第三、第四波,可消耗下去,依旧会有精疲力竭的那一天!

    一味地等着敌军上门,肯定不是个办法!必须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凭借手中的舆图和仅有的情报,王洵反复推算队伍的最佳出路。在安西军大兵压境的情况下,药刹水沿岸的大多数城主、总督目前对使团都会呈观望态度,极少数即便心向大唐,在大食人没有彻底败退之前,也未必有胆子明着上前迎接天朝来使。真正死心塌地归附大食人的,同样是极少数。如果使团可以击败或者拿下其中一伙……

    这个设想让他心情为之一振。但是,有这样的可能么?凭着手中这两千四百多号兵马,其中还有一半儿是刚刚抓来的俘虏,主动去进攻一城、一国?即便是当年的王玄策,在没借到泥婆罗兵的时候,也没胆子这么干。

    正犹豫间,军帐外突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王将军在里边么?找出半天云受谁指使没有?咱们登门去讨账?!”

    “是黄、沙两位前辈么?快请进来叙话!”王洵脸上一烫,快步走到军帐门口,迎接新收的两位部属入帐。

    初次统领超过两个团的兵马,他难免有些手忙脚乱,分不清主次,因此忘记了从俘虏口中套问敌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不过在两位外人兼安西军前辈面前,实在有些抬不起头来。好在新收的侍卫万俟玉薤非常擅于把握上峰的心思,见王洵脸色有些不自然,立刻围着帐篷绕了个圈子,然后装作气喘吁吁地模样跑回到军帐门口,抢在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再度发问之前,向里边大声汇报:“启禀将军,宇文将军说他奉命审问俘虏,得到了一份重要情报。此刻正在核实,马上就会送过来!”

    “这个宇文子达,做事总是神神秘秘的!”王洵的脸色又是一红,然后顺水推舟地回应。“你去催催他。就说这是行军途中,不比疏勒,差不多就成。不必弄得太花哨!”

    “诺!”万俟玉薤肃立拱手,然后扯了把两眼发直的亲兵旅率十三,小跑着去找宇文至。

    都是从死人堆里边爬出来的老江湖,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岂能瞧不出来王洵的这番做作?然而初来乍到,二人也不愿让主帅下不来台。故而笑了笑,陆续补充道:“宇文将军的确是太较真儿了。其实不用审问俘虏,咱们也能猜到是谁在背后指使。”

    “附近就那么几头臭鱼烂虾,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即便没有证据是他们干的,咱们打上门去讨要主谋,他们有胆子抵赖么?”

    “两位前辈有所不知……”被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的嚣张弄得有些迷糊,王洵再度强调自己一方的实力,“本次出使,王某只带了六百余人。加上两位的嫡系部曲和新抓来的俘虏,咱们也不过才两千余弟兄!”

    “两千余弟兄还不够么?咱们背后可是站着封节度的十万大军?!”沙千里有些不满王洵的谨慎,看了他一眼,低声提醒。

    “封帅那边,一时半会儿恐怕也帮不上咱们太多!两位前辈暂且坐下喝口茶,有些内情,咱们慢慢说。”王洵没有办法,只好把使团的来历如实相告。唯一隐去的就是,自己是受到了边令诚的排挤,不得不暂时外出避祸这部分细节。“……,眼下又马上要入冬了。更不可能有大军跟着过来。河中地区的诸侯恐怕也清楚这一点,否则也不会有胆子买通马贼,暗中与使团为难!”

    听完他的话,黄万山忍不住义愤填膺,拍了拍坐下的胡凳,大声骂道:“这没卵蛋的老太监,居然还没有死掉?当年怛罗斯之战,要不是他一直在高帅耳朵边煽风点火,高帅也不会行军太快,以至于被突然背叛的葛禄逻人抄了后路?!”

    “是啊。那厮在军中根子扎得极深。封帅有时候也不得不忌惮他几分。”王洵苦笑着摇摇头,低声附和。“可有什么办法?人家毕竟是朝廷派来的监军,有参与军务之权!”

