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书写内容看,现代书法比之古典书法已不太注重文通句顺及忌有错漏的文字,而以文辞作为素材、作为一种抒泄的媒介物,在其中倾注创作者的心绪、意念、趣尚。这成为现代书法家们的主要目标。汉字已转换为创作时的手段与媒介。在创作过程中,错字或漏字甚至字句不通,在保持视觉形式完整的前提下,至少不再是一个绝对的禁忌。
(二)从书写文字看,写汉字当然还是现代书法的大端,但其侧重点得到了明显改变:即从写字到写造型。以写造型为观念起点的现代书法认为,只要具有造型含义,即使汉字中没有的构造,书法家们照样可以表现。它的衍化形态则是:只要艺术家感到有价值,一根孤单的线条、一个墨点,都可以构成一件作品,前卫派书家拒绝接受汉字模式,写作品如画抽象画,即是此中的极端形态。
(三)从表现方法看,传统的古典书法形态,如白纸黑墨、点线交叉,篆隶楷草、横披竖幅的规定与习惯,开始被更多样化的形式手段所取代。书写材料可以是纸,也可以是布、麻、木片、塑料甚至金属,书写工具可以是笔,也可以用刀、帚从事刻、铸、塑等等;当然也不再限于黑白,可以有各种色彩的配合与质地肌理的显现。在这样的宽泛气氛下,原有的技巧法则当然也须作大幅度调整,中锋的概念不再是金科玉律,永字八法也不再是唯一法则。
(四)从艺术观念看,现代书法坚决摒弃了书法中残存的实用痕迹,开始强调其作为艺术欣赏品的独立性格,成为与绘画、音乐同列的欣赏对象。尽管现代书法的表现多种多样,彼此之间差别也不小,但在这四个方面则态度基本一致。(陈振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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