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你管-我不要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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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默习惯性地耷拉着他的大脑壳,他用余光向厨房那边扫了一眼,然后又是一眼,于是,他就瞅见了那个老男人。那个老男人坐在与厨房相连的阳台上面,老男人硕大的屁股像是一堆烂棉花套摊在一把只有三条腿儿的圆凳子上,圆凳子随老男人屁股的左右扭动而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感觉一副不堪其负的模样。老男人总是会在晚餐后独自一人在厨房那里清洗餐具,清洗完后便就势一个人呆在阳台那里,从晚上八点一直到晚上十点,老男人总会在家里“失踪”那么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仿佛这个家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一样。

    阳台的天花板上悬着一盏昏黄的25瓦白炽灯泡。刮风的时候,即使阳台上的窗户紧闭,白炽灯泡依旧会被风吹得微微摇晃。老男人喜欢阳台,打宁默记事起,老男人仿佛一直就在跟家里的这个过不去4个平方米的阳台较劲儿,当然,也可以说成是相依为命。为此,老男人在宁默10岁那年毅然决然地做了他一生中不多见的一次重大决定,他悍然做主花了700块钱把原本敞开式的阳台改造成了铝合金封闭阳台。宁默记得那几天李莎莎刚好不在家,她好像参加一个送戏下乡的演出团到乡下慰问演出去了。李莎莎不在家的时候,老男人这只呆鸟的翅膀自然也就硬实了不少。

    老男人的名字叫宁红业,单从名字瞧你也基本上瞧不出什么名堂来。令宁默搞不懂的是,宁红业是区史志办里的一名普通干部,在单位里成天喝茶看报,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没啥正经事情好做,他怎么还没有把这些烂报纸看腻呢?还要回来在阳台上看报、喝茶,或是一个人没完没了的摆纸牌?

    现在,在宁默眼睛的余光里,老男人正在将一根烟卷叼在自己的嘴巴上,却划了好几根火柴都没能把烟卷点燃。

    老男人宁红业实际上应该还算不得很老,或者可以说他根本就算不得老。按虚岁论,宁红业也还不到47,他们单位里的那些个返聘的老同志到现在还在喊宁红业小宁呢。

    宁默长到19岁一直都在管这个老男人叫“爸爸”,但最近他却不打算这样继续叫下去了。

    老男人实际上是李莎莎单方面的叫法。李莎莎是宁默的母亲。她一直在人前人后的讲宁红业是一个“老男人”。“我家老男人”这样,“我家老男人”那样。宁默知道父母的关系似乎算不得很好,不过,宁默也知道,如今能够被算作很好的夫妻并不多,至少他们班上跟他不错的几个同学的家长都不算。平时家里的格局自然也都是李莎莎说一不二,老男人则基本上处于从属状态。但老男人也有发火的时候,那多半都是李莎莎在宁默面前数落老男人没本事没能耐的时候。在宁默10岁那年,李莎莎离开了芭蕾舞团,被借调到文化局做内勤,大约是觉得自己的艺术生涯就此便画上了句号,李莎莎的脾气一下子坏的彻底,摔盆打碗之外,经常会拿宁红业的工作说事儿,说人家谁谁的男人做了这个领导,谁谁谁的男人当了那个领导,只有他宁红业做大头兵做的不仅过瘾并且牢靠,自己嫁了宁红业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关键是李莎莎说这些话的时候往往还会加上动作和表情,仿佛宁红业是一条半死不活的流浪狗,活了半辈子还是一条没人收养的流浪狗。这时候宁红业就会脸色发红,随后转青,宁默知道,老男人要发火了。

    老男人发火时说出的话不仅掷地有声,并且十分具有穿透力,如同是一枚枚被啪啪砸进金属器物里的钢钉,尖锐的同时有些话听上去还颇为暧昧。宁默承认,他对老男人气头上说出来的某些话并不能全部听懂,但他知道这应该都是对李莎莎杀伤力颇大的一些话。果然,李莎莎那边也软了下去,这种争吵常常是以李莎莎一个人跑进房间里嘤嘤地抹眼泪而告终。不过,老男人宁红业并不经常发火,在宁默的记忆里,老男人对他的宠爱反倒是比李莎莎还要多一些,只是这两年因为宁默的年龄大了,学习又紧张,性格上越来越逆反,父子俩交流的机会才越来越少。

