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要有规矩,有统一的标准,这是不乱纲纪,不偏离目标的重要方法。一旦有了法,就可以直言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各层次的人才都能够步调一致。然而,我们还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要执法必严。有些人认为立法要严,执法要宽松,法是人定的,法无情,人有情。这个道理听起来很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却是以情代法或者说是以情废法。所以,应该改为立法适情,执法无情,来避免任何人以身试法。这里所说的法,讲的是管人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领导者管人,要掌握集权和感情输入的良好运用:管人过分,下属会认为你不近人情,缺乏理解,从而产生逆反心理,不愿干出成绩;感情输入过分,会使你显得软弱,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从而对你的命令或指示置若罔闻。所以作为领导者一定要掌握好原则问题。
(1)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就是指领导在集权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听取下属的看法,发挥集权领导作用,实现民主决策。
民主原则是领导者在工作中处理与下属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领导与下属最基本的关系,是权威和服从的关系。
领导者要遵循民主原则,首先要有民主意识。贯彻民主原则的基础和前提是民主意识,较好的民主对领导遵循民主原则会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领导者要遵循民主原则,就要有平等意识。领导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该把下属视为朋友,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不摆架子,不打官腔,充分尊重下属的权利,在领导者与下属之间建立一种互相了解,互相帮助的新型的关系,把下属对自己的服从性和自觉性结合起来。
(2)依法原则
依法原则,就是指领导者要在法律、制度、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内,正确地运用权力。
法,它是法律、法令、制度、规定的总称。
领导者注重法制,就是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加强法制建设并严格依照法律和制度来进行管理。任何管理都是对一个单位的管理,都是对一个群体的管理。管理就需要法,若离开了法,单位本身也就难以存在,群体就难免解体。管理一个国家需要有国法,管理一个单位也需要有规章制度。一个群体只有在一定的规则之内行动,才能保证单位的完整性、稳定性、正常性、和谐性。既然法是一个系统存在和发展的保证、正常运转的规则,那么作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在行使权力中,首先就要注重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遵循国家的法律、政策的同时,对本单位需要规范的问题用明文规定出来,明确允许怎么做,不允许怎么做,作为规章制度,用以约束下属,也作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
遵循依法原则,还要求领导要依法用权。领导者职位有高低,权力有大小,但是无论职位多高,权有多大,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都必须在法律、制度、政策规定范围之内行使权力。
(3)廉洁原则
廉洁原则,就是指领导者在运用权力时,要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运用权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权力是为了完成各种不同职能而被赋予的,它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工具。凡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都有圆满、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责任与权力是相伴而生的。
坚持廉洁原则,不以权谋私,不是一个深奥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重在行动、贵在自觉。评价一个领导是否廉洁,不是看他定了多少条措施,做过多少次声明,而是看他在行使权力中做得如何。一个领导者只有排除个人主义、私心杂念,不打自己的“小算盘”,才能坚持廉洁原则。
坚持廉洁原则,就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领导者的思想道德状况制约着权力的使用。领导者集权时,其思想和行为都应遵循道德规范和准则,这就是职业道德。
不讲原则的集权,都是滥权。这一点,每位领导者都应铭记于心。对于不同的下属,领导者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
威严不等于恶言相向,破口大骂,整天板着面孔训人;只是在工作时对待下属必须令出法随,说一不二。发现了下属的错误,决不姑息,及时纠正,让下属产生敬畏之心,才会使你威风凛凛,指挥自如。
第二大件事:恩与威
所谓恩,不外乎亲切的话语及优厚的待遇,尤其是要记得下属的姓名,每天早上打招呼时,如果亲切地呼唤出下属的名字再加上一个微笑,这名下属当天的工作效率一定会大大提高,他会感到,上司是记得我的,我得好好干!对待下属,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聆听他们的忧虑,他们的起居饮食都要考虑周全。
所谓威,就是必须有命令与批评。一定要令行禁止,不能始终客客气气,为了维护自己平和谦虚的印象,而不好意思直斥其非。必须拿出做上司的威严来,让下属知道你的判断是正确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恩威并施才能驾驭好下属,发挥他们的才能。总经理一定要有雅量,对下属要做到宽容,至于怎样宽容却是个大问题。
有人说宽容是做人之本,其实宽容也是做领导之本。一位明智的领导应该审时度势。首先判断矛盾的大小和性质,如果是一些鸡毛蒜皮、不痛不痒的小事,就需要以一颗宽容的心来对待这些矛盾。“小不忍则乱大谋”,人人都不愿当受气包,发泄一下不快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你可能为了这眼前的痛快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你如果忍一忍,可能会因此而得个有气量的美名。
(1)正确对待“恃才傲物”者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议论:“某人确实有才,但就是自命不凡。”“某人恃才傲物。”“恃才傲物”者,确实是领导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种对象。领导者若处理不当,轻则落个心胸狭窄、不能容忍的印象;重则可能使人才遭到排挤、单位工作不能有声有色开展。那么,领导应该怎样对待恃才傲物的下属呢?
