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酒者,喜欢的便是酒后那片似真似假的世界,那才敢在他认为的虚幻世界里做出一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举动。俗称:酒壮怂人胆。
喝酒的人总是很好相处,从闭口不语到口若悬河,所经历的也不过是两杯酒的时间。唐义平本来就爱喝,眼前又是正宗的青稞酒,再加上有段无情这等强烈的催化剂,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两瓶青稞酒已经入了他们仨人的腹中。
只不过有点出乎我意料的是,段无情也喝多了,开始口若悬河的讲起了他所见过的漂亮女人们,好在唐义平听的津津有味,不断的给段无情竖大拇指。我在下面踢了他几下,示意他要往正道上引,但酒精上脑的无情大师显然已经自行忽略了我的存在,回踹我一脚后继续滔滔不绝地讲述他和阿丽的暧昧往事。
我一瞅段无情是没戏了,赶紧找李大刚求助,谁知他比唐义平听得还带劲,不停地催促段无情继续更新。口才本就极佳的段无情此时完全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之势,一番讲述下来,连旁边一桌的大哥和吧台上的老板都竖起了耳朵,就差搬个小板凳坐过来了。
我一看这形势,想插句话都困难,更别说套唐义平的话了,顿时有点绝望。
那两瓶酒没让他们尽兴,便又要了一瓶白酒,三人喝完一杯之后,唐义平的话匣子算是彻底打开了。高冷在给我酒的时候就跟我说了,这酒喝着柔,但后劲十足,千万别把自己给骗了。
趁着段无情起身上厕所的功夫,我终于找到了时机,连忙对唐义平说道:叔,别光听他瞎吹乱侃那点骚气往事,你也讲讲你的风光时刻,让我们过过瘾。
唐义平嘿嘿一笑:我可不行,没有小段这么多风流韵事啊。
我说:光听风流的也腻歪了,讲点自己的奇特经历也行啊,我先讲个,前些年的时候,我有一次经过一个饭馆,一个男人让我进去替他吃顿饭,说啥也不用管,坐下就吃,吃饱喝足走人就行,完事还给我一千块钱,而且桌子对面还坐了个女孩,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是什么原因。
这时走回来的段无情打了个饱嗝儿,笑道:那哥们肯定是准备去相亲,从外面看,没相中人姑娘,让你替他进去,以此来让人姑娘绝望,你啥情商啊榔头。
我连忙打断他:以我的姿色,大概也就能起到这作用了,不过那一千块钱挣得还是很容易的,从那以后再也没碰到这样的好事。
这时,唐义平终于接过了话茬:嗨,你那一千块钱叫什么嘛……我……
说到这的时候,他像是被人攮了一下,突然停顿了下来,眯起的眼睛都睁了起来,欲言又止的模样让我看到了希望。
段无情那泡尿没白撒,立刻明白了我的意图,他举杯敬酒,笑道:叔,你看我那点故事都给你们讲完了,你有啥好事也别绷着啊,给我们讲讲呗,让我们小辈也涨涨见识。来来来,这杯干了。
只见唐义平舔了几下干燥的嘴唇,猛地一下将杯中酒都灌到了嘴巴里,辛辣的酒气让他狠狠地匝了一下嘴巴,脸都有点狰狞了,他放下酒杯,大声道:妈的,憋了好几年了,给你们俩小孩讲讲也不碍事,反正已经过去了,也TM死无对证了。
我心里一震,连忙递给了他一支烟,他点燃后使劲吸了两口,嘿嘿笑道:你这一千块钱不算啥,我当年去给人送了趟东西,可是挣了八十万呐。
虽然早就猜到了结果,但听到这个数字,我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到我们震惊的样子,唐义平又抽了一口烟:怎么样,是不是很羡慕?
