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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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父生前信命。遇事不主张争竞。

    他说:“是你的东西,别人抢不去;不是你的东西,即便你抢到手了,也会从指头缝里漏出去的。”

    他一辈子随遇而安,没有追求什么,却该有的都有了。

    到了娶妻的年龄,他对女色还是无所用心,整天赶着一群羊在山上跑。累了,就躺在细草上,唱歌。那山歌的词句很不完整,词意也暧昧,他高一声低一声地唱,很任性,却不动情。比如:

    风兮风兮风之上,大蓟荆蓁水之畔,粗盐圪塔铜杆烟袋,草梢上的绳蛇,王二奶的卤水,熟透的柿子掉在地上,混蛋的父亲细瓷的碗。

    ……

    他唱的都是自己经历的物事,很细腻,却不追究意义。

    一场罕见的大水,把上三村冲到下三村来。浊流中漂浮着死猪、死羊、仓板、木瓢、南瓜和半青不熟的谷穗。水中漂浮的东西很多,总称“水涝儿”。因为“水涝儿”是天赐之财,谁捡到归谁,所以,捡拾的人很多。

    祖父站在齐腰深的水里,发现了一丛毛发,他抓住毛发往起一提,竟是一个白脸长身的大姑娘。他下意识地探了探人家的鼻息,吓了他一跳——那女子居然还活着。

    他像扛木头一样,把人扛回家里,交给他母亲处置。那女子活过来之后,一声不吭地走了。过了两天,又不声不响地走回来,她说:“我再也不走了。”

    洪水把她的家人都“收”走了,她已无家可归,便只有归到捡到她的这家人,做了祖父的媳妇。

    当悲伤从脸上消退之后,像塘里擦去泥之后的藕,在滚烫的阳光下,这个女子竟异常地俊秀。祖父很长一段时间,一句话都不说。后来祖母问他:“老天平白无故地赐给你一房媳妇,你那时为啥没一点高兴的样子?”

    他说:“我们山地上有一种叫‘马跑儿’的大蘑菇,雨过天晴,一袋烟的工夫,就从指甲盖儿大小长到锅盖那么大了;你见到之后,千万别喊叫,它一听见声响倏地就变没了——你要悄没声地挪到它跟前,等你把它的根脉掐断了之后,你再咋喊它都跑不了了,嘻嘻……”

    这是祖父的一点小心机,再俊秀的女子一旦嫁做人妇之后,就像那被掐断了根脉的“马跑儿”,任你摆布了。

    其实,祖父是在信奉着山里的一个古训:在意外所得面前,千万不要张狂,要隐忍。

    祖父和祖母不声不响地过日子,不知不觉间生了八个孩子。六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其中最小的女孩长到六岁的时候,家里住进了一个下乡干部。下乡干部很稀罕这个女娃,把她认做了干女儿,从山外给她买了一件花衣裳。这个女娃太稀罕这件衣服了,穿着它挨家挨户串门,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舍不得脱下。不期就得了一种热病,整整一个星期昏迷不醒,到了第八天她终于睁开了眼,但只是诡秘地笑一笑,安静地死了。

    全家人都很悲痛,但祖父却不曾动容,用一张旧席把孩子裹了,像处理别人家的事儿一样,把她埋了。他说:“这孩子心性小,经不起悲喜,天生就是个短命鬼儿,留不住的。”

    听他的话茬,好像孩子的死,已在他预料之中了。

    这其实并不奇怪,他不是信命吗?在命运中,他活该没有这个女儿。

    敬畏命运,会淡化痛苦。

    祖父兀自放着他的羊,孩子们的衣食起居他从不放在心上。

    一天,七个孩子像商量好了似的,一个不落地站在他面前。他吓了一跳,问他们:“你们想干啥?”

    每个孩子的表情都很麻木,谁也不接话茬儿。

    祖母说:“你看看他们的脚,鞋子都破得露脚指头了。”

    祖父看都不看一眼,笑着说:“嘁,这也算事儿?”

