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诗话:金性尧古诗纵横谈-汪元量诗中的谢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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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前,在良友版的郁达夫先生《闲书》中,读到《钱塘汪水云的诗词》一文。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汪水云(元量)的名字。不久,又从书坊中买到《湖山类稿》,浏览之后,觉得汪氏的诗,确不愧为诗史。汪氏自己的《答林石田》中也说:“南朝千古伤心事,每阅陈编泪满襟。我更伤心成野史,人看野史更伤心。”诗中所写的临安沦陷前后以及三宫北徙的许多情节,都是在正史中所无法见到的,只是有些事迹的具体内容,读了仍感到不甚了了。去年齐鲁出版社又影印已故王献唐先生的《双行精舍校汪水云集》,后面附录了许多资料,对汪元量作品及其生平研究很有参考价值,也是目前为止的较完善的一种本子。(继王本之后又有孔凡礼先生的《增订湖山类稿》)

    汪氏的代表作《湖州歌》、《越州歌》、《醉歌》皆用七言绝句,实是宫词的变体。感情真率,文字流畅通俗,则又是沿着范成大、杨万里、刘克庄的路子,虽非有意识地仿效,在南宋人的感怀时政的七绝中,似可归为这一类型。

    宋太祖进围南唐的金陵时,曾经说过“卧榻之侧,岂可许他人鼾睡”的名言,可是终赵宋一代,却一直处于边患的威胁之中。靖康之变以后,就连东南水乡,也已有他人的鼾声。《水浒传》引首说宋太祖“一杆棍棒等身齐,打四百座军州都姓赵”,到汪元量写《湖州歌》时,却是“夕阳一片寒鸦外,目断东西四百州”了。金人也换为更强悍的蒙古贵族。当元丞相伯颜进驻杭县皋亭山时,南宋即具表向他乞降。《湖州歌》云:“三宫北面议方定,遣使皋亭慰伯颜。”《醉歌》云:“昨日太皇请茶饭,满朝朱紫尽降臣。”三宫指幼主赵㬎[183](即瀛国公)、赵㬎生母太后全氏、祖母太皇太后谢道清。请茶饭也即上文慰伯颜之意。这时幼主只有六岁,全氏为谢氏媳妇(实为侄媳),所以和战大权决于谢氏。所谓三宫,其实只指她一人。

    汪元量是一个布衣,原为谢太后旧臣,因擅长琴艺出入宫廷,国亡后又同往燕京,但他在诗中,对谢太后却常含微词:

    淮襄州郡尽归降,鞞[184]鼓喧天入古杭。国母已无心听政,书生空有泪成行。

    六宫宫女泪涟涟,事主谁知不尽年。太后传宣许降国,伯颜丞相到帘前。

    乱点连声杀六更[185],荧荧庭燎待天明。侍臣已写归降表,臣妾签名谢道清。

    末了一首,写得最尖锐最沉痛也最为人传诵。当时庭燎(国有大事,乃燃庭燎)通宵,赶具降表,孤儿寡妇,六宫仓皇的情状也可概见。降表遣监察御史杨应奎连同传国玺交与伯颜,表由幼主出面,中有“谨奉太皇太后命,削去帝号”等语。这是正规的做法。汪诗说“臣妾签名谢道清”,在《宋史·谢太后传》及《瀛国公纪》中皆未明言,也可补正史之不足。五代石晋李太后也曾向契丹上降表,开首即称“晋室皇太后新妇李氏言”云云,和谢太后之签名臣妾可谓先后一辙。李表全文载于《新五代史》,谢表则未见。在蒙古未侵宋时,南宋曾以叔侄之国事金而得苟安一段时期,这时却由一个六十余岁的太皇太后自称臣妾具表乞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湖山类稿》中“乱点连声”这一首云:“以本朝太后直斥其名,殊为非体。《春秋》责备贤者,于元量不能无讥。”未免拘于正统之见。后面这两句话,倒是可以用在谢太后身上。陈衍《宋诗精华录》卷四针对《提要》此语而辩论云:“有议水云诗不应称太后名姓者,不知签名降表,当日实事,无可讳者,斥言之正以见哀痛之极也。”这是说得很中肯的。南宋遗臣中对谢太后之主降本多责难,如谢枋得就在《叠山集·上丞相留忠斋书》中直说:“太母轻信一二执政之谋,挈祖宗三百年土地人民尽献之皇帝,无一字与封疆之臣议可否,君臣之义亦大削矣。”

