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创新述论:知识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呼唤-西方发达国家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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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高等教育的策略

    纵观美国高等教育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策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实施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发达国家迈向知识经济的共识。1985年,美国科学促进会即提出了著名的《2061计划》,这是一个有关全面改革科学教育,意在用一代人的时间全面提高美国国民的科学素养,持续到2061年的计划。美国前总统于1998年2月曾在美国科学年会上发表讲话指出,保持美国科技优势是美国全社会的任务和职责,应增加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科研经费的投入,同时应加强高等教育工作,“使美国的教育质量成为世界上最高的教育质量”。此外,美国还加强宏观调控,确定科研开发重点,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合理分配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力与资金,如美国“技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计划等都是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具体措施,而这些战略措施的落实首先依靠大学,大学是创新的先锋。

    二、加强基础研究,培养高素质人才

    注重基础科学研究。美国大学把知识的生产视为是比知识的转换和应用更为重要的工作,科研比教学有着更高的地位,而且往往是政府资助的。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政府曾与一些大学签订重大的合同,让一些教师和学生参与到和战争有关的项目中来。1945年,美国建立了国家科学基金会,从而使这一实践能够制度化起来。发展到现在,美国科学基金会每年约33亿美元的资助总额中有超过20亿美元提供给了大学等教育机构资助科研,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到了20世纪80年代,政府对大学研究的资助还进一步扩展到包括对国际竞争力的研究,从而就有了“人类基因工程”、“制造业领先计划”、“高效计算与通讯计划”等科研项目,这些高科技研究项目的成果直接为美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做出了很大贡献,并进而推动了知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1980年12月12日,新的《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将原来由政府资助的科学研究产生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政府所有,改为归合同承包者或资助接受者所有的政策后,对大学的科学研究活动产生了巨大影响。

    注重创新人才培养。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不少大学即建立了“创新中心”,以指导学生的创造发明活动,如麻省理工学院(MIT)“创新中心”下设两个机构:一个是由教授组成的“创新教育委员会”,主要是根据社会需要和科学技术可行性,对学生进行技术创造理论和方法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另一个是由学生组成的“创新协会”,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学生进行发明创造和新产品开发活动。另外,一些大学还开设了专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创造方法的课程。若干年来,美国不少教育家都在探索以“发现、归纳、推理”为主导的教学方法,以期取代“教师前面讲、学生后面练”的传统方法。借助新的教学方法,活跃的讨论,激烈的争论,解放了学生的思想,开阔了学生的眼界,培养了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注重通识化人才培养。美国面向知识经济重新制定了本国的教育发展规划,其中包含了大量教育创新的思想、思路与方法,特别是高等教育制度、教育结构、教育方法及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创新。以MIT的“制造业领导者计划”(LeadersforManufacturingprogram,简称LFM,开始于1988年)为代表,美国高等教育部门积极推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这是始发于MIT的美国教育体系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LFM提出的背景是,其时美国的制造业受到日本、德国强有力的挑战,这引起了美国工业界和工程教育界的高度重视。MIT联合了美国13家具有影响力的大公司着手策划和筹备LFM计划,目标是夺回美国的制造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计划的核心是为美国的一些有影响的大公司培养一大批既懂管理又懂系统技术并且具有远见和事业心的年轻领导者。因此,“纯粹”的管理学科教育不符合LFM的需要,要求对学生的训练不能限于设计和制造,而是要紧密涉及管理、市场、环境、技术、伦理等方面。美国LFM计划的毕业生对该计划这样评价:LFM计划教给学生很多技术和管理的概念和方法,但是更重要的是它发展了认识变革需求所需要的技巧,从而使学生抓住变革的机会,达到变革的目的。只有当学生乐意并且能够持续地分析和重新设计自身时,才会变得具有竞争力,这对于个人、大学、企业和国家都是有益的。

    完善研究生教育。美国大学重视把科学研究与研究生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以期培养强大的科技后备军,并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典型模式。研究生教育一方面为国家培养大批的人才,同时也直接为新知识的产生和发展做出贡献。“二战”以后,美国研究生教育即成为学历教育不可缺少的阶段。著名大学的研究生数量几乎与本科生相等,特别是博士生教育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其科研工作多数围绕着各学科的前沿进行。美国专利中与企业有关的技术专利,大学所占的比例较高;在基因工程与DNA重组、分子生物学及微生物学、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专利中,大学专利分别占到了18.1%、12.1%和10.7%。

    三、普及高等教育,开发人力资源

    美国近几十年来,不断发展高等教育,提高人力资源教育与培训的规模和效益。以纽约为例,1989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为75%—80%。面对知识经济浪潮,美国高等教育改革核心是普及高等教育,使所有年满18岁的美国青年都能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此,美国政府采取两大战略步骤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是国家采取措施帮助美国学生和家庭解决高等教育费用。针对美国79%的学生无力支付数万美元教育费用的情况,1993年美国政府投入教育经费240亿美元,2002年教育经费投入是1993年的2倍。为扩大高等教育,美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向美国1500所学校发放贷款100亿美元,以帮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和家庭。美国政府动用储备资金,推出了一项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学生完成高等教育的“佩尔补助金法案”,向贫困学生特别拨款120亿美元,使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补助金由每年2700美元提高到3000美元。上述两项贷款、补助金政策,使400万美国大学生受益,使相当多的美国青年人得以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对于中等收入家庭学生,总的措施是:从1998年起为优秀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提供“希望奖学金,减免学费,动用个人退休金提前用于教育支出”。这三项措施的目标是保证美国青年必须接受高等教育。第二步是国家全力推动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从观念上下大功夫改变高等教育只让少数青年人接受的习俗,使高等教育走进美国千家万户。为此,美国政府1998年颁布了高等教育改革法案,掀起了以普及高等教育和大力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的新一轮高教改革运动。美国政府为此投入1577.87亿美元的巨额教育资金,这是美国历史上任何时期所不能比拟的,这一举世瞩目的改革和巨额的教育投资将对美国的高等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学历教育、在岗培训、终身学习已成为美国应对知识经济教育创新的组合。美国总统指出:“终身教育是知识经济成功之本。”有关专家认为,在今后的几年中,工业化国家有3/4的人必须接受新的职业培训。基于此,在岗培训已成为美国知识传播的重要方式,他们不仅重视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培养,而且非常重视一般技术人员的培训。美国政府认为,各类技术人员已占全美就业人数的1/5,尽管他们中大部分是四年制大学毕业生或经过进修培训达到大学毕业水平的人,但使这些人跟上人类知识创新步伐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不断给予他们在岗培训的机会。特别称道的是在美国的3300多所高校中,社区学院已占到60%,在校人数已达美国大学生总数的1/2以上。社区学院不仅提供学历教育,也提供在岗培训,不仅有利于人们的知识更新,而且也能够将高校的教育资源有效地利用起来。

    大量吸收国外高素质人力资源。有关资料显示,全球人才流动基本是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尤其是流向美国。若干年来,美国千方百计地挖掘他国的高素质人才,吸引别国留学生留美工作。据美国有关机构披露,每引进一名国外科技人才,就可以为美国节省5万美元左右的教育经费,而且雇用他国人的工资低于美国同行,这些人才对美国经济所做贡献不言而喻。据美国有关机构公布,仅19491—1973年,美国共吸收了22万名外国科学家和工程师入籍,而这些人从小学、中学、大学,再到能独立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仅培养费一项即需200多亿美元,换言之,其他国家支付了200多亿美元,而美国获得了22万人才。据统计,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外国学生,1975年为15.5万人,1979年为26.4万人,1985年为34.2万人,1990年为38.7万人,1992年为42万人。据世界银行统计,近10年来美国接受的50多万名高级专门人才中有75%来自发展中国家。

