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感受是读到不吸引我的地方,就不想再看下去,直接看结尾好了。
后来自己也尝试写长篇小说,发现这是很难的,用个围棋术语“气”,写到一半就没“气”了,进入瓶颈,也没了兴趣,有时候为了写完自己的计划,只好生拉硬拽,拼凑情节,最后强行把小说弄完,好在我这个人有个好处,小说往往有个早就构想好的结尾,一般都会很美丽,于是穿越过一片荒芜地带写作之后,忽然就突兀的有个美丽结尾。
反正大多数长篇都是这样,而且还有个秘密,我家先生告诉我,15万字以上算是一个长篇了,所以以后写都按15万字为标准,往往写到10万字时候就枯竭,最后那5万怎么也出不来,有一篇小说竟然写了很多年,才弄完,结局美丽。后面情节惨不忍睹。
最后我明白为什么古代的人喜欢写诗,因为诗可以跳跃,直接出结尾,而且美丽,也不用构思情节。
我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动辄就是上百万字小说,还好几部。
当年看见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时候,共四部,每部书就20万字,已经觉得很厉害了。
记得雨果先生说:“不要强行给你的作品装上一个假肢”。可是在《巴黎圣母院》里面,还是有个情节是一个假肢,就是讨论炼金术那个环节。
王跃文的《国画》里面玩保龄球就有一段写怎么玩保龄球的情节,篇幅很长,大概也有5000字左右,当时我就觉得这是一个假肢。
在我这个年纪的人中间,我现在可以算是喜欢读书的,不过我的方式已经改变,用手机到喜马拉雅读书软件听书,这样节约眼睛,也可以很自由。一边写文件一边听,也可以跑到厨房里,边炒菜边听,油烟机的轰鸣声与读书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每段书因为炒菜不同而不一样,这就算是设置场景了,在那种场景下,听一些书,是个很有乐趣的事情。
人是天生懒惰的,除了工作之外就要打发时光,而时光往往枯燥,每日相同,读读书是为了打发那些零碎的枯燥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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