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金城银行于1918年开始创立,负责筹备人为陈巨川,镇江人,源于北京交通银行经理胡笔江的介绍,经总行同意,派驻汉口,开始时是在汉润里设庄经营存放款业务,以后逐渐发展壮大的。
汉行开始时的资金是由总行指拨20万元,吸收北京交通银行和汉口交通银行存款450万元,名义上是同业间活期往来存款,实际上是扶助性质。当时在汉设庄的做法与山西票号相仿,以后业务逐渐扩大,由汉润里迁至仁汉路营业,当时陈的做法还不脱钱庄经营方式,所有业务方针以及用人,与总行无联系,因此总行对陈颇不满。而且陈个人品德不甚端正,如打牌时偷牌且不止一次,后被同业指摘,乃撤销陈巨川经理职务,改派王毅灵为经理。
王原在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钱币司任科长,当时仅有30多岁,因事不遂辞职。其本人系大学经济系毕业,留学日本,对国内外经济勤于研究,为当时财政部次长吴世鼎所赏识,被推荐为汉口金城银行经理。
一、王毅灵主持下的汉口分行
王毅灵于1920年任经理,于1921年改汉庄为汉口分行。王毅灵对银行业务本是外行,但他勤于钻研,尤其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动态非常注意,所以每逢国内外政治经济一有变动,常着先鞭。他在担任汉行经理时期,只要力所能及,多收集现洋、现元宝充实库存,同人们都感到不合生意经原则,就是说准备金多了,利益就少了,但有几个时候,银根突紧就起了作用。例如,有一个时期,汉口埠际贸易进口多于出口,各业头寸周转不灵,银根奇紧,那时汉口商业上收付,都以银两为本位竟发生一个现元宝要另贴水若干,连帝国主义办的银行亦不能免。还有一次,花旗银行因出口押汇,急需现银圆100万元,如由上海装运,一时赶不及,乃向中央银行求援,最后只有中央银行和金城银行有现银圆库存,乃各支援50万元。那时汉口各银行各自为谋,中央银行没有做到银行之银行责任,而且银行同业问,还有激烈的明争暗斗,因此王毅灵在汉口金城银行经理任内,一贯是充实库存,业务上收益不免减少,但是禁得起突然的风浪,收到了信誉蒸蒸日上之效,从而赢得了更多的存款。
王毅灵在汉行十余年中,同民生公司及永利、久大公司的往来情况,是与总经理周作民立场一致的,他们认为银行应该尽力帮助这种事业,不能专在利润上打算。例如,1931年汉口发生大水时,对久大精盐公司,银行不分日夜予以支援,因久大有大部分精盐必须封存比较安全的地方。又如,民生公司第一次发行公司债时,帮助它计划,在认购方面尽量予以支援。平时通融,也是有求必应。
汉行成立不久,经总行介绍与当时湖北督军署有了往来,因督署每次山北京陆军部领到转发驻湖北各军饷项,从不按时转发,均先存入银行图利。汉口为九省通衢,转口货物甚多,工业寥寥,完全为一个消费城市,放款利率比京、津、沪持高,因而采予接受军阀存款,汉行一面接受巨额存款,一面放出信用款项,放款那时对象,多为钱业。
王毅灵在银行业务日渐发展下,觉得有些方面,不合那时银行的经营原则,乃向工商业方向发展,除了对工商业者直接投放信用放款和信用透支外,尤注重以货物作抵押放款业务,因此在1926年时,与中国、四明、大陆银行合组一个四行公栈,除接受货物堆存外,主要业务介绍在四行作抵押放款。最初在汉口三阳路租得栈房一所,前临长江,旁邻铁路支线,从事经营,旋以地址不当冲要,将该栈撤销,改在研口外购置地皮,自建栈房。同时又在汉阳临汉江边,租得栈房一所,以应需要。但当时一股工商业者,认为以货物作抵押,是没有人相信的表现,多裹足不前,只有零星散户,业务发展不大,延至抗日战事期间先后停止营业。