我说:这牛吹得也太一望无际了,傻子才信。
唐义平在酒精的催发下,兴致提了上来:嘿,还不信?不过换作是我,也不会信的,但却有此事嘛。来,我今天就让你们过过瘾,当时吧,天还没亮,我值夜班正打盹儿呢,有个家伙敲开了我的窗户,问我能不能给他去送点东西,他有急用。我当时还以为这人脑袋有病,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就让他赶紧走,结果那家伙直接扔给我一万块钱,说只要送完信,再给一万。我当时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啊,这种好事怎么让我碰上了。于是我让他替我看门,别让外人进入,就去给他送了。在路上的时候我还特别奇怪,是什么东西,值这么多钱,我偷偷打开那个布袋一看,里面只有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巴掌大的坐地金佛啊,那大佛上还挂着标签,我印象里标的是接近1400克,当时的金价差不多有三百多,那尊大佛起码值四五十万啊,难怪会给我这么高的跑腿费了。
我问道:我想知道送到了哪里,是不是很远的地方。
唐义平愣道:大侄子猜得挺准啊,的确是送到了很远的地方,跑出城得有五六十里地吧,我也不知道是哪个村,他告诉我一直沿大道往东走,反正就在路边,有一颗挂着许多红布的千年老槐树,把东西藏到那个老槐树洞里就行了。当时我看了金佛后,就意识到这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了,这尊大金佛可能是偷来的文物啊啥的。我这么一掺合,那肯定也是帮凶了,不过事情已经干了,就没有退路了。我回去以后就骂了那狗日的一顿,骂他带我上了贼船,并要挟他给钱,这次我也下了狠心,反正一条道走到黑了,就直接问他要五十万!不然就去告发他,大不了同归于尽,反正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谁知他听我要告发他,立刻发慌了,就打了个电话,让人送来一张卡,带我去旁边的提款机一查,乖乖,真有五十万!当时我都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啊。不过这也说明那金佛肯定要比我想象的还值钱,最少值个几百万呢。
李大刚问:不……不是有八十万吗?这……这才五十万。
唐义平笑道:别急啊,当时我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知道是天上掉馅饼了,但心里还是扑棱扑楞的,生怕他被抓到后供出我来,那时单位里又出了个杀人案,整得我有点害怕,案子处理完后我就辞职不干了。回家之后你们说美不美?那个偷金佛的竟然又找到我,直接又给我三十万,让我立刻离开无柳市,以防我举报他。嘿嘿,就我那破房子,其实早就不想住了。
李大刚愣道:你后来买……买的房不就在本市么,也……也没去外地啊。
唐义平一副“哥是谁啊?”的表情,笑道:当时确实出去了,但没打算在外定居,人生地不熟的多难啊,就偷摸回来用我儿子的名买了套房扔在那里,这不,直到去年才敢回来么?
我说:为什么以前不敢回来,去年就敢了?
唐义平拍了拍心脏位置:因为心里宽敞了呗,没人能捅出我那事了我还怕啥?
我们仨人有点茫然了,唐义平哈哈大笑:因为那个家伙死了,就这么简单。
我好奇道:你知道他是谁?
唐义平得意道:小看我?想当年我上学时候也是尖子生啊,要不是企业改制,我怎么会混到那个份儿上。当时我偷偷拍了他一张照片,洗出来给老婆孩子做警示用,让他们记住这个人,毕竟我也怕这家伙反悔了再来搞我。
我说:厉害,那你怎么知道他死了?
唐义平笑道:我们走了好几年之后,也倒没人打扰,我去年就偷摸回来一趟,去了当时我给他藏金佛的那颗千年老槐树那里,拿着那张照片悄悄打听了一下,结果你猜怎么着,这家伙还真是那个村的,但已经得病去世了,并且前几天才刚办了葬礼,嘿嘿,真是苍天助我啊。
我心想苍天除非近视了,才会助你。看着他得意的模样,我胃里一阵翻腾,剥了两颗花生米塞进嘴里才舒坦了一点,我缓了口气,对他说道:反正那人也死了,把照片给我看看,让我涨涨世面。
唐义平摇摇头:他死了我还留着照片干啥,早烧了。
我说:那他长什么样?
青稞酒的后劲儿开始慢慢顶了上来,唐义平连着打了几个哈欠,道:你这孩子,好奇心这么重呢?也没什么特点,看着也不像坏人,普普通通的,带一眼镜。
我心里一动,忙问道:是黑框眼镜?那人是不是还喝酒了?
唐义平闭着眼睛想了下,点点头:对对对,黑色的,嘿嘿嘿嘿,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有酒味?当时我闻着那味,还以为他喝多了糊弄人的呢,要不是掏出钱来,我是真不搭理他。
我心里一咯噔,前阵子高冷在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找到了当年和叶凡涛一个楼上的邻居,现在是个大学生了,他当年上高中的时候曾经在那天早晨看到了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在楼道处徘徊,也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只是当时他的家人怕多事,不让说出来,现在高冷再次走访调查,他才将这条信息讲了出来。
如果这两个人能对应起来的话,此人的嫌疑就越来越大了。
这时唐义平砸了砸嘴,笑道:唉呀,这酒还真香,越喝越想喝。
我说:嗯,心情好了,喝人血都香。那你给他送完东西,回到局里大概用了多长时间?你回去的时候他在做什么?
