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此为李白诗《侠客行》,先不解其意,只读下来,就可感知李白诗风,飘逸而豪迈。李白为古侠士写诗,又于诗词之间展现自我内心抱负,诗酒江湖,侠士雄风。
赵之侠士头戴点缀胡缨的帽子,身佩吴地宝剑,如霜雪明亮。银鞍白马互相辉映,如流星飞奔。
这是前四句,赵之侠士穿戴配件,骑乘之形勾勒于纸上,令人称羡。
走十步之内即可杀一个人,纵横千里而无人匹敌,任务结束之后拂衣而去,将身和名隐藏。
此四句表达侠士风范,勇武,武功卓绝,肝胆义气,完成任务之后又不动声色归隐,洒脱而无视功名利禄。
闲暇时在信陵君处饮酒,将宝剑脱了横在膝前,与朱亥一起吃肉,与侯赢一起喝酒。信陵君是战国四君子之一,喜欢结交天下豪杰,朱亥及侯赢都是信陵君的门客。
三杯酒下肚就可答应做事,一诺千金,五岳都可轻视,喝的眼花耳热之后,气势如虹。
此八句说侠士日常活动,饮酒吃肉,结交君子。可以托付任务,爽快而重信用。
为救赵国朱亥用金槌杀人窃兵符救赵,震惊邯郸,此处引用信陵君窃符救赵故事。朱亥侯赢二壮士,千秋声名赫赫大梁城。纵然死了侠骨留香,不愧为世上的英豪,谁会像杨雄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里,只写《太玄经》。
此八句赞颂了朱亥侯赢侠士行为,同时表达自己的仰慕,对侠士生活干脆利落的向往,与只做文章不尚武学的生活方式的轻视。
此是李白采用古乐府体例而写成的一首赞颂侠士的诗,全诗通过对侠士衣着装束,武功水平,工作习惯,日常活动,偶像典范,毕生追求等方面描写,展现侠士们肝胆肺腑,众信守义,潇洒豪迈的恢宏人生观。
李白敬佩这些侠士,自己也喜欢佩戴宝剑。
此诗写于唐玄宗天宝三年(744年)李白游齐州(山东济南一带)时,唐代胡汉通婚交融,文武并重,胡人的彪悍与汉人的儒雅并存,在这种背景下,侠风盛行。李白时年43岁。可以想象已经过了不惑之年的李白还存有一腔侠士热血,他诗词飘逸,行止尚义而磊落。确有仙风道骨。
诗词之艺术,通过节奏把控,格律运用,平仄押韵,将汉字排列起来,绘影绘形,如画如乐,可歌之。
李白将这些运用很好,是因为诗人自身气度之不凡。诗词境界体现诗人气度,气度养成有赖于时代所致,如此盛唐,必出如此诗人。
儿子听说我要改弦更张,写些诗词欣赏的文章,提议一定要有文化底蕴,也就是有些自我见解吧我的理解是。先试写了这一篇,看效果如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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