    宁默在16岁的时候曾经细致地研究过家里的户口本。从那上面看,实际上老男人比李莎莎还要小一岁。所以后来宁默就有些忿忿不平,李莎莎凭啥这么牛逼呀,跟别的男人整出来孩子却让另一个男人养!那个叫于什么亮的更是一个超级大混蛋,办的啥事儿嘛,有鸡巴操没鸡巴管的,拿他们平日里骂街的话讲,这事儿说起来可真不够“揍”,不地道嘛,要是在市面上混的话,早就叫人给打残了。再说了,关键这事儿对老男人怎么说都太不公平,宁默不管老男人是咋想的,反正作为主要当事人之一,他宁默就想不通。所以,在宁默得到消息差不多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宁默对老男人都是怀着一种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态度的。宁默想,这个老男人好可怜呦!

    如果宁默是可怜宁红业的话,那么,现在的宁默更恨的人则是李莎莎。没错,他恨李莎莎这个生了他养了他的女人。他觉得李莎莎从一开始就没把他当一个人瞧,而是当成了一个可以放在哪里都随便都合适都可以并且也都无所谓的物件,甚至是一个筹码。这个女人可以任意决定他宁默的命运,不仅不会和他商量,简直就是连眼睛都不眨巴一下,这让宁默想起来就感到怒不可遏。

    尤其是这几天,宁默的脾气变得特别不好对付,动不动就会跟人发脾气,这也包括跟李莎莎发脾气。他跟李莎莎发脾气的时候,李莎莎仿佛是一个受气包,就那么小心翼翼并且有点儿委屈地瞧着宁默。而在外面,宁默发脾气的时候就更多了,跟谁他都是一副要摞胳膊挽袖子准备随时开打的架势。

    宁默会打架,这可不是他故意的,他仿佛天生就会打架。这一点,胡同里的那帮臭小子都了解,因而一般也不会招惹他。但宁默会打架的同时却还准备考大学,并且还准备考名牌大学,这就瞧出宁默的一些与众不同来了。

    宁默的学习成绩还不错,本来是想考到北京去的。但现在,宁默对上不上大学已然无所谓了,不是他考不上,而是他已然不想考了。

    截止到那天的中午12点,宁默已经有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没有喊李莎莎妈妈了。说话的时候,宁默老是咬着自己的半颗后槽牙,话于是就像是从牙缝里发射出来的炮弹,一发一发的射向了李莎莎。

    宁默对李莎莎说,唉,你把那双筷子递给我。或者说,你别这么看着我,我不要你管。而李莎莎则显然不想跟宁默发生正面冲突,看上去很被动,说话跟练轻功一般,好一番闪转腾挪。

    李莎莎不笨,她显然觉察到了什么。她在一个晚上,趁宁默上网的时候,用眼睛偷偷并且小心翼翼地盯了宁默10分钟。没错,至少10分钟。宁默知道李莎莎在偷看他,可他就是不接那个茬儿,他还在跟一个叫“一网打尽”的网友漫无目的地聊着闲天儿。

    宁默的态度让李莎莎觉得自己是该发一发火了,于是李莎莎就说,无论因为什么事情你都不能不复习功课,你整天这么不求上进的难道是不想考大学了吗?

    宁默侧过脸来,狠狠地瞅着他的母亲,说,因为什么事情,你说我会因为什么事情?你倒是给我说说看嘛。

    李莎莎说,默默,你疯了嘛,你是怎么跟妈妈说话的,还有没有一点儿规矩了。

    宁默这回干脆转回头去了,接着跟他的网友聊他的大天儿,把一颗后脑勺生硬地亮给了李莎莎瞧。

    那天,宁默虽说没有回头,但他了解李莎莎是怎么离开他房间的,李莎莎一定是咬着嘴唇皱着眉头而且还要晃一晃脑袋。

    李莎莎虽说都四十大几了,身体也显出了某种臃肿,该胖不该胖的地方都胖了起来,但动作却是十分的敏捷,看得出些她当年的底子。

    李莎莎现在是文化局里的一个小领导,也是歌舞剧院芭蕾舞团已经过气的舞蹈演员。说她过气,一方面是时间概念,一方面也是从艺术角度来讲的。她跳过《红色娘子军》,跳过《白毛女》。但她没有跳过《吉赛尔》,没有演过小天鹅,一出经典的芭蕾舞剧她都没有跳过,这样的资历是让现在那些只跳经典曲目的小丫头们笑掉大牙的。