    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美国是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先驱者,早在1996年美国的个人电脑达到6653万台,联网的个人计算机占全部计算机的比例高达60%~70%。由于计算机技术及其他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发达国家已将视听多媒体技术、视像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密切结合,广泛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并借助于信息技术,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目前,美国已在制定以州为单位的协作教育计划,如共享教学资源,提供各级各类课程,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业余大学学历教育。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发达国家的模拟教学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实践表明,对现实世界的模拟不仅能够带给人们形象化的知识,而且能够使学习过程充满乐趣。

    四、发展私立大学,建立灵活的办学体制

    美国最好的大学中私立大学占绝对优势,主要包括私人财团办的,教会办的或基金会资助的各种民办大学。美国私立大学创办于殖民地时期,形成于南北战争时期。1957年苏联发射人造卫星以后,再一次刺激了美国高等教育,使美国私立四年制高校发展到700多所,吸收了全日制高校1/4的学生。由教会控制的四年制高校也有700多所左右,1969年私立两年制初级学院也发展到250多所,公立的达到950所。这一时期私立大学,不但培养四年制本科生,而且还培养大量硕士、博士研究生,有的发展成为一种研究性大学。美国私立大学对美国高等教育的贡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质量。美国的私立大学,其中有世界一流学府,如“哈佛”、“斯坦福”、“麻省理工”等一大批名校。从1990年到1995年美国名牌大学排行榜看,前10名均为私立大学,前20名内,私立大学分别为15.17所,公立大学4.1所,私立大学占绝对优势,公立大学呈下降趋势。私立大学在美国高等教育中地位显赫、声誉卓越,代表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吸引了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的成千上万的留学生。二是有力地推动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

    可以看出私立大学比公立大学多。美国高等教育中适龄青年入学率1980年为56%,1995年为81%,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最先进的国家,这当中就得益于它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私立高等教育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私立大学有较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还有大量由政府部门、企业或私人团体所主办的各种类似职业训练性质的高等教育机构,如修理学校、秘书学校、服装学校、烹调学校等等,大约有上万所这类学校都是私立的。这些多样化的大学,构成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的重要方面。三是私立大学对美国经济科技发展贡献卓越。目前,美国有2000多所私立大学和学校,学术排名最前的有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他们对美国经济科技发展的贡献非凡,如举世闻名的麻省理工学院(MIT),对于美国的具有世界影响的重大科技发明,诸如20世纪40年代的原子弹研制,60年代的“阿波罗登月计划”,80年代在生化方面对脱氧核糖核酸(DNA)的研究,90年代对基因结构和排列以及多媒体传播科技的研究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全美最佳综合大学进行排名

    美国《新闻》周刊公布了2002年授予博士学位的全美最佳综合大学排行榜,共有249所全美综合性大学参与排名评审。评审主要使用了七项指标,在总分中分别所占比例为:学术地位(占25%),毕业及保持率(占20%)、教学资源(占20%)、选择学生(占15%)、获取经费(占10%)、校友捐赠(占5%)、预测与实际毕业率误差(占5%)。其中除学术地位为主观分数外,其余各项指标系客观数据统计。排名的目的,主要除为美国高中生和其家长提供大学入学参考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刺激大学间的竞争和发展。排名所评出的前50名最佳大学,基本代表了全美大学的最高水平,其中前的几名为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加州理工学院、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

    六、发挥州立高等教育的重要作用

    州立大学办学的方向是为地方建设服务,专业主要与地方经济、人民生活密切联系,其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适应地方和国家发展的需要。美国的州立高等教育,分为三个层次,以加州为例,分加州大学系统、加州州立大学系统和社区大学系统。加州大学系统的办学目标是研究型大学,培养学术性研究人才,为加州的研发和高科技服务;州立大学的目标是培养中等的服务社会的工程师、会计师等技术人才;社区学院则是为满足广大受教育者的就业需要做准备,并为加州大学和州立大学输送优秀的合格学生。由于三个层次的学校办学目标和服务对象明确,教育层次合理,办学水平相互衔接,使美国的州立高等教育各具特色,满足了社会经济建设、教育和科研事业对人才的需求,为当地经济的长期繁荣,发挥了突出作用。

    德国高等教育的策略

    德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实力雄厚。世界著名学府——古老的海德堡大学成立于1386年,是德国高校的长者;19世纪由洪堡兄弟成立的洪堡大学为人类文明培养过25名获诺贝尔奖的杰出学者。德国高等教育是19世纪世界高教发展的楷模。

    一、德国高等教育基本情况

    德国许多大学均有数百年的历史。冯·洪堡特(1767—1835年)提出的“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至今仍被推崇为大学治学的指导思想。

    德国大学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大学可自行决定聘任教授和招收学生,同时实行“学术自由”。除少数必修课外,学生完全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志趣安排学习计划。德国大学绝大多数由国家办,但国家也鼓励私人和民间组织办大学,并给以必要的指导和资助。《高等学校总法》规定,大学的任务是通过科研与教学来扶植和发展科学艺术,使学生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及创造能力等方面得到训练,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

    近代德国大学源于“文化国家”的理念。它要求国家举办大学,并承担无限责任和义务,而大学则完全享有学术自由。在文化国家的框架下,德国大学之所以能得到高水平的发展,一是由于政府乐于支持。二是由于联邦和各州政府具备支持的能力。这是德国高等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的高等教育政策基础遇到了挑战。

    首先,政府支持高等教育的实际财力急剧下降。由于德国在高新技术领域方面的发展不足,导致其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而两个德国统一所带来的后续效应,更使其经济发展越发显得困难。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经济的平均年增长率长期徘徊在1%—2%。这种经济形势给“文化国家”理念的实现以及以国家投入为主体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使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连年减少。据统计,1996年联邦和各州政府的高教拨款比1995年减少了20亿马克。在学生人数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政府1997年提供的资助金反而比1992年的30亿马克削减了2.7亿马克。它直接导致各州纷纷出台强行合并机构和硬性裁员的政策,使得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条件进一步恶化,也使那些来自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学生经济陷入困境。

    其次,政府在经济上无条件支持高等教育的信念发生了动摇。按照传统大学观,大学只处理纯粹理性活动,而不涉及其他社会责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越来越希望大学对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尤其在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发挥作用。就政府来说,要保持国家经济、科学及教育方面的优势,改革高等教育势在必行。事实上,在大学抱怨政府投入不力的同时,大学本身也受到了来自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政府的批评。针对上述问题,联邦政府高等教育改革政策的基本思路是努力在高等教育领域实现平等、竞争、效率、开放和自治的目标。

    二、促进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均衡

    平等目标主要表现为政府对贫困青年及适龄女性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补救倾向和措施。

    首先,联邦政府重申了大学免费的政策取向。贫困一直是困扰实现受教育机会平等的主要原因。近年来的经济状况及出于追求效率的考虑,曾迫使德国一度展开了对大学收费的讨论。由于基督教民主联盟的大力推动,全德已有4个由基督教民主联盟执政的州通过法案,授权所属大学收取学费,尤其是对那些需要较长时间完成其学位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但是,社会民主党上台后却一再承诺,他们将取消大学收费。因为新政府坚信,只有在各州政府的支持下,才能努力清除妨碍教育机会平等实现的一切障碍。由于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州远远多于基督教民主联盟执政的州,因而,联邦政府的更迭,阻止了德国大学收费进程,并从总体上重新回到了免费高等教育的道路上来。