    祖母眼里含着泪水,反问道:“咋?穷得连鞋子都穿不上了,还不算事儿?”

    “不算事儿。”祖父说,“没鞋可穿,不是还有脚吗,只要脚齐全就成。”

    “哼,你自己咋穿那么齐整的鞋?”

    “废话,谁让我是他们的爹哩!”

    孩子们一听,知道跟这样的父亲讨鞋穿是没有希望的,便反过来安慰母亲说:“娘,你甭跟我爹治气,我们早晚是要穿上鞋子的。”

    祖父毫不羞愧地笑了,“嗯,是我的种!”

    面对一群光脚的孩子,他的底气依然是十足的。

    虽然有这么一个啥也指望不上的父亲,孩子们却一溜烟似的长大了,且每个人都有一个很好的归宿——

    大伯有一挂属于自己的马车,给村里人拉脚,能挣不少现钱。父亲排行老二,因为读完了高小,当了村里的支书。三叔当了国营煤矿的矿工,吃上了商品粮。四叔、五叔有荆编手艺,在村里挣的工分最多,年底结算,能挣不少钱。老叔到北海舰队当了海军,由于人长得机灵,当了舰队司令的警卫员,要不是不习惯南蛮子的生活方式,就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了。唯一的姑姑嫁给了邻村的一个裱糊匠,给人家贴窗花、糊顶棚,既吃请,又拿钱,过一种富庶而体面的日子。

    这家人过得都很红火,祖父便感到很有面子,村里人每一提到,他会随口说道:“哼,你不看看,是谁给他们掌持着哩。”

    祖母撇一撇嘴,说:“你有啥资格这样?孩子们的日子,有哪个是你给挣来的?”

    祖父说:“你只是个妇人,这里的道理你哪儿会懂?正因为我不给他们挣日子,他们才有好日子哩。”

    祖母说:“你净瞎转。”

    祖父说:“咋叫瞎转?你让他们穿不上鞋子,他们就会想办法去挣鞋子,而且,还要挣来好鞋子。”

    大伯要娶亲了,按老例,父母是要给盖两间新房的。祖父对大伯说:“河川里有的是石头,沟坡上有的是黄土,你自己把房子垒起来吧,我只给你担当些木料。”

    大伯就真的自己垒房子,啥怨言都没有。

    兄弟们倒看不下去了,一边给大哥帮工,一边嘟囔道:“咱这个爹,真是不通人情,咱挣的工分都记在他的名下,咱挣的钱也都交给他了,他就应该请些人来。”

    大伯说:“不许你们说爹的坏话,爹就那么个脾气,他有他的道理。”

    房墙垒起来了,大伯对祖父说:“爹,该扣柁檩了。”

    “知道了,我明天去找几个木工来。”祖父漫应道。

    第二天,祖父果然请来几个木工。按农村的风俗,上柁檩之前,要放两挂鞭炮,名曰:镇宅。镇宅炮放响之后,要抓紧动作,待鞭炮的余音尚未落尽的时候,柁檩就要安放妥帖,否则,木工的性命就有可能被鬼魂攫去了。

    柁檩上到最后,竟差一根。向大伯要,大伯说:“我上哪里去找?木料是由我爹担当的。”“那么你爹呢?”木工头急切地问。

    找遍了整个工地,竟找不到祖父的影子。木工头一拍大腿,对伯父说:“快,到我家扛一根来。”

    木工头就是本村的近邻。

    待柁檩都上妥帖了,祖父也笑眯眯地露面了。

    木工头哭笑不得,“你刚才到哪儿去了?找不到影儿,喊不应声儿的。”

    祖父说:“哪儿也没去哩,就在茅厕里蹲着哩。”

    “你这个人真是可气,缺根檩条你都不着急?”

    “我着的哪门子急?我知道,你们手艺人都是很迷信的,我耽搁得起,你却耽搁不起的。”

    “真是拿你没办法。”

    “嘿嘿……”

    那根檩条始终没还人家。

    不就是一根檩条吗?乡里乡亲的,谁还好意思张嘴?