所谓恃才傲物者,一般多是有才华、有主见、有棱角,但又不太好管理的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确实有才学,但性格孤傲。英国著名政治家鲁艾姆说过:“受过教育的人容易领导,但不容易进行压制;容易管理但也不能进行奴役。”这种人一般都有主见,善于钻研问题,不肯轻易放弃科学上有根据的东西,甚至有点“固执己见”。
这样就容易被认为“骄傲自大”、“恃才傲物”。这种人才有以下特点:
(1)爱提意见。古人说:千人之诺,不如一人之谔。其实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
(2)常“将”领导的军。一些甘居外行的领导对此颇为反感。
(3)靠知识和能力工作,不搞阿谀奉承。他们认为自己在人格上与任何领导都是平等的,不爱拉关系、走后门、找后台、搞人身依附,尤其更以多数从事科学研究、学术研究的人才见长。
还有些人因为工作性质决定,联系群众较少,也易被人们称之为“孤芳自赏”、“清高自傲”。如果不加分析地一概视他们为“恃才傲物”,则是片面的。
领导对待“恃才傲物”的下属,应有以下三点要注意把握:
(1)善于识别,辨才识才。什么是真正的“恃才傲物”,什么是极端的“刚愎自用”,什么是“真知灼见”,什么是“固执己见”,首先要划清“人才”与“非人才”的区别。
一般来说,真正有才的人发表意见往往从实际出发,出以公心,敢负责任,敢于坚持正确意见;而盲目自高自大、目空一切者,则往往以个人名利为重,从主观愿望出发,顽固地坚持错误主张。
(2)心胸开阔,大度容才。领导干部要特别做到能容人,虚怀若谷,从善如流。一个高明的领导应懂得一个单位能不能容才、会不会用才,是这个单位事业发展兴旺不兴旺的标志。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衰则事业衰。领导要善于“以部下的光荣为自己的光荣,以部下的骄傲为骄傲,以部下的成功为自己的成功。”
(3)严格要求,锻“才”成长。作为人才,不可能是完人,特别是有些恃才傲物者,身上的缺点还相当明显。作为领导,则要认真履行起职责,既要关心、爱护他们,又要严格要求他们。特别是对有性格缺陷的人,更要严格要求他们,帮助其尽快完善人格修养。
(2)忍下属的短处,“偏袒”下属的错误
领导者应该勇敢保护那些略有瑕疵的优秀人才,尤其要能容忍下属的短处,甚至“偏袒”下属的短处,其用意当然不是喜欢或者纵容下属的短处,而是另有所图。
在多数情况下,领导者图的是以下几方面的好处:其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和利用下属的长处;其二,赢得人心,进一步密切上下级的关系;其三,极大地提高自己在群众中的声誉,有意将自己塑造成宽厚、豁达的领导者的新形象;其四,为了实现某个既定的管理目标。因此,在权衡利弊,决定取舍时,领导者必须本着“得”大于“失”的行为准则来行事,只有当容短护短这一行为本身不超过某条临界线时,采取容短护短的方法,才是有价值的,可行的。
在不超越临界线的前提下,领导者在具体运用容短护短原则时,仍然面临着十分广阔的选择余地。这时候,作为一个精明的领导者,就应该充分利用手中执掌的选择权,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放手大胆地“袒护”自己的下属。例如:
(1)在可宽可严的情况下,只要下属认识较好,群众又能谅解,就应从宽处置。
(2)在可早可晚的情况下,对于下属的过失,不妨拖一拖,搁一搁,待事后再做处理,或者给下属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视其表现如何,再做处理。
(3)在可高可低的情况下,不妨将下属的缺点评估得低些,将下属的过失性质评估得轻些。充分利用用人行为伸缩度向人们提供的选择自由,做出“偏袒”下属的用人抉择。