    其次,联邦政府提出了有关促进教育机会平等的具体主张。第一,要加强教育系统内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相互渗透性,使经过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能像其他中学毕业生一样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同等资格。第二,在保证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改革《联邦教育促进法》,资助有困难的大学生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新政府上台后,提出了所谓“三篮子模式”。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它包括三种呈递进关系的资助计划:一是每月400马克的基础性补助,二是与其父母收人挂钩的特殊补助,三是毕业阶段的专项贷款。

    第三,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一点在两届政府的政策中均得到了体现。其中尤其突出的是1998年的《高等学校总纲法》,不仅把照顾有子女的学生的特殊需要、保障高校中男女平等权利写进高等学校的任务条款(第2、3条),而且在有关学生考试的问题上充分考虑到了母亲的权利。

    三、建立以大学业绩为基础的竞争机制

    这是德国最近两届政府的共识,如果说上届政府旨在使大学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更高的效率以及更有成效的管理”,那么本届政府的改革目标则是建立“一个有效率、有差别的大学体系”。

    首先,逐步引入以大学业绩为基础的政府拨款模式。其要旨就是将大学的教学和科研成绩以及培养学生的质量作为政府拨款的变量指标,以增加拨款的弹性。它将大学的基本办学经费分成基本部分和增量部分,其中的增量部分将严格按照大学的实际业绩来投入,而且该部分在整个办学经费中的比重也逐步增加。而在大学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方面,则要求引入基建经费凭证制度。据此,联邦和州政府拨给大学的基建费将以凭证的形式,按学生的人头数给大学,从而使该凭证的数额与大学的学生人数直接挂钩,并最终与大学的办学业绩直接联系起来。

    其次,建立大学业绩的评估制度。评估是以业绩为取向的国家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和大学内部资金分配的基础。由于大学的教学和科研以及培养人才的质量被作为政府拨款的基本参照指标,因此,新的《高等学校总纲法》明确提出,它们也同时应该成为评估的基本指标。与之相应,学生也必须参与对大学教学质量的评估,而且评估结果也应该正式公布。

    第三,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和工资制度。劳动和工资制度改革包括重新制定教师的评审办法和建立一种讲求业绩能力的灵活的工资制度。主要包括:①设立“助理教授”职位。在德国,取得大学授课资格者,平均年龄为40岁。这种过长且费神的大学授课资格降低了德国大学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设立“助理教授”职位,其目的是加强学术青年在其学术职业准备期内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使更多有才华的科学后备力量能留在大学或将大学以外的有为青年吸引到德国大学中来。②将教授工资与其业绩挂钩。改变仅仅以受聘职位为依据的传统工资制度,代之以一种新的具有竞争性和灵活性的工资制度。它将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不涉及个人业绩的基本工资部分;一个是与个人业绩挂钩的变化的补贴部分。③强化学术中间层(学术助手)的责权意识。学术中间层是德国大学教学和研究的骨干力量,从其工作的学术性质出发,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了约束其活动范围,仿照企业的做法,通过与其签订“科学劳资协定”,来明确其职业岗位。

    第四,建立压力与机会并存的学习制度。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①限制大学的正常修业年限,并制定了有关中期考试的新规定。如将高等专科学校的最高修业年限限制在4年,而将大学的最高修业年限则限制在4年半。对于中期考试,也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使成为所有大学专业的必须考试。②增加了学习成绩的影响力。在限额招生专业的学习名额分配中,以往主要依据生源所在地,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福利,特别是家庭经济因素来操作。新修订的《高等学校总纲法》则规定,对于其中25%的学习名额,将根据申请者中学毕业的学习成绩来加以分配。这种新规定将增强学生和学校的竞争意识,更有利于提高大学新生的质量。③加强人才的选拔和资助工作。包括设立高额奖学金,资助那些在严格选拔过程中脱颖而出的精英人才。同时,还包括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以确保科学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和支持力度。

    四、改革管理体制,鼓励大学对外开放

    首先,鼓励大学向其他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界开放。近代的德国大学一直是研究的中心,但科学的分化使得包含所有学科的传统“完全大学”逐步瓦解,开展校际以及大学与校外研究机构间的合作成为大学一种必然的选择。此外,这种合作还有一个更加直接的意义,即增加大学的收入,并最终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就大学之间的合作而言,联邦政府对近年来在德国许多大学之间进行的教学和研究交流合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如海德堡、曼海姆、莱比锡、哈勒等大学之间的教学合作项目等。针对大学与校外机构的合作,联邦政府于1997年专门提出了“研究开发和科技市场全球化一国家相应的创新政策”的报告,旨在重点支持大学与校外机构的合作开发和研究,譬如,以亚琛工业大学和马普研究所为主力的生物技术能力中心等。

    其次,大学在教授任职条件和学生管理方面更加柔性化。传统的教授备选资格已不再是应聘教授的必要条件,它完全可以通过在大学内大学外所获得的同等科学成就来证明。这种改变将有利于吸引大批有才华的学者进入大学,并实现教授的年轻化。对学生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所谓“第二条教育道路”,使那些传统意义上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尤其是那些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有可能和其他中学毕业生一样获得上大学的机会。具体的措施包括鼓励发展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职业学院以及加强各级大学之间,如高等专科学校与大学之间的相互衔接。二是通过建立可累积、可流通的学分制,方便学生的转学和流动。按照《高等学校总纲法》的规定,这种积分制度要使学生的学习成绩在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或不同学校之间的相互承认成为可能。

    第三,促使大学结构和层次多元化。1993年,德国科学审议会在“关于高等教育政策的十点建议”中,就提议把大学的培养分为职业教育和学术教育两个层次。目前在大学新设立以职业定向为目标的学士学位(Baehelor)的努力,也是上述认识在政策上的反映。除此之外,德国大学多元化的努力更加体现在建立多种类型的大学体制方面。近两届政府的高教政策表明,国家今后不仅要大力发展高等专科教育,而且还要继续鼓励兴办非国立的大学。

    第四,追求大学的国际化。前联邦教科部长吕特格尔斯和外交部长金克尔在1998年7月3日就德国大学的国际化问题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公报重申:“对于联邦政府来说,一个中心的政治任务,就是要使大学更具国际性……要增强在德国从事科学和学习的吸引力。”为此,政府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①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进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学士和硕士相连的学位文凭制度的试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设立德国不曾有过的学士学位。它主要授予那些接受过至少3年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具有终结性职业文凭的性质。②作为配套性的政策,德国于1997年在里斯本签署了欧洲相互承认大学学历文凭的协议。一年后,德国联邦教科部长与法、英、意三国教育部长又在“面向欧洲大学”研讨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再次强调了促成大学课程和文凭对等和协调的必要性。③从法律上排除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方面的障碍。通过修改外国人法,德国对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框架条件作了重要的修正。就外国留学生而言,只要其提供的生活保障证明符合实际,就允许其延长学习期限,转换专业及勤工俭学。这为外国人在德国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更加方便的条件,更加有利于德国大学的对外开放。

    五、扩大自我管理权,建立灵活的办学体制

    德国高等教育管理历来被分为国家行政管理和学术自我管理两个部分。两者虽在形式上定位明确,但在操作上却一直处于复杂而微妙的关系之中。政府控制与大学自主始终是德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对永恒矛盾,其中大学自主的努力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为此,联邦政府把扩大大学自我管理权和提高自我责任能力提到醒目位置,在明确政府有条件财政拨款职能的基础上,使大学最大可能地获得自治权,自主地建构特色,并提高其自身的竞争力。