唐义平眯起了眼睛,一脸地享受:忘啦忘啦,来回怎么也得两个小时吧,我回去的时候他在等着我呗,还能干啥。
两个小时,已经足够完成偷刀、杀人、藏刀的过程了,还能顺手吃个早餐,再去趟公厕。
叶凡涛的邻居在大清早就听到了他们两口子争吵,叶凡涛生气离家,也就是在他离家之后,凶手进入他家,杀害于芬后又将那把藏刀放回叶凡涛的车内。那把藏刀经过叶凡涛的把玩,肯定遍布指纹,凶手只要戴付手套,再将藏刀放回车内,就可以完美制造叶凡涛杀人的证据。
如此又有了保安唐义平“那天是周末,单位里没人,更没人接近那辆车”的证词,就造出了这个致命的铁证。
而唐义平当时玩忽职守,私自跑出去两个多小时,又认定自己卷入了一桩价值不菲的金佛盗窃案中,打死他都不会承认自己擅自脱离了岗位两个多小时——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那个让他送金佛的人,早已将这一切都设计好,甚至早已摸清了唐义平的性情,那才巧用金佛来让唐义平陷入进来,不然那么贵重的金佛,怎么会那么轻易就被唐义平看到?
我盯着已经迷糊的唐义平问道:我听说当时你们旁边的单位宿舍楼里发生了凶杀案,你可知道,你的假供词会让一个清白之人入狱?在你离开的那两个小时里,已经足够完成杀人藏刀的过程了。
酒劲更胜,唐义平脑袋晃来晃去,他闭着眼睛,嘴里也有点含糊不清了:哎呀,大侄子,别那么较……较真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而且你……你知道我是怎么下岗的吗?不瞒你说,就是拜那个叶局长所赐,他……他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了新的、足够取代我们工人的设备和技术,这……这才使得我们下岗,叶凡涛他活该,活该知道吗?就算我没外出,看到有人嫁祸他,我照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那家伙也不一定去杀人了,谁有证据?啊?就算杀了,他现在也死了!死无对证嘛!对不对?
到这个时候,三个人的酒劲儿都蹿的差不多了,唐义平嘴里已经开始说胡话,段无情勉强还能坐住,李大刚早已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只有我,清醒着,却痛苦着。一个人的私心私欲可以让他置别人的生命于不顾,置国家法律于身外,置人性良知于脚下,这怎能不让人心寒?
这世上,缺少正义的光,这光不专属于某种职业或者人群。如果每个人身上都带光,这人间便会温暖柔亮。
我关闭了手机录音,尽管单单这酒后的一段录音构不成铁证,但却足以给这案件带来巨大的推动力了。
针对这个案子展开全面分析的话,其他因素早已被叶青查了个底朝天,均无所获。所以,那两个小时显得至关重要,现在的问题是,那个让唐义平跑腿的人是什么人?
思考的过程中,时间迅速流淌,我一转头看到饭馆老板都在磨刀了,那才连忙呼唤萧慕白开车来救援。我们费劲巴拉的将三人抬上了车,先送李大刚回了家。身强体健的优势在此刻表露无遗,萧慕白背着李大刚一口气爬了五层楼都没见疲惫,换作是我,估计能累出老狗的形态。
我不知该把唐义平送到哪,按理说,他的归属应该是公安局,只不过此刻尚早,我还是通过他的手机联系到了他的老婆,将他送回了家。
由于他老婆还在超市里对账,我们只能从他身上摸出钥匙进了他家。唐义平家中装修的格调很高,将中式田园风格与东南亚风格完美结合,细细看去,还能感觉到一丝清凉的地中海风情。
萧慕白将唐义平扔到沙发上,往周围扫了一眼,甩了甩胳膊道:这房子怎么装的跟我们老家的土地庙似的?
这时唐义平突然闭着眼吆喝道:妈的,又不让老子上床!快扶我起来,老子要上床睡!
眼看这家伙要滚下来了,我们俩没办法,才把他拖进了卧室,人烂醉如泥的时候真比死猪都沉,就这十几米的路程,把我累出了一身汗。好不容易将他扔到了床上,他一边咒骂了几句,一边拿脚蹬了几下床头柜。
这一蹬之下,床头柜一下侧翻了过去,两层抽屉都划了出来。萧慕白皱着眉头一举手,想给他来一记手刀,我按住了他手臂,从第二层抽屉里甩出来的东西中捡起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并不算清晰,但也可以明确的看出这个人的面部轮廓,他带着一副黑色眼镜——而且,我感觉这个人特别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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