    这件事后来成了村里人的笑谈。面对众人的讥讽,祖父反而喜在其中,他认为村里的人都不开眼,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什么是大人物?就是每遇大事不着急的人。

    我们都是小人物,那么你是谁?面对村里人的反问,他竟毫不尴尬,坦然地说:“我是谁,难道你们真的不知道?”

    他已经忘了,自己不过是个家无恒产的羊倌儿而已。

    像祖父这样的人,在乡下人的眼里,其实就是那种无所用心的“混混儿”,用形象的话说,就是那种麻绳提豆腐——提不起来的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父亲,他的儿女们对他却真心敬爱、真心尊重。

    何以如此呢?

    祖父虽然漫不经心地放着羊,漫不经心地唱着山歌,但骨子里却有一种别的庄稼人所不具有的浪漫。

    一到春夏之交,沟沟坎坎、梁梁峁峁,都开满了荆花。这荆花的骨朵只有米粒大小,花香也泛着淡淡的苦涩,卑贱得让人漠视。

    祖父却品出了其中的妙处,养了几群旱蜂。所谓旱蜂,是一种山地蜂种,它们个小,皮实,耐旱,采蜜时不挑肥拣瘦,却极为勤勉。

    卑贱的荆花与卑贱的旱蜂便和谐相处、适得其所。

    每逢一场小雨,蜂房里的蜜就满得从蜂巢里溢出来,祖父便摇响了自制的蜜车。那个时节,缸瓮、盆罐,家里所有的器皿,都装满了蜂蜜。

    庭院里弥漫着一股沁人的清香。

    荆花蜜是一种稀有的药材,卖到山外去,可以得一笔大钱。但祖父至死都没有卖过一次蜂蜜。

    他摇下的蜜只有两个简单的用途:一是供家人食用;二是留做蜜蜂过冬的饲料。

    主人的不贪心,使蜜蜂能顺利地过冬,来年它们工作得更加勤勉,人和蜂处在一种互相感恩的关系中。在成长期中的孩子,最敏感、最贪恋的就是甜蜜的东西,而一贫如洗的父亲,竟大度地给予了他们这份近乎奢侈的甜蜜。

    父亲苦了他们的身子,却甜了他们的心。

    对父亲,他们怎么会不心存感激呢?

    村里不少人也是感激他的。只要谁放得下架子,跟他伸手,他也会把蜜慷慨地送给谁。

    祖父不追究生活的意义,却漫不经心地产生了意义。

    不争竞的祖父居然过得这般有滋有味,不免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有的人甚至把他的羊偷偷地推下山涧。他并不呐喊,也不调查凶手,而是默默地把死羊背回来,架起大锅炖肉请村里人吃,其中就包括那个跟他过不去的人。

    村里人不得不承认,祖父到底是跟他们有所不同。

    现在看来,祖父的所谓漫不经心,其实就是他率性达观,随遇而安,不怨天尤人的生活态度。正是这一点成就了他自己,也影响或者说惠及了他的后人。过分争竞,就会导致失落,就会怨天尤人。怨天尤人是一种恶劣的空气,毒化了人的心情,即便是到了手心的收成,也会慢慢地失去的。

    祖父进了花甲之年,无须的面颊上突然就有了两绺胡子。那胡子很柔软,即便是他静静地坐着,也会自己颤。孙儿们很稀奇,争相去抚弄它。祖父听凭着这种抚弄,呵呵地笑着,脾气好极了。

    柔软的胡须,疏朗的面额,清瘦的身膀,他的风貌颇有几分与众不同。

    即便是他不大声说话,说出的话,在儿孙们的心中也是有分量的。晚辈们从心里愿意孝敬他,他的饭桌上,从来没短了酒。

    他只喝一种叫竹叶青的酒。

    绿莹莹的颜色,软微微的药性,他喝着舒坦。

    但是后来在市面上再也买不到这种酒了,儿孙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试探着跟他说了这件事,他连眉毛都没皱一皱,爽快地说:“那就换二锅头。”