(4)在可大可小的情况下,对于下属的短处或过失,不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缩小处理的规模以及处理后产生的影响面。总之,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是在合理的“选择圈”内进行的,它利用的是人们的认识“伸缩度”,而不是人们的“认识误差”和“行为误差”。领导者在具体运用容短护短原则时,应该充分注意这一点,否则,就会步入误区,出现重大用人失误。
获取理想的容短护短效果,不仅需要严格掌握界线,灵活掌握选择度,而且还需要巧妙运用各种最有效的方法,恰到好处地将领导者的用意传递给下属,使下属既能明白领导者为什么要偏袒他,以此极大地激发起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使下属在不感到难堪的情况下愿意接受领导对他的偏袒,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下属的自尊心和自爱心。在这方面,领导者可供选择的行之有效的容短护短法有很多,其中比较常见的有:
(1)在下属偶犯过失,懊悔莫及,已经悄悄采取了补救措施时,未造成重大后果,性质也不甚严重,领导者就应该不予过问,以避免损伤下属的自尊。一件工作、一项任务完成以后,经理要充分肯定下属为此付出的努力,把成绩讲足,客观分析他们的失误,把问题讲透。这样其工作得到承认,不足也得到指点,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那些勤恳工作、超负荷运转和善于创新的下属要格外爱护。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失误可能多些,他们更需要关心和支持、理解。
(2)在即将交给下属一件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时,为了让下属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领导者不要急于计较他过去的过失,可以采取暂不追究的方式,再给他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甚至视具体情节的轻重,干脆减免对他的处分。
(3)护短之前,不必大肆声张,护短之后,也无须用语言来点破,更不需要主动找下属谈话,让下属感谢自己,惟有一切照旧,若无其事方能收到最佳效果。
(4)当下属在工作中犯了错误,受到大家责难,处于十分难堪的境地时,作为领导者,不应落井下石,更不要抓替罪羊,而应勇敢地站出来,实事求是地为下属辩护,主动分担责任,这样做不仅拯救了一个下属,而且将赢得更多下属的心。
(5)关键时刻护短一次,胜过平时护短百次,当下属处于即将提拔、晋级的前夕,往往会招致众多的挑剔、苛求和非议,这时候,作为一个正直的领导者,就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奋力挫败嫉贤妒能者压制冒尖的歪风邪气,勇敢保护那些略有瑕疵的优秀人才。
有人曾经指着摆在一起的几十盆青松,要别人辨认,看哪些是真松,哪些是假松。这些青松形状、色泽一模一样,可是有人很快辨出真假。旁人问其原因,他说:“这很简单,只要细看那枝叶,凡有小小虫眼的,定是真松。”这就叫无疵不真。辨物如此,识人也一样。“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经理在识别人才时,就应该正视这种现实,不要用“完美”的观点看人,死死抓住一些小毛病不放,而要以善意的态度了解一个人的全部情况,分析一个人的所有特点,从中找出长处。
作为领导,要实现自己的意图,必须与下属取得沟通,而富有人情味是沟通的一道桥梁。它可以有助于上下双方找到共同点,这种共同意识可以消除隔膜,缩小距离。
第三件大事:奖与罚
领导者管人必须依靠奖惩手段,做到该奖则奖,该惩则惩,两者分明,这样就能明纪,让大家都有奔头。
(1)奖励原则
奖励,是指对某种行为进行奖赏和鼓励,促使其保持和发扬某种作用和作为。奖励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及两种奖励的结合。物质奖励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精神奖励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为了增强奖励的激励作用,实行奖励时应注意下列技巧性问题:
(1)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进行奖励,不能搞“金钱万能”,也不能搞“精神万能”,应当把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2)创造良好的奖励气氛
要发挥奖励的作用,就要创造一个“先进光荣,落后可耻”的气氛。在获奖光荣的气氛下奖励,能使获奖者产生荣誉感,更加积极进取。未获奖者产生羡慕心理,奋起直追。而在平淡的气氛下奖励,降低了奖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很难发挥激励作用。
(3)及时予以奖励
这不仅能充分发挥奖励的作用,而且能使员工增加对奖励的重视,过期奖励成了“马后炮”,不仅会削弱奖励的激励作用,而且可能使员工对奖励产生冷淡心理。唐代著名的政治家柳宗元认为“赏务速而后有劝”,他主张“必使为善者,不越月逾时而得其赏,则人勇而有焉”。他说的“赏务速”就是奖要及时的意思。同时,奖励要及时兑现,取信于民。“信”是立足之本,言而无信,当奖不奖,员工就会感到受骗,从而产生反感情绪。
(4)奖励要考虑受奖者的需要和特点
奖励只有能满足受奖者需要,才会产生激励作用。因此,奖励者应注意摸清受奖者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根据不同需要给予不同奖励。
(2)惩罚原则
惩罚的作用在于使人从惩罚中吸取教训,消除某种消极行为。惩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检讨、处分、经济制裁、法律惩办等。惩罚作为一种教育和激励手段,本来是一般人所不欢迎的,因为它不是人们的精神需要,如果掌握不好,则容易伤害被惩罚者的感情,甚至受罚者为之耿耿于怀,由此消极和颓唐下去。但是,只要我们讲究惩罚的艺术,不仅可以消除惩罚所带来的副作用,还能够收到既教育被惩罚者又教育了别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效果。实行惩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惩罚的目的是使人知错改错,弃旧图新。因此,要把惩罚和教育结合起来。这个结合的常用公式是“教育--惩罚--教育”。就是说,首先,要注意先教后“诛”,即说服教育在先,惩罚在后,使人知法守法,知纪守纪。这样做可以减少犯错误和违纪行为,即使犯了错误,因为有言在先,在执行法纪时,也容易认识错误,乐于改正。如果不教而“诛”,则人们就会不服气,产生怨气。其次,要做好实施惩罚后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正确对待惩罚,帮助他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2)一视同仁,公正无私
惩罚对任何人都要一视同仁,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因感情用事。对同样过错,不能因出身、职位、声誉和亲疏缘故而处理不一,表现出前后矛盾,甚至轻错重处,重错轻处。这样的惩罚只会涣散人心,松懈斗志,毫无激励的价值。
要做到公正无私,首先要“惩不畏强”。不能欺软怕硬,惩弱怕强。要敢于碰硬,特别对于那些逞凶霸道、蛮不讲理之徒,要拿出魄力,看准“火候”,敢于惩治那些害群之马。这样做,能够警醒一批协从者,教育一些追随者,使广大正直的人们为之拍手称快,干劲倍添。其次,要“罚不避亲”。要做到“亲者严,疏者宽”,对于亲近者的过错更要果断而恰如其分地处理,不徇私情,必要时要“大义灭亲”。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从而激起人们的工作热情。