    首先,在财政上大力推进“经费包干制”。德国大学的财务管理通常采用两种模式:一是所谓传统的南方模式,即政府的严格分类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财务管理是州政府的事务,由政府向大学委派财务督察全权负责,经费也必须按照州政府的财务管理条例实行严格的管理。二是北方模式,即大学经费自主包干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由州政府或大学的董事会授权大学自主灵活使用预算内的包干经费,而且各项目之间可以相互打通使用。虽然在大学中仍然设有财务督察,但他不是作为政府的特派员,而仅仅是大学的一个成员。按照联邦政府的设想,扩大大学的自主权,首先就要继续推广所谓的北方模式,只有这样,才与前面所说的改革目标相吻合。至于“基建经费凭证制度”的引入,则更是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联邦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

    其次,从立法上进一步扩大了大学自由规范和处理教学和研究事务的权利。一个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新《高等学校总纲法》中删除了有关“学习条例”、“课程设置”、“其他成绩证明”、“科研的协调”和“取消学籍”等条款,并对“学习改革”、“学习和考试条例相互协调”、“考试”及“考试条例”等条款进行了重新修改规定。上述改革的基本考虑就是,既然教学和研究是大学自己的事务,联邦的高等教育立法就不应该再对此做出具体的规定。鉴于各州高等教育立法必须遵循联邦总纲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所以,它实际上也意味着各州不会再就上述内容做统一而具体的法律规定。

    第三,进一步充分肯定大学的法人地位。具体的表现在于,联邦的高等教育立法不再具体规定大学的内部自治组织及其结构。它无异于承认或肯定大学不仅具有自治的权利,而且也应该具有自治的能力。为此,新《高等学校总纲法》完全删除了有关大学各管理委员会人员构成、表决权、选举及公开性等内容的全部条款。有关“大学的组织与管理”的绝大部分条款也被删除,仅仅保留了有关大学的法律地位和州政府监督权的基本规定。

    第四,扩大大学的招生自主权。它要求改变以往招生过程中过分看重学生的居住地点、家庭经济情况等决定因素,以及一味依靠政府招生机构(学额分配中心)指导和协调作用的做法,而要求有条件地尊重大学在招生中的意志和权利。该项已经法律化的政策赋予大学参与实行学额限制专业招生的权利。具体地说,在全国范围内,要将20%的学额录取指标交给大学,由其根据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来进行选拔和录取。竞争和效率目标只能作为改善政府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的补充,它的实现事实上还是建立在传统的国家一大学关系基础之上。

    六、发展民办大学,实行多渠道办学

    德国一共有43所国家承认的民办大学,大约有2.5万名学生。其课程大多面向市场需求,主要是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法律以及旅游等比较热门的专业。民办大学的规模比公立大学要小得多,学生人数一般都在1000人以下。另外,在招生、收费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民办大学都有完全的自主权。由于民办大学自由度很高,能尝试新的教学模式,因而一些德国媒体称它们为“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火车头”。德国民办大学收费很高,每年6000欧元至15000欧元不等,而公立大学几乎分文不收。虽然收费高,但学生仍然愿意上,可见民办大学自有其吸引人之处。

    首先,民办大学都有良好的学习条件。由于民办大学的学生数量比公立大学少,因此每个学生得到教师单独辅导的时间非常充分,这里既没有公立大学的教室里那种人头攒动的景象,也不会有教授与学生“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

    其次,民办大学都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这与一般公立大学过于偏重理论的特点相比,优势明显。以医学为主干学科的大学甚至规定,学生必须有护理病人半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才可以申请进这所大学。

    第三,德国大多数民办大学还为学生提供与国外大学交流的机会,以开拓学生的文化视野。比如,欧洲商业学院安排学生有两个学期的时间到国外的大学就读,如布彻利乌斯法律学院与香港大学经常有学生交流。

    第四,由于课程设置紧凑以及学生与教师交流充分等原因,民办大学的学习时间普遍比公立大学短。公立大学一般要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毕业,而民办大学的学生一般不超过四年就能毕业。

    民办大学必须通过所在州的教育部门批准才可经营,并取得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权利。自2001年以来,对民办大学的批准程序中又多了一道关卡:在通过州教育部门批准之前,还要通过科学委员会的审查。各州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大学的办学力量以及合法性,而科学委员会则专门对这所大学的整体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民办大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申请者除了需要出示很好的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外,自身综合素质也是关键。学生通常要通过笔试和口试两道关口,为了适应民办大学国际化的特点,学校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也有很高的要求。

    德国民办大学虽然有盈利的目的,但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仍然是其主要目标。比如一些学校向那些交不起学费但勤奋聪颖的学生提供奖学金,或者与银行签订合同向他们提供优惠贷款;也有学校对一些特别优秀的学生承诺,可以在毕业后交还学费;有些学校还提供免费名额,如布彻利乌斯法律学院有30%的学生得到奖学金。

    德国民办大学的创办者主要是公司企业,也有一些基金会投资建立民办大学,比如布彻利乌斯法律学院就由《时代》周刊基金会创办。民办大学平时运作的资金主要依靠创办者投资、学生的学费以及赞助商的赞助。德国的一些州政府为了鼓励民办大学,也对民办大学进行部分资助,但这在民办大学的整个资金结构中只占非常小的部分。

    在德国人的印象中,民办大学走的是“精英路线”一招收高水平的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推荐比较好的工作。虽然越来越多的学生愿上民办大学,但公立学校毕竟不收学费,另外民办大学只提供有限的学科,因此能上民办大学的学生数量还是有限的。“民办学校毕竟还只是德国高等教育体制的补充。”

    1998年德国科研捐赠者联合会委托12名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对私立大学进行了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办学特色、教学质量、与外界的合作、经费来源。评估委员会认为,私立大学比国立大学享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多数学校从建校开始就着眼于与国际接轨,拥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将赴国外就学和实习融为一体,与企业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其他国家合作开设双硕士学位课程,严格按选拔程序挑选学生等方面都是合格的。

    七、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教学科研发展

    德国政府为促进科研发展,近年来先后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大对教育科研的投入。如2002年投入88亿欧元,设“青年教授席位”替代现行的教授资格考试,鼓励青年教授独立进行教学科研,成为学术带头人;引进激励机制,建立直接与教授教学科研成果挂钩的新型人事工资制度;对教授以下的教学科研人员实行雇佣合同制;仿效美国以“绿卡”的形式到国外招聘科研人才。

    重奖杰出科学家。委托德意志研究联合会执行联邦和各州的联合项目特别支助年轻的科学工作者。德国教科部设立了“未来投资项目基金”,资助洪堡基金会等设立学术奖,重奖杰出青年科学家,激励他们在德国从事科研工作,并指导和培养德国年轻的科研工作者。如以俄罗斯著名女数学家命名的索非娅·科瓦列夫斯卡娜学术奖,以德国著名粒子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沃尔夫冈·保罗学术奖等,获奖者最高可分别获120万、225万欧元。国内外的杰出科学家获奖后可在德国工作3年以上。

    在匈牙利创办大学,为欧洲培养精英。根据匈牙利总理的倡议,德国在匈牙利创办了1所以德语为教学和科研的大学,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来自东欧和西欧的年轻精英,使他们将来进入跨国公司和欧盟机构担任高级领导职务。招生对象为训练有素的大学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德国将派出教授,并提供经费资助,德国州政府对该校的建立和发展,也提供支持。

    国家给予大学更多的人事权。建立健全对面向21世纪大学及其内外组织机构实施管理所必需的原则性规定,与大学以及大学以外的科研人员签订“科学合同”,以使这两个部分的科研机构相融合,鼓励科研人员流动和交流,将“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即基本工资加工作奖金引入国家公务员的薪金制度。

    调整课程设置,明确学习内容。开设用英语授课的课程,规定学习年限,强化中间考试,引入学分制;普通大学和专科大学的累计学分相互承认,都可以授予国际通行的“学士”和“硕士”学位文凭,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以及满足对科学后续人才的需求。