王毅灵在吸收存款方面,于1921年增设储蓄部,吸收零星小额存款,一元钱即可开户,很能合一般人需要,有些人先存活期,积有成数,转存定期。银行为了更进一步争取存款,尽量予存款人以种种方便,如定期未到期前也可以提取,虽利率比原订小些,但比活期又高些,因此在法币未贬值前,存款日有增加,储蓄存款总数曾增达300万元以上。定期存款的存户,多为地方官僚资本家和少数富有者,他们嫌外国银行利息太低,找一稳当的而利息较高的中国银行,因此有一部人看中了金城。存款人可以不用真实姓名,堂名记名均可,他们的存款随时局转移,忽多忽少,不像储蓄存款,有增无减。总的说来,那时金城定期存款,常在200万元上下,活期存款,常在三四百万元。
在王毅灵任经理时期,定存、活存和储蓄存款最高额曾达法币1500万元,业务极为繁荣。当时我们曾计算,大概连开支在内,存款利率成本约合月息七八厘,放款利率平均为月息一分多一点,存款数字增加越多,成本降低也就多。“七·七”事变后,法币日渐贬值,各项存款,亦每况愈下。
汉行创立时,用人多属保荐,后采取考试制度。考试方法是招收各甲种商业学校、高中毕业生、大学经济系毕业生,由学校择优选送,再由银行考试或面试来录用。
那时规定大学毕业月薪100元,高中或甲种商业毕业者40元,最初有练习生、助员,练习生2~4元,助员8~12元,后取消这种办法,行员工友住宿均由银行供给。行员工友进行后,须觅具保证人或铺保,那时职工对觅保一事,最感头痛,因为保证人必须具备相当资力,或在社会上有声望者,才能得到银行同意。职工如无阔绰戚友,就要由人转托人。银行每年还要用书面对保一次,直接寄与保证人询问是否愿意继续,但书面询问,措辞严峻,保证人有因此而退保。保证书上规定,被保证人不得有损银行一切利益行为,及亏欠行款和舞弊行为,保证人应负完全赔偿之责,不得异议。且声明在当时民法规定,保证人愿放弃“先诉抗辩权”,换言之,保证人只能做被告而已。被保证人逢年过节,必须向保证人送礼,因为保证人以情面关系,别无报酬。金城银行办事章程有一条规定,银行有权在不具任何理由随时开除职工。
每届年终结账,如有盈余,提出1/10为职工奖金,此外总行视分行成绩大小,另拨职工特别奖金。奖金分配行员,按一年所得薪金平均分配,特别奖金同一办法分配。如一年中假期过多,不分配特别奖金,假期不分事假与病假。此外还有总行另拨奖金若干,由经理秘密致送,但此项数目不多。工友分配办法,是在奖金中提出若干分给各人,大都不超过三个月工资。行员每月按薪金l/10为行员储金,工友不扣,津贴不扣。行员储金在法币崩溃前夕发还了,是按美元行市折半折合法币发还。同人拿到手中,无法保证,徒唤奈何而已。
王毅灵汉行任经理期间,对行员工作,是抓得很紧的。对高级行员经常召集个别谈话,借以了解市场上的动态和行内每日营业情况。每星期四晚上有一个聚餐会,行员全体参加,对行内业务如何改进等等,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实际上是王毅灵主持下开的一个专谈业务如何进展的座谈会,气氛严肃,因此同人私下称之为聚苦会,与一般所课聚餐会不同。
汉行在汉口营业逐渐扩大,房屋不合需要,王毅灵任经理时,即着手筹建新行址,最后选择新吕里全部房地,因那个地处马路中间,前后左右有邻舍,有发展前途。乃以银22万两购进新吕里全部房地,于1931年建成新址,连同后面铺面及住房共费20余万元。当时地属英租界,华人不能在租界内置产,必须经挂旗手续。金城银行系委托英商建筑商景明洋行挂旗的,挂旗费只一次付给若干而已。王毅灵计划在已建成行屋前面建筑更加雄伟的行屋,设计图样已委托景明洋行打好,后事变频繁,未能实现。
王在汉时,有两宗呆账,经设法收回,事后告诉行内少数同人,现追述如下。