    都那么大年纪了,他却一点儿都不固执。

    他喜欢用八钱小杯自斟自饮,每顿喝够两杯就止住了,他节制着自己的欲望。

    他不喜欢让酒,谁要是想喝,他的酒瓶就放在那儿,自己倒就是了。倒多少他也不管,只要你能喝就尽管喝,不喝醉了就成。

    谁要是喝醉了,这个人就再也甭想动他的酒瓶了——他也不指责你,只是冷冷地对你说:“要喝,你自己去打。”

    我等小辈对酒的兴趣也是被他培养出来的。

    他喝得高兴的时候,会用筷子头蘸些酒液,放进孺子红嫩的唇里,小儿被辣得皱起了眉毛,他则开心地笑出了眼泪。

    女人们是禁忌酒的。所以,在这种时刻,祖母总是骂他老不正经。

    他说:“你懂个屁,带把儿的不识酒性咋成?”

    所谓“带把儿的”,是对男性器官的昵称,掺杂着一种悠远的优越感。

    这般镜头,这般情调,曾出现在许多作家的文章里,无论南疆和北地,好像是相通的。

    所以,老爷子对黄口小儿的戏酒,牵扯到国民性问题——或者说,与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关。

    最禁忌的地方,往往是亲情生发之所。这种说法,或不为过。有民歌为证:

    酒红菜翠,百宴接千会。

    称兄道弟情姐妹,挥手顿足都称醉。

    山珍海味蛇龟,金盅玉箸银杯。

    白发青丝囫囵辈,前生后世谁管谁。

    在皇权专制族权森严的农业社会,这不啻是一阕伸展人性的“雅歌”。

    祖父安静地度过了他的一生。

    无论兵火,无论争斗,无论“运动”,都跟他擦肩而过。

    全因为他是个羊倌儿。

    羊倌儿在人生竞技场上是个边缘人物,充其量也就是个看客而已,不被旁人戒惧,他是永远的“良民”。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生活就是无味的、枯寂的,相反,在隐忍中,他充盈而自足,感受到了常人所无从感受的美。

    比如他对羊的品味。

    祖父喜欢一只羊,管它叫“二美”。问他为什么这样叫,他说:“我自己也弄不清楚,只觉得它应该叫这个名字。”

    祖父总是喜欢久久地跟二美呆在一起,二美慢慢地倒嚼,他则有一搭没一搭地抽他的板烟。问他为什么如此喜欢二美,他嘿嘿一笑,说:“因为它最像羊。”

    仔细看时,二美与周围的羊并没什么区别,亦没什么特别的标志,无非一只普通的羊而已。

    我不禁嘻嘻笑。

    “我知道你的心思。”祖父说,“为什么说它最像羊?你把它赶到羊群中去,不管多么混乱,你会一眼就能认出它。不信,你试试看。”

    我当然不信,便把二美赶到羊群中去,且把羊们搅得一团糟。祖父点点头,“你去找二美吧,你会一下子就找到它的。”

    我笑着摇摇头。

    但奇迹还是出现了,当羊刚刚平静下来,我居然一下子就认出了混在羊群中的二美,虽然我刚刚才只见了它一面。我把它牵出了羊群,对祖父说:“就是它。”那种自信连我自己都是感到吃惊的。

    祖父说:“没错,就是它。”

    我便坐在二美身边仔细观察它。它真的跟别的羊没什么不同,但的确又觉得它真的与众不同——嘴上虽无法形容,心里却真实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这是为什么?