(3)掌握时机,慎重稳妥
一旦查明事实真相就要及时处理,以免错过良机,造成更大危害。适时是指掌握恰当的时机,瞧准火候。什么是惩罚的最佳火候呢?其一,事实已查清,问题性质已分清;其二,当事人已冷静下来,对问题有所认识;其三,其错误的危害性已为群众所意识到。具备这三个条件,就是惩罚的恰当时机。这三个条件要靠惩罚者去创造,不能消极等待时机。惩罚,还应注意稳妥,不能一味蛮干,有的适合放一放,以免激化矛盾。特别是对一个人的首次惩罚,更要慎重稳妥,要十分讲究方式、方法。当然,也不能久拖不决,否则,时过境迁,就会降低惩罚的效果。
(4)功过分明
功与过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要素。功就是功,过就是过,不能混同,也不能互相抵消。因此,在实施激励时,有功则赏,有过必罚,功过要分明。决不能因为某人过去工作有成绩或立过功,就对他所犯的错误姑息迁就,搞所谓以功抵过。这样做对他自己、对集体都没有好处,只有害处。同样,也不能因为一个人有了错误,而一笔抹杀他过去的成绩,或对他犯错误后所做的成绩不予承认,不予奖励。这样做也是不利于犯错误者进步的。对于一个人犯错误以后作出的成绩,更应注意给予肯定和奖励,这样才能使他们看到自己的进步。
奖励只有能满足受奖者需要,才会产生激励作用。奖励者应注意摸清受奖者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根据不同需要给予不同奖励。惩罚的目的是使人知错改错,弃旧图新。因此,要把惩罚和教育结合起来。这个结合的常用公式是“教育--惩罚--教育”。
第四件大事:沉与浮
人活一辈子不可能做到一帆风顺,一生当中总会遇到跌倒的时候。但是不管怎么样,无论你因为什么跌倒了,跌得如何,一定要记住:爬起来!
在跌倒后又爬起来的一刹那,已经证明你拥有了成功的最大强项--承受任何打击的决心。
为什么一定要爬起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
人性是看上不看下,扶正不扶歪的。你跌倒了,如果你本来就不怎么样,那别人会因为你的跌倒而更加看轻你;如果你已有所成就,那么你的跌倒将是许多心怀嫉意的人眼中的“好戏”。所以,为了不让人看轻,保住你的尊严,你一定要爬起来!不让他人小看,不让他人笑看。
如果你因为跌重了而不想爬,那么不但没有人会来扶你,而且你还会成为人们唾弃的对象。如果你忍着痛苦要爬起来,迟早会得到别人的协助;如果你丧失“爬起来”的意志与勇气,当然不会有人来帮助你,因此,你一定要爬起来!
一个人要成就事业,其意志相当重要。意志可以改变一切,跌倒之后忍痛爬起,这是对自己意志的磨练,有了如钢的意志,便不怕下次“可能”还会跌倒了。因此,为了你以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你一定要爬起来!有时候人的跌倒,心理上的感受与实际受到伤害的程度不一样,因此你一定要爬起来,这样你才会知道,事实上你完全可以应付这次的跌倒,也就是说,知道自己的能力何在,如果自认起不来,那岂不浪费了大好才能?
总而言之,不管跌的是轻还是重,只要你不愿爬起来,那你就会丧失机会,被人看不起,这是人性的现实,没什么道理好说。所以你一定要爬起来,并且最好能重新站立起来。就算爬起来又倒了下去,至少也是个勇敢者,但绝不会被人当成弱者。
人们对于跌倒的人总会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其实不然,你完全可以在别的地方站起来!
“在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是不逃避失败的一种态度,同时也可让同行的人了解“我某某某起来了”!但你必须先确定你走的路是对的,如果跌倒之后,发现原来是走错了路,也就是说,你走的是一条不能发挥你的专长,不符合你性格的路,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在别的地方爬起来呢?现实生活中就有不少人做过很多事,最后才找到适合他的行业。而且,只要能够成功,谁还在乎你从哪里爬出来的?