    宁默没有时间跟李莎莎计较。宁默现在要做的是一件大事情。他要去强奸于什么亮的女儿于兰,对了,那个人叫做于明亮。宁默记起来了,前一段时间,本城以及外埠的某些报刊(尤其是法制类报刊)上总能见到这个人的名字,只不过这个人是作为警醒世人的反面典型来报道的。“贪官畏罪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光类似的题目就够打眼的了。新闻炒作之余,还有不少坊间议论,反正是挺热闹的,虽说对于明亮的畏罪自杀尚有多种不同说法,但其罪行确凿,就是他不自绝于人民,也必是难逃一死。

    宁默上网,在“百度”界面的查询框里面打上“于明亮”三个字,下面竟然蹦出来上百个条目,多数都是于明亮讲话以及其在基层视察工作时候的新闻,少数是披露于明亮贪污腐败罪行的小道消息。于明亮曾经是宁默他们这个城市的一把手,遗憾的是,在这个人如日中天的时候,宁默却根本不知道他的生命和这个人有任何联系,偶尔听过别人议论起这个人,也不会想到会和自己有什么瓜葛。从网上披露的信息看,于明亮贪污的数额十分巨大,光落实的贪污款项就有近千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的尚不计。在一条“于明亮同志强调要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的文章下面,还有一张于明亮昔日在主席台上讲话时的照片,很清晰,宁默端详了很长时间,但到最后,宁默还是没把握自己跟他长得像。实际上,宁默倒是觉得自己还是更像老男人宁红业一些,连走路的姿势都一模一样。但是,谁又会平白无故地给他编排这种事情呢?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嘛!更重要的是,于明亮的女儿于兰怎么别人不去找非来找他,并且于兰不仅知道李莎莎,还知道老男人宁红业的一些事情。宁默和于兰并不认识,只是在市教委组织的演讲比赛中同台比赛过,宁默是中学组的代表,于兰是大学组的代表,记得那次比赛的第一名就是于兰,好多人事后都撇嘴,说她是于明亮的女儿,她想不拿第一名都难……宁默跟于兰大约只是点过头而已,说话肯定是没说过的,因而宁默想不出于兰有什么缘故会跟他过不去,于兰是不会随便拿这种事儿和他开玩笑的,除非是她疯了。

    宁默已经把事情的前后左右都想过了不止一遍。只是有一样事情他还没有想好,就是要是于兰怀了他的孩子该咋整?最好不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吧,可要是就那么巧了呢?宁默被这事儿难下了。他甚至想,要是于兰怀了孕,她一定会把孩子打下来的。几天前,他乘坐9路公交车去学校,听车上广播中的广告说,有一家医院,不用做手术,单靠吃药就能把孩子做掉。但他不是于兰,于兰是怎么想的他怎么会知道?要是于兰就不把孩子做掉呢?于兰也许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这样做算是什么性质,宁默认真地想了想,他知道,或许算乱伦。

    这让宁默脑子变得有一点儿乱,他的决心撞到了南墙上,宁默顿时觉得眼前有火星在四溅纷飞。

    主意最终还是被宁默想出来了,他想,不如要别人去做这件事情。反正目的就是让于兰丢人嘛,能让于兰感觉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才好。在宁默来看,只有这样才能一解他的胸中积怨,才能多少缓解一下这个消息所带给他的排山倒海般的愤怒,不过,要是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呢?要是于兰是在骗他呢?可问题是,于兰凭什么要骗他呢?

    于是宁默就想起耗子胡同里那个叫大饼的浑小子,那家伙还欠他50块钱上网打游戏的钱没还呢。

    大饼比宁默大几岁,是典型的胡同串子,在这座过不去五十万人口的小城市里,像大饼这样的胡同串子加起来却有千八百。从宁默记事起吧,就没看大饼正经上过学。大饼因为在学校摸了高年级女生的乳房,而且是把一只脏手从人家的衣服领口处探到了里面去摸的,摸得很扎实,指甲把人家的乳房都给划破了。所以他就被学校给开除了。

    宁默想,这事儿找这家伙很合适呀!

