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大师林语堂作品典藏版-从异教徒到基督徒(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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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父既决心要我学英语,即当我在小学时已喜欢和鼓励我们弟兄们说英语,识得几个词就讲几个,如pen, pencil, paper等,虽然他自己一词不懂。他尝问我一生的志向,我在意时回答,我立志做一个英语教员或是物理教员。我想父亲必曾间接暗示令我对英语热心。至于所谓物理教员,我的原意是指发明机器。因为当我在小学的时候,我已经学得吸水管的原理。有好几个月,我都以此为戏,深想发明一个改良的吸水管可以使井水向上流升,自动地一直流到我们园内。虽未成功,可是我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要解决其中的难题。虽然以我现在年纪已可以看见这宗事的愚蠢,可是那问题仍常萦绕我心,即如一切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样。自从小孩子的时候,我一见机器便非常开心,似被迷惑,所以我常常站立不动定睛凝视那载我们由石码到厦门的小轮船上的机器。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将来最大的贡献还是在机械的发明方面。至于我初入圣约翰大学时,我注册入文科而不入理科,那完全是一种偶然的事罢了。我酷好数学和几何,故对科学的分析的嗜好,令我挑选语言学而非现代文学为我的专门学科,因为语言学是一种科学,最需要科学的头脑在文学的研究上去做分析工作。我仍然相信我将来会发明最精最善的中文打字机,其他满腹满袋的发明计划和意见可不用说了。如果等我到了五十岁那一年,在我从事文学工作的六七年计划完成之后,我忽然投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里当学生,也不足为奇。

    十七岁,我到了上海。从此我与英语的关系永不断绝,而与所有的中文基础便告无缘了。照现在看起来,当时我的中文基础其实也是浮泛不深的。实际上,我的中学教育是白费光阴。我所有的少许经书知识乃是早年由父亲庭训所得。当投入圣约翰大学时,我对苏东坡的文学已真的感兴趣,而且正在读司马迁的《史记》,但一旦入学,这些阅读便要完全停止了(这一半是那大学之过,一半亦是我自己之过)。我虚耗了在学校的光阴,即如大多数青年一般,这一点我只能埋怨那时和现在的教育制度。天知道我对于知识真如饥者求食一般的,然而现代的学校制度是基于两种臆断:一是以为学生对各门功课是毫无兴味的;次则是以为学生不能自求知识。因此课程编排是贬低程度,专为着那些对功课毫无兴味的学生而设。除此两弊之外,更有极端费时无益的学制,即要学生背书和给予积分(强要学生默记事实和番号,此皆是为便于教员发问而设的)。这都是分班的教育制度的结果,因而有非自然的考试和积分用做量度知识的工具,而教员个人对于各种学生在心灵进步各时期的个性的需要与各人的真正所得,就被完全忽略了。我自知对于自然科学和地理学是兴味最浓的,我可以不须教员的指导而自行细读一本十万字的地理书,然而在学校里每星期只需读一页半而费了全年工夫才读完一本不到三万字的地理教科书。其余各门功课,都是如此。此外,强迫上课的暗示,或对教员负责读书的暗示,皆极为我所厌恶的,因而凡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直至今日,我绝不肯因尽责之故而读一本书或一个人的著作,无论其在文学史上如何有价值。我们学生都觉得应该读书至最少限度,仅求积分及格便足够。按我的天资,我一向无须虑及积分及格问题,我自入学校以来积分从未低过及格的。结果,我便比别的学生工作反做少了。我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由一级升高一级,都常是名列前茅。我努力求学的动力只有由我父亲寄给我的示函而得,因为他常常以为我所写的家信是极可羞的。我在学校得到很高的积分或升到很高的一级,对于他并无意义,他是对的。如果当时有一图书馆,充满好书,任我独自与天下文豪神交,我当得特殊的鼓舞。不幸在中学时,没有图书馆设备,而厦门这一所教会学校与其他非教会学校极大的不同在于我们教会学校学生不看中文报纸,或其他一切报纸。