    对现行的《联邦学习资助法》进行修订,使之更加符合社会的公正性;16个州将签署协议,明确在获得第一学位的学习阶段前不收取学费。

    为保证大学对教学和科研质量,成立一种全新的在德国教育史上绝无仅有的各方面代表(政府官员、大学师生、经济界企业家)参加的学术评估委员会,对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进行经常性评估,其结果公布于众,作为政府以及经济界对教育投入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明确了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作为大学的第三大重要任务。

    英国高等教育的策略

    1997年英国政府发表了绿皮书《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又称《迪尔英报告》),1998年工党政府发表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报告书,2003年英国政府宣布了高等教育改革白皮书《高等教育的未来》,为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设计了宏伟蓝图。

    一、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

    《罗宾斯报告》是英国高等教育从传统模式走向现代模式、从精英型走向大众型的转轨宣言书。早在《罗宾斯报告》中就开宗明义地提出,高等教育的目标是改变培养传教士、法官、律师和医生的传统,为人们提供在社会生活竞争中需要的技术和才能服务;国家办学的方针首先是使那些有能力、有条件、有愿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后被称为“罗宾斯原则”)。英国的高等教育由此开始走向平民阶层,教育制度也告别传统深厚的贵族模式,进入现代化、民主化、多元化的现代模式。不同性别、阶层、种族的学生以及成人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残疾学生进入大学校园,成为教育民主化、多元化的最好标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69年成立的公开大学(OpenUniversity),它通过通信、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进行教学,主要为失去上大学机会的成年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入学时不强调是否具有正规学历,凡21岁以上的青年均可报名人学。公开大学开创了当代高等教育教学方式现代化的先河,有效地推动了“罗宾斯原则”的实施,并以其形式之新、范围之广,成为英国高等教育制度大众化、平民化的标志,也被世界许多国家所效仿。然而,布莱尔政府认为,在那些进入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中,他们的社会等级差距仍然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这种状况从本质上说是社会不公平。因此,布莱尔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来促进入学公平。

    首先,提高中学和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水准和入学率。因为造成高等教育入学中社会阶层分化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新生的中学成绩已经明显具有社会阶层分化的迹象。家庭状况好的18岁青少年中有43%可以在考试中获得2个以上的优秀,而家庭状况差的18岁青少年,只有19%可以获得2个以上的优秀,到了这些青少年申请大学时,获得2个以上优秀的学生中90%可以成功入学,这样就决定了家庭状况差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多,所以实现高等教育入学公平关键是提高中学教育与继续教育水准。

    其次,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为激励更多的16岁的孩子继续学习,并且鼓励18—19岁的青少年申请大学政府设立“高目标计划”(AimhigherProgram),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中学与大学的联系,从而提高青少年继续学习的积极性。

    再次,保证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公正并降低辍学率。通过设立“入学监督员”制度,监督高等教育机构在自主招生过程中程序的公正合理。从2002年9月开始生效的《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人法案》从法律上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

    最后,提高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至今为止,在英国“没钱上不起大学”的现象仍然存在。所以,英国政府努力资助贫困学生,并将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入学监督员要求大学签订一份《入学协议》,通过协议监督高校,使它们能够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弱势群体学生(包括家庭困难、残疾人等)的入学率,只有在此基础上,大学才有权提高学费。

    在“罗宾斯原则”的鞭策下,英国政府采取将学生人数与教育经费挂钩,以鼓励大学扩大招生和创办新的大学,促使高等教育进入规模扩张的快车道。1997—1998学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由1963年的12万发展到170万,高等学校的数量由30所增至190所,相关年龄组入学率由8%增至32%。

    二、加强与产业部门的合作

    首先,建立“知识交流中心”(knowledgeexchange)。政府将提供资金在大学建立约20个知识交流中心,为校企双方开辟增进了解的渠道。每个交流中心将获得50万英镑的资助。

    其次,鼓励大学积极参与当地经济和社区发展。因为大学可以给社区发展极大的帮助,所以,应当支持大学在社区生活中发挥作用,并鼓励其向当地产业部门提供最新技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再次,提高“高等教育创新基金”(HigherEducationInnovationFund)的资助额度。该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非研究型高教机构将现有知识转让给产业部门和向他们提供技术支持。这是专为加强校企合作而设立的基金。英国政府在2004—2005年投人8000万英镑,2005—2006年将增加到9000万英镑。

    第四,设立英国教学公司。英国教学公司是由英国贸工部、环境部、科学与工程研究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及社会研究委员会共同建立。目的是帮助大学与企业界建立科研关系,共同开发新产品,推动大学科研成果转换,促进大学科研工作为社会服务,增加大学的科研经费。到目前为止,英国教学公司与英国100多所大学建立了科研联系,帮助大学与企业建立了永久的伙伴关系。

    第五,建立工业和高等教育委员会。英国工业和高等教育委员会最初是由英国20家大公司的老板和10所大学的校长于1986年在英国电力总公司主席(议会成员)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旨在鼓励工业界与高等教育加强联系。英国工业和高等教育委员会自建立以来,为企业界与学术界提供了多种合作学术课程与咨询建议,向政府提供了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拨款、质量和水平等咨询建议。

    英国大学与企业联系的主要形式为:一是学生培训计划。此计划由大学与企业联合实施,主要培训已在公司就职的大学毕业生。企业界为学生提供各种资助及工作实习的机会。二是联合聘请教授和科研人员。大学和企业共同设立“联合教授”的职位,联合教授在行政上向大学和有关公司双方负责。通过设立科学与工程合作奖的形式旨在资助大学与企业相关的研究项目。三是实施教学公司计划。实施教学公司计划主要支持公司与大学之间的合作。招收年轻有为的技术人员在大学和公司的共同指导下培训两年,然后回公司从事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四是实施纽带工程计划。纽带工程计划的目的是在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架起桥梁,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向企业转让,使基础研究项目体现企业的需要,以促进英国企业的竞争力。每个项目都有科技人员和企业界人士参加,政府和企业界各投人一半的资金。五是重点支持技术前沿项目。技术前沿项目是在贸工部领导下,由科技办公室负责协调的项目。目的是加强大学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重点支持基础、应用和技术革新等研究项目以及与之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六是提供咨询和捐赠。英国大学为企业界提供各种咨询,企业则每年都有大笔款项以捐赠的形式投向大学。七是建立多学科研究中心。英国政府支持大学在一系列战略性领域中建立多学科研究中心。如华威大学制造集团,1980年原有是华威大学工程系下的一个研究室,现发展为欧洲同类型集团中规模最大的一个教学与研究中心。该集团有工作人员250人,在研究、发展、技术转让及职业培训方面与300多家公司建立了全球性工业协作网络。目前,英国有一半的大学设有类似的多学科研究中心。八是建立科学园。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建立了一大批科学园,这些科学园成了大学与企业结合的园地,也是国家科研的重要基地。科学园既是技术中心,又是研究中心。科学园的特点是以大学为基础,转化大学的研究成果;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催化剂,加快地方工业机制的运转;加强大学与工业界的联系,为大学提供经费来源。

    三、多渠道筹措教育的经费

    首先,英国政府承诺,将继续承担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部分,并将不断加大投入额度。在1997—2006年,投在教育上的GDP比例从4.5%将提高到5.6%,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总量将从2002—2003年大约75亿英镑提高到2005—2006年100亿英镑左右,每年实际增加大约6%,目的是使大学资金保持稳定,增加研究项目数量与质量。