    于是,在那个炎热的下午,宁默出现在了耗子胡同的西头。

    耗子胡同的西头有一块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开阔地,那里摆了两张台球案子。台球案子并排放着。围了一大群半大小子在那里叽叽嘎嘎的打球,离老远就能听见他们在那里骂骂咧咧,像是一群聚在一棵树上的鸟。

    这棵树上却没有落着大饼那只呆鸟。

    这让宁默一下子郁闷得够呛,因为他好不容易才下定了决心,可现在很可能因为找不到作案人而面临流产的可能。站在小街的当央,宁默给大饼打电话,但电话里却传出大饼手机被停机的噩耗。就在宁默嘴里一句难听的话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他看到大饼从耗子胡同的南头摇头摆尾正朝这边晃过来,他的影子在两边的墙上一高一矮的,有皮影的效果。瞅见了大饼,宁默的眼睛立时都笑成了一条缝。

    宁默说,大饼,有好事正四下寻你呢。

    大饼说,玩我吧,打去年到现在,我就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好事儿这玩意儿活着。

    宁默说,就是好事儿,说实话,这事儿连我都替你高兴来着,又赚钱又操女人的,不是好事儿又是啥。

    大饼说,让我当鸭去是吧,就知道你小子憋着坏水儿呢,可这事儿不成,按说吧,我这下边的小头倒是没问题,就是上边的大头不跟劲儿呀,脸太黑眼睛太小鼻子还是个斜的,人家阔太太未必会瞧的上咱。

    宁默说,当鸭,倒还不至于。就想让你帮我办一件事儿。于是,宁默把他的想法前前后后跟大饼讲了一遍。

    大饼说,强奸女人可不成,我暂时还不想到局子里去串门呢,再说了,这事儿不比打架斗狠,讲出去名声不好听,好像我大饼不舍得花钱去泡脚房买小姐似的。

    宁默说,强奸也是我的事儿,我把她给灌醉了,她还以为奸她的是我呢,你就光去舒服的。

    大饼说,你这不是有病嘛。

    宁默说,有些事儿一两句话跟你讲不清楚,这样吧,我请你喝酒,咱哥俩找个地方边喝边唠你看咋样。

    大饼说,请我喝酒,娘的,还真算是个好事儿。

    他们在一个叫“猫不理”的包子铺里坐定了。

    开饭馆的是一对从浙江乡下来此地混事儿的夫妇,他们的麻利劲儿让人瞅着都觉着舒服。

    宁默要了一盘卤花生米、一盘肘花、一盘酱猪蹄,一个杂样拼盘,都是很好的下酒菜。主打当然是肉包子,稀饭是小米稀饭,喝多喝少都免费。

    两人才喝了一瓶啤酒,宁默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竟然是于兰打来的。宁默马上站起身,一个人踱到包子铺的外面去接电话。

    于兰说,我装成是你同学,才问到的你电话。

    于兰又说,你是我弟弟,可我还没好好看过你呢,你能来看一看我吗?

    宁默本来是想冲于兰吼两句的,他想吼的是,谁说我是你弟弟的,就凭他于明亮的几页日记吗?你怕是因为于明亮死了才会想到我的吧,于明亮还在位的时候你们父女俩咋都想不起我呢!你以为我会被你牵着鼻子走吗?但宁默咬了咬牙,还是把准备吼出口的几句话又给吞了回去,而是改口道,好,我去看你,我一定去看你。

    宁默记了于兰的电话号码。然而,令宁默没想到的是,于兰的声音远比他想象中的要羸弱。宁默听过于兰在台上演讲时的声音,昂扬里有一股子穿透力,而在电话里,于兰的话说断断续续,疲惫不堪,给人的感觉是她仿佛将不久于人世了。

    宁默重新回来坐下的时候,才觉得事情的一些问题来,他想,自己的确是被于兰牵着鼻子走了。同时他的心里也涌上一阵快慰,一定是贪官于明亮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她的所有令她趾高气扬的资本顷刻间都他娘的没影儿了,她还要独自承受人们投给她的白眼,这些对她的打击肯定小不了……于兰啊,你也有今天呀,这滋味不好受吧……想到这里,宁默的心里又动了一下,他问自己:非得把她那样了吗?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宁默接到的一封信。信就是于兰写给他的。信并不长,但内容却令宁默感到惊心动魄。

    于兰在信里直接称呼宁默是“我亲爱的弟弟”。于兰说她在她的父亲于明亮自杀后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本于明亮多年以前的日记,那里面记录了于明亮跟宁默的母亲李莎莎之间的一段婚外情。按日记中的记载,于明亮跟宁默的母亲李莎莎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于明亮让李莎莎做掉,李莎莎不同意,而是希望他们各自离婚,然后再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可惜的是,日记在写到这里便结束了,至于后面的事情,或许记录在于明亮其他的日记本里……不过,从时间上来推断,这个孩子如果生下来的话应该已经19岁了,也就是跟宁默一般大……