    到了不惑的年龄,我才恍有所悟:这可能就是一种叫“神韵”的东西。

    正如一个伟人,尽管他长着一张农民的脸,穿着一身朴素的布衣,他身上也会有一种无声无形的东西让你情不自禁地肃然起敬;正如在美人堆中的一个“她”,虽艳光迷乱,却只有她能一下子吸引住你。

    虽然我体会得晚了些,但我毫不感到惭愧。因为深刻的东西,仅仅靠思考是得不出的;更主要的是靠阅历,靠天启。

    祖父之所以得到了这种天启,既是上天悲悯,感于他旷日持久的孤独,赐予他的一份独特礼物,也是他不轻贱小日子,活得用心的缘故。

    关于二美我曾经问过他:“既然二美这么与众不同,这么好辨认,您干吗不让它做头羊呢?”

    “让它做过的,可它就是不肯,就愿挤在羊堆里,你拿它没办法哩。”祖父答道。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了祖母,随口说道:“我奶奶可是个好人,对您好得都叫人眼馋。”

    “这倒是不假。”祖父说。

    祖母知道祖父爱吃一些稀罕的小吃食,比如黑枣、毛栗、树莓、仙人果之类,每有采集,怕被小儿们偷吃了,便把它们藏到高高的房脊上去。等到祖父想吃了,便竖起陡梯子爬上房去把藏品取下来。祖母只有三寸的小脚,那梯子的横牚很窄,却也上下灵动,让人惊心动魄。每一忆及,祖父都甜蜜得像孩子一般。

    “你奶奶就是二美,那年大水把她冲到咱们村,当时湿淋淋的,模样长得并不扎眼,可我一眼就看上了她,不然,即便是她找上门来,咱也不娶她哩。”祖父说。

    “您真是嘴不对心,奶奶长得还不扎眼?到老还清秀得像大户人家。”

    “嘿嘿,你这样说,是因为她是你奶奶,在咱眼里,她就是不扎眼哩。”

    我便故意逗弄他:“那么多扎眼的大姑娘您不选,您没后悔过?”

    “后悔个啥?”祖父瞟了我一眼,“那些个扎眼的大姑娘,人懒,心花,张狂,霸道,都不服自己的汉子管,只有你祖母这样的,才低眉顺眼、一心一意跟男人过日子。”

    “跟一个不扎眼女人过了一辈子,您也不觉得乏味?”

    “你整个说错了,你奶奶很女人哩!”

    这不难理解——

    整天泡在驯顺的羊群里,祖父的性情也驯顺了;祖母本来就是个“水涝儿”,不存有更多的期待,却反而嫁给了一个好脾气的男人,岂止认命,岂止知足,天降大福哩!祖母做得很女人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羊——男人——女人,他们是一种互相涵养着的关系。

    有很羊的二美,很女人的祖母,祖父这一辈子,也别无期待,活得很称心。

    与羊为伍,山峦为路,不仅造就了祖父的好性情,也练就了他一副好身膀——到了九十岁的高龄,还腰腿柔韧,脚底生风。从他身上,看不到一点衰颓和死亡的影子。

    有人说:古人说得好,老而不死便为贼——他即便不是贼,也是山灵附体的怪物了。

    听到这样的话,他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受用得眉飞色舞,笑着说:“你们别高抬我,我啥也不是,只是一个人而已。”

    那一年,祖母突然就病了,一病就卧床不起。她拒绝问医,说:“我啥病都没有,就是老了。”

    祖父随即便把赶了一辈子的羊全部卖了,一心一意地守在祖母身边。

    祖母过意不去,说:“你这叫我说啥才好?”

    祖父竟说:“你以为我是为了你?我这是为了我自己。”

    祖父告诉祖母,她这一病,恰好给了他一个收山的理由——

    因为他毕竟是老了,生命已到了强弩之末,他不想让儿孙们看到他爬不动山的样子,既然老天给了一个下马的台阶,应该见好就收才是。

    他想到的是他最后的尊严。他要把一个矫健的身影永远留在后辈人的心中。

    “我真不懂你。”祖母说。

    “你甭说反话,除了你,还有谁懂我?”祖父说。

    躺在床上久了,祖母身上长了许多褥疮,天气正热着,蚊蝇从她身上飞上飞下。

    祖父木木地在她身边坐着,手里摇着一把大蒲扇。由于摇得太久了,他的动作,像别人推着他不得不摇,便有一搭无一搭的。

    虽然他的眼神很散漫,且放在别处,但只要蚊蝇落在祖母身上,他的蒲扇便“啪”打过去。打得很准。

    祖母皱一下眉头,“你能不能轻点儿?那是人家的肉。”