    其次,大学主动地多渠道争取经费。大学要想增强自己的实力,迎接未来的挑战,就需要有一套更为可靠的“基金制度”(fundingregine),给予大学更多的自由,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获得新的资金来源。从长远来看,大学建立和使用捐赠基金具有很大的作用。哈佛大学有一个180亿美元的捐赠基金,而牛津大学和其学院仅有20亿英镑,因此大学改变捐赠的方法,使其在增加大学资金方面起杠杆推动作用;每所大学也可以从毕业生那里获得更多的捐赠资金,但必须设立限制条件以保证入学率及入学机会均等。

    积极推行私人投资倡议计划。为解决教育经费不足问题,政府积极推行私人投资倡议计划,鼓励私人向公共项目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英国教育就业部建立了私人投资倡议计划处和私人投资计划热线服务,为私人投资者和在教育、培训领域有私人基金计划项目的企业或机构提供咨询建议、信息服务和帮助。教育就业部还要求高教拨款委员会、继续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学校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协助和管理私人投资计划项目。

    在税收方面对大学创收给予优惠政策。大学在举办短期课程、管理培训、开展咨询服务、技术转让、科研合同、成果开发、出售专利及开展社会服务所得的收入,凡是用于教学和研究以及学校自身发展,均不需向政府纳税。

    四、增加投入,争取一流研发成果

    英国高等教育的研究具有相当的实力,过去50年里已经产生了4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占世界1%的人口,拥有世界科学发行刊物的8%;世界上被引用最多的刊物中有13%是英国的。英国科学刊物的世界引文数量仅次于美国而高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为了保持英国在研发领域的水平,布莱尔政府仔细地考虑如何组织和资助研发。

    首先,投资创新,增加研发投入。英国政府于2002年7月制定了“投资创新”(InvestinginInnovation)计划,决定继续加大科研投入,2005—2006年科研经费将再增加12.5亿英镑,相比2002—2003年,增幅达30%。

    其次,保证科研经费合理分配。为保持英国在国际科研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不但加大投入,还保证科研经费的高效率使用。因此,政府将重点资助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将研究相对集中在少数高教机构中;鼓励高教机构之间开展跨学科的科研合作;资助一些有发展潜力和天赋的研究人员;设立英国艺术和人文科学研究委员会,对它给予资助。

    五、扩大教育服务贸易,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高等教育系统日趋开放,形成鲜明的国际化特征。“罗宾斯原则”不仅促使英国高等教育系统向本国青年敞开大门,而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来自欧洲大陆、非洲和远东的青年学生。而海外学生带来的丰厚的经济回报又成为各大学致力于门户开放、竞争海外教育市场的直接动因。1998年,英国入境的人中有30万人是学生(其中三分之一来自亚洲),英国大学的研究生中有23%来自海外。英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路径,增添了社会和大学的多元文化色彩,促进了社会消费,增加了教育资源和潜在的人力资源。

    2001—2002学年,英国的留学生数为250000名。留学生教育不仅有利于外交和提高英国的世界影响力,而且可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2001年英国从外国留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中获得大约37亿美元的经济收入。因此,继续扩大海外留学生数量,继续发展跨国远程教育,鼓励各大学与外国大学合作办学以及在海外办学等,都是英国高等教育的改革策略。

    六、强化教育的质量评估体系

    为了评估《罗宾斯报告》以来的教育政策和发展状况,制定面向21世纪的高等教育改革框架与发展战略,英国政府1996年2月成立了以迪尔英爵士(SirDearing)为主席的英国高等教育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经过14个月的详实调研,全面考察了英国和欧洲、澳洲的高等教育状况,于1997年7月23日发表了题为《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的咨询报告(又称《迪尔英报告》)。该报告引起了英国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被普遍认为是自20世纪60年代《罗宾斯报告》之后第一个全面回顾与反思英国高等教育并对未来发展做出战略构思的纲领性文件。

    《迪尔英报告》就英国高等教育的目的、模式、结构、规模、拨款、面临的教育危机以及未来20年的发展做出了详尽的说明、规划和预测,并提出了93项关于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建议。其中强调强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功能。英国的未来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效益和适应性。迪尔英调查委员会认为,要有一个全国性的目标,使教学和管理达到世界一流的水平,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依赖于高等教育的质量。大学对教学的态度应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应将研究成果结合到教学实践中来。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大学实习与教学研究所,该所将对大学的质量起到监督作用。所有新的教学人员都要经过培训,采用试用期,期满合格者方可继续任教。调查委员会还促请大学和学院重视教学质量和教学技巧,大学和学院应在短期内有效地提高质量和标准,否则政府为了保护学生的利益有权直接干预。

    《迪尔英报告》有六项旨在强化新成立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功能的建议,以期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教育质量。主要措施包括:要求质量保证署承担质量保障、公众信息、标准确认和证书框架的管理责任,并为各高等教育机构申请政府拨款制定可操作的规范;授权质量保证署成立一个专家小组,制定质量标准,尤其是质量标准的最低要求;建立健全外部考官制度,授权质量保证署与大学合作建立一个全英学术人员信息库,作为评估大学教学质量的校外考官候选库:质量保证署明确授权开课的标准,加强对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对质量保证署已确认的未正确使用学位授予权力的学校,取消其授予学位的权力;建立一个公正的健全的涉及教育服务质量的投诉制度。

    七、发挥高等教育在地方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高等教育在地方和区域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迪尔英报告》提出的重要策略之一。报告认为,没有任何公共事业可以自然而然地期待得到越来越多的公共经费的支持,除非它能够不断增强对社会发展的支持。因此,报告提出大学要致力于对地方和它们所处的更广阔的区域的发展做出显著的贡献。大学对地方和区域的贡献应是多样化的,它包括通过科研和咨询对地方发展提供支持,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吸引投资和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支持地方社区的终身学习需要以及作为文化中心对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大学应该投标和竞争地方发展中的基金项目,以便及时了解并满足地方工业与商业的需要;寻求一种有效的方法,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能够得到和分享本区域大学服务资源的信息,这是学校与社会互动的前提。地方政府与企业要致力于帮助大学的学生和教师形成企业家的能力,以使他们更好为地方服务。

    法国高等教育的策略

    一、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要特点

    法国没有专门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学毕业会考文凭既是中学学习结束的文凭,也是进入大学的凭证。目前,法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大约为55%—60%。法国的高等教育存在两种体制:一种是大学体制,它占多数;另外一种是高等专业学校。所有具有中学毕业会考文凭的学生都可以进入大学,而要想进入高等专业学校,则必须经过一次选拔性强、难度大的考试。法国的大学实行宽进严出,所有的学科每年甚至每半年都要进行多次考试,失败率的累计成为淘汰和选拔学生的重要依据,其作用可以与一些国家进行的大学入学考试相提并论。法国大学的另一个特点是,学生几乎是免费就读的,他们只需交纳少量的注册费。法国政府对教育的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很大,而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比例稍低。整个20世纪,尤其在近30年来,法国大学生人数大幅增长,但学生人数的增加并没有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近几年来,出于欧盟内部协调一致的考虑,法国的大学教育体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设立了LMD——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育体制。由于学生人数激增以及学生社会出身的变化,高等教育民主化导致了非常深刻的教学变化,包括教学方式的变化、教学队伍的加强、重视评估工作以及实行学分累积原则和不同学科间学分补偿原则等。

    二、高等教育改革方案的新举措

    1998年5月,法国高等教育改革委员会提出了一份题为“建立高等教育的欧洲模式”的改革报告(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法国的高等教育进行重大改革。