    宁默其实骨子里对这件事情并不是很相信,而是觉着可笑并且十分荒谬,跟他在网上经常看的盗墓类小说差不多,不靠谱。但于兰言之凿凿,不由他不信。宁默心里有气不知道如何向外撒,他的生活从看完这封信开始就变得一塌糊涂了。宁默想,那个于明亮是个王八蛋啊,如果自己真是于明亮儿子的话,于明亮当官的时候怎么从来都没有找过他宁默呢?不用给钱给物,哪怕是暗中给他宁默一些帮助和照顾都没有,宁默上重点中学还是又花钱又托了很多门路才勉强被学校录取的,他现在学习的出色跟他当年中考时的经历就有很大关联,因为宁默知道,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家庭里的孩子,要想上一个好大学以及今后奔一个好前程,除了靠自己好好学习之外,别无捷径。至于那个于兰嘛,就更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她享受了那么多的富贵荣华,家里有帮佣,出门有专车,按网上的说法,于明亮的女儿自小上的就是收费很高的贵族学校,才十几岁就出过画册,还经常出国交流,从上大学那天起就一直是学校学生会里的领导……这样一个女人却在家破人亡的时候想起或者编造出她还有他这么一个弟弟来……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讲,宁默都应该狠狠教训她一番。

    宁默接电话的当儿,大饼一直都在用嘴巴跟一段猪脚恋战,他左边的腮帮子已然鼓成了一只皮球,瞧那架势是不把这段猪脚嚼他个稀巴烂就誓不罢休。

    宁默说,甭跟我磨叽了,痛快点儿,这忙你帮不帮。

    大饼说,帮,不过,你得保证我进不了局子,而且,而且吧,我,我得找你借点儿钱,我这段时间穷得就差把自己插根草标卖了。

    送走了大饼,宁默就给于兰打电话,他准备把她约出来,他和大饼已然商量过了,他们准备把于兰弄到郊外的一处“农家乐”旅馆,那里都是独门独院的平房,关上院门天王老子来了都管不着。车子嘛,大饼会把他们家的那辆“松花江”开出来,车是大饼他爹的,他爹刚好到南方打货去了,这段日子里不在家。

    打电话的时候,宁默倒不像方才以及前几日那样咬牙切齿了。他说服自己,其实也用不着非得把于兰那样了或者怎么样了,两个人把她痛打一顿应该最省事,可是,两个小伙子去打一个姑娘?想想总有点儿不对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羞辱于兰,让她无地自容,让她想找个地缝儿钻下去才好,这方面大饼可算是行家里手。大饼跟宁默讲过,他曾经开车把两个做三陪的小姐带到郊外弄得鬼哭狼嚎的,两个小姐事后不仅不敢管大饼要小费,就差倒给大饼钱了,至于怎么羞辱于兰,宁默却没想好,宁默觉得还是顺其自然的好,尽管他会打架,可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这方面他需要借助大饼。

    然而,令宁默没有想到的是,于兰说她没办法出来,因为她现在住在医院里,出不来。只能请宁默去看她。于兰的声音很虚弱,仿佛是一碗豆腐脑,拾不起个来。

    宁默问,你怎么不住在家里。

    于兰说,家里的房子已经被查封抵账了,而且,而且我的身体,也不太好……我,我现在只能呆在医院里,有些话,有些话等你来了我会告诉你,你来看我好不好……

    这有点儿意外,也有点儿麻烦,宁默的计划眼瞅着就要泡汤,这让他一时变得六神无主,不过,最后他还是决定要去,哪怕是先骂几句这个姓于的女人也解气啊……他想既然是去医院,去对付一个病人,还带上大饼似乎有点儿太夸张了。

    宁默一个人去了。在医院门口他犹豫了一小会儿,大约是因为某件事情而拿不定主意,最终,他还是在医院门口的小卖店里买了一束鲜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啥。

    令宁默大感意外的是,于兰的病床竟然是被摆在过道里的。

    于兰的脸把宁默给吓了一跳,不仅是惨白,简直就是没有一点儿血色。原本在宁默印象里浑圆的一张脸,却只剩下一个小孩儿巴掌般大小,眼睛斜着,很难看,头发稀疏的根根可数,一张脸变形的已经没有了人样儿……