    “他懂个狗屁。不过是好处没拿够,所以想方设法拆封节度的台罢了。那封节度也是,一点儿大都护的威仪都没有,居然被一个没卵蛋的太监玩得团团转!要我看,咱们大唐,早晚得毁到这帮没卵蛋的家伙手里。”黄万山点点头,骂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后半句话,可就有些犯了忌讳了。沙千里不忍看着好朋友因言取祸,皱了下眉头,低声插言,“封节度用兵,素来持重,在军粮供应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当然不会轻易拿弟兄们的性命冒险。不过……”

    看了看王洵的脸色,他的语锋陡然转向,“封节度这回恐怕持重得有些过头了。药刹水两岸这么多城池,还怕找不到地方养活几万大军么?甭说才两三万,就是十几万,咱们一个城池挨一个城市掠过去,也能把三年的军粮凑出来!”

    “是啊,没有军粮,就食于敌便是了。何必跟这帮王八蛋客气?!”提起抢劫,黄万山就两眼放光。

    这两位都是什么人啊?可真是当马贼当习惯了,把大唐官军看得跟强盗一般!王洵在心中暗自苦笑,一点儿也不赞同两位前辈的观点。沙千里是个机灵人,看到了王洵的嘴角,就明白他心中的大致想法,笑了笑,继续说道:“都把兵马开到别人家门口了,再讲什么仁义,那不是哄鬼么?再者说了,河中这一带,向来讲究的是弱者供奉强者。你打了胜仗不抢粮食、不抢牲口,人家还会觉得实力不济,在给自己留后路呢。大食人这些年把各位城主、国主们逼得都快当裤子了,也没见谁敢心生反抗的念头。倒是咱们安西军,处处待人以宽,反而养出一群叛逆来!”

    这话说得倒也符合实际。王洵根本无从反驳。然而,眼下需要解决的如何在困境中杀出一条生路,而不是替封常清出谋划策。因此,他笑了笑,轻轻挥手,“两位前辈说得甚有道理,但如今咱们却远远算不上强者。凭借手中这点儿兵马,顶多自保。想要上门寻仇的话,恐怕会被人趁机……”

    “这话沙某不敢苟同!”纵然是已经奉王洵为主帅,沙千里却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犯傻,“咱们手中实力不济,除了咱们自己,还有哪个清楚?况且沙某听说段秀实将军的旗号半个月前曾经在俱密城附近出现过。如果咱们拍几个人打起他的旗号作为疑兵,再于军中多置些旌旗,想必能让附近的城主、国主们吓得连觉也睡不着!”

    “是啊。更何况还有你这铁锤王的名头。只要打出来,谁愿意提着脑袋上前送死?”黄万山想了想,也跟着低声附和。“如果他们真的敢出城决战的话,就等于摆明了车马要跟大唐作对。封节度过后肯定饶不了他们。如果他们没胆子出城的话,嘿嘿,那可对不住了。城外的粮仓、草垛还有那些来不及撤回城内的牲畜,正好拿来为他们赎罪!”

    这两个人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三言两语,便把拿出了一个主动出击的战略。见王洵一时半会儿反应不过来,沙千里想了想,又低声分析道:“河中这边城池,与中原不大一样。这边的百姓通常都不种粮食,完全靠放牧、挤奶过活。牲畜、干草和平时积累下来的肉干、皮革、奶酪,都无法送进城去统一存放。所以几乎每座城池外围,都有几个大大小小的堡垒。这些堡垒当中平时守军就不多,战时更是顾不过来。只要咱们将城内的守军吓得不敢出头,补给就能随便拿。而一些牧人平素本来就对城主不满,失去的过冬的财货,除了加入咱们之外,根本没有别的活路!”

    这不还是打家劫舍么?王洵听得心里暗中发苦。不待他出言反驳,黄万山接着好朋友的话头敲砖钉角,“要是人少就一定要怕人多的一方的话,那我和老沙两个,早就被附近的城主给剿了。实际情况却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两年来,每到入冬前后,我跟老沙两个都要到城池附近打秋风。那些城主、国主们明明派遣出一些兵马就能把我们两个干掉,却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肯先出手!大人您可知道这是为何?”