    1.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改革方案简单回顾了几百年来法国高等教育演变与发展的历史,指出法国现行的高教体制优秀但不稳固,由于政治的原因,形成了法国今天的大学和大学校独有的“双轨制”。该方案提出,根据法国社会的变革与发展需要,法国的高等教育应当重视和加强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关于教育目标改革。教育的目标是使每个学生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掘自己的能力,达到自己的最高水平。因此,每个学生都不应在离开学校时没有任何学位或文凭。二是关于推动知识进步。大学和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合作,通过教学和研究来共同推动知识的进步。三是关于教育思想改革。教育要适应未来社会职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要;教育界和企业界应联合开发知识经济,资助和鼓励教师和研究人员建立自己的创新企业;大学应通过加强在专业学科方面的教学和研究来强化其教育职能特征。四是关于人的终身教育。要保证终身教育,所有的劳动者在其职业生涯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再回到大学学习。学校应该重视与发展完全或部分根据职业实践的知识价值来颁发的学位文凭。五是关于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公平进步,从资金等方面帮助经济条件差的学生在入学时获得相同的权利。经济和生活条件较差的优秀中学生也应该有进入名牌大学学习的机会。六是关于教育开放。加强向世界开放,吸引外国特别是欧洲的留学生和专家来法国学习或工作。七是关于教育改革的目标模式。建立高等教育的欧洲模式,将欧洲的大学教育逐步协调一致,逐步形成适应整个欧洲的高等教育政策。

    2.强调大学校际间合作。改革方案强调要相互靠拢;成立共同的高等教育园区;设立共同的或协调一致的课程;建立相互认可的学位文凭;交换和流动教师;使用共同的设施来促进校际间的合作。该方案提出法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在地理位置上应该相对集中,均匀分布,在新的大学分布图上,设立了8个“省区大学集团”(PUP)。PUP由多个大学、大学校或高等教育园区组成,一个PUP的学校并不要求地理上集于1个省,而通过内部网络集中边远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甚至一些周边国家的学校。

    3.改革现行的学制,完善相关制度。提出高等教育的“3—5—8模式”,即高等教育划分为两个基本阶段和设置三个基本文凭。第一阶段为3年,学习结束获学士学位,第二阶段分为5年或8年,5年获新硕士学位,8年获博士学位。大学和大学校将共同组建博士学院,共同培养新硕士和博士。

    提出改进国家和学校的合同制度。国家和大学校之间的关系确定每4年一次由国家和学校签订合同,国家负责提供充足的教育经费以保证学校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改革方案还提出改革高校校长的选举模式,校长任期由5年改为4年,由不可连任改为可以连任一届,校长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强调评估是对大学自治的必要补充。在改革方案设计的高等教育模式中,每个大学都要定期接受评估。评估工作由直属于教育部的高等评估院(ASE)和国家工程师职称委员会共同承担。评估报告在因特网上向社会公布,供公众和学生查阅。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国家对学校的投资和社会对学校的支持。

    三、推进科研机构与大学密切结合

    法国的研究机构主要依靠两种组织形式:第一种是公立公益机构,其中包括高等教育机构和其他一些专门的研究机构;第二种是企业。第一类机构进行基础研究的分量更重一些,而第二类机构主要致力于进行应用研究。在第一类机构的9.4名研究员中,超过6万名是教师研究员,因此大学在获取新知识与技术进步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研究经费通常在大学的全部预算中所占比例最大。这些都是大学教育质量的保证,研究工作保证了学生可以在大学学到前沿性、创新性的知识。法国的国有实验室绝大部分设在大学里,一些公私合营的实验室也设在大学。从历史上讲,法国大学和研究机构并不和谐。法国国家研究中心是在20世纪40年代成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被德军占领。在20世纪50年代,法国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要重新站立起来,这就需要法国集中国家的力量进行研究。后来,法国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现在,一些区域性的科研项目显得越来越重要,国家级的项目逐步让位于区域性的项目。从操作层面上讲,大学更知道当地需要什么,清楚自己有没有能力去进行研究。现在国家研究中心继续进行研究,其中有一些项目将转移到大学里。法国国家研究院院长公开说,国家研究院在法国没有原来那么重要了,很多任务可以由大学承担。在现代国家,教学和科研必须结合起来,这样才可以增强竞争力。在法国,所有的大学都可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但“大学校”中只有少数可以授予学位,而研究所是不能授予学位的。

    四、国家和地方共建新型大学

    法国在称之为“2000年大学”的“高等教育机构的调整与发展规划”中提出设立新型大学的构想。这些大学是在法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的改革时期,通过制定特别的法规建立的,其基本特点如下。

    新型大学的基本建设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基建费总额47亿法郎,地方政府投资55%,国家投资45%。教学设备主要仍由国家提供,但地方政府也对大学的教学设备给予相当大的支持,如向欧洲联盟申请资助。大学日常经费的60%左右来源于国家拨款,其余由地方政府提供和学校自筹。学校的自筹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科研合同和学习税。

    管理体制比较灵活。法国现行法律规定,大学应设行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教学与大学生生活委员会三个管理机构,“大学的管理,通过校长的决定、行政委员会的决议、学术委员会和大学生生活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加以实现”,而新大学的管理机构通常由指导委员会和大学委员会构成。指导委员会的核心成员由教育部长任命,并吸收地方政府代表、经济界人士、教师和行政人员,负责制定学校教学与科研的基本方针。由于该委员会组成人员广泛,比例无严格限定,因此能够较好反映各方面利益,同时也允许地方行政机构和经济界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大学委员会由地方政府代表、经济界人士、教师和科研人员与行政人员共同组成,执行行政委员会的职能,负责大学重大事务的管理。

    在校内机构设置上,新大学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组建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教学和科研部门。对于教学内容的安排,学校也可以自行决定。有的大学还将普遍实行的三学期制改为两学期制。

    注重职业培训。法国普通大学中的理科院系,偏重科学教育,而对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重视不够,新大学与普通大学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上更加注重职业性。在高等教育第一阶段,普通大学设“大学基础学习文凭”,而在新大学把这一文凭命名为“工业技术基础学习文凭”,突出了技术特点,强调了与工业企业的联系。新大学的显著特点是普遍建立“大学职业化学院”,通过4年的职业技术培训,造就企业所需要的新型高级技术人员,其职业能力与欧洲规范的“生产工程师”相吻合。

    由于历史原因,法国大学相对集中于几个大城市,特别是巴黎地区尤为明显,巴黎周围地区的青年纷纷涌入巴黎大学,造就学校规模过大和接受能力不足。而新大学的建立,为当地青年进入大学提供了方便条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大学分布不均的矛盾。

    近年来,新大学在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在内部管理上,还是在参与地方发展上,都充分显示了活力。但是,由于新大学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许多工作必须参照原有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新大学的创新,特别是在财务制度、文凭颁发、教师聘用等方面,法律对新大学的要求与一般大学同样严格。一些新大学要求突破现行规定,比如允许提高大学生的注册费,同时增加奖学金的额度,与每个大学生签约,可以在以后考试合格或无就业情况下退还注册费等。但是,这些要求目前尚未获得法律准许。另外,新大学初建时,尽管是由地方和国家共同投资,但资金仍普遍紧张,一些必要的图书资料和体育活动设施明显不足。这些大学都期待着国家给予其更多的自主权,以求更大的发展。

    五、高等教育日益走向国际化

    目前,波罗尼亚进程已经超出了欧盟25个国家的范围,扩展到了欧洲之外的国家,比如中东。巴黎第十一大学校长夏皮萨教授2004年8月在我国教育部举办的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会上说:“面对全球化进程,我们必须做出相应的回答。将来有一天我们能够做到在一个国家开始学业,而在另一个国家结束学业。”

    在教育的国际化过程中,法国特别重视大学的文化使命。越是全球化,越是需要多元的文化,否则大学就变成一种机器了。如果要让社会进步,让个性解放,就需要保持开放的意识。在现代大学里,科技与文化应该同时进步,否则就是灾难。