    她说,你真来看我了,太好了……啊,还有花,这花是送给我的吗?哎呀,真的,太,太漂亮了。

    于兰对从她病床前拿着葡萄糖瓶子匆匆走过的一位女护士说,我弟弟来了,他是我弟弟,小伙子帅吧。

    护士斜了宁默一眼,嘴里大约是嗯了一声,便又匆匆忙忙地走了。

    于兰又拽住一个男医生说,看呀,我弟弟来了,他是我弟弟,长得帅吧。

    医生友善地拍了拍她的手,然后还俯下身摸了一下于兰的额头。

    宁默说,你怎么是在过道里。

    于兰说,病房里没,没有床位了,就是有,也轮不到我,我这个是加床。

    宁默问,你怎么了,你得的什么病,这么厉害。

    于兰说,别问了,反正好不了啦,我,我已经活不了几天了。

    宁默说,别这么说,你才多大呀……

    于兰说,我盼着你来看我,可又怕你来看我,我,我太自私了……

    宁默说,你说的,那个,那个日记本在你手里吗?

    于兰惨白的脸的两颊突然就冒出两抹红来,而且红得很厉害。她说,对不起,我对不起你,我,我跟你撒了谎,我父亲,他,他是有一本日记的,记了我爸爸和你妈妈当年的一些事儿,但没有怀孕的事儿,那是我编造的,你知道吗,我有病,是很厉害的病,原来准备到国外去治的,结果我爸爸就出事了……我,我已经活不久了,没有一个人来看我,连亲戚都不来了,他们都躲着我……那次的演讲比赛,我一眼看到你,就喜欢上了你,觉得你应该是我弟弟,真的,我打听你好久了,后来我知道我爸爸和你妈妈当年的事儿,所以……我就是想让你来看一看我,你能做我的弟弟吗?就几天,他们都笑话我没有亲人,我要他们知道我有一个好弟弟,他长得好帅啊……

    宁默感觉自己的眼睛忽然酸酸的,随即,他的眼睛就湿了,宁默背过身去,点了点头。

    于兰说,太好了太好了,你答应了,我有一个很帅的弟弟了。

    宁默的手攥住了于兰的手,于兰的手冷得像一块冰。

    于兰说,好弟弟,你能亲我一下吗,亲我的额头,就一下。

    宁默低下头,在于兰的额头那里轻轻地吻了一下。

    于兰说,我很幸福,你相信吗?我还没有恋爱过呢,你是第一个吻我的小伙子。

    宁默说,你别胡思乱想了,你放心,我还会来看你的,我还会带你坐车出去玩,这里的环境太糟糕了,你一定要早点出去……

    于兰说,谢谢你,我的好弟弟。

    ……

    宁默和大饼开着“松花江”赶到医院的时候,于兰已经死了。医生问宁默,你是她什么人?宁默说,我是她弟弟,有什么事儿你们跟我说吧。

    又是一个礼拜的时间,宁默是在忙碌中度过的。他从家里拿钱的时候,李莎莎再三问他是干什么用。宁默说,干什么用?我不要你管,反正不是坏事儿,更不是犯法的事儿,这钱我会还的。说完这些话,宁默感觉自己真的长大了。

    那天晚上,老男人破天荒没有在阳台上摆纸牌,连碗筷都是李莎莎拿去洗的。

    老男人说,默默,你已经是大人了,我不要求你理解我,还有你妈,但你不应该为了点儿跟你不相干的事情就不考大学了,你最起码得对得起自己。

    宁默说,爸爸,我知道了。

    老男人说,你不知道,我都听你妈说了,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是有关你妈当年的?还是有关我当年的?

    宁默摇头,说,都过去了,是一场误会。

    老男人说,其实本来不想跟你说的,有些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都快忘了,唉,还是告诉你吧,也许还是告诉你的好,你也是个男人了。那些年,也就是生你之前的那些年,我经常出差,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是我先对不起你妈妈的,我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你妈妈是跳芭蕾的,人长得漂亮,当初追她的人很多,她嫁我不容易,她没有想到我会背叛她,她受不了,为了报复我,她也在外面有了人……她本来是要和我离婚的,可她没有……你知道你妈为什么没有和我离婚吗?

    宁默又摇头。

    老男人说,因为她怀了孩子。

    宁默说,谁?

    老男人说,就是你。

    老男人又说,是我的孩子,你妈妈她最清楚,她想把孩子生下来,她不想让她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亲生爸爸。

    宁默说,爸,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我知道了。

    老男人说,你以后就懂了,两口子长了,打打闹闹的,就那么回事儿,可不管他们做过什么,他们到死也还是亲人,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孩子。

    宁默说,是嘛,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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