    “为何?”王洵没法不奇怪,顺口追问。

    “即便古代名将出马,杀敌三千,通常还要自损八百呢!况且这些国主、城主们,哪个又是名将的料子?”黄万山也突然变得口齿便利起来,借着王洵的提问侃侃而谈,“干掉我们这六百多弟兄,他们自己少说也得死伤同样的精锐。巴掌大的小国,哪有那么多精锐可供折损?一旦自家折损太厉害了,说不定第二天就会被别人给吞掉。所以,还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舍弃点牲口钱财,买个消停!”

    “嗯!”如果身边有个长辈在的话,王洵真想跟对方讨教一下该如何做决定。可惜,现在连封常清都远在数百里之外,他能依仗的只有自己。沉吟半晌,他才试探着问道,“两位前辈的意思是,咱们主动打上门去,抖一抖大唐的威风?!”

    “对!”看到王洵终于开窍,沙千里高兴得直拍大腿,“钦差大人反正原来就是虚张声势,索性咱们死挺到底。随便找一个城池,以勾结马贼,谋害大唐使节的罪名讨伐他。看城里的人有没胆子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公然与大唐为敌!”

    答案基本上是否定的。甭看有心人敢暗中对使团下黑手,让他公开跟大唐为敌,借八个胆子他们也鼓不起勇气来。到了此刻,王洵也相信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的建议,确实有可行之处。自己原来不过是想把危险由暗处引到明处,逼着周围诸侯表明态度。而沙、黄二人的建议,却又进了一步,居然要凭借安西军悬而未发的虎威,强迫药刹水两岸诸侯签订城下之盟。

    这个计划不可谓不胆大。但万一侥幸成功,带来的震动也更加无法估量。特别是第一份城下之盟签署以后,周围的诸侯们恐怕愈发胆战心惊。所有按中伸过来的黑手,要么迅速缩回去,要么直接暴露在阳光之下。届时,自己应对起来的可就比现在从容多了。

    想到这儿,他终于把心一横,低声冲外边喊道,“擂鼓!叫校尉以上将佐到中军议事。”

    “这就对了。”见王洵最终还是采纳了自己的建议,沙千里忍不住心头一片火热。“在这片土地上,只有咱们大唐男儿横行的份儿。什么时候轮到过别人?”

    须臾,众将领赶到中军帐,齐刷刷在帅案前站了两排。

    宇文至有心给自家兄弟作脸,不待王洵开口,便高高地将一张按满了手指头印儿的字纸举过头顶,同时嘴里大喊,“禀中郎将,末将奉命审讯俘虏,获得重要口供一份。据半天云麾下的小喽啰招认,他们是受了俱车鼻施汗的指使。”

    “口供可否属实?你找其他俘虏核对过了么?”王洵给了宇文至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微笑着追问。

    “属实!”宇文至快步走到帅案前,将口供递上,然后继续大声补充,“末将找了四名马贼小头目,还有十几名贼首身边的亲信,他们都招认说贼手阿尔斯兰平时就与俱车鼻施汗有勾结。这次行动,也是事先谈好了价钱才动的手。”

    闻听此言,众将领勃然大怒。纷纷开口,要求王洵将此事迅速禀明封常清,请求安西军及早出面对俱车鼻施进行惩戒。只有明威将军宋武,平素跟宇文至混在一起久了,看出他跟王洵之间必有默契,当即哼了一声,大步出列,冲着众人冷笑着说道:“咱们又不是七八岁的小孩子,在外边挨了欺负还要找大人告状。俱车鼻施自己找死,成全他便是。又何必在这里哭哭啼啼!”

    “谁哭哭啼啼了?”方子陵被说得满脸通红,气哼哼地反驳。

    “就是,千把人就想与一国为敌,你当弟兄们都是铁做的么?”其他几名将领也七嘴八舌,纷纷数落宋武狂妄。

    王洵见此,用手掌轻轻拍了拍桌案,笑着说道:“大伙先别急着下结论。先过来见过两位安西军前辈。他们都是经历过怛罗斯之战的老将,经验比咱们丰富得多。”

    众人刚才就已经在私下打听过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的事迹,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碍于军纪的话,早就跑过去攀情了。此刻听到王洵的提议,立刻丢开正在进行的争论,争先恐后围拢向前,冲着沙千里、黄万山两个抱拳致敬。“后生小子,见过两位前辈!”

