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他在革命回忆录中这样写过:
王洪溥就将我在南京的户口报在凌家,户主是凌铁庵,这样,我在上海和南京都有了户口,有了身份证,得到了方便和掩护,我同王洪溥之间思想交流的机会也更多了。
以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在上海做地下工作。关于南京《新华日报》,由于国民党千方百计不“批准”发给“登记证”,还经常指使特务、流氓到中山路《新华日报》筹备处进行骚扰恐吓,到1947年3月,国共和谈破裂,筹备《新华日报》的同志随中共代表团撤回延安,《新华日报》遂未能同南京人民见面,但这段斗争历史是令人难忘的。
我一直以商人面目为党进行地下工作,在上海时常住在王洪溥家得到掩护。后来,祝华同志以公开身份在上海马思南路107号周恩来将军公馆工作时,我们有时就悄悄在成都南路霞飞巷5号王洪溥家楼下见面。有时在天黑后,只听到楼下靠弄堂那间厢房的玻璃窗轻轻敲响三下,王洪溥就知道是祝华来了,马上去开门。但1947年3月5日,在国民党军、警、特全副武装包围胁迫下,周公馆的同志全部撤离上海。当天,王洪溥曾利用他的记者名片要去马思南路107号同祝华见面,代我传递信息,并表达一种告别的情意,但被军警阻挡未能见到。后来,当内战烽火燃烧时,他写过《怀念祝华》一文,当然那是发表不了的。
这里,陈展的记载有误,我去马思南路107号要见祝华,代陈展传递信息是3月3日,不是3月5日。此外,祝华在这之前有一天夜里来我住处,曾与陈展同将一包文件及契约交给我母亲收藏。这包东西我与母亲合计后,决定放在大衣橱底下(大衣橱下边的垫板是用螺丝钉拧住的,我们将螺丝钉拧开,把文件放进去,再将螺丝钉拧上)。这包东西直到上海解放后,才取出来交给陈展,转交祝华。
我在1947年3月9日写过一篇通讯特写,题为《上海滩的潮汐》,由上海寄发在3月25日的重庆《时事新报》上发表,文中有这样的文字印证:
三月一日政府令京沪渝等地中共办事人员限期一律撤退,从国共战事发生以来,双方不绝如缕的和平希望,至此遂演成正式破裂,苦闷得麻木了的人心,对于目前的中国情势,又能作怎样的想法呢?倒并不是留恋这一二百个中共的办事人员,只是对于正式揭幕了的残酷内战,对于中国未来的前途,因着和平的不能觅得,谁能够不忧心如捣!?谁能够不长叹欲哭!?
三月三日我去到马思南路107号中共代表团联络处,刚望见那一座三层楼的西式楼房时,两个武装警察拦住了我。我的记者名片,因为局势严重,并未发生作用。祝华、陈家康、潘梓年、华岗……都见不到!三月五日上午,他们一共三十多个人,全部登上了凯旋号车,由上海先到南京再转飞延安,为了和平谈判而成立的“中共代表团上海联络处”从今以后成为历史名词了,和谈已经死了!我回到住所,将去年夏天在南京参加中共记者招待会时,拿回来的政协文献、停战整军文献等,一齐丢掷在熊熊燃着的炉灶里。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自己的热情也死绝了!
北平深夜搜查户口捕捉居民的新闻,上海各报登载得不少。当苏州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后,上海更不能不风声鹤唳了!上海各大学教授陈望道、张志让、马寅初等66人响应北平朱自清等十三教授抗议当局的宣言,在三月八日也登遍了各报,吴铁城秘书长虽然在三月七日向记者宣布,保证上海不会有同类的事发生,但人心仍是惶惶,愿意这一个保证可靠吧!愿意上海安定,让老百姓苟延残喘活下去!
……的确,如果没有内战,谁能想象现在的中国是什么模样!?而现在眼前的事实,却为我们带来了无数的烦恼,无数的痛苦,无数的愤慨,无数的怨恨。……回上海快半年了,心情从来没有像近来这么懊丧过!苦闷呵!苦闷得要爆炸!