    祖父笑笑,说:“你还争竞个啥?肉也是死肉。”

    “咱这辈子嫁给你算是倒霉透了,你一点也不懂得怜惜人哩。”祖母虽然说的是伤心话,但脸上堆的却是微火一般的笑容。

    “你净说亏心话,咱从水里把你捡来,又从炕上把你送走,谁有咱这份耐心?”虽然辩解的对象是祖母,可祖父的眼神还是盯着别处。

    祖母专注地看着祖父那张麻木的脸,眼角突然就有了泪。

    “我这辈子知足了,因为走在了你的前头。”她说。

    眼泪触动了祖父,他说:“走就走呗,还恓惶个啥?要不,我先走?”

    “你想得可倒美,你哪儿有那个福气。”

    这个时候,两个人把生死看得很淡,好像是个很家常的话题。

    因为彼此的心中都认可着对方,满满地装着对方,没有愧疚,没有遗憾,所以,到了告别的时刻,他们便没有忧伤。

    祖母过世之后,祖父亲自在祖坟上给她划定了一个位置。那个位置,背靠青峰,远眺平川。

    对他的这个选择,我是心有所悟的:虽然他听天由命、随遇而安,一辈子也没走出过大山,但对山外的世界也是有所系念的。从这一点上,我感到,他自我封闭的内心,其实是有波澜的,甚至是很丰富的。

    后来的日子是他一个人独立过的。

    他对儿女们说:“我身膀这么硬朗,手里又有卖羊的钱,用不着你们养活哩。”

    虽然是一个望百的老人了,但他的日子过得很正常,屋顶上的炊烟,总是按时飘起来。

    这是村里绝无仅有的奇观。

    曾有家电视台的人来采访他,问他的长寿之道。他对人家说:“长寿?长寿是个啥稀罕玩意儿?你只要愿意到山里来,过山里人的日子就齐了。”

    人家乐了,说:“现在的人,都愿意往山外跑,谁还有心待在山里?您这老爷子真有意思。”

    “难道山里就不是人待的地方?你们这些城里人真是不好理解。”

    祖父不是在故作姿态,自我记事起,从他嘴里,对山里的生活,我没有听到过一句怨烦的话。

    就他的心态,我认为他一定会活到一百岁。

    一天早晨,大伯心里突然漾起一阵难耐的烦躁,便对伯母说:“我去看一眼咱爹。”

    老人双手抱膝地端坐在土炕上,头抵在膝盖上一动不动。

    仁义的老人,在夜色中不声不响地上路了,放任着儿女们的梦乡,不忍打扰。

    清理他的遗物时,没有见到一分钱。

    然而,正是没有给儿女们留下任何遗产,他的后人反而更加敬重他,每个家庭都乐天顺生,在自立自强中过得那么和睦,那么红火,足以慰安他地下的魂灵。

    或许,这是他意料到的,不然,他不会走得那么干脆利落,毫无牵挂。

    (我甚至想到,本来可以活到一百岁的祖父,之所以走得那么干脆,或者说是走得那么匆忙,是因为他有着超然的心性——有一天,他清理了一下自己的积蓄,发现自己的钱快花光了,便给了自己一个清醒的指令:该走了!)

    在山里,人们世代认为:一个人如果身过古稀,还无病无灾,无痛无痒,且神志清醒地戛然逝去,便是修得了大德大福的人。对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再说他的坏话;否则,就是对“人”的不敬。

    祖父的一生,没有刻意的经营,却步入了福德两全的境界,令人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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