    我在中学以第二名毕业,在圣约翰大学亦然。毕业第二名似是我一生学校教育中的气运,我也曾分析其因果如下:大概在各学校中都有一个傻小子,如我一样聪颖,或稍逊一筹的,然而比我相信积分,而且能认真攻读课堂内的功课而为我所不能的。我相信如果我肯在功课上努力一点,便不难得到冠军,不过我不干。首先,我向来对课程不大认真。其次,凡做什么事我一生都不愿居第一的。这也许是由于我血液里含有道教徒元素。结果,无论在家或在校,每当考试的一星期,其他学生正在“三更灯火五更鸡”中用苦功之时,我却逍遥游荡,到苏州河边捉鳝鱼,而且搅风搅雨引诱别的好友一同去钓鱼。那时我真是不识得知识的魔力和求学的妙处,有如今日引我入胜,使我深入穷知探奥之途,迷而忘返。

    我之半生,或在校内或在校外,均是一贯不断的程序,从不知道身在校,抑或出校,在学期中,抑或假期中。这对于我看书的习惯而言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在假期中我可以公然看书,显露头面,而一到学校开课便须秘密偷看而有犯规之虑。但是即使最好的教员和最优的学校,也莫能完全禁止我看些自己爱看的书。偶然用十分或二十分钟工夫来预备功课,并不搅扰我。但这却令我得了一种确信(现今我常在报章论说上所发表的意见),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为非法行为的地方。那地方将全日最好的光阴作上课之用,由早晨八时至下午五时,把学生关闭在课堂内。凡在校时间偷看杂书,或交换意见(所谓课堂闲谈)者,皆是罪过,是犯法。在中学课堂之中只许身体静坐,头脑空洞,听着别的学生错答问题而已。至在大学,这时间乃用在课堂听讲演。我相信这乃是人类虚耗时间的最大的发明。一个小子能够紧闭嘴唇,腾空头脑,便被称为品行优良,得甲等操行积分,而课堂中最优的学生乃是一个善于揣摩教员心理和在考试答案中迎合教员的意思者。在中国文字上,课堂中最优良的学生正是“教员腹内的蛔虫”,因为只有他知道说教员要他说的话,思想教员要他思想的意思。凡是离开这一道,或不合教科书的,或者是有些独立思想的,皆被视为异端。由此不难知道,我为什么屡次毕业总是不能名列第一了。

    圣约翰大学的中文课堂是我的极乐世界,其间我可以偷看些书籍。我们的中文教员是老学究,也许是学问深邃的,可是就我看来,均是十分怪诞可笑。他们都是旧式的温静文雅的君子,可是不会教授功课,加以他们不懂世界地理,有一位居然告诉我们可以用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我们饶有地理知识,忍不住地哄堂。记得有一位金老夫子,身材约四尺十寸高,费了整个学期的时间只教了我们四十页大字印刷的《中国民法》。我十分愤怒。每一点钟,他只讲解其实不必讲解的十行,即使他最善虚耗光阴也不出十分钟工夫便可讲完。其他的时间他却作为佛家坐禅入定之用,眼睛不望着学生,不望着书卷,也不望着墙壁上。这真是偷看书籍最好不过的形势了。我相信我在此时看书是于人无损、于己有益的。在这时期,我的心思颇为发育,很爱看书。其中有一本我所爱看的乃是张伯伦(Chamberlain)的《十九世纪的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the 19th Century),却令我的历史教员诧异非常。我又读赫克尔(Haeckel)的《宇宙之谜》(Riddle of the Universe)、沃德(Ward)的《社会学》(Sociology)、斯宾塞(Spencer)的《伦理学》(Ethics)及韦斯特马克(Westermarck)的《人类婚姻史》。我对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我们的图书馆内神学书籍占了三分之一。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称应当将旧约《圣经》当作各式的文学作品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词把我父亲吓得惊慌失措。