三、他随时可能被枪毙
陈展一直以商人面目为党进行地下工作。后来,在我介绍下,他与我家一位经商的亲戚汪国华相识。当时,党办了个地下兵站“笙记行”,在上海外滩中国银行大楼上租了写字间,这写字间就在沙千里律师事务所隔壁。陈展是地下兵站“笙记行”的经理,他与汪国华合伙在上海秘密采购医药、钢铁、纸张、五金等苏北解放区急需的物资,秘密找通关节由上海运往苏北。陈展手中有空白信笺,上有曾山同志的亲笔毛笔签名。用这信笺,船只到苏北解放区后就是介绍信兼路条,他曾将信笺交我收藏保存。汪国华是个巨商,在上海商界颇有信用,在资金、采购、掩护上都能出力。地下兵站的工作本来一直很顺利,但到1948年深秋,地下兵站竟被敌人特务侦知,“笙记行”被敌人破获,陈展也被捕入狱,形势严峻。他在淞沪警备司令部大牢受尽了酷刑。我得知“笙记行”被抄查,又怕特务来我家中抓人并抄家。我立即毁去一切会造成不利后果的书刊物件,并去与汪国华商议办法。
那晚下雨,我在楼下靠弄堂那间厢房里坐着,忽听玻璃窗上轻轻敲响三下。这是我与陈展及祝华(此时祝已撤离上海)等约定的暗号。我大吃一惊,忙去天井里开门,谁知门一开,雨中站着的竟是一个打雨伞的国民党的中尉军官,将我吓了一跳。他问:“你是王洪溥吗?”我点头说“是”,他马上说:“走,进屋谈。”我将信将疑、心情忐忑地将他带到厢房里,他突然说:“陈展让我来找你的!”我问:“他怎么样了?”他说:“上了重刑,但还不要紧。”我故意说:“他太冤枉了!怎么抓他的?”那上尉从袋里取出一包香烟,从烟盒里掏出一支香烟,在手上将香烟撕开,烟丝中有一个极小的纸卷出现了。他将纸卷递给我说:“你看看!”我忙去绿色的台灯下打开纸卷一看,只见纸卷上写着蝇头小字,确是陈展的笔迹。现在还模糊记得写的是:
“溥兄:我为将本求利运货去苏北被捕,现押警备部大牢。我是正当商人,实在冤枉。因触犯紧急治罪条例,可判死刑,望速请凌老伯与七姐救命。”
那中尉见我收到纸卷并看了,只说:“快想法救他吧!”拿起伞来就冒雨走到天井里了。我给他开了大门,目送他在雨中黑暗里远去(解放后听陈展说,这中尉是一个打入敌人警备部里的同志),心里五味俱全。我上楼将这事告诉了母亲,又去南昌路光明村汪国华家与他一同商量。当晚我就坐火车去往南京,找凌铁庵老伯和凌起凤(即陈展所说的“七姐”)求救。为救陈展,他们父女特地到了上海,找了上海各方人士营救。
当时,找了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市党部主任委员方治,找了在上海有帮派势力的监察委员杨虎,找了掌握实权的新任淞沪警备司令陈大庆,为此,在上海国际饭店十四楼宴请了他们。席间提出:亲戚陈展是正当商人,无政治问题,做物资交流生意,现关押在淞沪警备司令部大牢,请求保释。但陈大庆自恃是蒋介石的“天子门生”,当时受到重用,做了汤恩伯的副手兼淞沪警备司令,非常骄横死硬,说是要回去查问一下弄清是怎么回事,含糊地说“该放就放”,实际却是说“不该放就不能放”。最后,因“案情重大”,陈展等很快被押送到南通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去受军法审判了!
怎么办?军法审判意味着陈展随时可能被枪毙。汪国华是南通人,但他不敢在南通出头露面。他说:“只有用钞票开路,到南通把金条放在军法官面前才能救陈展的命!”