    谢太后等三宫到了大都,元主常开筵召赴她们,还赐以食物和丝绸,免去谢家的田赋,汪诗有云:

    第二筵开入九重,君王把酒劝三宫。驼峰割罢行酥酪,又进椒盘割嫩葱。

    客中忽忽又重阳,满酌葡萄当菊觞。谢后已叨新圣旨,谢家田土免输粮。

    钱谦益读了这几首诗后,曾在《初学集·书汪水云集后》中说:“合而观之,紫盖入洛,青衣行酒,岂足痛哉。”这一点,潘耒在《遂初堂集·书汪水云集后》中因“不忍三朝国母,重遭污蔑”,乃加以辨正:首先从年龄上说,谢太后至大都时年已六十七岁,“宁有刘曜羊后之嫌?”“所云谢家田土免输粮者,当是以谢后举国纳降之故,代恤其宗耳,岂有他哉?”又从汪诗《宋宫人分嫁北匠》中“君王不重色,安肯留金闺”语观之,也可知元世祖之为人。袁枚《随园诗话》卷四也有相同说法(当是根据潘文),并以为钱谦益据汪诗“遂以为谢后有失节之事”是穿凿附会。潘、袁二文,如单独就谢太后无失节事而力辩,原也言之成理,像汪氏诗中记谢太后等入元宫宴会,都有元世祖皇后莅席,如云:“大元皇后同茶饭,宴罢归来月满天。”但他们对钱谦益原意,恐怕也有误解。钱氏当然知道谢太后这时已是六十余岁老妇,他只是责备她不应在国亡后赴新朝之宴,受新朝的赏赐。再则“青衣行酒”原为晋怀帝为前赵刘聪辱弄事,与后妃无涉,羊后则是惠帝(怀帝兄)羊皇后受宠于刘曜事,钱文中并没有说到羊后,是潘氏信笔凑附上去的。要之,钱氏之意,实是责谢太后早应殉国,更不应入元宫腼然赴宴,等于惠帝青衣行酒之辱。从这一意义上说,还是对的。汪氏的《太皇谢太后挽章》中有“事去千年速,愁来一死迟”语[186],意也惋惜其死得过迟。清褚人获《坚瓠集》云:“宋孟鲠《折花怨诗》:‘匆匆杯酒又天涯,晴日墙东叫卖花。可惜同生不同死,漫随春色去谁家。’盖讥谢太后年已七十,不能死难,被掳北去也。”钱文也即此意。

    德祐之降,谢太后固应受到谴责,可是她同时又是封建社会中的妇女,由于钱文说得含混,遂引起潘、袁的误解,好像她不仅是政治上的失节,还蒙受贞操上失节之嫌。清人蒋士铨传奇《冬青树·辞宫》一折,写元军催迫谢太后等急赴燕京,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告娘娘不用心悲苦,俺这里昭阳院,点着蟠龙花烛,伊行伴君王一样为夫妇,何须要偷买《长门赋》。新皇后,应当做。”也因为谢氏是妇女之故,就多了一重分外的挖苦,上述孟鲠诗的“卖花”、“春色”云云,也因是妇女而有此类饰语,实则为旧文人的恶习。

    汪诗又有《宋宫人分嫁北匠》一首,写宋宫宫女被掳至燕京后,分配给北方匠人故事。谢太后因是国母之尊,归降后尚受到元主的优厚礼遇,这些宫女平时望皇帝宠幸而不可得,国亡后却被新朝分配给“老斫轮”,其实仍逃不脱奴隶命运,元主却由此而被看作“不重色”的明君。国亡家破,本人间最悲惨的遭遇,对于古代妇女来说,她们的苦痛和耻辱就要比男子更深重,无论上层下层,只是程度上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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