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生活禁忌百问-禁止背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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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斯兰教认为背毁是一种怯懦的、背离伊斯兰教精神的行为,破坏性很强。“不要互相背毁,难道你们中有人喜欢吃他的已死的教胞的肉吗?你们是厌恶那种行为的”(49:12),“当你们听见谣言的时候,信士和信女对自己的教胞,为何不作善意的猜想,并且说:‘这是明显的谣言’呢?”(24:12)

    据《艾布·达乌德圣训集》记载,先知穆罕默德曾为弟子们解释了何为“背毁”。先知问:“你们可知道‘背毁’为何意?”他们回答:“真主及其使者最知道。”先知说:“就是向别人提说他人不愿让说的话。”“那如果我说的是事实呢?”“若是实情,那就是在背毁;若不是实情,那就是诽谤。”据《提尔密济圣训集》记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凡把不符合事实的事情加于他人以背毁他,那么真主足以让他进火狱,直到他验证他所造成的谣。”

    伊斯兰教要求人们对隐私问题三缄其口。据《艾布·达乌德圣训集》记载,阿依莎曾在先知穆罕默德面前说某人的身材如何矮小,先知说:“你说的这句话,若掉进海里,会污染海水。”又有一次,先知和许多弟子在一起谈话,其间某人无故起身离开,一个人随口骂了那离开的人。先知便说:“你去剔一下牙吧!”那人说:“为什么要剔牙?我又没有吃肉?”先知说:“你吃了你穆斯林兄弟的肉了。”

    伊斯兰教认为,听背毁者与背毁者同罪,听背毁者应站在当事人一方,制止和驳斥背毁者。据《艾哈迈德慕斯奈德圣训集》记载,先知穆罕默德说:“谁为不在场的教胞维护名誉,真主负责保护他免进火狱”,“谁在今世为教胞辩护,真主在后世为他抵制火狱”。

    在背毁的问题上,伊斯兰教的禁忌是相当严厉的。但是,伊斯兰教也为背毁禁忌的范畴划定了红线,将许多合理的事情排除出了背毁禁忌的范畴。遭受欺压和凌辱者的申诉不在背毁之列。“真主不喜爱[任何人]宣扬恶事,除非他是被人亏枉的。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4:148)。

    为了合伙做生意、娶媳妇、嫁女儿、对某人委以重任等,而了解、打听别人的情况,不在背毁之列。被询问的人应本着履行宗教义务与维护他人名誉相一致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告知。据说,先知的女儿法蒂玛就向人打听过向她求婚者的情况,并得到了先知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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