征服畏惧,战胜自卑,不能夸夸其谈,止于幻想,而必须付诸实践,见于行动。建立自信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去做自己害怕的事,直到获得成功。
(1)突出自己,挑前面的位子坐
在各种形式的聚会中,在各种类型的课堂上,后面的座位总是先被人坐满,大部分占据后排座位的人,都希望自己不会“太显眼”。而他们怕受人注目的原因就是缺乏信心。
坐在前面能建立信心。因为敢为人先,敢上人前,敢于将自己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就必需有足够的勇气和胆量。久之,这种行为就成了习惯,自卑也就在潜移默化中变为自信。另外,坐在显眼的位置,就会放大自己在领导及老师视野中的比例,增强反复出现的频率,起到强化自己的作用。把这当作一个规则试试看,从现在开始就尽量往前坐。虽然坐前面会比较显眼,但要记住,有关成功的一切都是显眼的。
(2)睁大眼睛,正视别人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一个人的眼神可以折射出性格,透露出情感,传递出微妙的信息。不敢正视别人,意味着自卑、胆怯、恐惧;躲避别人的眼神,则折射出阴暗、不坦荡心态。正视别人等于告诉对方:“我是诚实的,光明正大的;我非常尊重,喜欢你。”因此,正视别人,是积极心态的反映,是自信的象征,更是个人魅力的展示。
(3)昂首挺胸,快步行走
许多心理学家认为,人们行走的姿势、步伐与其心理状态有一定关系。懒散的姿势、缓慢的步伐是情绪低落的表现,是对自己、对工作以及对别人不愉快感受的反映。倘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身体的动作是心灵活动的结果。那些遭受打击、被排斥的人,走路都拖拖拉拉,缺乏自信。反过来,通过改变行走的姿势与速度,有助于心境的调整。要表现出超凡的信心,走起路来应比一般人快。将走路速度加快,就仿佛告诉整个世界:“我要到一个重要的地方,去做很重要的事情。”步伐轻快敏捷,身姿昂首挺胸,会给人带来明朗的心境,会使自卑逃遁,自信滋生。
(4)练习当众发言
面对大庭广众讲话,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胆量,这是培养和锻炼自信的重要途径。在我们周围有很多思路敏锐、天资颇高的人,却无法发挥他们的长处参与讨论。并不是他们不想参与,而是缺乏信心。
在公众场合,沉默寡言的人都认为:“我的意见可能没有价值,如果说出来,别人可能会觉得很愚蠢,我最好什么也别说,而且,其他人可能都比我懂得多,我并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是这么无知。”这些人常常会对自己许下渺茫的诺言:“等下一次再发言。”可是他们很清楚自己是无法实现这个诺言的。每次的沉默寡言,都是心中又一次缺乏信心的毒素,他会愈来愈丧失自信。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如果尽量发言,就会增加信心。不论是参加什么性质的会议,每次都要主动发言。有许多原本木讷或者口吃的人,都是通过练习当众讲话而变得自信起来的,如萧伯纳、田中角荣、德谟斯梯尼等。因此,当众发言是信心的“维他命”。
(5)学会微笑
大部分人都知道笑能给人自信,它是医治信心不足的良药。但是仍有许多人不相信这一套,因为在他们恐惧时,从不试着笑一下。
真正的笑不但能治愈自己的不良情绪,还能马上化解别人的敌对情绪。如果你真诚地向一个人展颜微笑,他就会对你产生好感,这种好感足以使你充满自信。正如一首诗所说:“微笑是疲倦者的休息,沮丧者的白天,悲伤者的阳光,大自然的最佳营养。”
“跌倒”并不代表你失败了,只不过是你通向成功道路上一次的摔倒,此时你必须站起来,才能向成功靠近,躺在地上是不会有任何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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