1.平汉铁路局在北洋军阀吴佩孚控制下,提路局每日收入客货款充实军费,其方式由路局开出银行几十万元有期支票,吴乃向银行贴现,再由银行每天派人收取客货运费,集有成数抵兑支票。这样在吴佩孚未垮台前,是不成问题的。北伐时期,吴垮台了,路局主管人也换了,对银行欠款,认为是接济军阀的,不予承认。过了相当长的时期,武汉当权者还是走军阀的老路,不过方式不同。路局收入被提取,而开支不敷甚大,又向金城借款,王乃利用时机,第一步要求其承认债款,第二步再商还款办法。借款订合同时计分两节;第一节是新借款若干,以路局每日收入陆续归还。第二节是旧欠部分统称为债款,合同订立后须要呈请交通部备案,这样旧欠部分取得合法承认。这一次借款清了后,路局情况还未好转,续向银行借款,这次办法是新欠以每日收入归还大部分外,少数部分还旧欠,最后新旧欠款都清了,银行未受任何损失。
2.汉口水电公司某年向汉口五家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水电公司拖延不理,实际上经理刘少岩要回扣,那四家大约以八折收回欠款,金城银行是重新立项,利率降,期限长。这样多次转期,最后水电公司以购买新发电机,需款甚巨,乃向各银行集体借款,是时王兼银行公会会长,由他承办,他提出新借款以公司水电费收入逐渐归还,并提出一部分还公司所有旧欠。刘少岩是洋行买办出身,王恐刘提出异议,乃允许他以公债票面二万元作私人抵押透支,当时公债市价对折左右,等于许以一万元贿赂,刘见钱眼开,此事乃如愿完成。
有一年汉口银根奇松,放款找不到出路,适大买办刘子敬事业大不如昔,外强中干,欠钱庄款甚多,钱庄放款,利大期短,极不合算。金城乃向其兜揽,刘即以江汉路房五所作抵押借款银15万两,(当时江汉路面临英租界、房地极值钱)期限半年利率月息一分。后又几处房地作押,续借银15万两,期限利率如前。在借款成立后不久,刘子敬中风死了,乃弟丹溪继承,(刘只有兄弟二人)此时刘的事业每况愈下,此外还有借刘信用等款,共达百余万元之多,期间经过多少挫折,才得解决。
王在汉还兼任银行公会会长,某一时期,(大约在1931年大水以后)汉口银根奇紧,各方面束手无策,王乃建议市商会发行流通券100万两,每张流通券面为1000两,领用时以货物作抵押,期一个月,才渡过难关。
王毅灵长期主持汉口金城银行,取得很好成绩,深为总行所倚重。当时天津金城银行经营不善,呆账甚多,亟待整理,总行调王前去,王毅灵极不愿意,后来以银行董事会名誉强行调往。
王毅灵在津,一面整顿业务;另一面与日寇周旋(王调津后不久乎津即沦陷),胜利后不久,成了汉奸,逃往香港。
二、抗战期间汉口沦陷前后的变化
汉行王毅灵调津后,总行调上海金城银行副经理李祖基继任经理。李常在上海,对汉行业务抱消极态度,因此总行又调原征汉行任副经理后调任上海金城银行副经理兼南京金城银行办事处主任的戴自牧到汉行任经理,时在1937—1938年。“七·七”事变后,戴看到局势变了,担心货币贬值,所以一面紧缩放款,一面集中资力购进外汇和黄金,至武汉沦陷前夕,外汇共有美金100余万元,黄金约4000两。
汉口沦陷前夕,戴即去重庆(汉行在重庆设有办事处),在大后方另图发展,汉行所有美金100余万元,由戴在重庆支配运用,黄金仍留存汉口,从这时起,行内建立两套账据,一明一暗,暗账处理账外资金。戴在重庆经营业务发展很快,同时其他投机事业亦甚得手,外汇积存,曾达美金200万元。
戴在重庆与民生公司关系更加密切,卢作孚出国时期,戴曾代卢为民生公司总经理。戴的意图是利用银行资金,以帮助轮船公司为名,企图进一步控制民生公司。而卢作孚是利用银行图谋本身发展,真是各有千秋,结果是金城银行被民生公司利用了。