    甭看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在万马军中谈笑自若,见到一大堆正五品、从四品的将领向自己行礼,却登时窘得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红着老脸吭哧了半天,才终于憋出了一句,“各,各位弟兄,别,别客气。折,折杀,小,折杀咱,咱了!”

    “他们向你们二位行礼,不为官职。而是敬你们二位这两年多来,在群狼环伺下傲然不屈!”王洵也从帅案后走出,笑着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解围。

    “我,我们两个也是逼,逼到这个份上了!”沙千里比黄万山先一步缓过气,抱着双拳四下作揖。“当,当不起钦差大人的夸赞。几位,几位将军都是少年才俊,我们岂敢,岂敢托大。”

    “什么托不托大的,无论怎么说,你们都是安西军的前辈。末学晚辈初次见了前辈,打个招呼还不应该么?”王洵强行按住沙千里的胳膊,笑着命令,“别动,就这么一次。受完了这轮礼,咱们就是一家人。从此再不说见外的话!”

    “那,那……”沙千里挣扎了两下,力气没有王洵大,只好放弃。“那,那我跟老黄就愧领了。各位弟兄,以后有用得到我跟老黄两个的地方,尽管开口!”

    “放心,大伙不会跟你客气!”王洵笑着接了一句,松开沙千里的胳膊。对于两个与河中群雄有过多年周旋经验的部将,王洵是打心眼儿里头待见。特别是对沙千里,在他看来,此人非但有勇,而且看问题的眼光也颇为独特。如果让他归心的话,今后必然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对王洵也早就有了投效之心,否则,他们两个刚才也不会彼此配合着撺掇王洵主动向河中地区的众豪强寻衅。在沙千里看来,于此节骨眼儿上,王洵只带着六百余名侍卫出使河中,本身就是一场九死一生的豪赌。而赌博这东西,除了运气之外,还要比一比谁底气更足。使团的表现越是小心翼翼,周围的城主、国主们越要踩着鼻子上脸。而使团越是嚣张跋扈,周围的城主、国主们反倒不敢怀疑唐军即将大举西征的真实性,愈发不敢轻举妄动。

    既然钦差大人以诚待我,我又何不以诚待之。感于王洵的真诚,沙千里又四下拱了拱手,大声道:“前辈二字愧不敢当。大伙看在我们两个痴长几岁的份上,私下里叫一声黄大哥,沙大哥,足矣。大伙都是军中汉子,其他客气话我就不多说了。从此往后,大伙功名富贵一道取之!”

    “对,就是这话,咱们功名富贵一道取之!”宇文至立刻大声响应。

    众将领见沙千里说得爽快,对他和黄万山两个的好感不由得又增加了些。纷纷接过宇文至的话头,与二人寒暄起来。静静地听了一会儿,王洵再度走回帅案之后,清清嗓子,大声道:“对于咱们接下来该如何行动,两位前辈早有良策。大伙不妨先静一静,听听他们两个的谋划!”

    “诺!”众人答应着退向两旁,静待沙、黄二人的下文。

    两名老将没想到王洵居然丝毫不愿意贪他人之功,直接把自己推到了众人面前。不由得再度窘迫了起来。搜肠刮肚了好一会儿,才由沙千里带头,冲着王洵轻轻拱手,“既然已经到了大人帐下,请大人与其他弟兄同等待之,切莫再称我俩为前辈。否则,我们两个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了!”

