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以后,六部制至清末沿袭不变。所不同的是宋代为进一步削减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三权分立,又设置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还实行了官、职、差遣三者分离的制度。到了明代,六部之上无统属机关,直接对皇帝负责。与前代相比,明清改变较大的是称为省的机构全部被取消,或被新的机构所代替。新出现的中枢部门,主要是明代的内阁和清代的军机处。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实际上行使了秦汉以来宰相的职权;所不同的,内阁和军机处都不过是皇帝的机要秘书处,而不是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
中国自隋、唐以来,实施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推行贤人政治。所谓贤者,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治国专家。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中国人在管理上的计划模式,大抵可以分为唐式、宋式和明式,兹说明如下:
(一)唐式
1.问题的构成。问题的构成或出自主管(相当于皇帝)的想像,或源于员工(相当于大臣)的建议,或来自外界的压力,或由于专家(相当于中书省属官)的讨论,但最后都须经由主管认定,才能构成。
2.A专家拟定计划。专家就是古代的贤者,中国传统观念,重质不重量,贤属质,众属量。春秋时即有众从贤的说法,哪一个人贤,就采纳哪一个人的意见。中国人认为只要其人是贤者,就能够代表多数;不贤而仅凭数量,是无足轻重的。唐朝是由中书省拟定意见。
3.送请主管核定。主管是要负责任的,因此专家(贤者)拟好的计划,必须由主管核定,表示负责的意思。汉朝的主管,所采取相当于现代的领袖制,由他一人独自决定,独自承担。唐朝采取相当于现代的委员会制,所以主管(皇帝)认为兹事体大,需要较多的人来共同研商决定,也可以召集会议,共同决定,共同负责。比如,唐朝设政事堂,作为宰相共同议事的机构。
4.交付有关部门执行。计划由主管核定后,再由B专家进行复核(唐朝的门下省是专门负责复审的机构);若最后确定无误后即交付有关部门执行(尚书省是负责执行的机构)。
(二)宋式
1.问题构成,如同前述。
2.专家仍然代表贤者,但其地位,已不如汉唐时代那般崇高。贤者受命拟订计划,得先请示原则,明白主管的意图之后,才敢着手研拟。相沿迄今,主管导向仍然普受重视。
3.主管的形象,原本无可厚非,也是孔子所深切寄望的。因为主管太不像样子,下属会连带不像样子。但是主管像主管的方法很多,不一定要事事表现精明能干才行。也许是部属(专家、贤者)为了表示忠诚,过分谦抑,事事请示,一切顺着主管的意图,以致主管逐渐习惯于“官大学问也大”的心态。凡有计划,必先提出构想,好让部属知所遵循,依照图样去拼合七巧板。
4.计划拟好之后,送请主管核定,理论上就应该由他负责,这就是主管的“担当”;实际上也有执行时发生错误,仍然把责任推给专家,叫他来顶罪。
5.主管将核定的计划交付有关部门执行,如同前述。
(三)明式
1.问题的构成,如同前述。
2.主管拟定计划。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宰相胡惟庸造反,明太祖接受这个教训,从此废止宰相,不再设立。专家独裁,凡事无不躬亲,也会产生问题;由主管亲自订计划,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3.将订好的计划,交付有关部门执行。由于此系主管的决定,大家更加不敢提意见,不行也得行。
可以说,这三种模式,迄今仍在使用。一般说来,善于领导的主管,由于知人善任,每多采用唐式,比较接近无为而治的要求。如果用对了人,找到真正的专家,唐式的效果不坏;假若缺乏知人之明,造成“贤不贤”的假象,那就不堪设想。不善于领导的主管事必躬亲,一天到晚担心部属“造反”,当然采用明式。不过,明式如果用在创业时期,规模很小,事情不多,人才不够用,而主管又确属精明能干的,倒是蛮合适的。一般的主管大多采用宋式。尤其在近代教育情境下,专家不一定就是贤者,他可能只知专业,不知其他。主管看的较多较广,由其提出构想,划定范围,再由专家去拟订计划;部属既有原则,又可少负责任,当然乐意如此。
明式还有一种可能出现的弊端,就是小人弄权。如明代太监弄权,比任何朝代都厉害。主管精力、智力有限,时间也有限;一切都要事必躬亲,最后实在管不了,还是由下面人说了算。由于没有授权给专家贤者的习惯,便只有任由心腹知己弄权了。
唐、宋、明三式共有的缺点,在于事前未能集思广益,事后又无追踪考核。加上执行的人员与计划的人员不能直接沟通,难免闭门造车;再加上一声命下,强制执行,带来许多无谓的困扰。中国人之所以习惯于抗拒新的方案,这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兹为补救起见,建议三种修正模式如后,以供参考。
在常规时期,我们可对唐式进行修正,也就是一般计划的拟定。主管尽量不表示意见,让有关人员自己去摸索研究,最后大家都同意了,再提请主管核定;主管无意见,再由另外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确实无误,方可下达执行;如果复核有异意,认为不妥当,还得重新拟定。唐式的优点在于通过建立相互制衡的机制,从制度上避免了少犯错误;此外,它能训练部属自动计划的能力,养成自己发掘问题、自行解决问题的习惯。由于一般计划,时间既不急迫,影响亦不重大,可以放心“寓训练于实际的计划”。
非常情况下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对宋式进行修正,一种是对明式进行修订。
宋式在争取时效及发挥高阶层主管的见解方面,十分有利。但如经常采取此式,主管太过劳累,也不容易每一步都顾虑到;部属的智慧,更不能得到独立的发挥。
修正后的明式,用于特殊情况,如创业时期或紧急时期,而且高阶层主管确有过人之处,能够洞察时机,切合实际需要地发号施命。
明式在争取时效、发挥主管作用及保守秘密方面,比宋式更为有效。创业时期或紧急情况,偶尔使用明式,容易集中人力和时间,往往事半功倍,但如平时或任何重大事件均如此处置,则人非圣贤,难免有错。何况整个机构,只有最高主管一个大头脑在运作,其他众多小头脑闲置着,真是莫大的浪费。
各级主管,可视实际情况,机动采用修正后的唐式、宋式或明式——这也是一种权变。但是每一主管,应该有其原则:何种情况之下,采用修正明式,哪种情形将采取修正宋式或唐式,这个“经”要设法掌握。
执行的情形,要随时查核,和原计划比较。如果发现差异,应该追究其原因,能补救的及时予以补救;确属无法补救的,要及时修订计划。经权之道,乃是三种修正模式所共同合用的。
至于计划的程序,无论采用那一种修正模式,拟订计划的程序,大抵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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