汉行自戴自牧到重庆后,隔了不久,总行派甘助予为经理。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金城银行成了两大部分,一部分在沦陷区,一部分是未沦陷区,无法联系,成为割裂局面。在沦陷区的华北与华南也是各搞一套,华北区由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纸币,华南区由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纸币。
当时我沦陷区人民,竟以存实物为主,对敌伪纸币不信任,所以投机倒把之风极盛,银行均以保存货物为名,囤积居奇。汉口地区为防止纸币贬值,成立了一个商业统制会,控制了棉纱布匹等实物。汉行处此情况之下,为了图存,乃集中资力,由当时经理甘助予长期驻沪,汉行方面,业务寥寥。
武汉沦陷后,汉口金城银行存有黄金约4000两,系以法币50余万元陆续购进的,储留于法租界金城银行库中。珍珠港事变后(1941年)银行有一次售出申汇,正当上海尚未交款时候,时似甫突然来行(时似甫当时既是钱庄经理又兼日本宪兵队经济警察),要求将申汇款提存同业(钱业)第三者手中,以资保障。理由是日本当局不日将接管留汉各银行。这真是晴天霹雳,对汉行留存的黄金4000两,如何保全(购黄金款已转账外)引起了极大的忧虑,多方考虑,决定抽出半数计2000两,转移于四行储蓄会库内,(四行储蓄会为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行合办),该会早已对外停止营业,仅有留守人员办理善后。不料在移存黄金时,行动被该会一勤杂人员注意,不久该勤杂人员因事解雇,转入汉奸组织工作,与日寇宪兵队有联系,对解雇事怀恨在心,乃将银行移存黄金事告密。日本人认为这是“财苗”,先向银行方面露出消息,用一种拉弓不放箭手段。当时笔者为汉行副经理代负经理责任,觉如果应付不当,黄金全部没收,而且危及个人生命。甘经理远在上海,一时不易取得联系。正在一筹莫展时候,宪兵队翻译江川经人介绍与笔者会了面,第一次接谈,态度严肃,如同市讯;第二次接谈却开门见山,要日钞4万元,(约等于现洋4万元)可疏通了事。在此情况下,只有被迫答应,并由江川代为设计,嘱在银行代客保管贵重物品账上,倒填年月日,把所存黄金2000两(存四行储蓄会2000两不算)以四个存户名义,作为代人保管私人黄金。这样安排后,乃由日本宪兵队派便衣多人到银行检查,敷衍一翻了事。日本宪兵队就用这样卑鄙的手法,敲诈掠夺日钞4万元巨款。
三、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情况
1945年汉口金城银行由法租界迁回旧址,由经理甘助予重整旗鼓,恢复营业。乃组织一个同孚企业公司,为银行附属业务,经营棉纱、棉花、粮食等等,在长沙上海等处设立分公司,从事贩运。开业后并不如原来理想,同时法币贬值,日甚一日,银行本身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同孚公司也不能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该公司组织过大,人浮于事,乃以无大收获而告终。
汉口金城银行由成立至解放后公私合营,共间经过军阀混战、反动派统治、抗日战争,更加法币迅速的贬值和金圆券崩溃,金融业遭受种种重大事变,结果是汉口金城资产负债,尚能相抵。
注释
[1]程宝琛:曾任金城银行汉口分行会计主任、襄理、副经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