    “一个称呼而已!”王洵大度地摆摆手,笑着答应,“就依了两位将军。两位将军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不妨一并说出来。”

    从白马堡中磕磕碰碰走到现在,无数坎坷早已将他磨砺出了几分老辣。他自己对此浑然不觉,沙千里、黄万山眼里,却愈发觉得中郎将大人气度非同寻常。当下,由沙千里带头,朗声说道:“其他要求就没有了。大人一见到我俩,便折节相交。这份情谊,我俩不知道如何回报,只好拿出自己最大的本事来。这个想法未必妥帖,却希望能给大人和诸位将军提个醒,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番客套话说罢,他迅速将话头转向正题。先是将附近各路诸侯的具体实力、对大唐的态度,以及当地各城市、堡垒的大致情况,日常运作方式等,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大伙分享。然后再根据柘折城的具体情况,朗声分析道:“刚才我跟黄别将两个向大人提议,随便找一个地方诸侯,主动逼上门去问罪,强迫他签城下之盟。如今既然罪魁祸首的身份以及被宇文将军审理出来了,咱们就不必再胡乱树靶子。直接杀奔柘折城,问俱车鼻施谋害天朝使节之罪便是!”

    “这……”众将领闻听,又是大吃一惊。俱车鼻施可汗的实力,在药刹水沿岸诸侯当中绝对排得上前三。而柘折城原本就是大宛国的国都,城高池厚,更不可能被两千多兵马给攻下来。这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一定是当马贼当得穷疯了,刚过上安稳日子,就想着洗劫一个国家。

    当即,就有人要出言反驳。王洵见此,又是轻轻摆了摆手,笑着吩咐,“大伙别乱,听两位将军把话说完!这边不同于中原,很多事情,沙将军和黄将军比咱们更有经验。”

    既然主将已经发了话,大伙只好继续洗耳恭听。沙千里整了整思路,继续说道:“俱车鼻施汗的实力很强,这个我和老黄也知道。但是,正因为他实力比较强,我们才要找上门去收拾他。打败他,必将震动整个河中。其他各国主、城主即便先前对使团图谋不轨,也会全吓得缩回去!”

    “可他麾下有几万兵马,咱们只有一千多人!”魏风素来持重,不愿意王洵因为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的怂恿而带着大伙去冒险,犹豫了一下,带头发问。

    “应该是一万七千上下,并且只有五千左右是骑兵。再多了,他根本养活不起!”沙千里摇摇头,出言更正。而这五千多骑兵,还要分守很多地方,平时集中在柘折城中的,不过三千左右。这也是他始终无力剿灭我跟黄别将的原因之一。用步卒来战,根本追不上我。用骑兵来战,三千对六百,他也无法将四面八方全堵住。每次都让我跟黄别将找到办法平安脱身!”

    “可这次是咱们主动打上门去的!”方子陵也持慎重态度,低声反驳。

    “打上门去,他也未必主动迎战啊。大人一仗就灭了半天云,换了你做俱车鼻施汗,你敢相信大人只带了六百护卫么?”沙千里摇摇头,笑着反问。

    换了别人在俱车鼻施汗的位置,的确也不会相信王洵只带了六百人,就轻而易举地干掉了五倍于己的马贼。可这毕竟建立在假设的条件上,赌博的成分实在太大了些。众将想不出合适的反驳话,脸上的表情却依旧充满了犹豫。沙千里见此,又把先前对王洵的话,向大伙重复了一遍。告诉众人,游牧民族的辎重补给来自牲畜,而牲畜无法养在城内。如果主动向柘折城发起进攻,先要面对的不是主城和城内的守军,而是城外的马场、草料场和仓库。俱车鼻施汗肯定想不到使团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所以大伙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绝对可以将城外存放粮草辎重的据点儿一一拿下。而待俱车鼻施汗做出的反应,粮草辎重已经尽入唐军之手,带着一群士气低落的饿兵出城与唐军决战,他未必讨得了什么便宜。即便真的不幸被他占了上风,大伙也可以如同马贼一般,风驰电掣地离开。俱车鼻施汗如果领兵来追,则双方只有靠骑兵对决。如果不追,则唐军的惩罚目的已经达到,传扬开去,一样没有人愿意重蹈俱车鼻施的覆辙。

    “所以,这仗,咱们一定要打。打好了,则不必再四处赶路,坐在帐篷里,河中诸侯便争先恐后前来投效。即便打个不输不赢,咱们也得到了足够的粮草辎重和马匹,是走是留,都可以随心所欲!”