    我在英语课堂中也不见得好一点。我爱法语和心理学,可是我忍受法语和心理学两堂功课即如忍受中文课程一般。我相信我那时是个不合时宜的分子。最同情我的教员乃是一位历史教授Professor Barton,他就是见我读张伯伦的巨著而诧异的那位。可是他对于我在他讲演时间常向窗门外望,也不能释怀。总而言之,我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在那里我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又不能如同对付一本书的著者那样剖开教员的心腹而细细察验,也不能如在书中自由选择我所要知道和要搜寻的。当我听讲演听到有合意的有趣的语句时,又不能一个字一个字地用笔记起来。而看书时遇到合意的、有趣的几行话,我可以用笔随意加以标记,借以慢慢萦回咀嚼。我最恨积分,虽然各种考试我都合格。有时我认为自己确实已成功愚弄教员,令其相信我知晓功课,但有时我以为我的教授并不是那样的傻子。我所需要的乃是一个完备的图书馆,可是那里没有。后来到了哈佛大学,得在那图书馆的书林里用功,我才悟到过去在大学里遭受的损失。

    第四节 与西方文明的初次接触

    然而入学校读书,对我个人究竟没有什么损害。在学校所必须学的东西,很不费力便可叼了去。我很感谢圣约翰大学教我讲英语。其次,圣约翰大学又教我赛跑和打棒球,因此令我的胸肌得到锻炼,如果我那时进了别的大学,恐怕没有这机会了。这是所得的一项。至于所失,我不能不说它把我对于中文的兴味完全中止了,致令我忘了用中国毛笔这一项。后来直到毕业,浸淫于故都的旧学空气中,我才重新执毛笔,写汉字,读中文。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仍觉圣约翰大学对我有一特别的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远的影响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中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便是令我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的,而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则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从事重新发现我的祖国的工作时,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其中的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般新鲜,觉得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的欣赏和批评能有客观的、旁观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我这对于西方文明的基本态度不是由书籍教的,却是由圣约翰大学的校长卜舫济博士和其他几个较优的教授而得,他们都是真君子。而对于我感力尤大者则为两位外国妇人,一为华医生夫人,即李寿山女士(Mrs.Harmy, then Miss.Deprey),她是我第一个英语教师,一个文雅贤淑的灵魂。其次则为毕牧师夫人(Mrs.P.W.Pitcher),即寻源书院校长的夫人,她是温静如闺秀的美国旧式妇女。完全令我倾倒的不是斯宾塞的哲学或爱伦·坡(E.A.Poe)的小说,却是这两位女士慈祥的音调。在易受影响的青年时期,我易受女性感力,自是不可免的事。这两位女士所说的英语,在我听来,确是非常的美,胜于我一向所听得的本国言语。我爱这种西洋生活,在圣约翰大学的一些传教士的生活——仁爱、诚恳而真实的生活。

    我与西洋生活的初次接触是在厦门。我所记得的是传教士和战舰,这两分子轮流威吓我和鼓舞我。自幼受教会学校熏陶,我自然常站在基督教的立场,一向不怀疑这两者是有关系的,直到后来才明白真相。当我是一个赤足童子时,我瞪眼看着一九〇五年美国海军在厦门操演的战舰的美丽和雄伟,只能羡慕赞叹而已。我们对外国人都心存畏惧。他们可分为三类:传教士,身着清洁无瑕、洗熨干净的白衣;醉酒的水手,在鼓浪屿沿街狂歌乱叫,常令我们起大恐慌;其三则为外国的商人,头戴白通帽,身坐四人轿,可随意足踢或拳打我们赤脚的顽童。

    然而他们的铜管乐队真是悦耳可听。在鼓浪屿有一个运动场,场内绿草如茵,其美为我们所从未看过的。每有战舰入口,其铜管乐队即被邀在此场中演奏,而外国的女士和君子——我希望他们确是君子——即在场中打网球,而且喝茶和吃冰激凌,而其中国西崽[20]衣服之讲究洁净远胜于多数的中国人。我们街上顽童每每由穴隙窥看,心中只有佩服赞叹而已。然而我在中学时期最为惊骇的经验,就是有一天外国人在他们的俱乐部办了一个大的舞会。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者之一,其丑态怪状对我的影响实是可骇至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的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到现在呢,我也看得厌了,准备相信这些奇怪的外国人最坏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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