    目前法国规定,法国大学的正校长必须是教授,必须是法国人,而副校长可以是外国人。法国大学约有15%的外籍教师,外籍教师授课必须用法文,而一些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可以使用其他语言。

    加拿大高等教育的策略

    加拿大为了更有效地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优势,政府用了近两年的时间做了大量的调查与咨询工作,制定了21世纪高等教育发展战略。

    一、实行院系调整,合并相关学科

    为最大限度减少其不利影响,加拿大大学先后推出了自己的战略措施。安大略大学实行了较大的院系合并,将17个学院减少了13个。安大略省的温萨大学将31个系减少一半,同时将9个高级院长职务减为4个。该校期望通过让院长和系主任重返课堂这项措施每年节省100万加元的经费。新斯科舍省的布雷顿大学两年前就将其各个学院合并为4个多学科的单位:科学与技术、文学与艺术、商学和社区研究。一方面大大减少了管理层次,另一方面便利了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

    二、大学与社区学院合作,优势互补

    加拿大的大学和社区学院是按照两种不同的培养目标建立起来的。前者注重基础理论,后者侧重职业技能。前者可授予学位,后者则大多不能授予学位。由于两者间的差异,双方过去很少合作,只有个别社区学院与大学或大学中对应的学科有合作协议,互相承认学分。

    安大略省教育部在大幅度削减教育经费的同时,拨出100万加元鼓励大学与社区学院之间开展合作。目前已有17所大学和25所社区学院达成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并就此向省教育部提出了申请。有的提出在某一学科上联合办学,授予新的学位,相互承认学分。有的大学接受社区学院毕业生深造。可见社区学院与大学合作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社会急需的高技术培训。

    参加合作的大学与社区学院都希望这种伙伴关系有助于双方的优势互补。社区学院毕业生可到对口的大学攻读学位,大学毕业生也可到社区学院学习某种专业技术,增加就业机会,与此同时双方都扩大了生源。但双方对彼此间亲密的关系持谨慎态度,社区学院担心大学侵犯其技术培训的领地,大学则担心社区学院争取授予学位的权利。目前双方主要在相互间关系的边缘上开展合作。

    三、产、学、研结合,联合开展高科技攻关

    加拿大计算机软件产业较为发达,然而在科研开发的经费投入上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如何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是政府、企业、大学与科学院共同关心的问题。最近加拿大5家高科技企业、6所大学和国家科学院共同成立了软件工程研究联合体,携手探索软件工业碰到的问题,即如何将现有的实践证明是可用的软件改造为新的、更好的软件,而又无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此项目是解决竞争前阶段计算机软件开发所面临的难题,所以不存在保密问题,大家可群策群力从各个角度进行攻关。

    联合体共有5对合作伙伴,它们是IBM加拿大公司与多伦多大学和维多利亚大学、贝尔加拿大公司与蒙特利尔大学、北方电讯与滑铁卢大学、Motel公司与渥太华大学、国际客户技术有限公司与阿凯迪亚大学。国家科学院为上述5对伙伴关系提供科研支持,同时在渥太华大学校园设立一个示范中心,以便使每对合作伙伴都能了解其他人从事该项研究的情况。

    另外两个类似的联合体也将相继在软件工程研究联合体的框架下成立。整个项目经费将达到1730万加元,其中包括工业部门600万加元的现金以及人员、硬件、软件、设备和场地的投入,大学和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基金会的730万加元和国家科学院的400万加元的投入。产、学、研三结合,联合开展高科技攻关对参与的三方皆有较大的益处。工业部门在解决其重大问题上得到了大学和科学院优秀人才的支持和帮助;大学可直接了解软件工业碰到的实际问题,接触最新的硬件和软件,此外还可把从与工业部门相互合作中所获得的新知识和新思想融进教学中去;国家科学院不仅促进了大学与工业间的合作,使科技更好地为经济服务,而且也借助大学和工业的人力和物力解决了一些自己关注的科研课题。

    四、推进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出口教育商品与服务是加拿大高等教育的一项大生意。加拿大已在主要的亚洲国家首都开设了7个加拿大教育中心,还将在新德里、北京和墨西哥城开设新的中心。推动各种类型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意味着更多的亚洲学生将为加拿大经济做出重要贡献,为加拿大学校教育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并有助于加拿大的学生更好地了解世界。加拿大政府也以尽可能广泛的方式,利用各种可支配的手段来出口教育商品和服务。

    五、加大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力度

    1998年2月24日,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1998年财政预算。在此次预算中,加拿大28年来首次消除了赤字,使该国在对优先发展领域进行战略投人上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联邦政府在众多部门急需财政支持的情况下,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了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

    建立“加拿大千年纪奖学金基金”。联邦政府提出拨款25亿加元,建立“加拿大千年纪奖学金基金”,即从2000年起10年间,每年向10万名在大学和社区学院学习的全日制和业余的学生颁发奖学金,人均奖学金额3000加元。这是加联邦政府有史以来资助该国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最大一笔投资,比1997年9月克雷蒂安总理宣布的10亿加元增加了15亿加元。

    设立新加拿大助学金。目前,联邦政府在“加拿大学生贷款项目”下每年拨款4500万元资助生活困难的业余学生、残疾学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的女学生。政府还将拨款1亿万元资助25000名需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的生活困难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资助额为3000加元。

    对科研基金会增加经费资助。1997年联邦政府成立“加拿大创新基金会”,资助高校、医院和非赢利科研机构购置科研设备。对自然科学与工程、医学和社科与人文研究基金会的拨款也不断增加。加联邦政府还计划继续增加三大基金会经费,使其经费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三大基金会的经费除用于资助科研项目外,还为高级科研人员和研究生提供科研津贴和奖学金。

    加快校园和社区网络建设。拨款2.05亿加元,用来扩大校园和社区的网络。联邦政府将同省政府和私人企业一道为学校提供更多的计算机。除正在为乡村建设的5000个国际互联网终端外,还将在城市另建5000个终端。此外,加拿大政府还拨款5500万加元给“加拿大科研、工业和教育促进网络”项目。

    为帮助学生解决债务负担,联邦政府还提出了若干解决学生债务负担的具体措施。学生毕业后收入较低可免交学生贷款利息。从1998年4月起,加政府将最低工资额向上调9%,使更多的毕业生能享受此项待遇,同时也能使这些毕业生的实际收入有所增加。延长贷款偿还期,新预算要求执行“加拿大学生贷款项目”的金融机构延长免交贷款利息的偿还期,从原来的10年延长到15年,减轻学生债务。对于在享受政府各项减免措施后仍处在困难境地的少数毕业生,如偿还货款数额超过个人收入的15%,政府将减少他们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最高可减少10000加元或50%的贷款。

    支持在职人员终身学习。从1999年1月1日起,在职人员每年可用自己的退休储蓄金支付3个月的脱产学习费用,政府免征所得税,所用掉的份额可在10年内再免税存进来。残疾人从事业余学习也享有上述待遇。从1998年起在职职工在高等院校从事业余学习所付费用将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

    鼓励家庭教育储蓄。为鼓励更多的家庭为子女的高等教育储蓄,加联邦政府曾在1977年把年教育储蓄所得税额从1500加元提高到4000加元,2001年又出台了新措施:从1月1日起任何家庭为子女在“注册教育储蓄计划”中每存入2000加元,政府都将为其提供20%的助学金,直至孩子长到18岁。如果部分家庭某一年没有利用全部的“注册教育储蓄计划”额度,该年的余额可移转到下一年。

    联邦政府财政预算受到高等教育界的普遍欢迎,加拿大大学学院联合会董事长安大略大学校长保罗·达尔波特博士说:“联邦政府把对知识和受教育机会的投入当作头等大事,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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