    “那,那商队怎么办?把他们丢下么?”朱五一为人厚道,小心翼翼地提了一个别人都不会提的问题。

    关于商队,沙千里还真没有仔细考虑过。按照唐军以前的习惯,从来不跟商贩打什么交道,更甭提为对方充当保镖了!犹豫了一下,他将头转向王洵,“商队之事,沙某不太清楚。还请中郎将大人定夺!”

    “可以留一队弟兄保护他们,连同保护咱们自己的彩号!”王洵想都没想,立刻做出了决定。

    “大人!”宋武大惊,赶紧出言劝阻。如果真的要主动去找俱车鼻施汗的麻烦的话,手中弟兄已经够少了,这种紧要关头还分兵去照顾不相干的商人,肯定不是恰当举措。

    王洵起初他也没有为商队充当保镖的打算。他先前之所以拉着商队跟使团一路走,是为了防止泄露消息。后来身份暴露后,则是出于愧疚,想对商人们有所补偿。而现在,他心里却隐隐冒出了另外一番想法,不仅仅因为愧疚,而且因为责任。

    那是一伙和他一样,对大唐牢骚连连,却愿意为大唐付出所有的人。那是一伙得到些许好处,就恨不能倾其所有作为回报的人。那是一伙明知道前路危险重重,也愿意跟他福祸相伴的人。他无法抛弃,也不敢抛弃。

    那是他的骨肉同胞。他的父老乡亲。如果此刻抛弃了,日后总有一天会后悔,会被别人同样看得一文不名。

    “保护大唐百姓,乃大唐将士应尽之责。要不然,人家每年缴纳赋税又为了什么?”挥挥手,王洵命令宋武归列,“朱旅率,你去。带一队弟兄保护他们。另外,向他们说明实际情况。”

    “诺!”朱五一昂然出列,拱手领命。宇文至和方子陵两个本来也想反对,看到此景,只好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吐回了肚子。沙千里见状,笑了笑,大声道:“还是大人想得周全。商贩们其实不全是累赘,用得好了,一样可以为大军出力。末将听说,大食那边作战,也有商队跟在军旅之后,一边帮忙采购急需的辎重,一边帮忙处理缴获的战利品!”

    军队打家劫舍,商队销赃。不但是大食人的传统,大食以西的十字教国家,亦有类似的先例。众将领对此早有耳闻,如今又听了沙千里的描述,便丢开了将商队抛弃的打算。估摸着众人的意见已经被统一得差不多了,王洵笑着拔出第一支将令,“如果没有人反对的话,王某可就要调兵遣将了,宇文将军听令……”

    “末将在!”听王洵第一个就点到自己,宇文至脸上对战事的担忧瞬间就变成了骄傲,答应一声,快步走到帅案前。

    很满意于好朋友的表现,王洵点点头,笑着吩咐,“你从军中挑选五十名用弓箭的好手,为全军前驱。除了沙、黄两位将军的部属之外,其余各部人马随你挑选。今晚用过饭后便立刻出发,路上遇到敌军探子、斥候……”

    “只要出现在末将视野之内,末将保证一个也不让他们活着离开!”没等王洵把话说完,宇文至立刻信誓旦旦地承诺。

    不料王洵却摇了摇头,笑着补充:“别全杀光,放几个胆子小的回去给俱车鼻施可汗报信,让他知道大唐安西军上门问罪来了!”

    “嗯?!诺!”宇文至先是一愣,随后就明白了王洵的意图。接过将令,转身出帐。

    目送着宇文至率先离开,众将心里立刻明白,主动向柘折城发起攻击的决定已经无可更改。担忧之余,有一股豪情亦在心中慢慢涌起。

    即便将沙千里,黄万山两位包括在内,这伙人的平均年龄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心中的激情远远多余暮气。况且刚刚以劣势兵力收拾掉了数倍于自己一方的敌军,令将士们个个都对周围的敌人心生轻蔑。所以纵使有人依旧不看好主动出击的结果,却也将期待的目光投向王洵,希望下一个被点到的便是自己。

    “宋将军听令!”在众人殷切的盼望下,王洵抽出了第二支令箭。

    “末将在!”宋武答应一声,大步走出队列之外。

    王洵冲着他点点头,继续吩咐,“你去选五十名骑术最精湛的弟兄,每人带三匹战马,一杆大旗。吃过饭后立刻出发,先向南绕行五十里,到了药刹水边上后,再掉头向西北,做出与我配合夹击柘折城的姿态。声势造得越大越好,若是能让俱车鼻施汗相信你所部兵马是段秀实将军派过来的,我便记你的首功!”