我去打听情况: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南通指挥所军法处在南通城里,第一绥靖区副司令官顾锡九兼任南通指挥所主任,他是当时参谋总长顾祝同的堂弟,手下有六个团,经常在苏北“清乡”,军法处属他管。我找了当时颁布的《匪区交通经济封锁办法实施细则》来看,见口气十分严厉随便杀人是十分可能的。于是,我同母亲商量,也同汪国华先生商量。母亲说:“让洪溥陪我去,就说陈展是我干儿子,或是我女婿,我用母亲的身份出面,比谁都好,有洪溥陪伴,许多事他都能办,可以放心。”我本意是独自一人去南通活动,但母亲说得有理,我虽不放心,也只好同意这个方案。
于是,四处设法并罄尽家中所有积蓄,汪先生也送来了条子(当时黄金分成大条子与小条子,又叫“黄鱼”,大的十两一条,小的一两一条)和银圆,我们很快就坐夜行船去南通了。
四、去南通用金条买人头
那个冬天特别寒冷,船行一夜,朝阳初升时分抵达南通天生港。江面一抹通红,岸上破烂嘈杂,一些军装不整的零散国民党士兵夹杂在衣衫褴褛的农民中间,一派兵荒马乱的感觉。我和母亲初到南通两眼一抹黑,我当时名片上有三个记者头衔,即重庆《时事新报》上海、南京特派员,上海《现实》杂志社记者,台湾《新生报》上海、南京特派员。起初,我认为有这些头衔的名片便于我做营救工作,但后来一张名片也没有用。我同母亲雇人力车想到军法处附近找旅店住下。车夫说:“弄不清军法处在哪里,但有个关犯人的大牢在城北,隔上几天就有人在那里被枪毙!”我就叫人力车把我们拉到靠近大牢附近的旅店里去。那两个车夫很机灵,把我们拉到一家叫作“吉祥旅店”的小旅馆安顿下来。
住店时,职业一栏,我填了“商”,我觉得填上“记者”政治性太强了,不好。
说来也巧,这旅店里平时常住些探监的犯人家属。那老板是个黄脸皮的瘦子,脖子有点歪,总是抽着香烟,穿件土布棉袍,人挺精明。他同军法处的人有联系,实际是替军法官和管大牢的人员牵线的。探监的犯人亲友找了他,出价合乎他和管牢的人员的心意,就可以去探监,甚至可以替犯人减刑办保释。被枪毙了的人犯,家属要收尸也得花钱,完全像做生意一样。
这时,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形势已很恶劣了。好多队伍都从西边撤退下来,纪律坏,抢劫、强奸的事也多,传说不久驻军全要撤往江南。有钱人逃离南通的已经不少,军心早已不稳。我觉得这是好时机,可是陈展的事又得抓紧办,要是迟缓了,怕一旦有变,连哭都来不及,所以同母亲两人心里都很急躁。
老板娘正生了孩子坐月子。我让母亲去同老板娘套近乎,并在附近店里买了不少礼品给老板和老板娘。然后,同老板谈起心来。我问老板:“认得军法官吗?”老板说:“吃我们这种饭的人,少不了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穿穿针引引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他问:“你们有亲属在大牢里?”我点点头。老板说:“最近,到我这儿买人头的人也有!我这说的是重刑、死刑犯,以前比较难,现在形势紧好办点了!只要舍得花金条,人头是可以花钱买的!死罪不死,保释出去也不是不行!”我说:“为什么现在好办些了?”老板说:“兵败如山倒,树倒猢狲散嘛!谁不想趁乱捞一票好走路呀!”我问:“要花多少钱才行?”老板说:“那得看罪大罪小了,不一定,罪轻的花几两金子保出去的也有!”我对老板说:“我有个妹夫,做生意的,冤冤枉枉就给抓了。我母亲与我这次来,就是想看看他,保他出去。我们在南通熟人少,认识了你,真是有缘。要请你帮助呢!”他说得活络:“这种事,要看犯人犯的什么罪。冤枉的跟不冤枉的不一样,罪轻的跟罪重的不一样,好办的与难办的不一样。这军法处的几个军法官,为人也不一样。说实话,办这种事我也怕受牵连!军法审判,弄不好牵连上共产党的事,是要吃卫生丸的!但我看你们母子人不错,能帮忙我一定帮!不过话说在前头,花不起钱是办不了事的!”
我向他打听了军法官的情况。他说处长是个上校,姓周,最凶,常判人死刑。他认识的一个军法官是个中校,姓蒋,如果案子在蒋法官手里,就好办些。并说,有个死刑犯花钱保走了,蒋法官弄了个别的犯人枪毙了就顶替了事,巧妙得很。谈到这里,我就将陈展的名字写给了他,托他打听案子在谁手里,犯的罪会怎么判,并说希望先让母亲和我探一次监,同陈展见见面。老板点头说:“我试试看!”
“买人头!”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那时听到这说法,真是惊心动魄。陈展在死亡威胁之下,我们需要买他的人头,救他!现在希望虽有,估计困难必然还很多。
果然,那旅店老板来说:“糟得很,陈展是个要判死刑枪决的重犯,由周上校亲自审判!蒋法官说这事他插不上手。”
我和母亲像五雷轰顶。老板又说:“探监的事蒋法官说可以试一试,但必须给管牢的弟兄们烧点香。”
“烧香”,就是花钱打点。我和母亲都连声说:“这没问题,一定烧香!管牢的弟兄们和军法官都烧香。”我们又求老板一定要救救陈展,“宁可破财也要救他!你帮了忙,我们一定也重谢!”那老板好像来了点劲,但说:“不是不帮忙,实在是周上校太厉害,他从不收礼品,有人买了礼去他家,他把礼品全甩了出来,名声在外,谁都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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