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生活禁忌百问-禁食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觝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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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死的动物,是指牲畜的脖子因被绳子勒紧,或头被卡在某处窒息而死的;捶死的动物,是指被人用器具活活打死的;跌死的动物,是指从高处掉下来,或掉到井里和低洼处摔死的;觝死的动物,是指牲畜因相斗而致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是指被野兽咬死的。禁食这类动物,与禁食陆生自死物、飞禽的道理是一样的。在此,不再赘述。

    蒙昧时期的阿拉伯奴隶主们,动辄蓄畜上千,自然要雇用放牧人为他们代管。而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放牧人,为了填饱肚子,会想尽办法获取食物,因此会出现勒死、捶死牲畜的现象,会出现故意让牲畜跌死的现象,也会出现故意诱使动物角斗直至死亡的现象。这些现象一方面会招致奴隶主的惩罚,另一方面也容易败坏社会风气。因此,《古兰经》专门就此作了规定,是为解决当时阿拉伯半岛的这种非正常现象。

    同时,如果不是故意的,或被人设计勒死、捶死、跌死、觝死的动物,仍然一息尚存,《古兰经》规定“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5:3)。在宰杀这类动物前,仍需诵念真主之名。

    禁食野兽吃剩的动物,道理和禁食自死物一样。既是对蒙昧时期阿拉伯人吃野兽吃剩的牛羊骆驼肉的批判,也包含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同时,伊斯兰教也规定,被咬的动物如有一丝生命迹象,在诵念真主之名宰杀后,依然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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