    “诺!”宋武眼中一喜,随后年青的脸上便洒满了阳光。以五十人冒充一支大军,任务并不好完成。然而,这也说明王洵已经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家兄弟,不再因为哥哥宋昱的关系,故意对他敬而远之。

    “沙将军,黄将军……”王洵迅速又抽出第三、第四支令箭,毫不犹豫地交给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位带领本部兵马,同样是多置旗鼓,紧随宇文将军之后。带了柘折城外,先根据敌军布防情况,选择攻击方向,然后静等我带领大军到来。如果战机许可,亦可以不等我。自己决定何时出手!”

    闻听此言,众将眼中忍不住涌起了一丝羡慕。王洵手中的兵力只有两千出头,如果沙千里和黄万山提前对城外的某个目标发起了攻击,主力到达之后,便只有给二人做后盾的份儿。换句话说,王洵的这道命令,等同于临阵应变之权交给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而其本人,则心甘情愿地替沙、黄二将打起了下手。

    “诺!”

    “诺!”沙千里和黄万山也明白王洵的对自己非常器重,答应一声,阔步很出列,双手将令箭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捧在心口处。

    目送二人出帐,王洵又将剩下为数不多的兵马分为几个旅,交给方子陵、魏风等嫡系部属和曹靺鞨、石蛮子等异族将领指挥,各自去执行一定任务。随后,又命亲兵旅率王十三将全部侍卫召集到一处,随时准备为大伙提供接应。

    待他把一切细节都安排妥帖,夜幕也笼罩在了营地的上空。整个大营一片忙碌,所有人都厉兵秣马,为出征做追最后的准备。王洵四下巡视了一圈,正准备回中军用饭,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响。

    凭听觉,王洵就能猜到来人并没有受过严格的行伍训练。立刻回过头去,手按刀柄,“谁?朱五一,怎么是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被派去保护商队的朱五一不敢用目光与王洵相视,低下头,很是为难地回应,“俺,不,末将,不不,卑职,卑职去过了。但,但商会的程掌柜说,这个时候,他们不能拖大军后退。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敢违抗我的将令。并且还拐带了一堆无关的人回来!”王洵又是生气,又是感动,指着朱五一身后的齐大嘴、储独眼等一干刀客质问。

    闻听此言,朱五一更是不知所措。耷拉着脑袋,喃喃辩解,“他们,他们说,半天云都被您打垮了,周围哪还有强盗轻易敢动商队的念头。您尽管放心向前,他们可以慢慢跟着大队留下的马蹄印儿走!”

    唯恐王洵处置朱五一,齐大嘴上前一步,主动替对方开解,“程老掌柜琢磨过,在您跟正主儿分成胜负之前,商队肯定安全。大人不要怪朱旅率,是我等自己要来为大人效力的。朱旅率拒绝过,但我等非要跟着他,他也没办法!”

    “是啊,是啊,请将军带上我等!”其他众刀客们纷纷开口。“我等打仗不在行,追追残兵,打扫打扫战场什么的,也能搭一把手!”

    “胡闹!”虽然心里感动,王洵还是不得不板起脸来,大声呵斥,“两军交手,岂是儿戏!况且本将这次要对付的是一支劲旅,并非半天云那种乌合之众!赶紧回去保护商队吧,大伙的心意,王某领了!”

    “我等知道将军有大动作!所以才前来助拳!”

