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想她应该拥有一匹黑色的战马。
打定了主意,她就骑马向自己的村落奔去,买马那可是要花钱的。回家和买马的路上,她的装束引来了不少人的驻足观看。不过,这对于泰兰来讲,却刚好满足了她小小的虚荣心。少女总是喜欢那么炫耀一下的,何况,现在终于没人管了。
泰兰在马市逛了半天,最后选来选去,终于看好了一匹产自阿兰尼地区的纯黑色大马。这马的体高超过1米半,乌黑的毛发透着油亮的光泽。泰兰觉得很满意,买马的钱,她是不操心的。毕竟,梅比亚会按月或不定期的给她捎来不少开销。
“卖马的,这马多钱?”
“来了!客官,您可真会选,这马要是在这附近的马市排第二,就没有马敢排第一。这马,您看……”马贩子是个50岁出头的老人,他忙碌的低着头收拾他的马,猛一抬头,却看到了泰兰的装束,顿时犹豫起来,“这马……这马……”
“这马怎么了?”泰兰看着马贩子古怪的表情,问“究竟多钱啊?”
“小姐,这马,您……您当真看好了?”
“呵呵!”泰兰觉得好笑,“那我不看好了,问你干嘛?你怕我不给钱啊!”
“不……不……不不不!”马贩子忙不叠的说。
“那多钱?”
“钱,这马钱……”马贩子的头上已经浸出了汗水,“您,您看着给……”
“哟?”泰兰看着马贩子,“我说,大叔,您老今天是不是发烧了呀?”
“有点儿,有点儿。”马贩子堆着笑。“还有,大叔就不敢,不敢。”
“那我要是说今天就不给钱了呢?”
“好说,牵走,牵走!”
泰兰生气的掐着腰,看着马贩子,心想,“要不是看你老,再年轻个20岁,我非揍你不成!居然这么耍我。”
她却没成想,马贩子居然是来真得!对着后面大喊,“阿图鲁,快来!帮这位小姐把马套了。”
泰兰听他这么一喊,顿时像泻气的皮球,没了气力。她顺势坐在旁边的一条长凳上,看着马贩子和他的伙计两人忙活。
“小姐,您看!”马贩子一脸笑容,指着马,“这马都给您收拾好了!马掌也给您打上了。等下上了马踏带,您就可以骑走了。”
“那钱……”泰兰还想问钱的事儿。
“不要钱!”马贩子干脆的说。
泰兰从马贩子手中接过缰绳,又仔细得看了看这马,母亲的那套乌金的马具用在它的身上,真是合适得不得了。马贩子两人的活计也干的利索,该紧得紧,该松得松,这马套了甲具,也没感觉出有丝毫的不适。
“大叔,您手艺不错呀!”泰兰不由的感叹。
“哈哈,小姐见笑了!”马贩子捋着胡子,开心得大笑起来。他看了看左右没人,突然用斯基泰语低声的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在月神军做过马夫长。”说完,他又颇有深意的看了看泰兰,又拍了拍马上的马具。
泰兰虽然不懂斯基泰语,但是,长年跟马羊打交道的她,少不了和牲畜贩子来往。她也就估摸这个老马贩是个西徐亚人。根据他的动作、神态,这不收马钱的事情,看来少不了和自己的母亲有些干系。
泰兰看着老马贩,甜甜的一笑,“大叔,您怎么就知道我是您说得人呢?”老马贩见她并不避讳这个问题,就也用亚美尼亚语直接回答,“18年了。我虽然退伍18年了,但是,月神军的弯月印记,我还是认得的。这个印记,在西徐亚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且,小姐。您的样貌,刚才第一眼看去也的确把小人惊得够戗。”说着,老马贩又眯着眼,仔细的打量着泰兰。“像!太像,像极了!”老马贩边说,边示意上泰兰上马。
“大叔,您是说?”泰兰一边上马一边问道。老马贩和他的徒弟低头忙着整理她的马踏带的高度一时没有说话。马踏带,是一种可以帮助骑兵上马的工具,左右一边一条,垂在马匹护甲之外,采用结实耐磨的生牛头皮作成脚踏,用生牛脊皮作成垂带。在这个马镫还没有发明的年代,一副好的马踏带不仅可以用来上马,还可以起到简易马镫的作用。
“小姐,您试试马踏带的高度怎样?”老马贩干完了手中的活,看着泰兰在马上测试着带子,“您长得可真像军团长泰兰公主!”老马贩边说边打量着泰兰,突然,他捋住胡子的手不动了,“你?你怎么会有半月弯刀和王族钉锤……”
“呵呵,谢谢大叔啦!您的钱拿好。”泰兰边说边催马飞驰而去,“嗖”的一声,一个装着200个金币的钱袋随着泰兰的话音,也落到了老马贩的怀里。
“小姐……公主……您的钱,我不能要!”
泰兰骑着新买回来的战马,信步游缰的在回村的山路上行进着。她在盘算着自己的未来,波斯瓦尔大婶已经故去了,再回村子,似乎也没了什么意义。要想外出闯荡,泰兰又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因为,15岁的她毕竟没有离开过这片山区,她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会怎样。在村里等梅比亚回来,似乎也是个不错的办法,但是,万一,再等10年呢?
马市离村落本来就不算远,不觉中泰兰就到了村落附近。
“快跑啊!”
“快跑,孩子快跟上。”
“妈妈……”
突然,前面的山路上,一群人夹着包,抗着箱,赶着羊,一股脑儿的向着泰兰的方向涌了过来。“大婶,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泰兰拦住了一个逃难的女人。“快!快逃!”女人边说边跑,“本都人来了!”
哦?泰兰勒住了马缰。心想,打仗了?这样也不错!既然,我也没有地方可去,那为什么不去凑凑热闹呢!想到这儿,她一催马,向村西的要塞疾驰而去。
说是要塞,其实只不过是个建在道路上,用木栅栏临时围起的小寨子而已。驻守在这里的是亚美尼亚本地驻防军的部队。一个东方步兵中队,外加一个丘陵兵中队。骑兵是没有的。因为,都跟随梅比亚到大马士革去了。
两个中队加一起,大约有400人,驻军的指挥官,叫泰格兰拇,是个30多岁的中年人。他正指挥着两个中队死死得防守住寨门,以防山下的本都军队冲过寨子。他现在能做得就是尽量拖延时间,让山谷里的村民赶紧逃命。而山下,是本都的三千大军。其中,3个卷镰战车中队,2个本都轻骑兵中队,6个长枪兵中队,其余的全是临时拼凑起来,赶来趁火打劫的农民。
“哒哒哒”的马蹄声从要塞后面传来。泰格兰拇是个非常有经验的军人,听声音,他就知道只有一名骑兵向这里赶来。难道,是国王的传令兵。他狐疑着,总不会是在这个时候下达撤退的命令吧?他感觉到有些担心。
泰格兰拇从18岁开始当兵,到现在也已经十三、四年了,死,他是不怕的。但是,他怕村民死,怕战后,不敢去看那些村民的眼睛。“兄弟们!顶住。我们的父母妻儿就在我们的后面。他们正看着我们!我们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他们,直到我们流尽最后一滴血!”泰格兰拇挥舞着剑,激励着他手下的士兵,“让山下的本都人见鬼去吧!”
“国王万岁!神与我们同在。”他的士兵齐声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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