    “带上我等,我等不怕死。”

    众刀客心气正高,怎肯轻易推开。纷纷开口求肯王洵准许自己加入。

    单论身手,这些人的确都是一等一。可列阵而战,个人勇武却派不上多大用场。万一有人没头苍蝇般乱闯,反而容易冲动自家阵脚。王洵不愿意让别人冒险,自己也不愿意冒险,沉吟了片刻,正准备强行将众刀客驱逐,储独眼却见机得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我老储夹着尾巴,在这条道上走了大半辈子。从没像今天这般痛快过。请大伙让我老储再痛痛快快地活上几天,即便死了,这辈子也甘心了!”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为死去同伴报仇的机会!”众刀客纷纷跪倒,祈求王洵准许自己参战。

    见王洵依旧不肯松口,齐大嘴也跪倒在地,用膝盖向前爬了几步,满脸是泪,“这些年来,凡是在丝绸古道上的劫案,哪个能与河中各地的城主们脱开干系?我等平时不敢提‘报仇’两个字,只能把怨气憋在肚子里。这回,有将军带领,我等要是再不拔出刀来,还如何不配做个男人?!”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机会!”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机会!”

    想起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同行,众刀客泪落如雨。丝绸古道上的马贼,十有七八是众城主、国主刻意养下的打手。头天做下了案子,第二天赃物就能在城中公开销售。有时候刀客们舍命护着商队的一部分人突破土匪的包围,伤亡惨重地来到前方的城中,在沿街店铺中,便能看见死去同伴身上的遗物。上面的血迹都没擦干净,每一件都深深刺进大伙的心里。

    原来唐军从不与百姓打交道,所以刀客们也不敢奢望军队为自己主持公道。而王洵却第一个破了这个例,让他们看到一丝复仇的希望。所以,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他们都想将这个希望抓住。否则,日后根本无法面对同行们留下的孤儿寡母。

    王洵终于明白一向老实巴交的朱五一,为什么今天敢于违反军令了。即便是他自己,此刻心中也是火辣辣一片。清了清嗓子,他低声道,“如此,你等就单独组成一队。跟在我的身后,我冲到哪里,你等就冲到哪里。不准乱,也不准擅自行动,做得到么!”

    “如果谁当了孬种,大人就一锤子砸死他!”齐大嘴喜出望外,代替所有人表态。

    “对,铁锤将冲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誓死追随!”众刀客齐声响应。

    “起来,去找管军需的李参军,每人领一身轻皮甲。一柄横刀!”王洵强压住心中的激动,点点头,沉声吩咐,“朱旅率,你带他们去。这支队伍也一并交给你。”

    “诺!”朱五一抹了把脸,憨憨地回应。

    “去吧!”王洵挥挥手,命令对方领着刀客们退下。然后继续向中军帐走去,接连迈出了几步,腿都僵僵的,手臂处也传来一阵颤抖。

    不是因为对大战的紧张,而是因为感动。他带领的是一群热血男儿,无论以前做过强盗还是做过刀客,都是不折不扣的好汉子。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追随,天下又有何处去不得?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相伴,他又何必要逃,何必要委曲求全?今晚,便是全新的开始。他要将珍藏已久的锋芒露出来,在河中这片碧野黄沙间刻上自己的痕迹。

    正激动间,耳畔忽然又传来侍卫十三的呼唤,“启禀将军,宇文将军的队伍已经整装待发,他想请您过去跟弟兄们说几句话!”

    “喔!”没想到宇文至动作这么快,王洵楞了楞,旋即顺着十三的指引向不远处看去。夜幕中,有一小队骑兵站在那里,方方正正,宛若一块雕琢过花岗岩。

    “告诉他我马上就到!”王洵身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快步走向宇文至等人所在。目光一一扫过众人的面孔,想说几句话来激励士气,最终发现无论怎样的言辞在此刻都纯属多余。只得挥挥手,大声喊道:“出发!”

    “出发!”宇文至抽出横刀,冲着队伍高喊,“用贼寇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随后,一夹马肚子,闪电般冲向了夜幕。

    “用敌人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五十把横刀同时举起来,半空中虚劈,劈穿远处无尽的黑暗。

    注释:

    [1]致果校尉,正七品上级武散职。类似于现代的上尉军衔。不带兵时拿干饷。带兵时可任旅率或者队正。

    第三卷 破阵子 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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